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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莹莹:
最近好吗?你的狗仔生涯进行得顺利吗^o^还有,又爆了哪些明星或是社交名流的料了?
在洛杉矶已经待了将近一个月了。本来以为在这个充斥着富人和明星的城市里,渺小平凡的我会又害怕又格格不入,可是想不到吧,我竟然爱上这里了!
这是一座有着多元文化的城市——黑人和墨西哥人分别占到总人口的17%和15%。因为曾经是墨西哥的领地,所以,洛杉矶好多古老的广场、街道、商店,甚至就连ucla里的某些建筑,都还带着浓浓的墨西哥色彩。你真应该来看看的,这里真的很有异国情调呢不过当然啦,你感兴趣的才不是这些呢。在占地一万多平方公里的诺大的la,你在乎的只有两个地方——好莱坞和比华利山,我猜得对不对?
说起来嫉妒死你!这两个地方我都去过了!哈哈!^o^
我已经参观过了好莱坞环球影城,在日落大道上喝了咖啡,还跟着旅游团的车在比华利山上小小地兜了一圈——猜猜我看到了谁的房子?(还在尖叫中)贝克汉姆的!
哈,你的哈喇子有没有流下来啊?我还没说到更关键的呢!
关键中的关键是,在经过汤姆克鲁斯家前的车道时,我看见了一辆超级拉风的跑车,更重要的是在车里坐着的好像就是阿汤哥本尊哦!
哦吼吼吼现在,除了哈喇子之外,你有没有飙出嫉妒的泪水啊?!
好啦,开心的事说完了,现在该说说我在ucla里遭受的“折磨”了。
为期两周的、最最紧张的语言强化班总算结束了(实在是因为那个魔鬼强化班太可怕了,所以,那两个礼拜一直抽不出时间来给你回信。sorry啦!)。我们这批来自世界各地的电影爱好者兼十足的门外汉们,终于开始了正式的表演和电影制作的培训课程。
除了每天六个课时的课程之外,我们这二十来号人还分配到了两架摄影机和一间剪辑房。培训班的毕业考试内容,就是一部由我们自编自导自演的短片听上去很酷,是不是?可是,我们所有人都紧张翻了!上课的时候,要跟上教授说天书一样的语速已经很难了,下课后,还要抓紧时间跟那些来自欧洲、南美洲和非洲的同学们连说带比画地讨论短片几乎每个人的口语里都带着浓浓的乡音,时不时地,还要冒出一连串的西班牙语、尼日利亚语、日语、韩语和不知道哪里的语言。天哪,在讨论过程中,我们这群人甚至连脚都快要举起来帮忙了!不过,经过了几天的鸡同鸭讲,在今天的摄制组会议上,任务总算还是分配完成了——编剧这一部分由我负责。
先别急着为我高兴。知道这是多大的挑战吗?我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一部45分钟左右的电影剧本(字数大概在15000字左右)。而更可怕的是它必须是全英文的!
洛杉矶这几天的平均温度在摄氏15度左右。迎面而来的海风凉爽清新,可是,只要一想起我的英文剧本我还是会紧张到浑身冒汗啊-
-又开始手心冒汗了。算了,还是换个话题吧。
你一定对我住的地方很好奇吧?
因为参加的是短期培训班,我不能住在学校的宿舍里。我这么说吧,我的住宿是homestay式的stay在季昱成的home里
黑色的光标在显示器的屏幕上闪烁,等待着新文字的出现,填满屏幕上剩余的空白。
把赤着脚穿了运动裤的双腿蜷缩在椅子上,康宛泠停了下来,沉思地看着自己刚写下的那段e-mail。
stay在季昱成的home里
她完全可以想象得出,当远在大洋彼岸的莹莹看到这一段时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老天!她一定会发出杀猪似的尖叫,分贝之高也许连屋顶都能被掀翻吧!
幸亏看这封信的时候,她不在方莹莹的身边——康宛泠有些好笑地胡思乱想着——不然,她一定会被那个可怕女人的叫声震到耳膜破裂的。
然而下一秒,她唇边的笑容却慢慢消失了。
或许对莹莹那个大花痴来说,别说能够和季昱成住在一起,哪怕只是和他在同一屋檐下待上短短几分钟,都是个足以让人心脏病发作的大惊喜。
可是
可是,对她,康宛泠来说,从“死鸡”成为“房东”的那一刻起,她便开始了地狱集中营式的生活。
不知道为什么,来到la以后,不,甚至更早以前,从她答应进入君姐的经纪人公司起,在季昱成和她之间便发生了某种微妙的变化。曾经短暂存在过的那些单纯的友谊、轻松的聊天和默契的微笑都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再一次的敌对和恶作剧般的关系。
不。不仅仅是恶作剧了。
这次甚至更严重。
如果说之前的对立还有一些孩子气和玩笑的成分存在的话,那么现在,他的冷漠和敌意则是认真的。
虽然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该死地又在哪里得罪了这位了不起的“影帝”可是,从这一个月里那些短暂接触到的愤怒眼神,和他不得已才对她开口的冰冷语气中,康宛泠知道,她已经再度成为了季昱成的假想敌——这一次,他是真的对她怒不可遏了。
叹了口气,吞下罐中早已不再冒着泡泡的可乐,她试着用轻松一些的口气接着往下写。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件美事。从经纪公司安排我在他家住下至今,季大影帝都还在因为我扰乱了他的私生活而对我怒目而视呢!
季昱成在la的家是一间地处市中心的公寓房,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这间公寓并不大,一百多平方米的屋子内有两间卧室套房和一个三十平方米左右的起居室。虽然家具很简单,设施却一应俱全。死鸡(抱歉,我实在没有办法学你的样子,那么恶心地叫他“小成成”)说,这套房子是他十五岁那年初到美国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他妈妈和他以为会在la待上好长一段时间,没想到一年后,他们便又举家迁往纽约了。
季昱成不太爱说自己的过去。不过,从那家伙的只言片语里,我觉得他似乎去过许多地方,并不仅仅是国内,就连美国,除了洛杉矶和纽约之外,他还去过华盛顿、芝加哥和旧金山。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他这么频繁地搬家。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从商吧——他的妈妈现在仍然居住在纽约——有一次,她给“死鸡”打电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他有问起她生意的情况。
季妈妈的事业似乎很成功——这一点,从他们家在全美许多地方都有住宅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我不知道这对季昱成来说是幸还是不幸。从小就一直不停地改变居住环境,这让他看起来,总有种好像看透一切般的玩世不恭。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他的感觉这么说吧——人生对我们来说,是一趟对未知世界的探险旅程;可是,对他来说,所谓的人生却只是一场不再惊喜的游戏而已
大门那儿传来“嗒”的一声轻响,接着,是熟悉的钥匙扔在边柜上的声音。
康宛泠惊了一下,有些心虚地连忙把正在写信的网页最小化——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呢!
只是转身看向紧闭的房门,她困惑地咬住了嘴唇——那家伙不是说要在纽约待上一星期的吗,怎么还不到三天就回来了?
站在门厅的玄关处,季昱成停下了脚步,看向洒满午后阳光的起居空间。
他对这间公寓从来都没有什么感情。
或许是因为这种仅仅待过一年甚至几个月的居住地太多了吧——对一个还没来得及适应却已经面临离别的地方,最好的做法,就是别对它产生任何眷恋。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恼火地把钥匙扔到门边的木柜上——既然对这个该死的地方没有半点儿好感,他又为什么置老妈的苦苦挽留于不顾,非得紧赶慢赶地坐上早班飞机提前回来?
他承认,他对老妈是很火大——她竟然背着他想要跟那个背叛了他俩的家伙再度联系。这简直是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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