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谁在乎驯鹿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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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一根鞭子。他说:”我来教训教训这畜生。”
就在鞭子将要落下的那一刹那,罗杰一把抓住了它,把它从泽波手里夺了过来。
“你这个自命不凡的家伙,别多管闲事。”泽波嚷道“对野生动物你懂得多少?”
“不算多,”罗杰说。“但我知道,你如果想让一只受惊的动物安静下来,用鞭子是不行的。”
他一只手仍然抓住一枝鹿角,另一只手则去抚摸那只激动的动物的脖子,同时对着它的一只大耳朵说一些虽无意义但却甜蜜动听的话。他坚持了整整10分钟,一边爱抚,一边温柔地说话。
这是罗杰的拿手好戏。那只驯鹿不再挣扎,一双眼睛凝视着罗杰,看上去已经没有了恶意。
罗杰总算运气不坏,没费很大周折就把驯鹿制服了。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的爱斯基摩人曾经驯服过成千上万只驯鹿。套上挽具的驯鹿拉起犁或车来,丝毫不逊于马和牛。事实上,它们比牛强多了。一只驯鹿拖着双人雪橇飞奔时,时速可达29公里。要驯服它们,需要的只不过是一点点的体贴和理解。
罗杰注意到北美驯鹿的脚大得像汤盘。
“所以它能够在雪地上走,而不会陷进雪里。”奥尔瑞克说。“它上唇上面的那块扁平骨头真好玩,像把铲子似的,那是什么?”罗杰问。
奥尔瑞克答道:“那呀,正像你所说的一样——那是一把铲子。它用这把铲子推开挡着它的雪,这样才吃得到埋在雪底下的地衣。一年当中的大多数日子,驯鹿几乎只吃地衣为生。”
“地衣是什么?”
“是一种植物,长在别的东西都不生长的地方。它甚至不需要土壤,在岩石上也能长。因为它有点像苔藓,所以人们有时也管它叫驯鹿苔。所有的鹿科动物,包括驯鹿,都认为它是一种好吃的东西。即使埋在雪下,它也能继续生长。它总也长不高,最高不过四五厘米。有些爱斯基摩人也吃它——我自己就吃过,挺不错的。”
“爸让我们弄一只这样的北美驯鹿。”哈尔提醒弟弟说。“他说驯鹿是爱斯基摩人最好的朋友。它几乎能为爱斯基摩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一切。驯鹿皮是他们最暖和的毯子。驯鹿皮很结实,还可以用来做鞋子。驯鹿血做汤味道很鲜。切开鹿胃取出的苔藓,他们觉得像蛋糕一样好吃。驯鹿给他们提供肉食、奶酪、衣裳、帐篷、水桶,还有卧具。在加拿大北部,千万年以来,驯鹿一直是爱斯基摩人生活的主要来源。驯鹿皮制成的衣服暖烘烘的。好啦,你已经把这一只驯鹿弄得服服贴贴的,我想,我们该把它送到机场去了。”这个大家伙,这一堆4百多公斤重的肉和骨头,被人牵着犄角走了近两公里,一直走到机场。在那儿,它被牵进一辆棚车。等棚车里再装上几只别的动物,人们就会把车搬到飞机上——就是那种叫做运输机的飞机。这飞机将在某一天晚上起飞,飞往纽约的长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