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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世蕃之死,当时就有人认为是冤案。
当然是冤案了。这严世蕃恶贯满盈不假,聚众谋反却是冤枉。林润的奏折其实说得很清楚:“道路皆言,两人通倭,变且不测”什么叫“道路皆言”?就是路上的人都这么说。实际上是捕风捉影,连匿名举报都算不上。嘉靖皇帝也不相信,曾下令三法司“从公鞠讯,具以实闻”然而徐阶却上奏说“事已勘实”“具有显证”也不容严世蕃申辩,更没有什么取证、对质,硬是手忙脚乱地就把他的脑袋砍掉了。
这当然让很多人不以为然。张居正在主修世宗实录时就说,严世蕃是该杀的,但罪名应该定为“奸党”而不是“反贼”像林润的奏折那样“指为谋逆”或者像三司的判决那样“拟以谋叛”都“悉非正法”这也是后来一些人的观点。比如谈迁就说徐阶他们的判决是“舍奸党之正条,坐不轨之苟论”支大纶更是质问:“内阁颐旨,法官惟诺,刑罚不中,伊谁之咎?”是啊,这种以冤案平反冤案的荒唐,究竟应该由谁负责?
恐怕不该是徐阶。在我看来,沈炼和杨继盛的死,是冤枉的;严世蕃背上谋反的罪名,也是冤枉的。但要说罪魁祸首就是徐阶,同样冤枉。
徐阶不是糊涂虫,也不是迫害狂。他何尝不知道以“奸党”之名定世蕃之罪,才是“正论”、“正法”、“正条”?他又何尝不想光明正大地为沈炼和杨继盛平反昭雪?但是不行啊!因为这些冤假错案都是皇上钦定的。如果把沈炼和杨继盛案翻出来,就是和当今圣上过不去了(是彰上过也)。当然,皇帝做错的事,也不是不可以批评、纠正,但前提是那皇帝肯听才行。嘉靖恰恰就是一个听不得半点不同意见的人。明史奸臣传说:“帝英察自信,果刑戮,颇护己短。嵩以故得因事激帝怒,戕害人以成其私。”也就是说,嘉靖这个人,是刚愎自用自以为是的。别人的性命一钱不值,自己的面子比天还大。所以,严嵩要想害人,非常容易,只要抓住嘉靖“护短”的心理煽风点火就行。难怪严世蕃听说三法司把沈炼和杨继盛的旧案翻了出来,竟然在狱中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他知道,这必然引起嘉靖的猜忌、怀疑和愤怒。保不住的,就不是自己的脑袋,而是三法司的乌纱了。所以徐阶对黄光升几个说,按照你们这种写法,严公子明天就可以出门了,诸位反倒可能被关了进去。
显然,不冤枉严世蕃,沈炼、杨继盛,还有许多人的冤情就无法昭雪。张居正说,定为“奸党”也可以杀严世蕃,这当然不错。但你要定得了才行呀!显然,徐阶制造新的冤假错案,以“莫须有”的罪名除恶锄奸,实在是嘉靖逼出来的。
其实就连严嵩这个“奸臣”也是嘉靖“培养”出来的。严嵩是江西分宜县人,所以又称“严分宜”明史说他身材高大,眉目清朗,声音洪亮,才华横溢,名重一时。他在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中进士,做过庶吉士、编修之类的小官,就因病回家了。严嵩在家乡又读了十年书,写作诗文“颇著清誉”回到官场时也还正派,能和其他大臣一起反对嘉靖的胡作非为。但是,严嵩很快就被嘉靖的“雷霆之怒”吓破了胆“尽改前说”从此踏上了媚上、邀宠、弄权、谋私的不归之路。
然而严嵩的道路并不平坦。
正如许多历史学家所指出,嘉靖其实是最懂得怎样做皇帝的人。正因为精通帝王之术,所以,嘉靖不像高祖朱元璋那样日夜操劳,也不像玄孙朱由校那样大权旁落。他在位四十五年,二十七年不视朝,但朝廷里哪怕飞过一只苍蝇他都知道,更不要说国家大事了。也就是说,大明帝国这四十五年其实是他当家的,尽管他每天的“功课”不过是炼丹、祈福、读青词、泡女人。一般地说,一个皇帝,倘若如此的“不务正业”恐怕是要“丧权辱国”的。但是嘉靖并不。甚至不能说他是一个完全不合格的皇帝。事实上,帝国制度对后世君主的要求不高,只要守住祖宗基业、江山社稷就行。从这个角度看,嘉靖至少称职。可以说,他是治国、玩乐两不误。结果,作为男人,他玩得尽兴;作为皇帝,他还算尽职。他是尽职而不累(轻松自如),尽兴而不废(大权在握)。
这实在“聪明”嘉靖的聪明,就在于他明白所谓“国家大事”其实是要分析的。国家的事并不都是大事,也有小事。不但鸡毛蒜皮是小事,就连财政、赋税、军事、工程、刑律,总之,一切可以交由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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