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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开始了

    那天是六月十二日。记住这个日子无非是那天晚上有一场叫“地下行动”的演出,里边有几支我喜欢的乐队,但我没钱也没时间去看。

    我和赵平是约在首师大的门口见的。在电话中他的嗓子喑哑极了,一直到见到他时才发现和他的形象相符,一副风尘仆仆的样儿,像刚从新疆回来。在见我之前他还去北师大相了一回亲,结果听说那个女孩看到他落魄的样子根本没有下楼来。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孩,他自我介绍说他叫池磊。和赵平正相反,池磊是一幅标准的北京男孩的样子,短发,干净的牛仔衬衣,不苟言笑。去方舟书店过马路时,赵平很自然地拉起我的手。他的手很暖,不是热,是温暖。就像那天他给我唱的那首诗:“人人在传诵美丽的童谣,就像我已逝的童年。”赵平陪我买水时,我说请他喝酸奶,他似乎犹豫了一秒钟,然后微笑地对我说:“谢谢。”后来我才知道,他身上没有钱。不是没带钱,而是压根没有钱。

    我带赵平回家,他坐在我的阳台上给我唱他写的歌,用我的吉它弹琴。我从冰箱里给他拿冰淇淋,你一勺我一勺地喂给他吃。他夸我的腿很“性感”我很高兴。李从来没有夸过我。他从来没有用“性感”这个词夸过我。也许他觉得我不好玩,不性感。赵平在我的屋子里吻了我。我们战战兢兢地开着台灯,一边小心注意着客厅里我父母的情况。

    第二天赵平约我去他在树村租的房子去玩。我正好没事,就答应了。他来首师大接的我,然后我们骑车骑了很久到达他住的村子。

    他带我到他在西郊租的房子,离我那该死的学校非常近。一条像散发腐臭的蛇的河环绕在周围。他给我看他画的画,他有好几本画册,其中有一幅全都是绿色,他把它叫做“我所梦想的地狱”

    我顺其自然地上了他的床。我想我就像上次一样根本没有搞清楚他有没有女朋友,我大概已经有半年没有和人做ài了,他弄得我非常疼,我在他身下叫唤着,赵平就嘿嘿地笑。他说你已经不是处女了?我很生气,你也不是处男了我为什么要是处女?你以为我是处女才和我上床是你的问题。你是个封建主义者,你这种人玩什么摇滚?

    然后我不客气地让他下来。赵平笑着说别生气了我是开玩笑的。中午,赵平在屋外做饭,一个梳长发的乐手进来借梳子。我递给他,他说:“谢谢。”“不客气。又不是我的,为什么谢我?”“嗯哼。”他笑着走了。

    下午他再来还梳子时,我才看清他的脸。他整个儿一朵牡丹花啊!一瞬间,我立刻想到:“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和“倾国倾城”“你从兰州来,我以后叫你小兰吧。”“是,夫人!”他笑道。

    我在学校计算机课上用电脑上打赵平的那首小妹。比起赵平那些饱经诋毁和赞誉的长诗和歌词,我一直喜欢这首他写的这首小诗。简单,纯洁,美好。

    在辽阔的蓝天下面

    我牵着小妹的小手

    来到丰收的麦田

    一片金黄灿烂

    小妹的脸笑成花朵

    在田埂上追赶麻雀

    我看到了天上的布谷,布谷

    哦,算黄算割

    啊,八百里秦川

    黄土的高原

    是小妹和我

    长大的麦田

    “我有一次在学校上课时还用计算机打你的那首小妹呢!”下个星期六找他的时候我躺在他简易的床上对他说。

    他的眼睛闪了闪,有些不自然地说:“是吗?”

    “是啊。我挺喜欢那首诗的。什么‘啊,八百里秦川,黄土的高原’写得真豪迈,哎对了,什么叫‘算黄算割’呀?”

    “那我们那儿两种布谷鸟的名字。”

    “这首诗是你写给你妹妹的吗?”

    “是写给我第一个恋人的。我们陕西管情人叫小妹。”

    “噢”“她可好了,现在在北大上学。”

    赵平后来断断续续地讲了他和他“小妹”的事儿。还拿出一张那个女孩原来送给他的照片让我欣赏,是一个歪着头正笑着的很可爱的女孩。

    “我们第一次是在北大未名湖的湖边的一张凳子上,那天我们都特别紧张她还是处女。”

    “那你呢?”

    “嘿嘿,我也是处男。”赵平咧开嘴乐起来。

    “那你们是怎么分手的?”我好奇的问。

    “”“因为一些事儿吧。”赵平显然不愿过多谈此事,起身把那张彩色照片珍惜地收好。

    “那你后来见过她吗?”

    “不常见。”

    “那你为什么不去北大找她啊。”

    “我找了。她们班同学不让我去北大找她。他们根本禁止我再进北大。”

    “为什么呀?”我奇怪地问。这听起来不平常。

    “别说这个了。”赵平有点不耐烦地说。

    丑陋的动物

    几天后,他去学校接我。“pk14来了。”“真的?”我确实想看看这支南京的乐队。“真的假的?”我半信半疑。我们飞快地骑到“w”乐队鼓手毛豆的住所。“来,春树,见见你的叔叔们。”他把我推进屋。几个坐在地上的男青年抬头看着我。我惊讶万分,pk14真到北京了!而以前我只在杂志里听说过他们。我首先认出乐队主唱杨海菘。他架一幅眼镜,穿一件卡通t恤。看起来像个好脾气的人。我和pk14的成员随便聊了几句,就找个理由溜出了屋。我总是不能适应这种冷淡拘束的气氛。

    我蹲在草地旁,用手拽着地上的草,一个女孩走到我身旁,也蹲下来,她问我:“你是很喜欢w乐队吗?”

    当时我不知道w乐队鼓手毛豆的女朋友,就是现在蹲在我身旁的这个女孩,她问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她是想了解我为什么会和赵平在一起,可能她是觉得我是因为喜欢w乐队才会和w的主唱在一起的,当时我觉得她这么想很可笑。

    “不,我觉得w乐队很一般。我并不算非常喜欢他们的音乐。”

    “你多大?”那个女孩问我。

    我老大不情愿,但还是回答了:“快十六了。”

    “你这么小就和一个男的在一起,以后不会后悔吗?”她说。

    “我无所谓。真的,我并不在乎这些。你要知道,我觉得我和谁在一起都无所谓,以后怎么样还不知道呢。"”我有些语无伦次地说完这些,就站起身,那个女孩看着我,她在想什么?也许她觉得我很傻。

    小兰也住在附近。我想找他聊聊天,我相信这一定比刚才和一大屋子陌生的人见面亲切得多。他的外屋似乎空荡荡的,里屋只有一张床一个柜子。把我带进来,他又重新躺下。我们似乎还聊了一句什么。“春树!春树!”我听见有人在外屋喊我,我走出去,是赵平。看他的表情像是个焦急的家长在找孩子回家做作业。我便也像玩过时间的孩子冲小兰愧疚地一笑。走出门,他还阴沉着脸,不发一言。我真不知他为什么要生这么大的气。“你干嘛找他?”赵平问我。“聊天啊。”我满不在乎地说。“那你干嘛不告诉我一声?”“”我盯着他的脸“我干嘛告诉你呀?”真的,我倒真乐意给他来一句:“你当你是谁呀!”犹豫了一会儿,他先开口:“pk14请咱们吃饭。”“哦。”我叹了口气,试着解释道:“大家都是朋友——你是我的朋友,小兰也是我的朋友”他急了:“你说他也是你朋友?行,那你以后再也别来这儿了!去,拿上你的书包,骑上你的车快走!”他拽着我胳膊把我往他屋子里拉,我抬头看见pk14远远看着,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现在怎么办?我孤独无助地走进他的屋,抱起我的绿色书包,不知如何是好。我真想给他一耳光,然后飞快地逃走,永远也不来这儿了。但我不想让pk14看笑话。我希望有尊严地离开。“你怎么这样啊?”我愤怒地问。“你怎么这样啊?”我茫然地问。

    “先去吃饭吧。”他说。

    走在那条绿色的河边,正值黄昏。夕阳照在绿色的河上。pk14走在我的前边,赵平走在我的左边,我凝视河水,它看起来就像一只尚未成熟但已经腐烂的柠檬。像我。

    “你很清高嘛!”我听到了一声充满嫌恶、嫉妒、恶毒的声音。

    我苦笑了一下。沟通是不可能的,而就在我笑的那一刹那,他猛地搂住我的腰:“如果你真的感到难受的话,你现在就可以走——你走啊!”我被惯性给转过身来,涌上心头的是无尽的屈辱。我绝望地迈开步子向前走,心想赶快骑车离开这个鬼地方,再也不来了!是的,早知道理解是没有,沟通是不可能,我干嘛还和这帮傻逼呆在一起?刚走了几步,我就被赵平拉了回来,他换了一种无奈叹息的口气低着头对我说:“唉,先吃饭吧,”我叹了一口气,我就是这么贱的,别人对我好一点我就受不了。我真的悲哀。饭是在体育学院的食堂吃的。我边走边对他说我喜欢那种有着漂亮身材,执著,诚实,有冲动有力量的年轻人,比如我喜欢的“xx军队”或者是那种可以包容我的人,比如某某某。他说他两种都不是。我看了他一眼,是,他两种都不是,他看上去就像一个小老头,未老先衰,总是不合时宜和莫名其妙地发怒。写诗、画画和玩音乐。所有艺术家可以有的毛病他都有,保守、实际、纵欲、世故、矛盾、虚荣。有着强烈的功名心,所有的人际关系支离破碎。但我现在就是和他在一起,我真是有病。

    吃完饭,我们走在回去的路上。我是去赵平的屋子里拿书包。屋子里没开灯,很暗。我走在前,他紧跟在后,把门锁上。“我操你妈。”我看着他。

    他盯着我,那张脸立即变得扭曲,他死死盯着我,我心里被愤怒充斥着,没有一丝害怕,我挑衅地看着他。怎么样,有本事打我呀?他低吼了一声什么,突然出乎我意料地扑到地毯上痛苦呜咽起来,破旧凌乱的衣服头发,他简直像一只动物一样肮脏及敏感。我吓住了,我还以为他会跟我急呢,他哭了一阵,身体抽搐,泣不成声“妈”他抬起头来看我一眼“你怎么能骂我妈呢?你不知道她人多好,多善良,你还不如杀了我呢,你怎么能骂我妈呢?”那目光再也不复当初的凶恶,只剩下无助和悲怜。“树儿,躺下陪我聊会儿天。”我没说话,他自顾自说起来“我太爱我妈了,她死了,她对别人太好了,有时候我一想她我就犯病打滚儿,我妈就我这一个儿子”

    后来他给我讲到他的母亲,他把他的母亲说成世上最温柔最伟大的母亲,她美丽、善良、热爱家庭,喜欢孩子,为了孩子可以牺牲自己的闲暇和幸福。一个典型的标准中国农村劳动妇女形象。每当赵平眼含热泪地讲起她的母亲每日操劳,就是病了也舍不得买药(听着耳熟),终于因为无力治疗病情变重而去世时(这时他的倾诉到达高潮),我总是在想那他爸是干嘛吃的!那会儿他爸干什么呢?闲着吗?眼睁睁看着老婆死吗?他老婆可以病了不买药他也忍心这么看着吧?可赵平不这么想,或者他根本从未想过这件事。赵平说他爸是村里最本分最老实的村民,勤劳朴实,也是一个正面的农民形象,而他,赵平,是他爸最骄傲的二儿子。他有时还会讲他妈妈在他每次早晨出门时总是早早起床给他准备干粮,每当此时赵平就会变得沉默善感,这时的他其实不是真正的他。

    “外婆给母亲起名叫‘勤勤’,因为妈妈从小任劳任怨,宽容大度。妈妈一辈子从来没有向任何一个人要求过任何一件事,从来没有借过任何人的一分钱,即使是在她生命垂危没钱吃药的时候,她一生对任何一个人都是那样温和,她从不会去议论任何一个人,从不会发火,更不会去讨好任何一个人和麻烦任何一个人,她走的那天我们村里的乡亲们都哭了,那天晚上我就睡在我妈的坟头,后来我给我妈写了一首诗,叫五月的雷雨之夜”

    那天晚上的结局是我们静静地做了爱,然后他送我到中关村,我一人骑车回家。那天晚上一个人骑在回家的路上,我心很乱。我知道我受不了他的急躁和小气,而他,我不知道他受不了我的是什么。这当然不是爱情。我只是一时不知如何脱身。我总是陷到一个漩涡里去。开端不管多幸福多轻松,都会逐渐发展为沉重和无奈。

    那个夏天的傍晚我们经常坐在他租的房子的门口的圆木上,看着天,啃着梨。他对我说希望以后能出十张以上的专辑,然后就画画,远走他乡,追寻他喜欢的诗人的脚步。我听着。“树儿,再吃一个吧。”他把他手里最后一个梨递给我。我使劲咬了一口。梨很小,有点涩,可他没有钱买稍好一点的梨吃。天边很蓝很亮,天气很好。我那时傻乎乎的,不知人情险恶,穿着红色的短t恤和格子超短裙,每天精力充沛地晃来晃去,不知任何抱怨。回家时路过友谊宾馆,看着那温馨的淡黄灯光我就幻想有一天一定要有钱去住友谊宾馆。

    卑贱的爱情

    赵平有时候放学后会在学校门外等我,所以几乎每天放学后我就拼命涂上过多的防晒油,以便让我的脸显得白一些。每当这个时候,班里的男生就大喊:“哦,嘉芙又擦防晒霜了!又要去约会了吧?”

    我们先是在学校门口保持一段距离,然后再并肩骑车。毕竟学校有规定,不许外校学生在本校门口接人。否则处罚本校学生。他会把我送回家,然后再等我吃完饭后出来找他。每回我都会带一些钱让他买饭或者给他带点吃的。他总是没钱。总是在挨饿。

    我们最常会的是公园。我们家离玉渊潭公园很近,大多数时候我们是去那里,还有紫竹院,那里夏天很凉爽。有时候我们会在公园的角落里做ài。其实我在想这一切正是理应被我们结束的。

    “等我们乐队出了专辑,我送你十张。”赵平跟我说。

    我总觉得他们乐队出专辑的日子遥遥无期。

    那时赵平所在的乐队正声名鹊起,有外地不明真相的摇滚乐迷已经把他们当作新一代的地下摇滚偶像。有人在报纸上撰文这么写道“‘w’是一支极富实力的新锐乐队,这支从成立至今不到一年历史的乐队足以让更多的人为之激动。音乐大气磅礴,而且带有浓重的实验色彩,让人不由想起sonicyouth。如果乐队没有他们的主唱赵平,他们的乐队也就和其他乐队没有什么区别了。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thedoors没有jimmorrison是什么样。主唱赵平极富牺牲精神的舞台表演相当骇人(感人?)。将诗歌融入音乐,无可救药的忧郁气质令人担心。”总之一句话,他们已经如一颗地下新星般在摇滚圈冉冉升起,听说就连崔健和盘古主唱敖博也非常喜欢他们的乐队。目前赵平的乐队正在为了出专辑而努力。但他们没有钱。

    “w”被音乐类杂志形容为是支命运多劫难的后噪音乐队,隐喻晦涩的长篇诗歌,穿透力极强的吉它,无可救药的忧郁气质,使“w”的音乐有着神秘的因素。而由于赵平的病,他唱歌时压低声音,如在地狱受难的囚犯,其所指的悲愤直叩人心。

    但我真的不知道什么他们的音乐唱出了什么亚人文情结,正如我讨厌看到赵平那悲天悯人的目光,因为我讨厌什么“接近大地和勤劳质朴的人民”什么的,还有什么“关照和洁净自己的心灵”之类的狗屁。

    在我九岁的时候,我和爸爸住在军营里。那时候妈妈和弟弟住在乡下。我非常喜欢热闹,经常和那些士兵们打打闹闹。他们也非常喜欢我。有一天,一个士兵叫我到他们宿舍去玩。我去了。平时我经常去玩。我扎两个辫子,他们管我叫“小天使”宿舍里很空,只有他一个人。就在我在凳子上坐下来的瞬间,那个人把裤子脱下来,我看到他里面什么也没穿。他问我,你喜欢吗?他让我摸他那儿,我没摸,他好像有些着急,走过去把门关上。然后他又问了我一遍:“你喜欢吗?”喜欢什么?我问他。哦不,我不喜欢。我说。然后走过去把门打开。那个人做梦一样地看着我做这些。他的眼睛里飘着梦一般的气息。

    “你是说那个人想强奸你?”赵平问我。

    不我是想说,这么久以后我还记得那个人眼睛里梦的气息。我一直记得他。不知道是爱他不知道是恨他。他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也许他当时应该更进一步。不过就是这样我也一直记得他。

    又是一个肮脏、龌龊的星期六的晚上。我去找完赵平后,在看完他们的排练后。赵平挥舞着他破烂不堪的帽子,说要去吃顿晚饭。我问他身上还有钱吗?其实我就是不问也知道他的身上没有。“我们没钱。”我对他说,我身上甚至没有打车回家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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