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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声震耳欲聋,pub内充满了乐不思蜀的夜猫子,即使现在已是凌晨一点钟过后,明天也非周休假日,但店里的气氛依然热闹不减、喧闹不休,活像是个没有现实压力与明天的永夜乐园一样。
季成颢懒洋洋的窝在pub一角的大沙发上,他英挺的五官、爱笑的模样,和即使瘫坐在沙发上仍掩盖不了的结实体格,这些彰显于外的男性魅力,在在都吸了店里所有女人的目光,叫人失魂。
女人们,不论是有无男伴在身旁都不由自主的一再看向他,个性比较积极或是没护花使者在身旁的,则是直接走上前去与他攀谈,也因此,他周边的座位总是座无虚席、人满为患的。
女人们围绕在他身旁争奇斗艳、笑得花枝乱颤的,但他却始终在唇畔噙着一抹笑,既不阻止也无邀请独宠谁的迹象,就像个拥有一整座后宫的帝王般的享受着被成群妻妾包围的快感。
享受?
快感?
不,他烦都烦死了!
马的,他从没想过子赦会来“契约结婚”这套,而且还该死的搞到假戏真做的爱上对方!
这下好了,他原以为即使少了允翼那只卑鄙的笑面虎当挡箭牌,在他前头至少还有个“心软”的子赦可以顶着。结果那家伙竟然给他来这套,害他原本悠哉等着看戏的心情全没了,烦都快要烦死了。
混蛋,他现在到底该怎么做才能逃过这一劫?要学允翼扮丑,还是学子赦来个假结婚,然后又不小心弄假成真呢?
答案是都不行,因为他都已经对亦麒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可能这么没创意了,现在又怎么可能自掌嘴巴呢?
可恶,他到底该怎么做?
吧脆拿把刀自我毁容,或者去撞车把自己弄残废算了,这么一来,他就不相信“阿花”新娘还会选他当老公。
不过,如果他真的敢这样做,即使他好运到撞车没把自己撞死,也肯定被群起而攻的活活打死吧?
有够烦的,早知如此,他半年前就该找个有长辈缘的女人介绍给爸妈认识,让他们知道他早已名草有主,对于指腹为婚这门亲事,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唉,果然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他那票女朋友里有适合介绍给爸妈认识的吗?她们全都像此时此刻围绕在他身边的这些女人一样,娇艳有余,贤良不足,和好媳妇三个字根本就搭不上线,爸妈会中意到为他拒绝那场相亲,那才有鬼哩!
马的,真的是烦死人了啦,他还以为到这地方来能让郁闷的心情稍微舒畅一下,没想到根本一点用处也没有。也许他该换个方法,例如找个顺眼的女人上床滚一滚。
忖罢,季成颢懒洋洋的移动目光,在身旁的女人堆里梭巡着称得上顺眼的,却发现他每一个都看不顺眼。
于是,他将梭巡范围扩大到望眼可及的每个角落,从隔壁桌的座位到热闹喧哗的舞台,从舞台到吧台,再从吧台到
他游移的目光猛一顿的停下来,怀疑地移回刚才掠过的吧台区,然后紧盯着跷脚斜坐吧台底端倒数第二张高脚椅上,仰头粲笑的那个女人身上。
那是个身材玲珑有致,直发长及腰际,黑如乌丝,风姿绰约的美人,让即使看多各形各色美女的他,也不禁想多看她一眼。
然而,这并不是她吸引他目光的原因,她之所以让他看得目不转睛,是因为她长得很像一个人,一个他已经有好多年不曾见到的丫头。
那丫头有着红红的脸蛋,大大的眼睛,短短的头发,总是露出一副爱哭爱跟路的无辜模样,让人想气也气不了,想骂也骂不了,只能让她像个背后灵一样的一直跟着他们。
明明是个长得挺标致的丫头,穿着打扮却像个小男生一样,头发老是剪得短短的,从不穿裙子,而且还会跟人打架,比同年龄的男生还像个男生。
随父母移民到温哥华时,她已经十五岁了,但身上仍没半点女人味,连胸部都像飞机场一样平。
所以依照“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的真理来推敲,他想那丫头即使长大成人,肯定也会是个英姿焕发、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男人婆才对。
可是坐在吧台边上那个风姿绰约、美到都快要掉渣的大美女的五官,怎么会和那个丫头长得这么像?
他曾经听过一种说法在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外,还有两个人与自己拥有同样一张脸,长得一模一样。
眼前这个女人会是和丫头拥有同一张脸的另外一个人吗?抑或者她就是丫头?
可是那丫头真的有可能女大十八变,而不是牛牵到北京还是牛吗?
重点是,他完全没听允翼说过那丫头最近回台湾来的消息呀!
季成颢皱起眉头,认真的瞪着那个侧背着他而坐的女人研究半晌,终于压抑不住想搞清楚的欲望,倏然起身离开座位。
“怎么了?”
“你要去哪里,颢?”
“发生了什么事?”
一见他起身离座,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们马上发出此起彼落的疑惑声响,他全都置若未闻,满脑子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搞清楚坐在吧台边上的女人到底是不是十年前移民到温哥华去的丫头?
走到女人身后停住,他直接出声叫唤。
“任妗红。”
长发美女闻声转头,在看见他的那一瞬间蓦然像见鬼般的睁大双眼,下一秒便突如其来的跳下高脚椅,转身就跑。
真的是那丫头?
这是季成颢的第一个反应。
她干么要跑?
这是他第二个反应。
然后第三个反应就是拔腿直追。
“你给我站住,丫头!”
听见身后传来喝令的叫喊声,任妗红在一瞬间又跑得更加卖力了些,可是穿着高跟鞋真的有够难跑的,希望她不要目的还没达到,就先把脖子给摔断了,老天保佑她。
呼呼呼
风在耳边呼啸着,夹杂着她的喘息声。
好累喔!穿高跟鞋跑步真的好累,脚也好痛,但是她的心情依然既兴奋又飞扬的,好想放声大笑。
天啊,他竟然认得出她来了,她真的好高兴、好高兴喔!
多年不见的亲朋好友在这一两年惊见到她的改变时,都会惊讶兼错愕的对她说,她真的变了好多,如果她不主动和他们打招呼报姓名,他们都认不出她来。可是他却可以在灯光昏暗的pub里一眼就认出她来,她真的好高兴。
她的变美不需要他锦上添花的肯定,因为她已经拥有太多人的肯定了。
她希望、想要的是不管她外在如何的改变,他都能一眼就认出她来,因为那代表了她的模样在他心里是深刻鲜明的,尽管他们都已经有十年没见了,依然没有褪色。
这是一种希望,也可以说是奢望,因为去年年底伯伯和伯母到她家作客时,乍见两年不见的她,他们俩一时之间真的认不出她来,所以她一直很担心他会不会也这样,没想到他却能一眼就认出她,叫她怎么不欣喜若狂到想放声大笑和尖叫呢?
呵呵呵呵呵“啊!”乐极生悲,她只觉得脚踝一偏,整个人失去平衡的往地上坠落。
一只坚定的大手突然扣住她手臂,止住她往下坠落的跌势,却也让她的身体在下一秒钟换个方向跌去,重重地撞上一堵有如铜墙铁壁般的胸膛,让她忍不住痛呼出声。
“好痛!”
“活该。”没良心的人随即接声说道。
揉着撞痛的肩膀,她抬起头来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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