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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方文出道一年,第一次拿到属于他的版权费,是一笔可观的数目。
“你喜欢什么礼物?”他问我。
“不用送礼物给我。”我有点违心,我当然希望收到情人的礼物。
他凝视着我,象看穿我的心事:“你喜欢什么礼物,说吧。”
“你喜欢送什么礼物都好。”我诚恳地对他说。
我一直热切期待那份礼物,并且越来越相信,会是一枚指环。可是,我收到的,却不是指环,而是一把小提琴。
“你为什么送小提琴给我?”我很奇怪。
“你拉小提琴的样子会很好看。”他说。
“但我不会拉小提琴。”
那是一把昂贵的小提琴,他送给我,却不理我管不管用,那是他送给我的第一份礼物,我舍不得浪费它。
“你认识教人拉小提琴的老师吗?”我问迪之。
“你想学小提琴?”她很惊讶。
“是的。”
她在电话那边笑了很久:“你学小提琴?你忘了你五音不全的吗?你唱歌也走音。你知不知道小提琴是最容易走音的?”
我对着一面镜子,把小提琴搭在肩上,把弓放在琴弦上,象所有蜚声国际的小提琴家那样,拉得非常投入。
我拉小提琴的样子,真的好看?
迪之很快便替我找到一位小提琴老师。他有二十年教学经验,曾经教出一位年仅八岁的小提琴神童,很多人都慕名拜师。
小提琴老师姓杨,名韵乐。名字倒转来念,是“乐韵扬”跟他的职业很配合。他长得比一个大提琴略为高一些,那也许是他只能拉小提琴的原因。虽然在自己家里上课,他仍然穿着整齐西装,举止优雅。他可能是一位美男子--二十年前。我敢肯定他戴了假发,我看不到他有明显的发线。他收取那么昂贵的学费,也不去造一个质素高一些的假发,太吝啬了。墙上挂满他与学生的合照,他的学生都是小孩子,我肯定是最老的一个。虽然在迪之面前充满自信,其实我一点信心都没有,我天生五音不全,以为自己一生跟音乐绝缘,却想不到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学起音乐来。
等待的时候,杨韵乐的另一位学生来到,原来我不是最老的一个,那个男人接近三十岁,他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眼睛小得象两颗蚕豆,他最少有二千度近视。我们闲聊起来,我问他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说他跟朋友打赌,要在一年内学会一种乐器。
“在小提琴和二胡之间,我选择了学小提琴。”近视眼跟我说。我认为他作了明智的选择。他那个样子,如果还拉起二胡来,会象失明人士。
“那你为什么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甜蜜地告诉一个陌生人。
第一节小提琴课正式开始,杨韵乐很仔细地审视我的小提琴。
“初学者用不着这么好的琴。”他非常惋惜,好像我会糟蹋这个琴。
“就是因为这个琴,我才来上课。”我说。
“好!现在我们开始第一课。我要先告诉你,我很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
“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学会拉一首歌?”那是我最关心的问题。
他脸色一沉:“我这个不是速成班。”
“你应该--”他说。
我把小提琴搭在肩上,准备跟着他的说话去做:“我应该怎样?”
“你应该先交学费。”
是的,我忘了交学费。杨韵乐倒是一个十分市侩的音乐家。
“第一节课,我只教你拉空弦。你试试随便拉一下。”
我把弓放在琴弦上拉了一下,十分刺耳,我自己也给自己吓了一跳,杨韵乐却若无其事。他已经见惯这种场面。
“杨老师,我得先告诉你,我是五音不全的。”我跟他事先声明。
“二十年来,我教过无数学生,神童也教出几个,没有人难倒我。”他高傲地说。
第一节课,我学拉小提琴的基本动作。杨家课室的一面墙全镶上镜子,我看着自己拉小提琴的样子,想象有一天,我会和林方文来一个小提琴与口琴的情侣大合奏。
“你为什么来学小提琴?”他问我。
“为了爱情。”我说。
“好,这个动力非常好。如果没有被抛弃的话,你一定学会。”他说。
“现在年轻人真幸福!”杨韵乐叹息“可以为爱情学一件东西。那时,我为生活而学小提琴。”
“那好。生活是更好的动力。”我说“如果没有死掉的话。”
我没有把学小提琴的事告诉林方文,我想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第二节课,我开始学拉一首歌,是小学一年级时唱的“twinkletwinklelittlestar”我依然走音得很厉害,令人毛骨悚然。
我天逃阢在家里学习。
“你你到底是否听到自己拉的每一个音符?”迪之问我。
“听不到。”我说“我是音盲嘛!我只是牢记着手法,有点象操作一部机器。”
“你不应该叫程韵,在你的细胞里,根本没有韵律。”光蕙说。
“你的牙医怎样?”我问光蕙。
“他很好,只是太缠,天天都要跟我见面。我考试温书,他也要坐在我旁边。”
“他爱你爱得紧要嘛。”我说。
“你跟他有没有做那件事?”迪之问她。
“没有!”光蕙郑重地说。
“你呢?”
“没有!”我说。
“你两个真是圣女贞德。”迪之说。
“你是色欲狂徒。”我们说。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交上新男朋友。”迪之说“他做飞车特技的。”
“是电影里那种浪子?”我骇然。
“是的。”她笑靥如花“他随时会死。第一次见他,是在排戏现场。他从熊熊烈火中走出来,那个场面真是壮丽。”
“好像拍电影。”光蕙说。
“是啊。事后说起,原来我们在那一刻同时都有感觉。我觉得他好像出生入死来见我一面。”
“开始了多久?”我问她。
“一个星期多一天。昨天刚好是我们相识一星期。”
“今次别冲动,看清楚对方才好。”我忠告她。害怕她又吃男人亏。
“我知道,你放心好了。别以为他做特技人便很粗鲁,他很细心的,这叫做铁汉柔情。”她抱着我的枕头陶醉得很淫荡。
“陶醉归陶醉,不要把唾液留在我的枕头上。”我提醒她。
“他叫什么名字?”光蕙问她。
“卫安。”
“听起来好像护卫员。”我说。
“他的驾驶技术十分好,他曾经在电影里飞越十八辆车。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到中国去,飞越长城。”
“天方夜谭。”我说。
“也不一定没有可能的。”她为他辩护。
“你有没有想过,他的工作很危险,跟消防员、警察和杀手同列头号危险职业?”光蕙问她。
“最怕没有死掉,却残废了,要你照顾他。你知道吗?你绝对不是那种肯照顾残废的丈夫一生一世,无尤无怨的女人。你才没有那么情深义重。”我说。
“我就是喜欢他不能给我安全感,他随时会死掉,因此我们相处的每一刻都充满刺激,都害怕下一刻会成为永诀。每次他离开我身边,我觉得他又回到熊熊烈火里。我从来没有如此断肠地牵挂一个人。我喜欢那种随时会守寡的感觉。”
对于迪之的想法,我并不感到奇怪。她是那种走进游乐场,便第一时间查询:“哪种机动游戏最危险?”然后立即跑去玩那种游戏的人。
爱上邓初发,因为他是水上英雄,林正平更不用说,他是天皇巨星。只有那个录音室技师是一个例外。那段日子,她太苦闷。
迪之的优点是义无反顾,缺点是经常失手。
“什么时候让我一睹你那位赛车英雄的风采呢?”我问迪之。
“立即可以,我叫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吃饭。”
卫安驾着他的黑色日本跑车准时来到。他给我的感觉是新区流氓去了尖沙咀。他象个发迹了的新区少年,穿了在尖沙咀区买的衣服,如此而已。
他似乎迫不及待一显身手,汽车以时速一百八十公里行驶,我和光蕙紧紧抓着门柄,不敢说话,只有迪之还可以轻轻松松不停跟我说话。
“下个月一号便是金曲颁奖礼,明天已经肯定可以成为十大金曲。林放很有机会拿到最佳歌词奖呢,他有没有请你陪他出席颁奖礼?”
“没有听他提过。”
“你是他的女朋友,没理由不找你陪他呀!”迪之说。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和光蕙松了一口气。
“我可不愿意跟你们一起殉情啊。”我对迪之说。
林方文的确没有跟我提过颁奖礼的事,他不会不打算和我一起出席吧?
那一年,我们三个好朋友同是正大光明谈恋爱,决定一起度除夕,地点我自私地选在卡萨布兰卡,我希望以后每一年的除夕,我和林方文都会在那里度过。
我提醒林方文:“这一次,你别再忘记。假使你忘了,送歌给我,我也不原谅你。”
他乖乖的没有忘记。迪之和卫安都穿了黑色皮夹克,十分相衬。光蕙和孙维栋同来,孙维栋穿西装,光蕙穿了一条隆重的长裙,把头发盘在脑后,看来很成熟。我和林方文便显得平凡了,不够新潮也不够隆重。
三个男人因为三个女人的缘故走在一起,他们其实并没有共同的话题。卫安不断说车,他准备参加澳门格兰披治大赛。孙维栋纠正我们刷牙的方法。他的生活里,原来只有两件东西--牙齿和光蕙。林方文比较沉默,他的沉默在他们之间显得特别可爱。
还有十秒便是一九八八年,台上的歌星倒数十下。
“新年快乐!”我们六个人举杯祝愿。
“爱情永固。”迪之高呼。“女人万岁!”卫安喊着。
“现在是新年,关女人什么事?”迪之笑着骂他。迪之总是爱上智商比她低的男人。
拌台上,一个肥胖的菲律宾女人在唱黑人怨曲,我和林方文在舞池中相拥,我却有难解的心事,还有十多个小时,便是金曲颁奖礼,他仍然没有邀请我一同出席,他也许不想在那个地方,公开承认我是他的女朋友。
“明年除夕,我们还会在一起吗?”我问他。
“为什么不会?”他说。
我常常觉得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的。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肥胖女人离开了舞台,一个小提琴手上台表演,琴音凄怨,并不适合那个晚上。
“这是爱情万岁。”林方文告诉我。
那一刻,我真想立即告诉他我正在偷偷地学小提琴,而且无数次想过放弃,我好想抱怨他送了一把小提琴给我,累我受了许多苦,然而,台上的人在拉奏爱情万岁,当爱情万岁,还有什么应该抱怨呢?
离开卡萨布兰卡,迪之提议去的士高,看见我和光蕙都没有表示出多大兴趣,她才机灵地说:“现在应该是二人世界的时候了,我们分道扬镳。林方文,明天要拿奖呀!我会来捧场!”迪之对林方文说。
我们坐在海边,等待一九八八年的日出,伴着我们的不是明天,而是沉默。
是我首先忍不住开口:“要不要我陪你去?”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部随身听,把耳筒挂在我的头上,是一首新歌。
“如果情意和岁月也能轻轻撕碎,扔到海中,
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
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
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每年今日,我都会送一首歌给你。”他说。
我凝望着他,眼泪夺眶而出:“我真恨你。”
“为什么?”
“因为我再离不开你了。”
“女人真是奇怪。”他说。
“如果每年有一首歌,我的一生里,最多只可以得到六十首歌。”我说。
“也许是八十首。”他说。
我摇头:“没有可能的,我没有可能活到一百零一岁。”
原来穷我一生,顶多只能从他手上得到六十首歌,或许更少。那个数目,不过是五张雷射唱碟的容量。我们的爱情,只有五张雷射碟,太轻了。
“不。以后你写的歌,都要送给我。”
“贪婪!”他取笑我。
“今天晚上真的不用我陪你去?”我问他。
“我不想你和我一起面对失败。”
“我没想过你是个害怕失败的人。”我说。
“我是害怕失败,所以才努力的人。”
“你会赢的,我在家里等你。”
整件事情,本来是很好的,偏偏在下午,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颁奖礼的门票。
“你要不要来?”
“不。我答应了在家等他。”
“怎及得在现场亲眼看着他领奖好呢?”
“他不想我去。”
“你不要让他看见便行。如果他赢了,你立即就可以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七时正,我和卫安来接你。”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去,如果我在现场,可以与他分享胜利,也可以替他分忧,我还是去了。
我和迪之、卫安坐在场陛内第三十行。为了不让林方文看到我,我是在节目开始后才进场的。我在场内搜索林方文的背影,他坐在第六行,与几个填词人坐在一起。我们的距离是二十四行。
最佳歌词奖没有落在他手上,而是落在他身旁那位填词人手上。我没想到,他在跟那个人握手道贺时,会突然回头,而刚好与我四目交投。那一刹他很愕然,随即回转头,没有再望我。那二十四行的距离,突然好像拉得很远很远,把我们分开。他一定恨我看着他落败。
颁奖礼结束,他跟大伙儿离开,没有理我。
我觉得后悔,但于事无补。我在宿舍等他。他天亮之后才回来。
“对不起,我不该在那里出现。”我说。
“我们分手吧。”他低着头说。
“为什么?就因为昨晚的事?”我有些激动。
“不。”他说“我没有介意你在那里出现。这件事不重要。”
“那是什么原因?”
“你需要大量爱情,而我也许无法提供。”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跟你恋爱是一件很吃力的事。”
“吃力?”
我无法接受那个理由,我觉得很可笑,如果我们分手的原因是供不应求。
那一刻,我很想扑在他怀里,求他收回他的说话,然而,我做不到,我不可能连最后一点自尊也失去。我突然很恨他。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尝到被抛弃和拒绝的滋味。原来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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