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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真的没有什么,你别,别误会。我,我们是清白的。
易玲珑一脸霸道地:焉哥哥为啥不吃?哪个来不让你吃,尽管告诉我,看我不揍扁他!
宇文焉进退两难:这我
宇文轩恨恨地:吃吧吃吧。赶紧吃吧。小心被噎死。
香糯绵软的桂花糕吃在嘴里如同嚼蜡一般难以下咽。宇文焉一边艰难地梗着脖子,一边在心里默默地流泪:天啊,我究竟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两口子吵架,非要把我拉进来?我不是已经把他女人交给她了么,为什么还不让我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易玲珑牙咬得咔咔作响:胆敢出卖我,还在我酒里下药,让我又落到妖孽轩的手里,可恶之至,看我玩不死你!
宇文轩牙磨得霍霍作响:胆敢窝藏珑儿,还吃掉我派出去找珑儿的鸽子,让我一番好找。罪大恶极,看不整不死你!
宇文焉顿悟:我终于明白了,这两口子可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绝配啊
一盘桂花糕下肚,说书先生的书已经告了一个段落。一声惊堂木响过,先生舌尖一转,又说起了新的桥段。这回说的事却相隔不远,正是当时,便是当朝皇帝宇文轩的丰功伟业——火烧凌阳,以十万兵马大破戈特国三十万大军的英雄往事。
因为说的正是当今的圣上,所以毫无悬念的,主人公一点污秽瑕疵的地方都没有,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令敌人闻风而逃望影而化,犹如神一般的存在。然而贵在说书人的口才了得,饶是这么一桩结局已定,人人知晓的往事,经他唾沫横飞、加油添醋的这么一说,也能说得如火如荼,茶馆里的听客们听了,也不觉得枯燥,反而眉飞色舞,如醉如,待到精彩处,更是齐齐地拍手称快,纷纷交头称赞当今圣上精明神武,惊采绝艳,乃是天神下凡。
只听那说书先生上下嘴唇翻飞地正讲到宇文轩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利用献木牛流马之计,亲率亲兵混入到了戈特国军营中,忽然话锋一转,又提到了佯装被擒,实则混入敌营伺机里应外合的玲珑郡主身上。
那书里的易玲珑,乃是一位英姿飒爽,五岁降服烈马,六岁开得满弓,七岁舞得七七四十九路银枪。十岁开始在江湖上行走历练,锄强扶弱又从来不曾留姓名的无名巾帼女英雄。十六岁学成归来时,正好赶上戈特国入侵,为了免除家中老父再受战役之苦,女扮男装替父从军,随着宇文轩上了战场,屡建奇功,尤其是在决战之前,不顾个人安危,主动请缨佯装俘虏混入敌营,并放出了藏在木马腹中的宇文轩等人,点燃了戈特军营的第一把火。
故事的结局被说书先生说的颇有戏剧性。戈特军营里的大火烧红了半个凌阳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头戴紫金冠,身披白金甲威风八面的宇文轩扬手招来了千里马,一手按着尚泛着有血光的削铁宝剑,一手则抱着,将将从修罗战场上退下来,还抽了个时间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女儿衣裳的巾帼英雄易玲珑,啪嗒啪嗒打马远去。
这两个人一匹马,在茫茫的夜色中绝尘而去,扬起一路的黄土。马后,是红火通透的凌阳城,战马嘶鸣,兵戈铁索,敌人瑟瑟;马前是五颜六色的烂漫春花,在夜色中徐徐绽放,香气绕马蹄。大路通天,通天大路,一路行来,鸟兽仰头长鸣,鱼龙雀跃翻舞。说书先生用了这样一幅场景为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寓意不言而喻。
听客们纷纷动容,有抚掌称快大赞宇文轩的,有唏嘘感慨憧憬易玲珑的,更多的人则在或大声或小声地说着,当今皇上与那玲珑郡主,可真是天造地神的一对妙人儿,真真绝配啊
绝配么?绝配哪。宇文焉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点什么。这些天来的陪同看来并不是白费的,终于还是让他抓住了点什么。
宇文焉意味深长地看向宇文轩。
宇文轩则一脸淡定地用茶盖拂着杯里的浮茶,对于宇文焉目光中的调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拿一双桃花眼瞅着易玲珑。
只见那女人,半张着一张樱桃小口,盈盈泛着诱惑的光芒,鲜艳欲滴;忽闪着一双亮晶晶的杏眼,长且黑的睫毛如两把小扇子一般上下扇动;眼神迷离,如深思似神往,像是在回忆着什么美好的时光,又像是在挂念着什么要紧的故人。
古人云,红颜祸水,看来也是有一番道理的。那红颜可以不漂亮,可以不倾国倾城,却不能没有她的独特之处。便如眼前这位,如一汪清澈透明的潭水,清冽甘醇,那即便是深不见底的古潭,也令人忍不住诱惑想要一跳随之吧。
祸水么?祸水吧。
宇文轩这般想着,眼角边浮出淡淡的笑。
宇文焉这般想着,嘴角边浮出浅浅的笑。
良久,祸水慨然长叹一声,道:“我的天啊,真是太巧了,这说书先生讲的故事里的那个女英雄,居然跟我同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