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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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胆小鬼吗?”回家后,我把此事讲给维丽听,她兴致勃勃地把它写了下来,要寄给一家专门为精彩小故事付稿费的杂志社。我的反应与她不同,我想也许他的小朋友曾这样笑骂过他,而他对这句话根本不理解,反而没感到是受了奚落。我第一次认真思考我儿子所接触语言的奥秘和经历,我羡慕他的童真,也羡慕他有父母可以交谈,同时他的父母还会为他的才能大惊小怪。
记得有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全家人在第五大街散步时,维丽在欣赏商店橱窗里那些她永远也买不起的衣服。有个只有三英尺高的衣着考究的妇女向我们走来,只见她穿着雪白的有皱边的衬衣,外边套了件麂皮背心,下穿一条深色的苏格兰粗呢裙子。我女儿拉一拉维丽的外衣,指着那个侏儒妇女问:“妈妈,那是什么?”维丽感到既惊恐又不好意思,她对伤害别人感情的事一向反应过敏。她赶紧叫女儿不要作声,直到那个妇女走远为止,然后才详细地向女儿解释说那妇女永远不可能再长高了。女儿并不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于是又问道:“你是说她不会长大,那就是说她也像你一样是个小老太婆?”维丽尴尬地冲着我笑一笑,回答她:“是的,宝贝。别再想这件事了,只有极少数人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当天晚上在家里,我给临睡前的孩子们讲故事,女儿似乎在沉思,没听故事。我问她有什么地方不舒服,她眼睛睁得大大的,向我提了这样一个问题:“爸爸,我究竟是个小女孩呢,还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老太婆?”
我知道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有无数类似的有关他们孩子的故事,因为这些事天天都在父母和孩子们之间发生。然而我仍然禁不住陶醉在和儿女们一块儿分享生活的乐趣中,这些欢乐丰富了我的生活,我的生活就是由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编织而成的。
再说一个关于女儿的故事:有一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她不断地淘气,一会儿把食物扔到哥哥身上,一会儿又故意倒翻饮料,接着还把船形调味瓶撞倒,弄得维丽怒不可遏,终于忍无可忍地对她吼叫:“你再多干一件坏事,我就宰了你!”这当然是个夸张的威胁,但是女儿非常认真地盯着她并且小心翼翼地问:“你有枪吗?”
这可真够滑稽的,她居然以为除非她妈妈有枪,否则就杀不了她。小家伙对战争、伤风败俗的强奸犯和猥亵犯、交通事故、殴打、癌症、中毒、被人从窗口扔出去等等,均一无所知。我和维丽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维丽爱怜地对她说:“我当然没枪啦,别傻了。”听了这几句话,女儿脸上的忧虑顿时烟消云散,而维丽从此以后也没再说这类的气话了。
维丽有时也让我吃惊——随着岁月的流逝,她变得越来越富于宗教色彩,也越来越保守了,她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梦想当作家的玩世不恭的格林威治的女孩子了。住在城里的公屋区时,是不准养宠物的,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喜爱动物,现在我们拥有自己的房子了,她就买了一只小狗和一只小猫。尽管儿子和女儿在草地上玩小狗小猫时的情景动人,我仍然感到有点不高兴,我不喜欢家养的猫和狗,那是因为它们都是孤儿们可望而不可及的宠物。
我对维丽感到心满意足,但是在当时我并没有意识到夫妻和谐的难能可贵。她是一个作家的贤妻及其儿女的良母,当遇到孩子们跌伤需要缝针,伤风需要吃药之类的事时,她从不惊动我,也不叫我帮忙。说到家务活,我最没耐心干了,而她任劳任怨,把通常是男人干的那些粗重的家务活也全包了。她父母家离我们只有30分钟的车程,她经常在晚上和周末开车带孩子们到那里去,她甚至不问我是否愿意和她一同前往,因为她知道我不喜欢这样的拜访,了解我情愿利用独处的时间写作。
不知道为什么她晚上经常做噩梦,也许是和她那充满天主教教规的童年有关。晚上,她即使是在熟睡的时候,也会绝望地轻声叫喊与哭泣。每当这种时刻,我不得不叫醒她。有天晚上,她在梦中极度惊恐,我把她紧紧搂在怀中,问她梦见什么,有何不妥?她在我耳边柔声地说:“千万别告诉我关于我即将死亡的事。”
这件事对我的惊吓非同小可。我的直觉告诉我,她一定是去看过医生并得到了不幸的消息,但是第二天早上我追问此事时,她竟然忘得一干二净。我又问她是否去看过医生,她反而笑我婆婆妈妈,还若无其事地解释道:“这和童年所受的宗教教育有关,也许是我害怕下地狱的缘故。”
我为杂志社当自由撰稿人已有两年了。看着孩子们成长,婚姻美满得使我几乎要自寻烦恼。维丽经常回娘家,而我则把自己关在地下室的小书房里写作,因而我们之间相处的时间并不很多。
我一边在写作,希望有朝一日出人头地,名利双收,一边在为杂志社写稿,每周至少三篇。我写那些有关绑架和谋杀的小说是为了消遣和名誉,而给杂志社写稿则是为了挣钱养家。我估计得再过三年才能把小说写完,但我一点都不在乎。每当感到寂寞时,我就把越堆越高的手稿拿出来通读一遍。看到孩子们一天天健康成长,看到维丽越来越知足常乐,怕死的念头也越来越少,我感到无比欣慰。谁都说好景不长,我认为好景之所以不长是因为你不想它长,如果样样事情都完美无缺时,你就会去自找麻烦。
住在郊区的房子里也已经两年了,每天写作十个小时并阅读自己拥有的杂志、报刊和书籍;每月去看一次电影,日子过得非常有规律。有一天,埃迪-兰舍打电话约我去市区吃晚饭,我高兴极了,这可是我两年来第一次去看纽约市区的夜景。这两年里,我每次去市区跟杂志社的编辑讨论约稿事宜,都是在白天完成的,而且我总是开车赶回家吃晚饭。这一方面是因为维丽已经成为一个出色的厨师,另一方面是由于我不想错过晚上和孩子们呆在一起的欢乐,再有就是晚上可以在清静的小书房里写作。
这一次是因为埃迪-兰舍刚从好莱坞回来,他向我打包票会有重要消息告诉我,还有美食等着我去分享。像往常一样,他问我小说进展如何。他总是以慧眼识英雄的态度待我,始终以为我会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这使我的虚荣心得到满足。他是我所认识的人当巾少有的、不带任何私心地真诚待我的一位。他有些地方很有趣,令我非常羡慕,他还让我回忆起维丽在新学校学习写作时的情景。她那股劲头当时充斥在她的写作和日常生活中,即使是现在她每隔一段时间也会表现一下。我在电话里告诉埃迪我正好第二天要到杂志社去谈约稿的事,谈完了以后我们就可以共进晚餐。
那天晚上,他领我到一家叫珍珠的饭店去。我真是孤陋寡闻,竟然从未听说过纽约有这么一家著名的中国餐厅,这次也是我生平第一次吃中国菜。我把新鲜感告诉埃迪,他觉得不可思议,也因此详尽地给我介绍了中国菜的各种珍馐佳肴,还指出哪些是名牌菜并把“招财饼”上那些汉字的意思解释给我听。看到我想吃招财饼,他赶紧阻止我说:“哦,你千万别吃这些饼,如果吃了就太没品味了。看来今晚你最大的收获要算学会不应该在中国餐厅吃招财饼。”
两个朋友之间有这么一个日常生活的小插曲已够逗的了,数月后,我在绅士杂志上看到他利用这件趣事写成的一篇文章。在文章里,他既开自己的玩笑,又开我的玩笑,把这件事叙述成一个精彩感人的故事。看了这篇文章后,我对他的了解更深了,原来他是把幽默感隐藏在自己那寂寞的、与周围的人疏远的外表下面。从这篇文章里,我第一次得知我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他把我描写成一个能够把握自己命运的、心中有奋斗目标的人。这篇文章让我久久兴奋不已。
不过,他说我那天晚上最大的收获是不吃招财饼,这可就说错了,因为晚饭后他说服我出席纽约文学界的派对,在那里我再次见到了伟大的奥萨诺。
我是在晚餐的最后阶段被他说服的。当时正边吃甜品、喝咖啡,边闲聊。我在埃迪的建议下要了巧克力冰淇淋,他告诉我这是配中餐吃的唯一甜品,还一再忠告我别吃招财饼。然后他即兴邀请我和他一起出席那个派对。我不想去,因为回长岛得开一个半小时的车,而且我宁可赶回家,也许可以在上床前再写上一个小时左右。
“还是和我一起去吧,”埃迪说“你不能老是当一个溺爱妻子、儿女的隐士,抽出一个晚上来,在那里可以痛饮和畅谈,还会碰上一些漂亮的女士,也可以和一些重要人物接触。如果你认识某个评论家,以后他碍于情面,也就不可能把你的作品批得一无是处。如果某个出版商在派对上见过你,认为你是个好人,你的作品在他的心目中就能成为好作品。”埃迪知道我还没为自己的新书找到出版商,我第一本小说的出版商永远也不愿意再次见到我,因为他只卖出了2000本,而且以后都没有希望再出普及本。
在他的游说下,我出席了那个派对,见到了奥萨诺。在派对上,奥萨诺一直没有提起过他还记得和我的那次会见,我也只字没提,可是一周后,却收到了他寄给我的信,问我是否愿意去见他并和他共进午餐,谈谈他为我安排的一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