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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你是地狼?”
当马啸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青年似乎想不到这么快就给马啸风识破了身份,呆了呆才说道:“你真聪明,人类。”
马啸风笑着从口袋里摸出一撮黑色毛发,那是在南文的回收站和昨夜车库里捡到了妖怪毛发,他在于素秋熟睡的时候,曾拿出这两撮毛发进行过对比,虽然由于时间流逝的关系,这两撮毛发上的妖气已经微薄到无法分辨的程度,但无论从色泽还是长短来看,这两撮毛发极有可能属于同一只妖怪所有。
而地狼,它们的本体正好长着这种黑色的毛发。
“那你看,这东西你可认得。”
马啸风摊开手掌,在他后面的妖怪地狼好奇地探了探头,随后迅速从马啸风手里抢过黑色的毛发。
“怪了,我的东西怎么会在你手里?”
推断成立!
一瞬间,马啸风判断这只地狼便是这次连续凶案的罪魁祸首,这只可能患上夜游症的妖怪,并不知道自己在夜间凶性大发四处吃人,而地狼的形貌,也十分吻合昨夜他看到那黑影似狼般四足奔跑的形象。
但不论地狼是否主动吃人,它的行为已经给建安南文两个城市的人类带来威胁,特别昨天夜里它还差点吃了于素秋,一想到于素秋,马啸风双眼便变得锐利起来,他要杀了这头地狼,虽然这妖怪拥有五百年以上的修为。
以不被地狼察觉的细微动作,马啸风背着妖怪在自己掌心中画着雷符,他要使用掌心雷,半吊子的电火花基本上无法伤害到地狼这强大的妖怪,但掌心雷威力虽大,可马啸风的功力还不到家,为了成功使出来,他必须画出数倍的雷符,也就是说,掌心雷需要的时间比电火花多得多。
地狼倒没有发现马啸风的小动作,它拿到自己的毛发后,竟然放开扣着马啸风喉咙的手,然后笑嘻嘻的说:“人类,你真有趣,我开始有点喜欢你了,要不然,让我吃了你吧。”
“果然”马啸风回过头说:“妖怪都是贪吃的生物啊”伴随着他这句话,一团耀眼的蓝光从他腋下炸起,他的掌心雷成功地使了出来,一大团如浆液般的雷光自马啸风掌上射向地狼,瞬间而已,地狼的身影被雷光和爆炸所淹没,整个车库为之一晃,天花板上稀稀拉拉地掉下来一些泥尘,马啸风估计着大概很快就有人来查看个究竟了,毕竟掌心雷引起的爆炸声可不小。
鼓掌声从弥漫着车库的泥尘中响了起来。
然后地狼的声音跟着传了出来。
“不错不错,你这个人类真的不错,竟然把我吓了一跳。”随后,一阵短暂的沉默后,是地狼雀跃的声音:“我决定了,把你吃掉好了,已经有好几年没见过像你这么美味的人类了。”
马啸风冷哼一声,低声说:“你这几天吃过的人不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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