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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扫过一眼才开价。
“二百?”任惊鸿温吞吞,语带轻蔑:“这种中古货色?”
老板着脸想拉倒走人,却听到他懒懒的声音:“能卖到一百就不错了。除了我之外,你不妨估估还会有谁有兴趣买这种玩意儿。”
言之有理!老停了下来。
“一百八十块。”嘿,现实是残酷的。立刻降了十个百分点。
“一百。”任惊鸿一副快睡着的模样,其实紧张得心跳如擂鼓。
“一百五十。”老又让了一步,开始担心这袋笨重破旧的“啥米碗糕”真的没人要。
“一百。”他也只出得起那么多的钱。
“成交!”老有点自讨没趣地完成这桩买卖。
太好了,接下来只要将东西物归原主就了!
说的比做的简单。
他想了又想,终于特地挑了凌晨时分,找到了江中铭暂时租赁的老旧公寓门口。
可是──任惊鸿又犹豫了,因为他现在才想到另外一个难题──
难道就把东西这样扔在门口吗?要是被其他的人捡走,岂不就功亏一篑了?
那要不,难道还去按门铃说:“哈**壬?獍你魇悄愕穆穑苦牛?抑皇乔眉竦秸飧觥!被故牵骸坝腥送形宜驼飧龆?骼锤?恪!钡昧税桑一骨胨?钦虑┦者郑绞焙蛩?槐蝗说毙担?嗟教踝幽抢锒敬蛞欢俨殴郑?br />
他开始觉得自己当了一回傻瓜。
算了,下回再来吧。
他悻悻然想踅步打道回府,却才转身就撞到人了,撞得他捂着鼻子想飙起脾气──
是江中铭!
吓得连连倒退脚步的任惊鸿不小心撞到栏杆,差点失手摔掉相机,幸好他急忙稳住脚步,才不至于跌倒。
“你来找谁的?”江中铭看见相机了,无法置信“你是──”
“这个──那个──”罕见的结巴让任惊鸿赧红脸。“对不起,我们太过份了──还你!”他将相机用力塞给对方,想一鼓作气冲下楼梯。
“啊!”一声惨嚎,他整个人劈里啪拉地滚下台阶。
“你没事吧?”江中铭可被这个男孩吓得魂不附体,急忙趋至任惊鸿身旁。
“咳──”任惊鸿勉强站起来,摇摇头。
“你并不是抢劫我的孩子,对吗?”江中铭以一种深思打量的目光盯着他看。
任惊鸿正深呼吸以平缓肋骨的疼痛,闻言只能点头算作回答。
“你怎么拿到相机的?”不知怎的,江中铭信了他的话。
“我从老──当铺那里买回来的。”而且他还笨笨地花掉最后一块存款。
“”江中铭依然盯着他,盯得他浑身不自在,空气沉凝得教人浑身难受。
“谢谢你了。”江中铭奖励似地拍拍男孩的肩膀。
咦?任惊鸿惊奇交加看着他。
“进来吧,你喜欢喝咖啡还是茶?”
就那样──结果任惊鸿不只在江中铭家里喝了一杯咖啡而已。
他们忘年之交的友谊迅速兹长。学校放学后,任惊鸿就往他那儿跑,沉浸在他一手布置的满屋子的花花相片世界里。
事隔多年后,他回想,发现那间接救赎了他。
江中铭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对十四岁的少年而言,不是个很好的聊天打屁的对象,但是他的安静却让他的家弥漫一股放松、自在的气氛,很好打发时间。起初是五分钟,后来延长至十分钟、十五分钟──到更长的一个小时,他都逗留在江家。任惊鸿发觉自己愈来愈喜欢在放学后,回到有人在的空间内──
他的母亲每在工作结束后便跑到便宜的小酒馆酗酒,发薪日不和男人玩到凌晨绝不回家门与其回家无聊地转电视找没营养的节目看,倒不如来这里还比较有意思多了。
有一天,他在饭桌上发现了一本“美国的色彩”摄影集,好奇的翻了翻。
“这是你拍的耶!?”他像发现新大陆般而吃惊,眼却不放过一帧又一帧的山川谷溪、峰流豁水,如诗如画般美不胜收的景致。
“?g。”江中铭只是勾了勾唇角,任他恣意阅览。
第二天的饭桌上,又是不同的一本摄影书籍,此外尚有一本诗文精选。
自己的人生便是从那时候开始潜移默化的吧?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而且对江中铭提供的书愈来愈有兴趣、愈来愈期待。今天是一本“老人与海”过个两天会换成一本有关西西里群鸟的旅游丛书,下礼拜可能是野生植物的介绍或历史名人轶事
任惊鸿体验了“阅读”这个世界的广泛及无穷尽,顿悟了知识是离开故乡这座穷笼子的最佳途径,他可以好好将十二个年级念完,可以不落至像母亲的买醉图乐。
他可以替自己的人生规画蓝图,明白他的价值不仅只能在工厂做无聊的机械工作或街头小贩──并非他瞧不起什么,而是,他更乐意有资格去选择做一份工作,那种和为求温饱、情非得已的感觉是不同的。
十八岁那年,他的母亲酒精中毒而撒手人寰。
十八岁,他大得不需要监护者了,却又小得领悟到自己没有一技之长。办完母亲的简陋葬礼后,他除了身上裤头里的钱,一无所有。
他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安静且照常到江家去,默默坐在厨房中吸烟──一件他不曾在江中铭面前做过的事儿。
这名长辈也没有阻止他,相反的,他默默拿起另一根烟,啪地一声点燃打火机──
整个夜,就在这一老一少的吞云吐雾间消逝。
“我要去考军校。”任惊鸿忽然说道。红肿的眼,是默默流泪的后果。
“嗯。”江中铭只回了这么一个字。
考军校是他唯一念得上大学的方法。他拼命用功,以奖学金勉强支出一部份开销,在住校的第一个月后,江中铭寄了东西给他──
一本歌德语录,一张照片,以及一笔数目颇有份量的钱。
他热泪盈眶地看着忘年之交的字迹──
给我不曾有过的儿子
东西不小心从桌面摔落的刺耳声响惊醒了他。
任惊鸿一一拾起那叠照片,若有所思凝视它们──
军校毕业后,不知不觉地,他也当了二年的军人。
江中铭和他彼此比较少有时候见面了,均以电话及信件来往,书及照片依旧每隔一段时间就被寄到他的手中,成为他们最亲密的联系。
然后,任惊鸿脱离了军队,到报社当记者。慢慢的,照片变成了互寄的方式,也等于在告知彼此的工作状况。
江中铭的照片都是杰作,真的杰作,玩摄影的人都知道江中铭这号不见首尾的神龙人物,除了照片外,他从未公开过自己。
一样一只划过水面、破云乘风的野雁,江中铭可以拍得极富诗意,而绝非一个冻凝的镜头,而是能让人联想到一笔生动故事的片段。
记者的工作繁琐沉重,忙起来不分昼夜,所以当江中铭的讣文寄到他的家中时,他足足晚了三日才知道──因为他为了龙卷风灾情特别报导,有一个礼拜都没有踏入家门。
那个时候的他困得快睁不开眼。
“什么东西呀?”他连澡都不想洗地蜷在沙发上。
“信吗?”他对白纸黑字只漫不经心地瞄一眼──整个人陡然从沙发上弹起来!
讣文的内容很简单,除了通知他回去处理谢世的江中铭遗物,至于他的钱,已按照遗嘱捐给慈善机构。
这位长辈留给他的:是怀念及尊敬,以及满屋子的照片。
虽知生老病死乃人生一定的路程,但是一直到现在,他依旧心头沈甸、眼眶发烫──
该死的!他迅速抹掉泪水,自十八岁后,他就没有真正哭过不行不行,他要好好专注于眼前整理照片的工作才是。
他开始拿下挂在墙上的装裱照片,匡啷一声,在一帧“秋枫露浓”后头,掉下一只薄薄的八开大小牛皮纸袋。
照片?
照片的中央重心是一座白雪皑皑的山脉,雪泽纯净无暇,覆盖每一草每一木,唯独一朵耀眼的、不知名的红花绽放在其中一枝树桠尾端,点缀出一抹妖邪怪异的美感。
他失神地端详照片好久好久,在照片背后赫然发现陈旧的字迹──
给 我的爱妻美智子
我的爱女魔美
于 日本北海道 芙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