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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