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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上去了,在那个瞬间乐果的身体结成了一块冰,又像一只冰块化作了一摊水,说不好,所有的感觉都有些错位。乐果后来就被阿青带到隐秘的地方去,把事情做了。做事情的时候反倒没有什么感觉了,和马扁一样,甚至和苟泉一样。客人走后乐果又独坐了一会儿,一直记得有什么后续工作还没有完成,想了一会儿,记起来了,是哭泣。于是乐果捂上脸,便哭。哭的时候难受和快乐的印象都有,却又有点说不上来。直到哭完了也没有找到哭泣的理由。也许觉得有些对不起丈夫,也就是那个叫苟泉的男人,那就是为苟泉了。回家的路上乐果突然记起来了,今天是星期五。她和苟泉在星期五的晚上都有一场房事的。也不是规矩,每个星期都这么弄,成习惯、成传统、成任务了。乐果相信天下的夫妇都是这样的,用周五晚上的房事给一周的生活做个概括,来个总结。乐果打开门,知道苟泉坐在床上批改作文本。乐果走进卫生间,很自然地去取脚盆。盆子握在手上才记起来,回家之前刚洗过澡的。但乐果十分固执地打上水,妥妥帖帖又洗了一回。乐果在洗自己的时候便困盹下去了,对即将开始的床之事产生了厌倦。乐果知道自己是不该厌倦的,尤其是今天,否则这样用心地洗自己做什么?乐果洗漱完毕,推开门,脱口竟说:"睡吧,这么晚了。"苟泉没有抬头,放下笔,趿着拖鞋刷牙去了。乐果听到刷牙的声音之后涌上了一股说不出的难受,把头埋到被子的下面去。苟泉站到卧房门口,说:"茜茜?茜茜?"没有人回答。苟泉撅着屁股跑到乐果身边,拉被子的角落。乐果开始没动,后来主动用胳膊撑开被子,说:"快点。"苟泉钻进去,很怜爱地小声说:"累了吧?"乐果笑笑说:"你呢?"乐果把苟泉搂进怀里,只想全心全意对他好,一下子也想不出什么办法来。乐果吻住苟泉的下巴,胳膊伸到床头柜,把灯关掉了。苟泉说:"怎么关上了?"黑暗中苟泉动了两下,鼻息开始粗起来。乐果一个小时前刚有过,但她怕苟泉不开心,还是十分夸张地呻吟着。乐果的身子远远没有进入状态,却装得十分快活,拚命地用力气,只过了分把钟乐果就忘掉身上的男人是谁了,想开灯,手腕却让苟泉握死了。乐果轻声说:"开开"苟泉完全误解了,越战越勇。乐果握紧拳头,回到一个小时以前了。她被一位相公领着,从佛罗伦萨夜总会下来,走过一条小巷,钻进那间陈旧的小平房里去。那间不起眼的小平房门口设了一座馄饨摊,一有什么动静那个老头会把一只瓷质调羹扔到院子里来的。他们进屋了。男人不错,是她选中的第一个客人。那个男人说着一口普通话。但说了些什么,记不清了。后来那个男人上了她的身子。
苟泉在动。在不停地动。乐果睁开眼,她要看清这个男人的脸。她要呼唤,呼唤某一个男人的名字,阿青再三关照过她的,要深情地呼唤男人的名字喊出伤心和眼泪来,一喊男人就会大把地拍钞票的。高xdx潮快来临了,她不敢再耽搁。要开灯。但有人握紧了她的两只手腕。她就要喊了,没法再等了,但不知道喊谁的名字。乐果在黑暗中一口咬住男人的肩部。她听到了一声尖叫,身上的男人疯狂地痉挛,像地震,而后痛楚地静止并僵持。乐果等过这阵静止,扯过灯线,打开灯。身上的男人是丈夫,是苟泉。乐果大口喘气,双眼迷蒙了。她的泪水沁上来,无边的伤心和无边的怜爱沁上来。"你怎么了?"苟泉说。苟泉的表情处于疼痛与高xdx潮的交界处。乐果却笑了,她用疲惫而又满足的声音无限柔情地说:"弄死我了,你这条狼,你这条虎。"苟泉撑着身子,也笑了,同样疲惫而又满足。他的伤口出血了,乐果关上灯,紧抱住苟泉,吮他的伤口。乐果浓黑之中轻抚苟泉的背脊,细声呢喃说:"臭男人,狗屁男人。"苟泉很温顺地俯卧在乐果的双乳上,感受乐果的软语,感受乐果的柔情似水。苟泉的呼吸平息了,慢慢打起了呼噜。乐果知道他睡着了,每一次房事过后都这样,在她的身上睡一小觉。乐果侧过脑袋,泪水一下淌出来,流进了耳窝。乐果在心中对自己说:"你今晚给别人做了一回女人,在丈夫身子底下却当了一次婊子,你这个婊子是当到家了。"
整个恋爱过程苟泉都没能抬起头来。生米的确煮成熟饭了,但这碗饭最后能盛在谁的碗里,依旧是未知。男人和女人恋爱可能都是这样的,像接吻,男人把头埋下去,而女人却脑袋昂昂的,胸脯挺挺的。女人是男人头上的乌云,城市是乡村上空的乌云,苟泉都摊上了。苟泉只好把头低下去。这是命。是命就得认。
但恋爱毕竟是恋爱,快活总是它的质地。看看电影,在电影院里做点小动作;共享一只冷狗;匆匆忙忙做一回爱,总能生出许多好心情,总能和平庸的日常生活有所区分,甚至有所对抗。接吻是恋爱的主旋律,是接吻支撑了恋爱,维系着恋爱。乐果的吻虽然懒,但是有特色,像啄木鸟,撅着嘴唇东啄西啄,小小的,碎碎的,情趣盎然的。苟泉在吻上头办法不多,但也有强项。要吻就得抱,一抱苟泉的优势就显出来了。苟泉的拥抱结实、尽力,死心眼,有往死里整的意思。乐果喜欢。乐果喜欢被拥时那种痛感的、被动的、窒息的方式,只有近乎伤害、近乎折磨的拥抱才是拥抱。苟泉就有这一手。
然而苟泉怕往乐果的家里去。一到乐果的家里苟泉就想起自己是乡下人了。在大街上苟泉就没有。一上街苟泉会拿自己当大街的主人。大街就是这点好,谁当主人都是可行的,无谓的,这是城市的迷人处,豁达处。苟泉对大街越发迷恋了。大街是一条华丽的谎言,你重复的次数越多,它就越具体、越真实、越可感。偶尔遇上学生,苟泉一手搂住乐果的肩部,一边颔首答应学生的招呼,坚信自己是城里人了,离城市的核心只有一只皮鞋那样长了。
但要命的是乐果的脾气。她说发就发,没有闪电、没有雷鸣。走得好好的,她的脸说拉下来就会拉下来。苟泉跟在后面,找不出原因。买的梅子酸,她生气,"酸死了";不酸她更生气,"哪像梅子?"除了上床和接吻,她都有气的理由,不高兴的理由。这很让苟泉伤神。苟泉和她吵过一次,乐果回的话很毒,把他一直堵到了乡下。乐果说:"别跟着我。"别跟着我,这句话让苟泉的心情坏了好几天。坏完了只能再跟上去。
苟泉低着头,虚心地、幸福地、谨慎地、快乐地、巴结地、警惕地、鞠躬尽瘁地恋爱了。但总体上苟泉是满意的。幸福和快乐的源泉就在他"愿意"。毕竟恋爱了,融入新都市了。
恋爱进行了三个月。恋爱建立了以乐果为主导、苟泉为基础、没有民主、只有集中,既有乐果的统一意志,又有乐果的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生活局面。局面建立了,苟泉结婚了。
结婚了。生活对苟泉微笑了。苟泉以胜利者的姿态承迎这种微笑。苟泉想到了幸福、美满、温馨和甜蜜这些好词汇。这些词不再空洞了,它们洋溢出类似于花生米的世俗芳香。苟泉的每一个日子都是一颗花生米,苟泉是花生米的这一瓣,而乐果是那一瓣。生活不是活着,不是日子。生活是活着的至善,是日子的至美。苟泉心花怒放。
但生活并没有微笑,只是露出了牙齿。恋爱结束了,生活还原成生活了,还原成活着,还原成日子。这里头没有大思想,没有上下五千年。生活成了绵延不断的、存在的、不可逃脱的、琐碎的细节和习惯。这些细节与习惯你不可忽略,它们等同于生命与生活。它们甚至就是生命和生活的本质或内核。在餐桌上如何咀嚼?菜汤里放多少盐?鞋子码在哪儿?工资的财政支出应以什么为重点?牙膏是从尾部挤还是从腹部挤?毛巾怎么挂?被子是左叠还是右叠?倒茶时茶杯底下可以有水吗?洗衬衫的领口可不可以用刷子?洗涤剂洗过的碗是清两遍还是三遍?吃完生大蒜能接吻么?米饭里该不该掺胡萝卜?打肥皂为什么总要咯吱咯吱的?为什么把日光灯总是说成"电棍"?下午洗了澡晚上为什么不洗脚?吃饭时为什么鼻尖上要出汗?说梦话为什么不说普通话?都结婚了怎么还梦遗,梦见谁了?
结婚前苟泉的生活是没有固定款式的,现在苟泉把款式娶进家门了。乡下丈夫只有一种活法,那就是妻子的活法。这些活法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丈母娘是这样。丈母娘怎样带大女儿,女儿便怎样教育丈夫。它与种性、血脉和狐臭一样,是延续的,隐匿的,顽固的,舍我其谁的,永远正确的。只用了两年时间苟泉就自我发明了这样一种句式:"以前我自从我结婚后就"苟泉说这话时是自豪的,自我的重构是卓有成效的。"以前我自从我结婚后就"早就被升华为一种生命模式,一种语法规则,一种逻辑关系,它既不是递进的,也不是转折的,而是生态的。这时的苟泉早已是苟茜茜的父亲了,他的自我重塑不仅严于律己,而且推己及人,用乐果的思想成功地造就了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