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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知道,她会答应嫁给欧正淳,只是单纯的想过平静的日子。
既然世俗的观念容不得她独身一辈子,那么她就结婚,结个不会有情丝牵绊的干净婚姻。
她是不是仍爱着程清你,或者只是种习惯,都已经不重要。白欣只知道自己平静的心湖不需要闲杂人等打扰,她再也不想爱得痛彻心扉,再也不想遭受生不如死的折磨。
躲入婚姻堡垒中的真正原因,只有白欣自己知道。
拒绝爱情再度敲门的真正原因,也只有白欣自己明白。?大门拉开,一股浓郁的咖啡香气扑鼻而来,莫惟烈一身家居男人的打扮出现在门后,咧开惯有的特大号笑容——“是你啊!请进!请进!”
白欣微笑,他的笑容总是让人莫名地放下了戒心。“不了,我只是送支票过来。”
“进来再说。”莫惟烈大手一拉,将她拉进门里,关上大门。“坐啊!我正在煮咖啡,很香对不对!我请你喝一杯。每个喝过的人都说我煮的咖啡很好喝,不会苦也不会涩,香香浓浓的,很好入口。我打算退休以后就开家咖啡厅,专门卖咖啡——”
喝咖啡?他?
她还以为像他这型的男人惯喝的饮料该是啤酒之类的东西。
白欣有些惊诧地看着站在吧台后、熟练煮着咖啡的男人。
本该宽大的t恤套在他身上,硬是显得有些窄小,很明显的衣衫底下是副壮硕的身躯,露在短袖外的臂膀不像健美先生刻意练出来的纠结肌肉,粗壮得令人恶心,而是结实得让人一眼就可看出他是个经常运动的男人。
莫惟烈确实比一般男人来得高壮,而脸上那抹友善无心机的笑容,则让他看起来像个傻大个。这样的男人居然喜欢喝咖啡?!
“很令人惊讶对不对?我这样的粗人竟然会煮咖啡。”彷佛察觉她的注视,莫惟烈突然抬起眼来看她。
“不,不——”白欣做贼心虚地红了脸。
“没关系,我知道啦!我朋友都说我看起来就像喝威士忌或高粱的人,再不然就该把啤酒拿来当白开水灌,知道我根本不喝酒的时候,大家都傻眼了。”他一边将煮好的咖啡倒进杯里,一边说道。
“你滴酒不沾?”白欣也不太相信。
“对啊,酒又不是什么好东西。你们医生不是也说酒会伤身体,叫人不要多喝?”
“没想到有人这么听医生的话。”
莫惟烈呵呵笑道:“是没人这么听医生的话。我不喝酒只是因为我不能喝,一口就醉得不省人事了!若真的听医生的话,连咖啡因这种东西也不碰,那干脆叫我去死比较快。”
“身体健康很重要。”白欣微笑,克尽医生的职责。
“话是没错,但是照你们说的,这不能碰、那不能吃的,人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这样无病无痛地活到七老八十,跟没活过有什么两样?人嘛,生老病死谁躲得过?
有难就受,有福就享,时间一到,两腿一伸就了事,禁忌个什么?”他端了两杯咖啡走近,将其中一杯递给白欣。“试试。”
白欣接了过来“你很豁达?”
“看得多了,不得不看开。”
“我却看不开。”白欣轻叹。
“那是因为你有能力把人从鬼门关前救回来。对了,那天那个小病人呢?”莫惟烈突然问道。
“去世了。”
“啊?怎么会?”莫惟烈愕然。
“我们尽力了。”白欣在心里悄悄地叹息。那病童的年纪实在太小,病情又太沉重,医疗团队费尽心力,终究还是救不回来。
“你别误会,我不是怪你们。我只是觉得他年纪还太小,属于那种没活过的人,不该死——”莫惟烈搔了搔头发,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沉重,连忙换了个话题“你一口都不喝吗?试试看嘛,很好喝的。”
白欣依言轻啜了一口。唇齿间流转的奶香适度地掩去咖啡的苦涩,却没掩住咖啡的原味,浓浓的咖啡香顺着喉咙流下食道,滑进胃里,渗进四肢百骸“好喝!”白欣由衷地赞赏。
“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莫惟烈可开心了“你们女孩子都不太喜欢太苦的味道,所以我加了双倍的奶精,喝过的女生没有一个说不好喝的。”
“你常煮咖啡给女孩子喝啊?”白欣又啜了口咖啡,随口问道。
不料,莫惟烈的脸却热辣辣地红到耳根子去了。
“没有,我只煮给我妈妈、我姐姐喝过。喔,还有我同事阿芝喝过,你是第四个,再也没有其它的了。”
“喔。”白欣奇怪地看他一眼,不明白他怎么突然紧张起来?
莫惟烈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这么紧张?他尴尬地抓抓头,发现两人还站着,这才赶紧请贵客人座“请坐。”“谢谢。”白欣坐了下来,随意地打量了周遭。
房子的格局和她的小窝一样,只是左右相反。
以一个单身汉来说,莫惟烈的房子收拾得相当干净。沙发置于门侧,左手边的吧台将厨房和饭厅隔在客厅的视线之外,右手边的大片落地窗则未拉上穿帘,夜晚街灯闪耀的光茫淡淡地透了进来。窗旁是一株盆栽栽种的万年青,正面的柜子可能是刚搬进来的缘故,除了电视、音响外,没有其它的物品——白欣突然想到自己此次登门造访的目的,于是从口袋里掏出支票来。“不好意思,最近比较忙一点,所以令天才送过来。”
“没关系,我又不急着用。你要不要吃点蛋糕?我同事给我的,说是丹尼斯还是什么东西做的,很好吃。”莫惟烈接过支票,随手搁在茶几上,起身往厨房走去。
“呃,莫先生——”白欣唤住他“你要不要先把支票收好?”
“喔。”莫惟烈回身把支票胡乱塞进口袋里,转身又走。
“莫先生,”白欣再度唤住他“不用忙了,我要走了。”“你晚上要值班?”他拧眉看着她。
“没有,我要回家了。”
“你好象也一个人住嘛,这么早回家干嘛?”
“休息。”
“不是看电视就是看书是吧?那多无聊!”他看了眼手表“八点二十,赶九点那场正好。我们别吃蛋糕了,去看电影好不好?”
“看电影?”和一个陌生男人?
“对啊,反正你一个人,我也一个人,正好结伴看电影。”莫惟烈笑嘻嘻地“咱们去看黑洞频率好不好?我去看了两次了,第一次看了十分钟就被叫回局里,第二次比较好,看了半个小时。这次你陪我去,要是我真的这么倒霉又被call回局里,还有你可以看完整部电影,回来告诉我结局,比较不会那么气人。”
原来他打的是这等主意!
白欣微笑“可是我的call机也随时会响。”
“那正好,你如果要回医院,我还可以送你过去。咱们就赌赌看,是你的call机先响,还是我的先响,先响的人要请对方看电影。”
“都没响呢?”
等等,她说这话不就表示答应和他去看电影了?
白欣惊觉不对,要改口已经来不及了。
莫惟烈满面笑容地说:“那表示我们两个八字很合,凑在一起就福星高照,没人生病也没人打劫,以后我看电影都找你一起去!好啦,就这么说定了,我去换件衣服。”
她跟他说定什么?
白欣还没会意过来,莫惟烈已旋进房里,换好牛仔裤,又旋了出来。“行了,走吧!”
“莫先生——”她犹豫着想拒绝,已经十年没和男人单独去看电影了。
“干嘛?”莫惟烈为她拉开门,没等她回答,又自顾自地说道:“对了,你可以叫我惟烈,或是叫我阿莫,别叫莫先生,莫先生是不熟的人叫的。”
言下之意,她跟他很熟了?
白欣忍不住瞪大眼睛。他们才认识一个星期而已,莫惟烈就把她当成“熟朋友”了?
该说他是太过热情,还是太过天真不懂防人?或者仅仅只是因为他对这些名词的定义和她不同?
“我以为我们才认识不久。”她踏出他的家门。
“是没错,不过我有种感觉,我们会很合得来,很快就会变成很熟、很熟的朋友。”
莫惟烈关上门。“你别不相信喔!我一向凭感觉交朋友,看定可以推心置腹的就一定会是生死之交,从没出过错。我有预感我们会相处一辈子!”一辈子?!
那是多长?或者多短?
白欣失笑。
“对了,你刚刚叫我干嘛?”莫惟烈突然问道。
“我忘了。”白欣笑笑地说。
反正不管多长多短,不管她同不同意,莫惟烈都以他的方式硬是介入了她的生活,大概也没办法赶走了。朋友?他硬赖上来的!不过也不坏啦,她已经很久没交新朋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