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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转移
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楼上无人,小狼大胆地溜达到画室外,爬到菜地里尽情地翻滚折腾。它压倒了一大片小葱,把萝卜一个个刨出来啃得全是窟窿,刚长出的菜苗被踩得东倒西歪,刚长红的番茄被咬来吃了。小狼还饶有趣味地在菜地中间掏了个大坑,在庭院的雪白地砖上踩满了黑糊糊的爪印,猛听得有人上楼来,小狼一溜烟销声匿迹——那是我和爸爸上来浇水。刚一看见乱糟糟的菜地我们就傻眼了,心痛不已的爸爸不问青红皂白,抄起扫把打在狐狸屁股上,把狐狸骂了个狗血喷头。我看着爪印一路通到床底下,当然知道谁才是罪魁祸首,但也乐得装聋作哑,任狐狸去背黑锅,狐狸气得眼泪汪汪,整整一天绝食抗议!
爸爸刚一离开,小狼就认为安全了,不等我呼唤就自信满满地溜达出来。在画室生活了十多天,它对这里的环境和存在什么威胁已经了如指掌。它抱着我的腿亲热一番后,得意洋洋地拱出一个番茄,用小爪子踢皮球一样玩着,仿佛向我炫耀它的收获。一会儿它玩够了,才把番茄一股脑儿地吞吃了下去,连糊在小爪子上的番茄浆都舔了个干净。这家伙小小年纪就会自己找吃食,判断什么东西能吃,看那菜地里,萝卜啃过,菜叶子咬过,小葱嚼过,但似乎都不合它的口味,唯独对这番茄情有独钟——吃掉一个,咬烂一个,还带走一个。在炎热的楼顶,这番茄确实是消暑解渴的美味。
我猛然间想起原产于南美洲的番茄最早就叫做“狼桃”传说“狼桃”的得名是由于它艳红如火,人们都以为它有毒,没人敢吃,而在早期的人们心目中,凡是邪恶的、有毒的都喜欢冠以狼的名称,因为在他们眼里世间万物最恶毒危险的莫过于狼。直到16世纪,英国俄罗达拉公爵去南美洲旅游,回国时勇敢地带回“狼桃”作为表达爱情的礼品,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从此,欧州人称它为“爱情果”、“情人果”并作为观赏植物栽种在庭院里。
但过了一代又一代,仍旧没有人敢吃“狼桃”
到了18世纪,一位法国画家多次为“狼桃”写生,面对这样美丽可爱却有“剧毒”的浆果,他实在抵挡不住诱惑,于是冒着生命危险吃了一个,觉得酸酸甜甜很是可口。之后,他躺到床上等着死神的光临。但一天过去了,他还躺在床上,鼓着眼睛对着天花板发愣。他吃了一个全世界都说有毒的邪恶“狼桃”居然没死?!
他满面春风地把“狼桃无毒可以吃”的消息告诉了朋友们,大家都惊呆了。不久“狼桃无毒”的新闻震动了西方,从那以后,上亿人均安心享受了这位“敢为天下先”的勇士冒死而带来的口福。无疑,这位法国画家并非出于饥不择食,而是真正全情投入地爱上了他所描绘的“狼桃”
或许只有画画的人,才有这样的疯狂与叛逆以命试爱。正如我执意走进狼性世界一样,传说的不一定是真实的。
对于“狼桃”的由来我想到的是另一个可能。菜园中萝卜茄子黄瓜等诸多诱人蔬果都被小狼浅尝则弃,辣椒更是碰也不碰。而小狼却天生就认识番茄,情有独钟地选而食之,莫非“狼桃”与狼真的有着不解之缘?一些资料记载:“在南美洲荒野,许多狼在缺乏食物的情况下,每逢入暮时分就在灌木丛中寻找浆果充饥,同时也补充维生素和水分。”人们都只知道狼吃肉,却不知道狼同样嗜食蔬果杂食“狼桃”就是野狼所钟爱的救命果实。或许,有些流落荒野的人曾经跟随狼的脚步捡拾这种鲜艳的浆果救命,之后感慨地把狼如此钟爱的红色浆果叫做“狼桃”
从寻找到第一个番茄开始,小狼有了辨别食物的能力,我心怀甜蜜地把小狼够不着的几个“狼桃”摘下来给它放在窝边,第二天它们就无影无踪了。
小狼敢独自走出画室了,这无疑给它增加了危险性,加上它和狐狸钩心斗角,这样下去迟早瞒不过父母,画室不是久留之地,另寻他处迫在眉睫。
在亦风的帮助下,我们找到了一套公寓。
我迅速收拾好东西,唤出床底下的小狼,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抓住小狼的后脖子,把它拎了起来。一离开地面,小狼立刻放松四肢,软绵绵的像个布偶一样一动不动,随我拎着走。我手轻轻晃了晃,小狼也像个钟摆一样随手摇了摇,眼中流露出安静、乖巧、从容和忍耐的神色。我尽量放松手指,不让小狼觉得太难受,不过换成是长着尖牙的母狼叼着小狼长途跋涉地挪窝,也许会更难受吧,可小狼有着天生的耐受力。
母狼经常会挪窝,当她觉得巢穴不安全的时候,会一个个叼着她的幼崽去新的安全处所。当母狼搬运它们的时候,小家伙们一动不动就是一种本能的合作。被叼的狼崽在妈妈的口中不会挣扎,而剩下的狼崽则寻找庇护,安静地藏起来,等着妈妈一趟一趟地来接它们。可这种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本能在过分依赖人类庇护的狗身上已消失殆尽。
我如今就充当起了“挪窝的母狼”的角色。我把小狼放进纸箱子里,尽管盛夏藏于箱中闷热无比,但它固执地忍耐着一动不动,我在箱侧给小狼开出两个大大的透气孔,以为它会从透气孔中探头张望一番,谁知它仍旧无动于衷地躺着,除了因为燥热,呼吸比以前急促一点之外,它放松肢体纹丝不动。荒野小狼非常清楚贪图一时舒服的下场或许会断送一条小命,关键时刻当忍则忍。我想起狼图腾中曾描述掏出的一窝狼崽装死的场景,不禁会心一笑,这是狼崽们唯一的自卫方式。虽然这种本能的自卫不见得总是有效,特别是对于更加狡猾的人类。人能轻易地看穿它们可怜的“伎俩”所以言之“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所以狼合该败在更加凶狠狡诈的人手里。
我抱着纸箱出门,狐狸自然是哭天抢地地堵在家门口不让我走,可为了小狼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先让狐狸在家想想这些日子欺负小狼的过错吧。
我每次远行都是父母照顾狐狸,每次出门它都会耍横撒泼,非要跟着我“不带我走我死给你看!”也难怪,对狐狸来说我是它的全部,没有我它的世界会瞬间崩塌。
陌生的新家
半小时的车程,我就到了小狼的新家。我和亦风把车上所有东西都搬进家收拾停当,坐在沙发上环顾四周:一张床、一个沙发、冰箱、书桌、洗衣机和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足够了。最重要的是,这公寓之上无人去的楼顶有2000多平方米的地方可以让小狼无干扰地活动过多接触人对它是没有益处的。现在,一个大屋子的活动空间对小狼来说足够了,我对这私密的地方相当满意。
“你捡回来的流浪狗呢?”亦风问。
我头皮一麻,这才突然想到自己撒的谎,尴尬地想着应对。
丑媳妇终归要见公婆,亦风的家近在咫尺,他迟早是看得到小狼的,好在小狼跟小狗区别不大,兴许他认不出来就能瞒天过海。想到这里我心一横“呜呜”唤了几声,一直放在角落里沉寂无声的纸箱“嘭”的一声爆响,憋屈了半天的小狼如石猴问世一般乍然冲破纸箱蹦了出来,兴冲冲地边撒着一大泡尿,边迫不及待地向我跑来。
突然看见亦风这陌生人在,小狼微微愣了一下,蹒跚小跑过去,伸鼻子前前后后地嗅闻亦风。
“哟,瞧这小家伙藏得真好”亦风一乐,张开手接住它抱起来一看,愣住了:“狼?!”亦风的笑容迅速消失了,他睁大眼睛惊讶地看着我,表情中凝结了一千个疑问。
我嚅嗫着还妄图掩饰一下:“这狗是有点儿像狼哈?”然而,长期热衷于看动物世界还陪我接触过狼群的亦风眼光却并不拙劣,他用手指拨开小家伙钉子般尖利的獠牙,瞪着我哼了一声:“流浪狗?你就唬我吧。说,怎么回事?”
我像打了败仗一样顿时泄了气,眼泪汪汪地把救下小狼的经过对亦风坦白交代了
亦风静静地听完,叹了口气:“傻丫头,我理解你的同情心,可你这是引狼入室啊,长大了多危险,你想过没有?”
“我还没想那么多,”我委屈地皱起眉头“只想着先救回一条命再说,换成是你,你会见死不救吗?”
“这条命不一样,你捡十条狗我都没意见,可这是狼啊!”“它那么可爱,跟小狗没什么两样。”我小声狡辩。
“现在是可爱,但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你把老祖宗的话都忘了吗?”
“老祖宗还说天圆地方呢!”我向来长着反骨“现代人比起古人的见识广阔得多,干吗要事事奉行前人的信条?”
“这可不是瞎话。狼子野心的古文在学生时候就读过,说有个富人出猎抓到两只小狼,将它们和狗混在一起豢养。狼很驯服,也和狗相安无事。这人竟然就忘了它是狼。一天白天,他躺在客厅里,听到群狗发出愤怒的叫声,惊醒起来四周看看,没有一个人,再次就枕准备睡觉,狗又像刚才一样吼叫。这人便假睡观察,结果发现两只狼等到他没有察觉,要上来咬他的喉咙,狗阻止了狼上前。这个人最后杀狼取皮。故事末尾还专门写了‘狼子野心,信不诬哉!’(狼子野心,是真实而没有诬蔑它们啊!)告诫后人。”
“古文不错啊!”我静静地听完,呵呵一笑“就这个故事本身来说吧,这富人光想着指责他养大的两只小狼背叛了他,可怎么不想想小狼当初是他打猎抓来的呢?说不定还是杀大狼掏狼窝得来的,他的这种豢养恩惠是建立在强取豪夺基础上的,施恩方式本身就是个错误,用一种错误的方式去验证一件事情,得到的答案也一定是错误的。狼是相当记仇的动物,绝不乏赵氏孤儿这样忍辱复仇的例子;狼又是崇尚自由的,它绝不甘于像狗那样过奴性十足的生活。这富人像狗一样驯养着狼,怎么可能不是悲剧结束?这么一个不了解狼性的人留下的评价值得我们信奉吗?况且古人只说狼子野心,这个‘野’字就很有深意了,野心是对自己应有生活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我觉得,身为野狼拥有野心本就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我低头看着这个可怜又可爱的“狼子”见亦风默然望狼,犹豫无语,我接着说:“再说狼子野心的典故是讲楚穆王时期越椒为夺权同族相残的故事,人们总是不愿明说自己同类不好而借助兽类来隐喻,历史久远了,后人也就只记着字面的训诫,而忘记了故事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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