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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他看着她懊恼又娇羞的复杂表情,他居然有点得意,唇角勾起坏坏的笑意。
来到凉棚下,他终于放她下来。“镰刀给我。”
“什么?!”罗以荷以为听错,睁大眼睛看他。
“给我!”她不能在烈阳下工作,又不得不采花赶工,杜风颖只好接过她手上的小型镰刀。“你在这边纳凉,我去工作!”
“怎、怎么可以”
“不行?那十万块马上还我!”他刻意板著脸,让她嗅不出一丝玩笑意味。
罗以荷马上噤口,不只是没钱的问题,她同时也很怕他再靠近,她实在不喜欢那种控制不住就脸红心跳的感觉。
杜风颖的嘴角扬趄笑意,看到她屈服妥协,真是大快人心啊!
罗以荷无奈地坐在竹椅上,眼睁睁看着杜风颖脱下西装,卷起袖子和裤管,走到花田接下她的工作,不时还接收到欧巴桑们递来暧昧微笑的表情。
“让他做吧!”一旁观察很久的官采萱,掩嘴窃笑,忍不住饼去劝劝不识时务的罗以荷。
“可是”
“你不是已经答应人家、要成为除斑的代言人,现在不好好呵护肌肤怎么行?”她又窃笑。这男人好俊!本人比电视上帅!
“但是”叫债主代她下田工作,这好像很怪款!“这是不是很奇怪?”
辟采萱睐她一眼“他真有心,还特地跑来找你!”眼中多了一份羡慕。“而且还舍不得你在太阳底下劳动,真教人眼红耶”
听到“舍不得”三个字,情绪甚少波动的罗以荷,竟然敏锐地红了脸蛋。“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他的商品,维护商品不受到瑕疵是他的责任。”说服官采萱的同时,也说服自己。
“真的是这样吗?”官采萱促狭地睇著她。“那我还真希望自己能成为他的商品!”
“别乱猜。”她轻斥,目光不自觉地飘向野姜花田。说实话,心底是有些甜滋滋的感动,毕竟从来没有人这样关心过她。
“唉有帅哥关心真好。”官采萱忍不住哀叹了起来。“怎么办?我现在好羡慕你长斑款!我也努力晒出斑来好不好?”这真是肺腑之言,有多少女性能抗拒得了杜风颖的魅力?就数小荷最笨了,还躲他远远的,把他当瘟疫看。
不过罗以荷没听见官采萱的羡慕话语,因为她刚刚瞥了一眼后,目光就放在“采花先生”身上移不开了。“杜风颖,你动作太慢了!”
杜风颖闻言,只好更埋首猛砍。
万万不可啊!她倒抽一口气,很快冲向田里。“不能这样做,会砍坏野姜花的!”她抢过镰刀,亲自示范一遍。
“知道了,走走走,你快点进去棚子里!”
在他霸道的威胁下,镰刀又被夺走,她又被他赶回凉棚下。
不过她也没闲著,虽然人在凉棚,她还是可以远方遥控,监督指挥。“不对、不对,左边别采,先采右边哎呀,那株还太小,你只会工作不懂判断的吗?”
“喂,你这女人,讲话客气点!”他也吼。“到底砍哪里,一次说清楚!”
杜风颖耳边听著指令,手脚却更笨拙了,砍这不对,砍那又不对,急得他额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原来务农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好啦、好啦!右边,就是右边那几株,开得很漂亮,看见了没有?”
他依指示看过去。“看见了。”顾不得昂贵的黑亮皮鞋和亚曼尼西装裤沾满了泥土,他又蹲回右边的花海前工作。
一旁的欧巴桑们看了,纷纷吃吃窃笑。而他身后的纠正声浪,也一直没停过
“不对、哎呀,又不对,都市耸”
夕阳西下,农场内视线昏暗,采花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工作人员大多都收工,围在一起吃饭、喝小米酒,不时传来欢乐的吆喝声。
吃完饭后,杜风颖则坐在凉棚下,脱下皮鞋啪啪啪地对打,试图敲掉黏附在上头的泥土。
罗以荷看了心里过意不去,又忍不住想笑。
他不只西装裤下摆和皮鞋上都是泥泞,连白衬衫和头发都沾了泥土和野姜花办,看上去没有了平常的威严傲气,反而滑稽有趣,还添了几分亲切感。
她走了过去,憋住笑意,递给他一套大伙工作时穿的运动服。“喏,这给你。”
杜风颖抬起头。“什么?”
“你不会想就这样开车回台北吧?”
杜风颖低头看了看浑身沾染泥土的自己,会意出她的意思,嘴角不自觉地牵动出笑意。“确实不妥,说不定有人会怀疑我是被恶犬追到掉进田里去。”
罗以荷轻笑。“我跟同事借了一套运动服,还有鞋子,你先换下来吧!”
“好。”
杜风颖回视她。她一笑起来,两颊出现酒窝,像花朵绽放般美丽。他被她亮丽的笑容吸引,目光停在她的脸蛋好半晌,甚至忘了问她该去哪里换下一身泥巴衣服。
“跟我来吧。”罗以荷有些羞涩地敛了笑容,蹲下身拎起他一双皮鞋,还有手中的布鞋,领他到一间干净的小木屋。
她打开门,一阵桧木的香味袭人鼻间。“就在这里换吧!”
他环顾四周,发现眼熟的丹宁短裤和一顶渔夫帽挂在墙上,很快就猜出
“这是你的房间?”
“嗯,算是。”她点了头。
“不错的员工福利。”
“本来这个房间是老板用来招待游客的,但是最近没有什么生意,我就充当游客,占用了小木屋。”
罗以荷吃苦耐劳、克勤克俭,是个人见人疼的好女孩,她遇上这般家变,农场老板也非常不舍,于是特意挪出这间小木屋让她住了下来,目的无非是想给她一个宁静的空间,能躲避被讨债的困扰。
“你跟老板有深的交情?”越是和她接触,对她的一切越是好奇。
“老板的女儿,是我高中同学。”
“喔。”知道有人关心著她,感觉很温馨,仿佛他才是那个被照顾的人。奇怪,怎么会有这种莫名的情绪?不过,不管怎么样,至少知道她目前的生活是安稳的,这就教人放心多了。
但是,他到底有什么好不放心的?她又不是他的什么人
“不过好奇怪,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罗以荷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哦,”他咳了咳,掩饰不安。“今天发现你没来报到,我气得跑出来找你,没想到车子开著开著,就意外发现你在那片野姜花田里了。”他避重就轻的说,不让她知道他去过她家,免得她难堪、不安。
“原来如此!你运气真好。”她笑,很轻易就相信了他。
“瞎猫碰到死老鼠而已。”杜风颖唇角微微上扬。
“噢!”她一退后,背不小心碰到了门把。“你还是先换衣服吧!”
她关上门,再找来抹布,拎起他昂贵的皮鞋,坐在房门前,擦掉鞋上的泥上。
她用力擦、拚命拍,却怎么也无法回复原来黑亮干净的质感,再想想他那件铁灰色西装裤,更是精采,被泥土沾污得几乎辨认不出是亚曼尼名牌货!
她觉得很不好意思,但是嘴角却忍不住微微轻扬,想他堂堂一个大公司的总经理,居然一整个下午在烈日下卖命地采收花卉,任她当小弟大呼小叫。
他每天那么忙,还特地开车到静僻的乡镇来找她,她却没好好的遵守约定,不给他“好脸色”看,真的有点糟糕。她吐吐舌头、缩缩肩,不好意思地拍拍脸蛋。
他看起来应该不是好脾气的人,但却抛下自尊代她做苦力,真是从来没有看过债主会对债务人那么好的想到这儿,她的脸颊突然微微泛红了起来,长期晦暗的心底,也突然被灌进了饱饱的暖意。
不过,话说回来,他怕她晒太阳,目的也是为了壮大自己的事业,想赚进大把大把的钞票,不是吗?
他所做的一切,其实是为了他自己,不是为了她!
用力甩头再甩头,硬要把心头那一点点甜蜜赶到九霄云外,不能胡思乱想,不能自作多情,不能
“喀啦”一声,门忽地被打开,坐在门外的罗以荷也跟着吓了一跳。
她倏地起身,抬头望着换下西装的杜风颖,心跳又莫名地狂飙加速了起来。
穿上休闲运动服的他,少了威严霸气,多了几分平易近人的亲和力,而且仍不失帅气和魅力。
“衣服还可以吗?”她问著。
“嗯,很不错!舒适多了。”
“你的衬衫、西装裤和鞋子就先留在这里吧!”既然他都肯屈就自己帮她的忙,那她帮他洗衣服、清鞋子,也是应该的。
“嗯?”杜风颖手里还抓著刚换下来的衬衫和西装裤。
“交给我吧!”罗以荷伸手去拿。
杜风颖握著脏衣裤的大手,突然触及了她伸过来的纤指,顷刻间,一阵电撩摧彿透过指尖,渗进了皮肤,麻到了神经里。这微妙的感觉,让他愣怔地直凝著她
视线交会,两人的呼吸陡地紊乱了起来,暧昧的气流在两人之间围绕,某种元素在心底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很清楚这是一种危险的讯号,这不是好现象,但他却不排斥这种感觉
不不不,他应该搞清楚,自己来此的目的是什么!
他不应该把自己扩展事业版图的规划给打乱,爱情,并没有列入他执行的计划之中。
她是他最看好的活广告、未来产品的代言人,对她的需求只属于公事上的,对他而言,她是商品,对,没错!就是商品。一切只是为了他的事业冲刺而已!
抑下情生意动的感觉,他回了回神,提醒她。“我希望你可以答应我,不要再继续在太阳下工作。”
她凝著他,明白他的焦急,但是“不行。”
“什么,不行?”他的黑眸一凛,恼怒起来,只有这个女人敢违逆他的要求。“为什么?”
“采收花卉工作结束后,还有水果要采收,而且我在农场堡作,怎么可能躲避太阳?”一年四季中,她有四分之三时间都在室外,况且拿人薪水,怎么可以偷懒?
他双瞳冒火,低咆道:“你不知道皮肤要变白,阻隔紫外线的照射是首要条件吗?”
“我当然知道,可是我不能放弃农场堡作,我欠老板太多人情,而且这里的人手根本不够,你今天不也看见了!”她情急之下也跟著乱吼一通,吼了之后才发觉其实自己也不对,认真说起来,他现在也是她的老板兼债务人。“好啦、好啦,你放心,我一定会做好防晒,努力让自己变‘肤浅’,你不用太担心啦!”
肤浅?!本来要发飙的杜风颖,嘴角突然轻扯。“你打算怎么做?”
她保证会努力变白,却坚持不辞去农场堡作,怎么可能变白?
她想了想。“工作的时候,我会全副武装,保证不让任何一吋皮肤晒到太阳。”
凝视著她真挚的脸庞,小麦肤色衬著俏丽五官,斑斑点点就像她的臭脾气一样执拗一阵疼借的感觉,突然不经意地溜进他刚硬的心底。
唉他低叹一声,对她真的没辙。
“好,你最好别敷衍我。”他看看手表,语气严厉。“时间不早了,我得走了,别忘了遵守约定,下次我会再来做突击检查!”
“知道了。”罗以荷甜甜地笑着。
她跟著他,看着他上车,驱车离开了农场,直到晕黄色的车灯消失在黑暗迂回的山间小路那头,她才转身回去。
而坐在车内的杜风颖,藉著后视镜,一路看着她人影渐渐缩小、远去,他的唇角已悄悄地扬起。
方向盘才向左一打,牵动了肩颈的神经,哎啊肩膀好酸,背好痛!
他这才想起今天做了一下午的苦力,想到那情景,他不禁又好气又好笑。怪谁呢?谁教他“物色”到这个女人当见证者,真是自讨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