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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岛小说网 www.zhuzhudao.org,最快更新不是你的天使最新章节!

当代表陪她来,顺便看看这位诗人长什么样子。”她笑着说的时候,我的鼻血似乎又流出一点点来,赶快吸了一下鼻子,做了个很愚蠢的表情。

    这天晚上,我吃了很尴尬的一顿饭。阿潘鼻青脸肿地坐在他青梅竹马的莹莹身边,然后是素卿,接着是我,最后则是免费检到一顿麦当劳的怪兽。

    我们一边吃着汉堡,一边看着莹莹跟阿潘叙旧,女方说男方从国中就开始学会始乱终弃,如何秽乱国中校园,男方则大肆揭露女方的糗事,从骑脚踏车被狗追,一直嘲笑到她在营养午餐时间吃饭放屁的事情。

    “还真的是什么人跟什么人做朋友,物以类聚呀!”我用我自以为小声的音量对怪兽说。

    “可是你们现在也是好朋友,而且还住在一起。”旁边的素卿听到了。

    我还在哑口无言时,怪兽就马上反击了:“对呀,你跟莹莹也是好明友,所以才穿着拖鞋跟她从基隆来,拖鞋女。”

    “拖鞋?拜托,你们这些男生就是这么不识货,这个叫作凉鞋,一双要一千八,什么拖鞋女?”

    正对面是号称青梅竹马,但原来却是血海深仇的阿潘与莹莹,左右两边则是天生注定要不合的怪兽与素卿,我第一次觉得麦香堡有这么大,吃了好久都吃不完。

    一直想找个机会,问问那个素卿,看看她或她口中的“我们这群同学”会不会有人就是那个green-cloud,可是怪兽的伶牙俐嘴,让我始终插不上话,直到大家吃完了麦当劳,走进逢甲夜市,被琳琅满目的商品吸引了各自的视线之后,我才有机会凑到素卿的身边。

    “green-cloud?她找过你讲话啦?”挑选着手机吊饰的素卿,很惊讶地反问我。

    “嗯。”我把我终于发现了她的回文,还有那没头没脑的九个讯息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人家写了那么久,还以为你这个人高傲不群,都不喜欢理人家,结果原来你是个呆头鹅呀!”素卿微笑着。我们站在精品店门口,她对我说起了关于我这个人,在“她们这群同学”眼里的印象。

    一脸尴尬的我,解释着自己其实并没有看别人文字的习惯,素卿点点头,拍拍我的肩膀,跟我说:“幸亏大家对你都有一个程度的基本认识,不然就真的以为你很孤傲了。”

    “一个程度的基本认识?”看着笑得很暖昧的素卿,我赶紧问她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原来,经常被拗着去发文的我,因为习惯发完作品就下线,几乎不看其他的文章,所以不知道阿潘常常在聊天的文章里提到我,而且几乎把我们在现实中,所有的事都抖光了。

    他告诉大家,我是大他一届的室友,我们在一个很简陋的面摊。因为老板把我的牛肉面,错送到他桌上而认识。

    “听他在放屁,才没有这么呆,我跟阿潘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我告诉素卿事情的原委:“见面那天,我们约在学校外面,的牛肉面店,可是谁也没见过谁,因为老板送错牛肉面,我听到他那句口头禅,才认出他来。”

    “什么口头禅?”

    “他对着老板说:‘妈了个西瓜!老板你几时看过我吃牛肉面的?我点的是炸酱面啦!”

    “妈了个什么?”

    “西瓜。”

    素卿“噗”地笑出来,她不知道阿潘在对女孩子说话,或者在网路上公开发文时,那些文雅的背后,原来还有这一面。

    “他说你这人很怪,竟然拒绝了四十七个女孩的追求。”素卿说。

    我说那不是追求,只是示好的信件。

    “他又说你很喜欢在街上跳舞。”

    我说我不是跳舞,我只是喜欢拍拍手掌,跳动一下脚步,比个胜利的“v”字型而已。

    “他还说你有个很笨的弟弟,可是日文学得很好,女朋友也很多。”

    我说这可能是唯一的实话。

    走在摩肩擦踵的夜市,素卿不断说着那些我在现实中的种种,有时候详细到连我自己都没有察觉,自己原来竟然是这种模样,直到她说了,我这才感觉到。

    “我高中毕业之后,跟莹莹一直有联络,有一次她打电话给我,要我上网去看那个白痴阿潘的小说,然后我看到了你写的诗,于是我又拉着我的室友们一起看你的诗,结果大家就都认识你了。”

    就因为这样,然后我知道了,原来green-cloud是素卿的同学。

    “她叫作巧巧:不要老是叫人家greed-cloud,她也是有名字的。”

    这一晚,我终于找到了一些线索。虽然并不全面,可是我已经逐渐从五里雾中慢慢踏了出来。

    “可是为什么只有巧巧会回覆文章,而其他人却没有呢?”从摊贩那边买了一支长到不行的霜淇淋,我递给素卿,自己则买了一杯柠檬爱玉。

    “大哥,不是每个人都能写的好吗?那个白痴阿潘在个人板上发了公告,严禁任何乱涂鸦的东西耶。”她回答。

    “可是他自己还不是常常这样做?还把身边的人全都写了进去?”

    “你在自己家会不会穿着内裤走来走去?”

    “会呀。”

    “可是你会不会希望客人来你家也只穿着一条内裤?”

    噢,那我懂了,这个叫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我捧腹笑着,没想到素卿是个如此有幽默感的女孩。

    我听着她聊起了学校宿舍里,几个女孩的种种,素卿告诉我,自从她们发现了这块地方之后,大家每天晚上的电脑画面,如果不是文书处理,就是挂在阿潘的网页或个人板上。

    沿街走着,我很好奇地问素卿,个人板上的文章不过就那么多,每天花个五分钟就可以看得完的东西,有什么理由要花一整个晚上挂站呢?

    “网路就是这样呀,因为每个人上线之后,都只是孤单的个体,能够有个地方窝着,就会觉得那像是自己的另一个家,像个栖身之所。”

    “真的吗?”我很怀疑,我说阿潘自己是板主,可是我去他房间,却很少看他挂在自己的地方。

    “不然他都挂在哪里?”

    “比如台湾情色网,或者什么后宫电影院的吧”

    看着素卿几乎快吐的表情,我笑着跟她说,这就是我从不迷恋网路作家的原因。这话题在她的狂笑声中结束,我又问起了关于巧巧的事情,我想知道巧巧的相貌,想知道她创作那些文字的原因。

    “你好像对她很有兴趣。”

    “谁都会吧?陌生的世界里,有个陌生的人,因为这样一个浪漫的原因,而与你产生了关联的时候,这不是很吸引人吗?”

    “说得也对,不过我不是巧巧,所以很多问题你得自己问她。”素卿做个莫可奈何的俏皮表情,然后吃了一口霜淇淋。

    “这世界认识人的方式有很多,表示好感的方式有很多,只是她出现的方式,跟那些写信给你的人有点不一样而已,不需要这么在意的。”躺在我的床上,阿潘对我说。

    “我知道,虽然我自己也找不出原因,不过我总觉得不大自然。”

    不自然,是因为素卿笑着看我时的神情,有点深意,却朦胧不清。阿潘对于网路上示爱的行为早已见怪不怪,巧巧这样程度的表现友善,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是对我则不然。我转过身来,看着关机后一片黑的电脑屏幕,我算了一下自己的网友总共有几个,答案是:除了阿潘之外,零。

    我的存在不在于网路上,我是个会流鼻血的活人,你们注意到了吗?

    xxx

    关于网路交友的事情,阿潘跟怪兽都不是非常能够了解,因为阿潘已经对网路上的人际关系感到麻木,而怪兽则是一窍不通。等到我弟弟回来之后,我决定把这件事情告诉他,毕竟兄弟连心,他应该可以明白我的想法。

    “啊,阁下的这件事情,令在下不由得要想起一个台中技术学院的辣妹,那当时呀,我们呀”他老神在在地回答。

    结果每次都是这样,不管我在跟阿聪说什么,他都会想起一个不晓得哪个学校的辣妹,然后讲的东西都跟我要表达的完全无关。

    xxx

    “嗨,记得我吗?”半夜十二点多,结束了疲累的逢甲夜市之旅,我老弟买了四包统一面,在家等我们一起吃消夜,大家窝在我的房间里,开始讨论起今天的事情。结果我的电脑喇叭发出“哔”的一声,来自green-cloud,或者说,来自巧巧。

    我说我怎么可能不记得,巧巧给我一个笑脸,然后问我:“诗人寂寞时,如果不喝酒,你认为他会干什么?”

    这是哪一国的问候方式呀?我转头问问大家,想看他们如何回答。

    “把马子。”结果最有文艺气息的阿潘这样说,我弟还点头赞同。

    “吃统一面。”怪兽摇摇自己手上那一包。

    我对巧巧说:“我知道了,诗人寂寞时如果不喝酒,他会有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

    “什么事?”

    “宰掉破坏他灵感的三个白痴室友,虽然其中一个还是他亲弟弟。”

    巧巧笑了,虽然只有单纯的“呵呵”两个字而已,不过我想她的确是笑了。

    我的所里一共有六个研究生,扣除了我们六个人因为课业上的需要而有的线上对谈,以及当年我跟阿潘认识时,对<三国演义的讨论之外,这是我第一次利用网路,与陌生人对话。然而不晓得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认识了素卿,借由她,已经知道了部分关于巧巧的事情,所以我并没有很陌生的感觉,相反地,我还感到相当新鲜。

    阿潘他们一听到我在跟巧巧对话,全都兴奋地凑了过来。

    “希望头一次与你对话,这动作不会打扰你。”

    “要打扰一个举止优雅、和蔼可亲的二十五岁男人,这样的程度也许还不够。”

    “嗯,我想至少需要一颗高速飞来的躲避球才够。”

    这个讯息一来,阿潘跟怪兽立刻爆出了疯狂的大笑,原来巧巧已经知道了今天的事情,那肯定是素卿打电话跟她说的。

    他们的笑声让我顿觉颜面尽失,一脚一个,我把他们全都踹到旁边去了。我跟巧巧说,今天带了素卿他们去逛逢甲夜市,很可惜的是她不能来,不然也许大家可以在热闹繁华的夜市里联诗作对一番。

    “我特别交代她,去的时候注意一下,看你是不是那种穿着长袍马褂的读书人。”巧巧说。

    “我不穿那种东西,我只是偶尔会玩玩悬梁刺股的游戏而已。”

    “真的想当古人呀?”

    “每天都跟那票一千多年前的古人生活在一起,过了这几年,我大概很难现代化了。”

    巧巧又说了一次她说过的话,她说我应该多看点其他的小说,至少有点柔情的故事,不要老是在权谋斗争的世界里打转。

    “没有那么夸张吧,什么权谋斗争”

    “可是阿潘是这样说的呀。”

    我笑着解释,研究这本小说,其实是我的兴趣,然后抓起桌上的一瓶修正液,往后面阿潘那边丢了过去,他还在吃着统一面,被我正中脑门。

    “研究出多少结果了呢?”

    “不多,不过我想够我拿到硕士吧。”

    “拿到硕士之后呢?”

    “当兵,然后找个三流大学,开课当讲师,准备娶老婆。”

    “这么简单?”

    简单?我对着这个陌生的女孩说:“其实一点都不简单,我可能退伍后找不到愿意聘请我的学校,而且可能找不到要嫁给我的女孩。”

    “有这么严重吗?”巧巧又“呵呵”笑了,她说不晓得为什么,她跟素卿都认为,我不会是一个适合结婚的人。

    我皱了眉,没有问她,却转头问怪兽跟阿潘:“你们认为我适合结婚吗?”

    那一晚,巧巧没说我不适合结婚的理由是什么,她只说这是感觉,从我的诗里头感受到的。虽然我想解释,诗其实不是我的专长,而且大部分自己写过的诗,我要不了半年就会忘记。不过这话我没有说,后来的情形,是我在追着我背后三个白痴打,因为当我问:“你们认为我适合结婚吗”之后,阿潘说:“你娶不到,因为你爱曹操比爱女人多。”

    怪兽则说:“等你退伍的时候,你已经很老了,娶不到年轻的女大学生,也不会有那么老的女老师还没结婚,你只能去保健室碰碰运气,看有没有老护士要嫁给你。”

    我弟弟阿聪最过分,他又说:“你的问题让我想到一个兴大的马子,上次我们去联谊的时候她问我说”

    当欢笑嬉戏都安静之后,我在深夜两点上线,在陌生的网路世界里,独自在阿潘的个人板上面逛着。

    这里有些小说、诗词,还有一些阿潘用来跟大家聊天的灌水文章,我看了一下精华区之后才发现,除了回应我的诗词之外,巧巧在这里几乎从来不发文,她也只是安静地看着而已。这一点跟我很像,如果不是因为阿潘跟我住在一起,害我无法幸免的话,我想我也不会习惯在一群陌生人的世界中,发出任何一点声音。

    “你还没睡?”忽然丢来一个讯息,喇叭发出“哔”的一声,吓_r我一跳,原来巧巧也还没睡。

    “我还在想着这辈子有没有机会结婚的问题呢。”我说。

    “哈,还在跟三国演义的古人奋斗呢!”

    我笑着说,夜晚是适合思考的时间,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请张飞跟吕布先到旁边歇着,让我喝完这杯咖啡再说。

    巧巧问了我一些问题,关于我的生活,关于我的写作。其实这些她应该去问阿潘,因为阿潘描述我,比我描述我自己还要清楚细腻许多,毕竟他是写小说的。

    知道我喜欢在茶店喝茶,巧巧问我,是自己去还是跟别人去。

    “通常自己去,因为没人要跟我去,大家宁愿约学妹,也不会约老头。”

    知道我喜欢旅行和散步,巧巧问我去过哪些地方。

    “心能想到的地方,脚大概就可以走得到。”为了怕她误会,我又补充:“不过绝对不是那种需要用到登山装备的地方。”

    “你的旅行都很随兴?”她问。

    我说其实我的生活都很随兴,反正三年写一本论文,时间绰绰有余,所以我喜欢到处旅行。

    巧巧沉默了一下子,给_我一行字:“真羡慕你的生活。至少你可以决定你明天的现在要在哪里。”

    “其实谁都可以,从心之所行而已。”

    结果她沉默了更久,当我以为她已经离去,而我也打算熄掉台灯,关上电脑时,她忽然说了:

    “生命如果是一个玩笑的话,最伤人的地方,就是她剥夺了很多人的自主权,所以,我只是一只囚鸟。”

    你是一只囚鸟,可是我看不见你的笼子,你太朦胧。

    xxx

    我们抵达新光三越的时候,莹莹已经快要发飙了。阿潘的这位国中老同学,脾气非常火爆,她早上九点半就打电话来,刚好是我弟弟接的,劈头就说:“我找潘彦文。”

    学了好几年日文,非常重视日式礼节的阿聪马上跟她说:“不好意思,请你说出‘请’、‘麻烦’,或‘拜托’之类的敬语来好吗?在下并不是不愿意帮阁下叫人,不过阁下知道,我们好歹是礼仪之邦,以前在下认识一位文化中文系的女孩,她就非常有礼貌”

    结果莹莹二话不说就挂了电话,改打阿潘的手机。刷牙时我听阿潘描述电话中的情形,莹莹很凶悍地先狂吠了一顿,因为阿潘原本答应请人家吃早餐的,可是等我们赶到新光三越的时候,都已经11点了。

    这是她们来台中玩的第二天,扣除昨天来和明天回去的车程时间,只有今天是她们可以真正玩得比较晚的一天,那也难怪莹莹要不高兴了。

    “她还说,叫那个满口‘阁下’、‘在下’的痞子小心一点,下次不要被她遇到。”转述时,阿潘心有余悸地说。

    其实莹莹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圆圆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还有修长的双腿。从停车场走过去时,我跟阿潘就一直盯着她穿着短裙的双腿瞧。

    “我觉得莹莹是你那一堆莺莺燕燕当中最正的。”我偷偷对阿潘说。

    “如果你参与过她国中时在营养午餐时间放屁的那场噩梦,你就不会想得那么肤浅了。”

    阿潘倒是冷静得很。

    今天怪兽要去世贸看电脑展,阿聪自告奋勇陪他去,一个去挑烧录机,另一个去看卖烧录机的辣妹。我跟阿潘则过来赴这场约,一来我要帮阿潘挡拳头,二来我想再问问素卿,更多关于巧巧的事情。

    见面之后,聊起巧巧的第一个话题,我就先问长相。

    “你很在意她的样子吗?”素卿问我。

    “与其说我在意她的样子,毋宁说我更在意她的世界。”

    “什么意思?”素卿问我。

    我说这就像我的研究一样,我们永远不可能看到诸葛亮等人的样子,但是我们却在研究他们的世界。人就是这么无聊的动物,眼前的这些,永远觉得稀松平常、不屑一顾,却偏要去对那些无法触及的世界充满好奇。

    “所以如果今天巧巧也活在你的现实世界里,你就不会对她有兴趣了吗?”素卿问我。

    “老实说,这也不无可能。”

    “那早知道连我也不应该来了,也许在网路上你还会认为我是个神秘人物,见了面搞不好你会以为我是一坨大便。”她掩面叹息,害我当场又噗哧笑了出来。

    可是我说的的确是实话,对于过去那四十七个女孩,我见过她们,跟她们待在同一个城市,甚至连逛的夜市都是同一条街,所以我会觉得很没兴趣。可是对巧巧则不同,我想知道,究竟为什么,她会对我说,她是一只不自由的“囚鸟”

    “人活着,总有许多的不得已,她会这样说,当然有她的原因,因为我不是她,所以我无法把她的意思完整表达出来。而且,今天似乎也不是一个适合谈这些哲学问题的日子,你知道我们现在在哪里吗?”

    环顾四周,明亮的橱柜与熙攘的人潮,我说我当然知道,这里是新光三越。

    “那就对了,今天阿潘的责任是陪莹莹逛街,我的责任是保护莹莹,让她跟阿潘逛街,而你,”素卿和我一样高,她炯炯有神的目光盯着我,很正经而且严肃地说:“你的责任是放下你诗人的身分,也忘记三国演义的战争,今天得负责陪我,让我打发时问。”

    “这双鞋不错,你觉得呢?”话题一断,素卿指着一双newbalance的黑色球鞋问我。

    点点头,我把鞋子拿到手里晃了晃。

    “颜色我喜欢,黑得很单纯,没有太多复杂;重量我欣赏,恰到好处的程度,大约跟思念一样,让人感觉得到,却又不会影响作息。”

    看着我自言自语,素卿揪着脸瞄我“康定遥先生,拜托你冷静一点,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喜不喜欢,不必吟诗给我听。”

    我说诗意就像爱情一样,涌现的时候是无法克制的,素卿微笑着摇头“爱情不能克制吗?其实可以的。”

    然后我就发觉,她原来跟我弟弟一样“以前哪,我喜欢过一个男孩,他呀”

    “有的人总是在互相追逐,追逐过好多年好多地方之后.到头来却老是缺乏一点勇气,所以只能在暧昧中挣扎。”看耆莹莹走在阿潘旁边,一起挑着衣服的模样,素卿忽然说。

    “或许,当一个人决定要成为另外一个人的天使时,她就已经自觉到这种命运了,所以即使只能暧昧,她也都会甘之如饴。”我说。

    闲着没事,跟在阿潘他们后面瞎晃的我们,其实都看得出来,每当莹莹在挑选东西时,阿潘总是会不小心自顾自的往前多走几步,然后才会发现莹莹停下脚步了,于是又折回头来陪她。反之,当阿潘看到什么时,莹莹却总能够第一时问感觉到,就陪着阿潘一起看。

    “瞎子也看得出来,这女的对这男的有意思,可是你看那个男人多白痴,居然只会嫌手上拿着的东西太重。”素卿叹了口气:“真枉费莹莹这样大老远跑到台中来给他机会。”

    我耸耸肩,手插在口袋里,踩着凉鞋晃呀晃。素卿买了一套洋装,还有一双鞋子,都提在她自己手上,所以我连暧昧的资格都没有。

    结果我才刚刚这样想而已,那两个大袋子就塞到我手上了,素卿说:“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总之这两三年来,你也伤害了很多个无辜少女,现在我替天行道,让你当我一天的天使,好补偿你的罪愆,这不算过分吧!”

    她把东西交到我的手上,对我说:“天使通常不会对她所守护的人说些什么,也不会暗示什么,更不会要求对方回报什么,就像莹莹对阿潘,就像你的天使对你,这是一个‘心诚则灵’的游戏规则,懂吗?”

    我说我连我的天使是谁都不晓得,素卿很温柔地笑了,她拍拍我的肩膀。

    “拿出一点诚心来,你慢慢就会感觉到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使,但却不是回头就看得见,还得用点心才行。

    xxx

    “其实莹莹喜欢你。”回家之后,我忍不住对阿潘说。没有一个女孩,长年来注意一个男孩的消息,甚至大老远跑了半个台湾来找他,会只是为了聊天叙旧而已,我认识莹莹才三天,就可以看得出来,他认识莹莹超过十年,没有理由这样麻木不仁。

    在百货公司逛了一天之后,晚上我们一起去都会公园看夜景,素卿说她们明天就要回去了,该给莹莹跟阿潘留点独处的机会。

    “你该不会是要对我说,叫我明天再陪你混一天吧?”拎着大包小包,走在浪漫的都会公园,我没有什么看夜景的心情,只想把这些女人的东西通通扔进山谷而已。

    素卿微笑着,从皮夹翻出一张卡片,是一张她与另一个女孩拍的大头贴。

    “这是我跟巧巧在士林夜市拍的,算是答谢你的谢礼,这份礼物换你明天一天的时间总够了吧?”

    都会公园的夜景很美,素卿把她穿了一整天的小外套脱下来,只穿着背心,张开了双臂,迎接从山的另一方吹过来的风。坐在她后面的地上,我第一次感觉她的瘦削,一袭长发奔放在风里,更显得她的单薄。

    “我不是你的天使,也不懂你的天堂”她唱起了那英的歌。

    “我当然知道她喜欢我,不过,不可能的就是不可能。”回到我们公寓楼下,我对阿潘说起了莹莹对他的感情,阿潘却摇头。

    “失去了新鲜感与神秘感了吧,我们认识太久了,老朋友的感觉早已充满我和她之间。而且彼此在乎的不同,当然对感情的看法也会不同。”

    他说。

    我懂阿潘的想法,他的生活很丰富,没看过研究生这么悠闲的,就跟电视上那些医生一样,没有一个是在救人看病的,他们总是开着跑车,负责谈恋爱而已。阿潘没有跑车,不过他有一辆豪迈一二五;他忙着谈恋爱,而且对象绝对不只一个人。

    让我比较有感于心的,是阿潘开头说的那两个词,新鲜感与神秘感,难道一定要有这两者,爱情才有存在的可能吗?于是我想起巧巧。

    窝在公寓外的庭园,怪兽跟阿聪都还没回来,我跟阿潘喝着冰凉的啤酒。

    “你呢?觉得那个素卿怎么样?”

    他忽然问我。

    笑了一下,我也摇摇头,本来我曾怀疑过,会不会素卿其实就是巧巧,她只是换个名字而已?可是现在却打破了我的想像,手上拿着的是素卿给我的,那张她与巧巧的大头贴。就着路灯,我看见一张清秀的脸庞、一头长发,与一个灿烂的笑脸,是素卿的模样。

    另一个则略显忧郁,头发同样也是长的,可是神情却似乎藏着一些落寞,只有一双大眼睛,还有一丝慧黠。看到照片,我又想起了巧巧说过的,那段关于“囚鸟”的话。

    “这是巧巧?”

    “嗯。”我把照片递给阿潘。

    阿潘没说什么,和我一起点着了烟。

    后来怪兽问我们干嘛都苦着脸,我跟阿潘谁也答不上来,识相的我老弟,又买回了一手啤酒,他说:“男人有时候不必太多话,喝吧!”

    喝着啤酒、吹着风的时候,怪兽的手机响起,我们看他拿着手机,在客厅里不断晃来晃去,脸上满是春风得意的笑容。等他挂掉之后,阿潘问他是谁打来的电话。

    “唉学伴啦。”

    “妈了个西瓜,我跟你同学五年多,你什么时候有过学伴了?”

    扭扭捏捏的怪兽,被阿潘掐着脖子,只好从实招来:“真的是我学伴啦!不过她是彰师大的,叫作慧乔,以前大学时就认识了,后来都没有联络,最近才又有接触的啦!”

    阿潘几乎把那个名叫慧乔的女孩的身家底细都问清楚了,这才放开怪兽。

    “怎么你有这种事情都不说的?”

    我问怪兽。

    “我想等肯定一点再说嘛。”

    “肯定什么?”

    怪兽说,那女孩很文静,话也不多,所以他还不确定人家对他的感觉。

    我趴在阳台边,心里似乎有一点什么想讲的话,可是却说不上来。

    这里是重划区的高级公寓,我们四个人,分属三个家庭,在这里分摊着移民后的房东所留下来的昂贵公寓。

    “我们在这里住很久了耶!”我说。

    “是呀,怎样?”阿潘回答我。

    我说我只是怀念在这里曾发生过的很多往事,我生命中最热爱的蚵仔面线,还有那四十七个写信给我,却被我直接或间接拒绝的女孩的故事,有一大半以上是住在这里时发生的。

    “我看我帮你写个故事好了。”

    阿潘说:

    “你这个人简直是怪胎。”

    “我不是怪胎,我只是觉得过尽千帆皆不是。”

    “不是什么?”

    “不是我的天使吧!”

    xxx

    最后一天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阿潘陪莹莹去科博馆,我则跟素卿骑着机车逛遍了台中市。阿潘本来是不愿意分头行动的,不过我们都劝他,好歹应该给人家一点面子。

    素卿像个大孩子,对台中的许多建筑都感到相当好奇,于是我~~

    说明,同时也跟她说了一堆那些个年少无知的时代里,我在这里干过的蠢事。

    约好了下午四点钟在火车站见面,我们最后早到了一个小时。

    “你对台中很有感情喔?”搓搓已经坐机车坐得发麻的**,素卿问我。

    “应该说是习惯吧,毕竟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初恋在这里,失恋在这里,连第一次摔车也在这里。”

    素卿大笑了出来,问我上次谈恋爱是多久之前。

    “不记得确切的年份了,”舔着冰淇淋,我说:“我只记得后来我又投票选饼两次总统。”

    “所以这么多年来,你的课余生活就是闲闲地在这个城市里到处乱转?”

    “不是闲着没事,我一直在现代的都会中,寻找历史的遗迹。”

    “台北不是更都会吗?”

    “一个连停车位都找不到的城市,还能有什么人文气息?”

    看着路在人行道上,一手握着冰淇淋,另一手捻着香烟的我,素卿侧头微笑着。

    “嗯,三天来,这是我最重大的发现。”她说:“你果然是个怪人。”

    我从来没说过我很正常,而这世界里,谁又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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