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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
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