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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看过她的脸上出现这种表情吗?”
“这”叶青山黯然摇头。她对待他们这些师兄弟都是一个样,既像朋友也像兄弟,在他们面前的她,总是大剌剌的像个男孩子,不曾有过像现在这般小女人的娇羞。
“没关系,天涯何处无芳草,今晚我就舍命陪君子,陪你去喝到吐。”
“我也要去。”嗜酒如命的临大勇自愿加入。
“你不能喝酒。”
“别那么小气嘛!”临大勇拿叶青山当挡箭牌。“多一个人安慰d;)青山,多一分力嘛!青山,你说对不对?”
“对,我们今晚不醉不归。”追了十年还追不到的女人,竟然被一个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人追走了,教他情何以堪?只好借酒浇愁啦!
“我们也要去!”在场的师兄弟纷纷举手。
叶青山豪气干云地大喊:“要去的就一起去吧,今晚我请客!”
所有对于黛玉的爱恋,过了今晚,他全都要抛掉,这才是拿得起放得下的男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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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车来到东区华纳威秀影城,黛玉和朱光西手牵著手离开停车场,准备排队买票。
排了一会儿,黛玉发现,来来往往的行人不断以异样的眼光盯著他们两人看,并且指指点点。她低头一看,这才发现,刚才急著跟他出门,身上还穿著练习的道服呢!
“啊!我竟然忘记换衣服了!”而且最糟糕的是满身汗臭!黛玉尴尬地放开朱光西的手,自动站到一公尺外。“对不起我先回家冲个澡,顺便换套衣服。”她知道他受不了异味,下想熏昏他。
在他的潜栘默化之下,她现在比较注重仪容整洁,虽然不至于像他一样搞洁癖,但起码在运动流汗后会冲个澡,让自己一身舒爽。
因为他的关系,她现在无法忍受师兄弟们身上的汗臭味,几乎在他们一练完,就逼著他们去洗澡,连道服都得一并洗干净,让他们怨声载道,连老爸和老哥都躲不掉。
他不在意地再度牵起她的手,主动提议。“这里离我家很近,你要不要去我家梳洗?”
“我没带衣服”
“没关系,我妹妹们的衣服还留著,你可以先穿她们的。”没有等她回答,他已经拉著她,转头往停车场走。
“我现在身上都是汗臭味,你不用勉强跟我走在一起。”黛玉再次想甩开他的手,但是他握得好紧,她根本无法摆脱。
“不会呀,我觉得很好闻。”她身上的汗味揉合自然体味,变成一种诱惑的女人香,挑逗他的感官。
“很好闻?!”她不信地瞪著他。“你今天鼻塞吗?”他平常鼻子灵得跟狗似的,稍有一丝异味就受不了,今天竟然说她身上的汗味奸闻,有没有搞错?
“我现在才知道,原来汗味这么性感”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假,两人一坐进车,他立即捧住她没有防备的脸,吻上她青涩红嫩的唇
被雷打到是什么感觉?黛玉终于体会到了!随著他有技巧的吸吮,她只觉得一道电流从头顶往下冲,让她全身酥麻,只能被动地回应他的吻
“你比麻葯还厉害”
两人分开之后,面色酡红的她,只能无力地躺在他怀中,等呼吸恢复正常。
被他一吻,她浑身气力都没了,只感觉得到他的唇所引发的一道道火苗,烧得她好热、好热。
“哈你的比喻太妙了,不过我喜欢。”她的反应直接,就是对他最好的赞美。
“你也是这样吻其他女人吗?”虽然知道不该再提起他的陈年韵事,但是稍早被叶青山撩拨的不安全感,让她脱口问道。
“黛玉,我说过从今尔后只有你一个人,如果你要把注意力放在我的过去,那么你和我都会很辛苦的。”
他知道自己过去是花心了一点,但那些女人是在认识她之前结交的,总不能要求他必须保持“完璧之身”吧?
“我知道,可是我就是在意嘛,尤其是娜塔莎!”他上次提到娜塔莎那副欲言又止的痛苦表情,让她难以忘怀。
“这关娜塔莎什么事?”他一脸莫名其妙地反问。
“你不是说过她是你唯一承认的女朋友吗?这不就表示她在你心目中占有极重的地位?”
“她是在我心中占有极重的地位啊”“你都承认了,要我怎么不在意?”
“但‘她’是一条黄金猎犬啊!”“就算她是一条黄金猎犬”她突然愣住,嘴巴错愕地张得好大。“你说娜塔莎是一条狗?!”
“对呀。”
她马上像泄气的皮球,全身无力。“你怎么不早点说?”害她跟一条狗争风吃醋。
“你又没问。”招牌无辜表情再度出笼。
“你”她好气又好笑。“真是被你打败了。”压在她心头的大石头瞬间被挪开。
“不会再问我过去的情事了?”他可不希望动不动就吵一次。
“不会了啦!”她不好意思地皱皱鼻头。“对了,娜塔莎在你家吗?”她很想看看他的前任“女朋友”
“她在五年前死了”想起娜塔莎,他的鼻头就开始泛酸。“她是我八岁的生日礼物,陪了我十七个年头,但我却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无法赶回来见她最后一面,是他最大的遗憾。
“听我家人说,她那时候虽然已经不能吃喝,但仍撑了一个星期,眼睛一直望着大门,就为了再见我一面,但我却赶不回来”他那时正在法国修业,进行最后一关的考试,家人怕影响他的心情,一直不敢告诉他这个消息,等他知道时,娜塔莎已经过世五天了。
“别难过了”泪流满面的她紧紧抱住静静流著泪的他,哭得比他还凄惨。
几分钟后,朱光西掏出一条雪白棉质手帕,先替她擦脸。“你怎么哭得比我还壮烈?”她连哭都很豪迈,眼泪鼻涕一起来。
“因为好感人嘛”她最怕听这种事了,尤其看到他流泪,她的心都拧了。“我们再养一只娜塔莎”
“不了,失去的痛苦太难受,我不想再经历。”有了那次经验,他不敢再养宠物,不愿再经历一次“死别”的痛楚。
“我觉得娜塔莎很幸福,因为你很爱她。”
“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眼神因回忆而散发温暖的光采。“我以前长得比一般男生瘦弱,经常被欺负、取笑,还因此差点得自闭症,还好有了娜塔莎的陪伴,我才能恢复正常,否则就不会有现在的我。”
娜塔莎是只优雅的狗,个性温和,善解人意,只要她在家,她一定会窝在他脚边陪著他,是他最重要的家人和朋友。
“所以你应该再养一只狗”
“不需要。”他打断她的话。“我有你就够了。”他现在才发现她的存在跟以前的娜塔莎一样,随时陪在他左右,是他最好的良伴。
况且她还有几点是娜塔莎做不到的。比如说她是一个可以心灵相契的伙伴,下像娜塔莎只能睁著一双温润的眼眸倾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可以吻她,却不可能吻娜塔莎。
既然如此,他还养狗做啥?
“我?!”她纳闷地反问。“养狗跟我有什么关系厚!”她大叫。“你竟然把我当成狗!”
“嗯!所以说喽,我有你就够了,没必要再养狗!”他点头承认,并且再次强调。“娜塔莎可以带给我的抚慰,你都能做到,我觉得你比狗还好哩!”
“”这是什么歪理?拿她跟狗相比,她该生气还是高兴?
明白娜塔莎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她理当要高兴自己可以跟“她”相提并论才对;但是,再怎么说,娜塔莎是只狗啊!
这男人的脑袋,真的有问题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