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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至今你不知道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就是1966年12月13号那一天,是个星期二——星期几并不要紧,那时候到处都已经“停课闹革命”乃至“停工闹革命”对于激昂地进行“革命造反”的人们来说“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上帝创造六天后要休息一天,他们却哪天也不休息——那一天下午五点半,在武汉长江大桥公路桥北头东边的人行道上,你小哥与他当年北大京剧社的社友程雄在那里相会。
是的,后来小哥向你断断续续地讲了些他们相会的情景,你用心地捕捉小哥那话里话外的心迹,张开想像的翅膀在脑海里再现、剪辑、放映那暮色苍茫中桥上的人生戏剧,但你终究还是不能深骨入髓地知道,到底都发生了一些什么。
2
你成为作家以后,小哥常常在信里对你说:“真怄人!你写这个写那个,就是不写我!薄幸儿!”甚至当你正好出差成都,在那里得到母亲查实癌症的消息,心境最坏时,小哥——他对母亲的担忧和挚爱丝毫不减于你和二哥——却仍然要在看护母亲之余,忽然想起,以一种不自觉的京剧青衣的表情埋怨你说:“就是从来不写我,怄人!”
尽管小哥也是学文学的,并且啃过大本的文艺理论书籍,熟知恩格斯给哈克纳斯的信里讲到的现实主义文学的定义,以及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等等古典批评家的种种论述。他当然知道小说到头来都是些虚构的人物虚构的故事在作家的文字中蠢动流淌,但一到读起你的小说,他便总要模仿起那个给石头记写批语的脂砚斋,一会儿说:“作者与余,实实经过!”一会儿批:“犹记余二人乎?”更总要指出,你小说中的这个人物便是哪位亲友,哪个人物又是哪个你们双方都认识的真人他给自己取了个雅号,叫“白显斋”“白显”又来自“白湿”“白湿”是指他在湖南那个县三中时的宿舍里总撒着大片白石灰而又总是潮湿难耐,他说:“白湿”的“湿”字太难听,故又衍化为“白显”你当然从未自诩为当代曹雪芹,但手足之间,私下里通信调笑,他自拟为“脂砚斋”一流的“白显斋”似也未尝不可。他就总在读到你的新作后写些龙飞凤舞只有你一个人读得懂的“白显斋评”来,寄给你,倒也并非全是游戏之言,有些他是极认真地提出来供你参考的,尽管你其实大都付之一笑,但他却一直盼着在你的小说中出现他的影子。
是的,你写了那么多小说,却一直并没有写到阿姐,没有写到小哥,为什么?因为他们太平凡?平凡到简直进入不了小说的猥琐地步?小说是写给读者看的,你没有把握,以阿姐、小哥那不入“旋律”——无论是文学的“主旋律”还是“副旋律”——的素材写成小说,究竟有多少人会愿意看?也许会有,甚至很多?也许就甚至于只有两个人:小哥和你,因为你知道,和小哥完全相反,阿姐是断然不允许你把她写入小说的,她也看小说,但她不要看你的小说,又尤其不要看并且奉劝你也不要写那些涉及到家族真情实况的东西
你在写小说。你不知道这小说的命运,如同你不知道自己今后的命运一样。想起来很好笑,以前你拿起笔写小说,仿佛自己就是一个上帝,这个人物怎么样,那个人物怎么样,乃至他们的内心,有几个层次,几多隐情,几多煎熬,几多挣扎,仿佛都可以透视,都可以了然其实这茫茫宇宙,大千世界,攘攘人世,芸芸众生,包括我们自己,又究竟有万分之几,是真可以用文字这玩意儿再现诠释,穿透把握的呢?
有一些东西,是永远写不出,也用不着写的。不是惧怕什么,顾虑什么,而是因为我们的生命存在,有着文字这玩意儿根本不能企及的更本质的部分。即如小哥,他要你写他,你诚然也可以用一大堆文字铺排起来,算是以他为主要原料,烘烤出一块文学蛋糕,倘卖得出去,也便一可补助你的生活,二可填补你那瘪塌的虚荣心(“又出了一个作品!”),此外当然还可使他免除你的“薄幸”之名,得到一些作为特殊读者的特殊乐趣。但倘若你走火入魔,一时间竟以为自己有能力以文字这钝拙不堪的玩意儿,直逼那生命本体中最隐秘最深层的东西,比如说,在表达1966年12月13日星期二武汉长江大桥上那一幕时,便毫无顾忌地直捣黄龙,那么,他读了真能容忍吗?真能承受吗?
小说啊小说,有时候,写的人怕你,读的人也怕你!
3
仔细想来,程雄是一个男人。
这与户籍登记、档案表格中“性别”一栏、学生证、工作证乃至公共电汽车月票上所证明的那个“男”并不完全是一回事。
你记得有一年暑假,程雄来家里找小哥,你也凑过去听他们聊戏。程雄大老远地跑来,热汗淋漓,那时家里并无电扇,小哥就递他一把大蒲扇。他就把身上的海魂衫卷至胸脯以上,使劲地扇着扇子,你惊讶地看到,程雄那隆起的胸大肌,是那样的紧凑,两边的胸肌之间是一道深沟,足可以夹住一只鸡蛋不让它掉落;程雄的身上飘散出一股浓郁的体臭,奇怪的是那气味并不令人厌恶,反倒使人联想到强壮、健康、旺盛、饱满、雄伟、昂扬一类的词语,那时候你还不知道阳刚这个词汇,现在回忆起程雄,你想,要是每一个在表格中“性别”一栏填入“男”字的人,到头来都像他一样,该有多好啊!你那时就默默地下定决心,一定要使自己长大以后,也如他那样雄健,所以你一上到高中,便参加了学校举重小组的活动,固然后来你因为患了肺结核没能坚持下去,但那一小段的举重锻炼,至今仍在使你受益
你记得程雄说话的声音很阔朗,很厚实,很好听,笑起来仰着脖子,脖子上的筋显得很粗很韧,绷得很直,而他那笑声同在舞台上扮演花脸时的“哇呀哈哈哈”很接近,却又丝毫也不造作,听起来十分自然,很有感染力
你记得程雄那时候问过你,在读什么小说?你就说读了牛虻,正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说他不喜欢牛虻那本书,因为亚瑟直到最后也还是太“娘儿们气”他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那本书里最值得佩服的倒不是保尔柯察金,而是那个海员出身的革命家朱赫来你还记得他跟小哥聊戏时说,他不喜欢演李逵(尽管他和那个叫徐明益的戏友多次在北大演出过李逵下山),因为李逵太“孩儿气了”他喜欢演霸王别姬(小哥极想同他配虞姬,但据说两人调门不和谐,因而总是詹德娟同他搭档),他说霸王虽是一个失败者,但那真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
你记得小哥同你说过,毕业分配时程雄要求一定把他分到大西北的荒原上去,他说:“那是男人工作的地方!”后来他果然雄赳赳地去了,还给小哥寄过照片,照片曝光过度,黑白分明,但荒原的背景把程雄那满脸满身的轮廓都衬托得更粗犷更刚硬,小哥给你看过那照片,你记得照片上的程雄一定是好多天没有理发剃须,他那两只眼睛和一头狮鼻被蓬草般的黑发黑须包围着,令你望上去一惊,同时又一震
但程雄后来在一次事故中伤了腿,据说伤腿后因为一时不能找到车辆,他又坚决不愿让别的人抬着他背着他走,便佯装“没有大事”硬是用一条已然骨折的腿配合着健康的腿,同大家一起挣扎着挪动到了可以搭车的地方,那段路足足有六里地远!等到他终于被安放到担架上时,人们才惊讶地发现,那断裂成匕首般的一截腿骨已然扎穿他的肌肉筋腱,赫然露在了外面,而淤血已经把他的裤管、袜子和鞋子都浸成了红色,并呈糨糊状他呢,在担架上只要求允许他抽烟,并甩开嗓子唱了几句盗御马:“将酒宴摆至在聚义厅上窦尔墩在绿林谁不尊仰!”
程雄回到北京,住了一百多天院,腿骨接上了,回家又静养了一百多天,架了几十天的拐,后来就扔了拐,走路走慢些时不大能看出他腿有毛病,再后来他又恢复了骑自行车,并声称完全可以重登舞台,起个霸、偏个腿、舞个锤不成问题——但终于没有再登台彩演而只是清唱鉴于他的身体状况,不能再回大西北搞野外工作,他后来便到地质学院附中当了物理教员,在那里教了一阵,又由于他那住在城内的寡母瘫痪在床,须就近照顾,便又从地质学院附中调到了城内一所离他不远的中学,那是一所女子中学——眼下北京已不再实行男、女分校了,但那年头北京有许多所男中和不少的女中——程雄仍教物理
你记得“文革”前一年的暑假,小哥又从湖南跑到北京,那时你父母已不在北京,二哥、阿姐、你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不好给小哥留宿,小哥来到北京便只好住进小旅馆中。有一天你去那小旅馆看小哥,恰巧程雄也去了,程雄便邀小哥和你去全聚德吃烤鸭——那时候到街上吃饭,饭馆里的座位很难找,一张餐桌,往往由两组乃至三组各不相干的人共同进餐。记得那天你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两把椅子,好不容易挤到已经有四个人进餐的一张方桌前,算是有了开票叫菜的权利;程雄没有椅子,后来便搬过一只不知道餐馆里装过什么的露着大缝的木板箱,竖起来权当凳子坐,小哥和你都要把椅子让给他,让他各用一根拇指将你们的肩膀按定,使你们谦让不得你印象很深,你觉得那样的拇指,那种从一根拇指传递过的力量,唯有真正的男子汉才能具有
你记得,那天吃完全聚德的烤鸭,出得饭馆,程雄就拍拍你肩膀,爽快地说:“老弟,我跟你小哥,有好多话要细说,我们一路走过去,进天坛的松柏林子里说去!你呢,你就过马路去大栅栏里头,到大观楼看一场魔术师的奇遇吧!”说着掏出五块钱的大票子来,递到你手心,不容你推辞,又用他那骨粗肉厚皮糙劲足的大手整个儿连票子和你的手一捏,接着便对你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结实的大牙齿,转身同小哥一路往天坛去了;你望着小哥和他的背影,直到被稠密的路人遮闭
你对程雄的印象,也就是这么多。所有的印象合起来,只不过觉得他是一个男人,或曰一条汉子“一条”这个数量词使你生出无限的感受,同时也使你更深刻地意识到语言的无能和不得不使用语言时的无奈
4
那一天小哥准时到达,并且一眼就看到了站立在桥头的程雄,小哥跑过去拉住他的手,照例——他不管多大的年纪,一见到亲友总难免——双脚一蹦,快活地嚷:“哎呀太好了!程雄!你果真在此!”
程雄却似乎并不怎么激动,甚至过分地不动声色,他从小哥手里抽出他的手去,简捷地问:“你吃过饭了吗?”
“吃过了吃过了”小哥沉浸在重逢的快乐中,他没心没肺地只当程雄那是一句中国人之间惯常的问候语。
“我还没吃”
“不要紧不要紧,”小哥照例全然不能察人心意,兴高采烈地说“其实我也还没吃晚饭哩,不过一点儿也不饿,见到你我就是饿也让高兴给填饱了快快快,咱们好好聊聊,等饿了咱们再找个地方吃夜宵吧!”
“我饿。我现在就要吃。走,你请我吃。”
“好好好,我请我请”
可是直到在桥头不远的一家小小米粉店坐定,小哥仍然没有意识到程雄已经身无分文,并且起码有一整天没有进食了。
“哎呀,程霸王,快给我讲讲,北京的朋友们都怎么样?袖珍美男子最薄幸,我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他竟然片纸不回,怄死人!何康两口子呢?詹德娟呢?”
程雄只是呼噜呼噜地埋头吃米粉,小哥这才把他仔细端详了一下:头上的棉帽子帽耳朵张开着,破绽处露出灰色的棉花球,一腮胡子,身上的棉袄脏得泛着油光,一双手黑乎乎的,指甲里全嵌着黑泥固然跑出来串联的人都顾不得讲究生活条件,又听说火车上拥挤和肮脏得吓人,接待串联者的接待站也人满为患难以洗濯,可程雄似乎也太邋遢了
程雄吃完两碗,还要一碗。小哥这才觉得他有些蹊跷。
后来他们又到桥上去。沿着那公路桥的桥栏,边走边谈。
“哎呀,盈平,你怎么就死猜不出来,我是怎么来的吗?”程雄在小哥絮絮叨叨跟他讲县三中的情形、讲童二娘的遭遇的过程中,终于忍不住停住脚,截断话茬,两眼闪闪地望定小哥,幽幽地说。“我哪里是来串联的,我是逃出来的,我没有介绍信,我钱和粮票都没有了,我是让女学生们揪出来的牛鬼蛇神啊,我逃出来的”说着,便把头上的棉帽子一摘——尽管那被剃光的头皮上已经蹿出了一些发茬,但小哥一看便全都明白了。
小哥的反应一定让程雄感动。小哥不是表现出吃惊,因为在小小米粉店中小哥已经觉得情况有点不那么正常。小哥也不是表现出镇定。以小哥那似乎永远不得被生活炒熟的灵魂,他即使在感到情况有点不正常时,也并没有往深里去探究,尤其没往程雄竟会被揪出定为牛鬼蛇神的方向去想,因而一听到程雄的自白,他还是被惊吓得心里发紧,尽管他已有过关于童二娘的经验,并正在向程雄讲述那一刺激。但小哥的双眼却并没有因程雄的自白而中断与程雄的对视,小哥的双眼里流露出的是丝毫不动摇的信任和一如往昔的情感。不过也不能说小哥的眼神没有变化,那变化又是很明显的,便是在抖动中溢出了对冲击程雄的那些女学生们的无比惊诧与本能谴责
文字真是无能的东西。怎能准确而深入地表达出那个夜幕降临的时刻,在长长的武汉长江大桥公路桥上的两个人的对视
程雄为什么要把小哥约到那桥上去?小哥从未向你讲清楚过,并且显然还回避你的追问,更不愿同你讨论小哥愿意你写些有关他和他的戏友们唱戏的故事,一些温馨的故事,一些犹如锁麟囊那样的悲无大悲喜无大喜的优雅而洁净的故事他却从来没有过要你写出这桥上一幕的愿望“怄人”你真的试着去写了这一切,他究竟是怒你“薄幸”还是怒你残忍呢?
程雄是怎样讲出那些情况,那些想法的?连续地讲?断续地讲?悄声地讲?不管不顾地扬声倾诉?那桥上应该还有别的行人,甚而会有激昂的当地“造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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