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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坐在古筝旁为心爱的人醉心演奏,而那时子轩却像一个京剧票友那样半倚在床上闭着眼睛打着节拍,一看便知陶醉在其中了。那天他俩一起去宠物市场买了只白色的猫咪。逐渐的是会学会了听猫咪的叫声会分辨出猫叫的意思,她不再怕猫了,渐渐的喜欢上猫了。子轩回来晚都是猫咪陪着她渡过寂寞的时光。其实,子轩是在见习期,工作还是蛮辛苦的,无论是什么高校毕业的,临床经验还是零,所以起早摊晚是经常的事,有时夜晚来病人也要叫上他起来,这样的生活对他们俩来说都习以为常了。时光在悄悄的流逝,子轩不按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又是一个难耐的夜晚,已经是夜里十点了,子轩依然没回家,她望着漆黑的夜色,走出了家门。悄悄地来到病房,只见医生办公室里3个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吃饭,一个是女医生,看来年龄已经有40多岁了,再一个是护士,那个护士年轻也很漂亮,她坐在子轩的身旁,时而往子轩的碗里加着什么,那眼神里充满着火热的情感,而子轩也并未拒绝。那一刻诗卉的心真的痛了,她在家里悄悄的等,静静地盼,邻居家的钥匙声她都在心动,她在侧耳倾听,每一个经过的脚步声,可此刻子轩呢却沉浸在幸福之中,她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不忍心再呆在这里了,她转身离开了这个病房。跑下楼去的诗卉泪飞顿做倾盆雨,夜色是黑暗的,可是她却忘记了,她会到了家,熄了灯,自己躺在床上,两眼直瞪着天花板,无尽的遐思在黑夜里像长了翅膀一样在随意的飞翔。门开了,灯亮了,子轩回来了。他看到泪眼模糊的诗卉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他都没来得及洗漱就****了,那一夜他只把诗卉抱得紧紧的,生怕她离去。夜在悄悄的离去,黎明即将到来。
又是一个夜晚,已经十一点了,子轩依然未归。虽然早上出去时,子轩告诉她,今晚科里要聚会,可能会来的晚些,不要他担心。可是她的心在时钟的滴答声里颤抖,猫咪喵喵的叫声使他感觉有些不安,一会手机响了,是短信的声音。当她打开一看立刻惊呆了:你好,你老公今晚不回去了,自己早顾好自己,我们会替你照顾好你老公的,放心吧。----科里同事。
这天子轩真是按时回家的,他一打开门就开始喊:“诗卉,看我给你买什么了?DV,桃花又开了,我们现在就去录下”。没有诗卉的回音,当他来到卧室时立刻惊呆了,诗卉留下一张便条已经没了踪影。“子轩,照顾好自己,不要找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吗?一个女人横尸大街上,没穿衣服,这时一个进京赶考的举子看到她可怜,便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她盖上,之后便离去了。再后来又有一个商人也打此经过,看到这个女尸太可怜了,于是花钱埋葬了它。来世这个女尸和给她那个举子有过一段情缘,便了解了,之后便和埋葬她的商人结为夫妻,恩爱一生。也许你就是那个举子吧,我们的情缘仅此而已。他打她的手机已关机。他怎么也找不到他。他再次来到桃花林,出现在她们曾留恋过千百次的地方,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他坐在这里,却只有一个人在幻想,风景依旧的地方,你的悄然消失,便在无意间成全了我的永世的守望。那年的桃花是怎么凋谢的他并不知道。他只是轻轻的念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又是几个桃花盛开的时节,又是凄清的夜晚,子轩坐在小院落里,两只脚依然放在青石板下,一双拖鞋坐在下面,他在望着桃树,看着桃花,闻着桃花的芳香,心理在暗暗的说:“你会回来吗?回来成全我的另一个永世的承诺,陪你到老行吗?老天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他每天都在月下这样的祈祷,只是在每年桃花盛开的时节他会越发的这样做着。
那天晚上,子轩喝了好多酒,他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的桃花仙子正坐在他床旁看着他呢,床旁他那尚未写完李清照的词《武陵春》后几句让他的桃花仙子给不补上了:“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想双喜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她的字,他的桃花仙子诗卉的字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他看到她容颜依旧没改变,他牵着他的桃花仙子的手走进白色的教堂,穿上雪白的婚纱,走向婚姻的殿堂。他和别人婚礼不同之处是:子轩问诗卉:“当年你为什么选择离开我?”“真正的爱是要让他爱的那个人拥有真正的幸福”诗卉在用心说话,子轩在用心倾听。诗卉问子轩:“你为什么还在痛苦中等待我回来,为什么还会守候这个无期的爱”?“当我们越是爱一个人时,便越会孤注一掷,因为你负担不起失去她的代价”
我的那些“破事”
一
大红来了,脸上没一点表情地站在门前,一声不吭,我就想,是不是她的老公知道了我们的那档子烂事。
我与大红从小就关系不错,属于青梅竹马,刀子配刀鞘,天生的一对。因此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都在命运的安排下,不是一个桌子就是前后排。她的任务是负责我的生活,有同学说大红是我的私人秘书,成了我的一个生活内容,因此,许多男同学都不会动大红一根指头。
大红属于长相一般的女孩子,起码在我当时看来还是过得去的一类女人吧。她的眼睛如果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变得非常的好看,像流出的没有被城市工业污染的雪水一样清澈透明,还闪着“贼光”,倒是她的身体属于一种肉感的范畴.让人想像出一种软弱的力度。
从中学时候起,我们两家的老人都在嘀咕我们俩的事情,尤其是我的母亲是特别地起劲的热情,开始是两家的女人在说,后来发展到她的姐姐也瞎掺和,开始我也是积极响应,看到这么顺利的过程,我有点变质了,觉得特别容易的事情没意思,慢慢地,我不干了.但是两家人呢也是没有办法的,倒是大红仍旧与过去一样,和我成天地乱疯。
二
大红结婚前我并没有觉得她特别的好看,真的,就是那双“贼光”的眼睛和闪闪闪的水流,让我感到生活的快乐.她知道我个人不同意的想法后,还是没心没肝地和我好着.要知道我们男孩儿都是发育晚于女孩子的,当她有意思想给我的时候,我却没有开窍,白搭了她的一片好心情。当然抛过来的绣球没人接对她而言还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我比较开放的事情和例子是很多的。大红与男朋友第一次办“那事”后,第一个就告诉了我。男人与女人吧,不就是下半身的一点破事吗?我同意!不过别怀上孩子了。拿着,我从我哥那里偷来的防护套。
我当时正迷恋着诗歌,一天写过十六首,写得我是满脸透绿,阳光灿烂的.我从床铺下抽出一打递给大红。我哥也是没数量的,他成天与女朋友绕在一起,一定不会记清楚他总共有多少个,使用了多俑?还余下多少个。爱情中的男人智熵是特低的,我哥追女人的样子,有时都让我感到卑躬屈膝,像个汉奸似的.好在现在的男人都不当一回事了,有目的的男人,也就不在乎什么手段了,就像想当官的人愿意当孙子,想当主人的甘愿当狗一样。
当时的大红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满脸腓红地转过头,用她的右手接过了我用左手递过来的东西,要知道我的右手还正在写诗呢,我真的挺忙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