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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仿佛电影中象征镜头的复现。
转身时本想对一只跟着自己的女生发作,看不见那不带表情却罩着温柔之色的面孔,恼怒在刹那间便烟消云散。
“呐。如果非常难过,哭也可以,但”
女生稚嫩的手伸向封建,将掌心摊开在下颏处。
关于象征镜头的回忆总是韧性太好,不可磨灭。行道树伸展的枯枝,早早暗下去的天色,接连亮起的路灯,安静的街道,暖黄的光,说话时呵出的白雾一幕一幕,匆匆闪回,真是平和甚至不能引起任何情绪变动,如同一种你早知结局的前情提要。
时隔六年,在葱郁的翠绿还在潮涨汐落的夏末,混杂着汗液气息与焦灼其为的喧嚣一场的运动场边,与彼时毫无联系的情境里。
风间朝夕夜伸出手,重复那句话:“眼泪是珍贵的东西,不能让它落在尘埃里。”
这其中,有些是注定的。
[二]
“那么今年我们系的合唱,就由顾夕夜同学来组织吧。”导师在全息会议上说完这句话便宣布散会,学生们像是完全没有听见一般作鸟兽散。
被剩在最后,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的人是夕夜。
明知道她没有人缘,却故意做出这种安排,在这个女生居多的院系,进一步煽动大家对她的嫉妒与仇恨,使她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最后不得不向自己妥协。导师阖上资料走出门去时,冲目光呆滞的女生笑了笑。
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初中时是合唱团的领唱,高中班级合唱时担任的是钢琴伴奏,并不需要和任何人协作,回想起来,尽管出色,但夕夜不善于融入集体,更别说担任组织者。
回寝室前绕去了图书馆,借了八九本专业相关的原版书,一路抱着走,沉重得明显感到手酸,肩包每隔半分钟左右就滑下来一次,不得不走几步停一停。
路程过半时不出所料地出现了主动提供帮助的搭讪男。但这种情况下,似乎没平时那么讨厌。
夕夜真心谢过他,对方顺势要手机号的时候,也没有拒绝。
刚进寝室就收到短信:“我是刚才帮你搬书恶那个哦^^y,我叫xx,是xx系x届的,交个朋友吧~\()/~”
看到男生使用表情符号,夕夜就忍不住一哆嗦。虽然贺新凉过去也常这么做,但他那时不过16岁。年满20还这么爱撒娇就不能违心地说是什么优点了。虽然他自报了姓名,但由于非好感,夕夜把那号码存为“路人甲”
看在他乐于助人的分上,夕夜忍耐着给他回过去:“嗯,谢谢你。”并没有做自我介绍。
路人甲似乎是神经较粗脸皮较厚的角色,又继续发:“下午有空吗?要不要一起去打羽毛球哇xd?”
羽毛球
总觉得篮球足球才是适合男生的运动“羽毛球”这种字眼看起来就令人反感。夕夜委婉地拒绝了。
路人甲穷追不舍:“啊咧咧——你没有什么喜欢的运动吗?没有爱好吗?”
“爱好看书。”
“看书吗?哎呀我也是一样哦(*^^*)。我们可以交换书来看哦。”
夕夜努力回想刚才那张路人脸,怎么都不像读书人,但有时人不可貌相,这么小的是没必要较真。模糊地答应了这个“换书看”的提议。
大约过了半小时,路人甲又突然发来一条:“^^你平常晚上去不去夜店啊?”
夕夜笑了,没再回过去。
这种肤浅的示好,太廉价了。
没有刻意去联系易风间。
于是便断了联系。
起初几天一直想着他,但后来就逐渐习惯了,知识想着他在一个特定的地方好好生活就已经安心。孤独是夕夜最容易习惯的事。
其间倒是多次见到路亚弥,正巧选了同样的通选课,或者午饭时在餐厅偶遇,只要她身边没有季霄,就会主动招呼夕夜坐在一起。她比夕夜小一届,读大二,看起来却像高二的学生,无时无刻不元气满满。在稳重内敛的季霄身旁,有种不协调感。被问起怎么会和季霄交往,答案却出人意料。
“我啊,从初中就喜欢他,为了他考进阳明,又为了他考进f大,是个固执又缠人的跟班哦。虽然高考时撞了大运,侥幸啦侥幸。”
“怎么侥幸?”
“最不擅长的英语科答题卡涂错位,等到快交卷才发现,理应按照一行一行的顺序涂,我却按照一列一列的顺序涂,最后要改已经来不及了。结果居然得了138分,把自己也吓一跳。”
“不、不是吧这都行!”夕夜木讷地摇着筷子僵住。如果按照正确的顺序填,说不定连38分都得不到呢。
亚弥笑眯眯地喝了口汤,眼睛在汤碗上方:“爱情感动了上帝哦。”
夕夜有点无奈地笑起来。
亚弥是读书不在行类型,但为人处事很机灵,有时有点冒失,整体上还是很讨喜。不过再怎么“执着”这种词画不上等号。
“从初中开始,中间就没喜欢过别人吗?”夕夜问。
“季霄和颜泽学姐交往后喜欢过别人,因为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
差点忘了,同校学妹,不可能不知道季霄和颜泽那段短暂的恋情。高中时季霄担任自主管理委员会主席,颜泽担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两人都是叱咤风云的校内偶像。
“不过呀,当我发现自己每次喜欢的人都那么像季霄之后,就连喜欢别人的希望也放弃了。”
那不是放弃,而恰恰是无法放弃的象征。
因为相似的话或字眼,因为相似的表情或目光,那些微不足道的东西。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只因为他像贺新凉。
如出一辙的是,也发生在夕夜身上,所不同的是,她的爱情如同这世界上99%的爱情,感动不了上帝。
一次次误以为可以真心爱上一个人。
一次次期望又失望。
而真相是,内心深处牵出一端系着某人的线,固执地束缚了你的意识,既无法感动上帝,又无法说出——
“新凉,再见。”
[三]
女生宿舍的水房向来是是非聚集之地。
衣物放在盆里浸泡柔软剂,夕夜洗干净手,回屋看了会儿书,十分钟后去清洗,走到门口听见里面正在议论的人是自己,不由得脚步一滞。
“怎么会让她负责这么重要的合唱?”
“你傻啊,没听说顾夕夜是xxx导师的人么。”
“他的人?”
“就是和他有那种关系呗。真是胡搞,那全系的事来送人情。到时候我们都不参加,看顾夕夜怎么办。”
“就是,不参加,反正我本来也不打算参加学校里这些事,那种趾高气昂的烂女人,整天用鼻孔瞧人,谁要去给她捧场!”
“”夕夜淡然走进水房,几个女生立即收了声,其中一个人迅速倒掉盆里的水回去晾衣服。
真相与传闻正好相反。
xxx导师,其夫人癌症末期。对夕夜有好感,为了迫使夕夜就范利用权势不择手段,这次又故意设局对夕夜施压。
有时想着不禁鼻子发酸,为什么自己要被拘泥在这样的困境中被这些阴险卑鄙的人糟践。可又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人以我为荣。
没有人对我宠溺。
没有人给予我叛逆的权利。
我所能做的唯一选择,就是趋于完美,向人们证明自己。
对于世界的了解,夕夜全是从电视剧中习得的。刚认识亚弥时,很自然地把她和季霄分别与相原琴子和入江直树对号入座。随着了解深入发现,不仅季霄不像入江那么冰山,亚弥也不想相原那么脑残。
虽然喜欢季霄超过六年,但其间更多是无声无息的暗恋,没有死缠烂打,而是拼命的完善自己,是自己最终能与季霄平起平坐。是这点赢得了夕夜的尊重。
“通常这样含蓄的恋慕不容易成功,你们这算是奇迹。”那次在食堂和亚弥一起吃饭,临到末尾夕夜总结说“太有少女漫画的梦幻感了。”
“嗯。所以我要好好珍惜。所以和风间相处时,你不要太含蓄。”
“欸?”
“风间并不是那种习惯于特别主动的男生,以他的条件,从小到大也用不着特别主动。就拿单若水来说吧,简直是爱他爱得魔障了,为了追他死皮赖脸搬到他们寝室,男寝室管理员有一次都把她的行李堆到寝室楼大厅被中间赶她走,她下了课居然能泰然自若搬回来。”
“啊原来传说中单若水倒追的人是易风间。”
“就是他咯。最先崩溃的人是季霄,实在受不了和一个女生不明不白同居一室,才在学校附近找了房子搬出来。这么一来,风间的当然更受不了,没过几天也收拾东西来和季霄同住。这就是他俩现在都没住学校宿舍的原因。”
“那么易风间,他对单若水有什么想法?”
“当然是轻视加厌烦啦,喜欢的话还用卷铺盖逃跑吗?”
如此讨厌的人,为了谁却能够忍着反感委屈自己约她外出旅游。
那个“谁”是自己。
虽然不知这里面是不是存在易风间心血来潮找乐子的原因,夕夜已经异常感动了。
“风间说过,有两件是是他雷区,一是别人催他,而是别人给他不可捉摸的感觉。所以依我对他的了解,故作矜持和神秘不是与他相处的上上策。”
夕夜很感激亚弥能给自己中肯的建议,但是
“我也有自己的原则和步调,如果为了迎合易风间的喜好可以伪装成另一番模样,及时被喜欢,被喜欢的人也不是我。”
亚弥有点遗憾,一段恋情尚未开始,无恶眼看就要终结于双方的不愿妥协。
第二次见面时,与风间交换过手机号,但一条条塞进短信收件箱里的只有路人甲的“电子情书”风间始终杳无音讯。
周六早晨,夕夜稍稍比平常早一些起床,想去图书馆占座自习,洗漱后见室友还在呼呼大睡,又受到感染没了精神,懒散地躺回床上,将手机举到眼前。一条未读短信,发件人依然是那个路人甲。
夕夜索然寡味拍着自己的胸口轻声感慨:“好可怜哦。”
这是不被任何人宠爱的夕夜从小养成的习惯,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可怜自己。每当遇到感伤的事就模仿母亲拍拍自己胸口。
按下“查看”后,一句话跃入视野:“我们换书看吧,我有一本好书,你肯定喜欢。”
夕夜还是很高兴终于遇见一个“爱看书”的人,回复他:“十一点在第五食堂门口见吧,你想要我给你带哪类书呢?”
对方迅速想了想,速回过来:“文学性特别强的小说。”
夕夜想了想,不太清楚“特别强”究竟是那种程度的强,按自己的喜好从书架上抽了一本天黑前的夏天,过了会儿又觉得太女性化,不适合男生阅读,换了本通向蜘蛛巢的小径。
十一点半是如约在食堂碰面,如人间带来一本以男主角得绝症为结局的纯爱小说,夕夜听室友说起过。翻了两页,是在看不出文学性在哪儿,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回去边塞进书架,有点后悔用卡尔维诺的著作去换,想来果然高估了他。
一起在食堂潦草地吃了顿午饭,夕夜愈发觉得和他没有公用语言,没有拂袖而去全因对方帮助过自己理应答谢。
那些偶像剧中学识渊博驾驶良好的翩翩少年都去了哪里?
那些怀揣着少女情怀的哼唱与对谈又去了哪里?
傍晚下过一阵雨。雨丝延成细线飘落在窗台上,水泥墙体被入室一圈,与雨停放眼望去,垂直向街道空无一人而干净清洁,夕夜换件萱草色的宽松外套下楼,在学校给附近的小店吃晚饭。
漂亮女生一个人坐一桌,总是十分显眼。服务员点完餐都倚在不远处的柜台悄悄往这边瞥。
摆在左手边正面朝上的手机,心事这世间与日期,没有未读讯息。
点了两个菜,一荤一素。吃到一半,听见旁边一个大桌传来的嬉笑声中,有个人声分外耳熟。
有个短语叫做——
近在咫尺。
尽管压低了头,变换了坐姿把大半的背影留给那桌人,草草扒拉两口饭就匆忙买单,但还是很确定对方一定注意到自己。
孤独,被尽收眼底。
而颜泽,即使上了大学,离开了过去的朋友圈,失去了自己这个闺蜜,也依旧被人群环绕。
出店门似乎听见身后有人在叫“顾夕夜”但没有回头。
[四]
这种时候,应该掉几滴眼泪。
应该为自己感到悲凉。
应该朝收件人不存在的地址发去大段大段的心情短信。但是压抑的情绪在转换成拼音输入前就已丢失,只剩一种古怪的冷静、麻木与清醒。
睡前所听的歌是eyesonme,第二天照常早起,洗脸,走去教学楼的路上买个茶叶蛋。每隔一天的课间拆包饼干,吃一半留一半,因为没有要好的女同学和自己分吃。
告诉自己,生活便是如此。
[五]
轮到上x导师的课,他假装不经意地询问前排同学“合唱有没有开始练习”放大了音量,余光瞥向夕夜。
一天一天过去,路人甲的短信逐渐成了个令人忧也能够的问题,常常毫无预兆地,收到“你该不会是很在乎我”这样的信息。夕夜通常不予理睬,过去有过类似的事,被无视一个月后对方就会自动放弃,但这次,此人似乎异常锲而不舍,自己提出的问题,自己回答问题,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没有一丁点被冷落的觉悟。
有一天路人甲终于情绪低落地发来短信:“其实我没有别的想法,只是想和你聊聊喜欢的书。”
夕夜回复:“不必了,我们不是同类人。”
总算,暂时画上了一个句号。最终书还是没换回来。
无法界定这个夜晚属于暮秋还是初冬,一向对季节的划分不敏感。夕夜躺在床边上,一边想念通向蜘蛛巢的小径,一边看着手机灭掉不再亮起。
高一的寒假,季霄向颜泽告白,却把没有称呼的短信错发到夕夜手机中。
虽然对季霄没感觉,但因为信以为真,其实有点高兴。
暖黄的壁灯罩在脸颊上,烫过眼睑的温度,定格在一片白晃晃的光。在心里反复演练的拒绝辞,视之为秘密却藏不住,借着向颜泽寻求方案让她知晓。
一点一滴小女生心机。
至今仍被铭记。清晰。
过了几天,事情终于拖不下去,系主任和班主任先后打电话来问:“其他系都练得如火如荼,我们系的合唱为什么毫无动静?”夕夜老实回答,没有人愿意参加。然后被扣上“缺乏能力”和“性格孤僻”的帽子。
系里几个活跃的女生在领导们许可的情况下跳出来主持大局,扮演救世主,组织活动时照顾到每位同学的情绪,惟独没把顾夕夜考虑在内,因为“众所周知,顾夕夜自视过高瞧不起同学”
身为院系学生会主席的那个女生,甚至直截了当地对夕夜说:“我们不需要类似花瓶、吉祥物之类的角色,你就不用参加了。”与其间夹杂的骄傲与当初说着“体育部人手不够啊,忙死啦,夕夜你来帮帮我吧”的颜泽如出一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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