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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恬、可恬!”
苗可恬坐在自家的客厅里,手中还拿着一支叉着莲雾的叉子,乍看之下,她就像多数人一样,在假日时悠哉坐在家里吃水果兼看电视—如果不去计较那支叉子已经摆在她的嘴边,足足半个钟头都没动过的话。
“可恬!”
母亲的呼唤声终于让苗可恬回过神,她转头,客厅后方摆了个麻将桌,母亲正在桌上与人厮杀。
母亲素来没什么嗜好,就是喜欢摸两圈麻将,苗可恬平时是与朋友在外租屋,每次回家尽孝心,就是陪母亲打打麻将,只可惜她的牌技太差,通常才上桌不久就被轰下桌了。
她看了一下母亲今天的牌搭子,突然发现一张好久不见的面孔。
“表姐,你什么时候来的啊?!”苗可恬好讶异。
“我都来好几个钟头了,你现在才看到我啊。”表姐没好气地回道。刚刚进门时打招呼不是看过了吗?
可恬今天似乎怪怪的喔,老是喊她都没有回应,是有什么心事吗?
表姐还想问问苗可恬的近况,苗母却先一步说道:
“可恬,你出去看一下梅梅跑去哪了?从刚刚就没看到人,我有点担心。”她一边洗牌一边吩咐。
梅梅是表姐的女儿,母亲向来疼爱这个小娃娃,因此每回表姐来访,一定会顺便把女儿带来。可惜表姐家住得远,一年最多也只能来访两、三次,因此母亲不时感叹,每一回见到梅梅,她总又长大许多。
“没在屋里吗?”苗可恬放下叉子,四处张望。梅梅正值爱跑爱叫的年龄,如果是在家里,绝不可能这么安静。
所以苗可恬没有多想,直接走出家门准备寻找,没想到她才刚踏出家门,就看到一个仅看得见背影的男子突然一把抱起梅梅,并将她举得高高地。
梅梅则是一脸吓坏了的表情,只差没有放声尖叫但也有可能是她已经吓傻了,所以忘了要尖叫。
“你”想对我家梅梅做什么?!苗可恬后续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她就先注意到男子脚边有不对劲之处。
一条大黄狗绕着男子的脚打转,苗可恬张口才正要喊出狗儿的名字,大黄狗就以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咬上了男子的小腿肚。
“天啊!阿恰!你这只坏狗狗!”苗可恬惊叫出声。
苗可恬想也没想就冲到狗儿身边,一点都不怕狗儿会回头反咬她,因为这幕狗咬人的场景,他们这一带的人都已经看到不想再看了。
阿恰是附近邻居的狗儿,虽然平时主人都会将它链起来,无奈阿恰是只相当聪明的狗,总会自己想方设法偷溜出来,尤其它特别爱咬陌生人,让附近的居民相当头痛,毕竟谁都不想有客人来访时,脚上还拖着一条狗吧。
“阿恰!快松口,快点放开人家!”苗可恬迭声命令狗儿松口。
幸好阿恰虽然爱咬人,但绝不会攻击这附近的居民,甚至还会稍稍听从命令,否则若要等主人来处理,也不知道要拖多久咧。
也不知是阿恰特别喜欢这双腿,还是对西装裤情有独钟,苗可恬又连声命令了几次,阿恰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松口。
“对不起,先生,你没事吧?”紧紧抓住阿恰的项圈,确定它不会再咬人后,苗可恬才站起身,向被咬的男子道歉。“不好意思,因为阿恰喜欢咬陌生人,所以才会”
苗可恬试着解释,但当她一站定、看清楚被咬者的面孔时,不由得愣住了。
“法刚?!”
苗可恬又眨了眨眼,几乎要怀疑起自己是否认错人了。他们有五年不见了,结果最近一个礼拜就碰到了两回?!
“可恬,这是你家的狗?”梁法刚见到苗可恬也很讶异,但现在不是谈这些的时候。他瞄了一眼显然还涸坪奋的狗儿,决定不把手中的小女孩放下。“你应该把狗链起来,它刚刚本来是想攻击这个小妹妹。”
闻言,苗可恬转头看向梅梅,果然小女孩的眼里盛着豆大的泪水,仿佛眼泪随时会落下似的,可怜兮兮的模样让人看了好不心疼。
“梅梅,不要怕,姨姨已经骂过狗狗了,狗狗不会咬梅梅的。”苗可恬轻声安慰,生怕大声一点就会吓到小女孩。
苗可恬伸手欲抱她,但梅梅显然没有被安慰到,仍是紧紧抱着梁法刚的头,动都不敢动一下。见状,苗可恬只有叹气。
“阿恰,我先带你回家,我一定要叫你的主人把你关好。”
苗可恬满脸不高兴地把阿恰牵进旁边的公寓一楼,正好主人在家,听到苗可恬的转述,主人马上冲出来对着梁法刚又是鞠躬,又是道歉。
梁法刚看着这个突然跑出来的狗主人,一脸莫名其妙。
“可恬,你不是狗主人吗?”
苗可恬懒得解释阿恰的多年恶行,仅是转头对他说:
“狗是他家的,但你手里抱的小女生是我家的。”
闻言,梁法刚本想将小女孩交给苗可恬,不过受惊过深的梅梅还是吓得只肯死死抱住梁法刚的头不放,仿佛他的怀抱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
“唉看来不管过了多少年,你永远是落难少女的救星。”看到梅梅如此依赖梁法刚的模样,苗可恬感叹着。
她当年也是被他所救,才迷上他的啊。
这男人既高且壮,还真是适合当救美英雄呐,任何小混混一见他满身肌肉,恐怕半数就先打了退堂鼓。
而且梁法刚也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男人,必要时,即使以一敌多都能轻松获胜,虽然不再像五年前一般时时穿着简单的一恤,而改穿上较适合他年纪的西装衬衫,但那一身训练有素的肌肉,显然没有因时光而消减。
加上他救人时又全然不在意自身安危,只求被救者不受丁点伤害,试问,又有几个被救的女生能不被他吸引呢?
“我并不是那么好的人。”梁法刚冷着一张脸,硬声说道。她说他是好人,这话听在梁法刚耳中是何等的讽刺。
如果他是好人的话,又怎会惹她伤心流泪?
如果他真是好人的话,就不会在五年前不告而别了。
再次见到她,他应该在第一时间马上逃走,而不是随她走进花店接受治疗,然后又让她伤心流泪。
但今日的偶遇,梁法刚也只觉得开心,而无一丝想逃开的念头。
像他这样的卑鄙小人,根本不可能成为别人的救星。
梁法刚闭闭眼,将最后一丝动摇的情绪藏起。他不敢多看她,怕多瞧了几眼,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湖又会因她波动。
“随你怎么说吧。”苗可恬苦笑。
虽然梁法刚说自己是黑道份子,但世界上哪有这种一见到小女生落难,就会马上冲过来,而且还不顾自己可能会被狗咬、可能会染上狂犬病的黑道呢?
苗可恬看向他俩,紧紧黏着梁法刚的梅梅,十足依赖地靠在他身上,梁法刚虽然被缠得不得动弹,但他脸上却完全没有不愉快的表情,即使没有多讲话,但那只不断轻柔拍抚着梅梅背部的大掌,却比千言万语更让人心安。
她知道那双手能给人多少安全感,因为她以前也曾在那双手的保护之下苗可恬羡慕地看着两人间自然流露的温馨气氛,如果不知情的人看了,搞不好会以为这是一幅和乐融融的家族图像。
不但有一个可以当任何人靠山的爸爸,还有一个爱撒娇的女儿,她呢?她在这幅图中又是扮演什么角色?
她可以假装自己是这个家庭中的妈妈、假装自己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吗?如果当年他没有不告而别,他们是不是可以
苗可恬甩甩头,现在可不是幻想的时候啊。
“你的脚没事吧?阿恰虽然爱咬陌生人,但它几乎不会真的咬伤人,应该不用去看医生啦。”苗可恬一边说着,一边自动自发拉高他的裤管察看。
“嗯,是有一点牙印,不过没有破皮。”
这么爱咬人的阿恰之所以到现在还能活蹦乱跳的原因,就是因为它几乎不曾真的咬伤人,通常只要道歉就能了事。
“先生,请你务必要把狗关好。那条狗本来是要攻击这个小妹妹,即使你的狗不会真的咬伤人,但它很有可能会不小心扑倒小妹妹,让她受伤,这次只是幸运,请你不要再放你的狗出来乱跑。”梁法刚皱着眉,警告着。
即使不会咬伤人,但像这么喜欢攻击人的狗仍是一种危险。
“对不起,我一定会把阿恰必起来的。”
狈主人自知理亏,加上看到这个壮汉似乎还是美丽芳邻的熟人,当然又是迭声的道歉,然后才回到自家公寓。
但狗主人一边走着,一边又忍不住不断回头,想要知道壮汉与芳邻的关系。这两人之间有一种奇妙的气氛,那是任何人都无法介入的氛围,仿佛两人并非仅仅是相识而已,还有另一层更亲密的关系。
即使这两人几乎不互相对看,却完全不会冲淡他们之间的吸引力这教狗主人如何能不好奇?但最后他摇摇头,八卦不是他的天性,多想无益。
梁法刚看着狗主人离去,他没有再回头看苗可恬,只是迳自开口说道:
“我不是故意来见你。我只是路过这附近,正巧看到这个小妹妹被攻击,绝不是特地来找你的。”他解释着,不希望让她以为他出尔反尔。
会见到她,梁法刚也是非常意外,没想到才说了不要再见面,结果不到一个礼拜就又碰上,难免让人怀疑他自打嘴巴。
“我知道。”苗可恬咬了咬下唇,不懂心底这股失望的情绪所为何来。
她应该是最清楚的啊,身为黑道份子的他,与自己万万不该扯上关系,那一夜在花店分开后,她虽然伤心,却也很清楚梁法刚的决定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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