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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日,琉璃在惊呼中醒来。
昨天晚上当萨摩说完了“故事”已经是凌晨了,两人因此窝在小小的床上睡着了。这床对琉璃来讲是刚刚好了,但是加上了身高抽长的萨摩之后却显得太小了,因此,萨摩让琉璃躺在自己怀中,就这么睡去。
但不知怎的,萨摩却又早早就醒来了。他许是在风眼里睡太多了,精神好得不得了。但看着睡得香甜的琉璃,不忍心惊醒她,因此只得躺在小床上发呆,心中规划着该如何给父母一个惊喜。
天色近午,萨摩想着琉璃也该醒了,正打算叫醒怀中的睡美人,熟悉的脚步声却由屋外传来。
原来这时宇瀚夫妇屋前屋后的事全都忙完了,按照四年来的习惯,又来到琉璃的小木屋,一方面探视女孩,一方面也问问风眼的最新动态。两人正在奇怪一向早起的琉璃怎么到了这时候还关着门不见人影。
他们推测琉璃可能到附近的林子里去了。因此,顺手推开轻轻掩上的木门,看到的竟是琉璃睡在一个大男人怀中,这一看又怎不叫他们大惊?!
萨摩早就发现有人在屋外徘徊,但他也听出那是父母的脚步声,因此他只是等着父母开门给他们一个惊喜。
“爹爹、妈妈早!”萨摩眨着淘气的眼神,主动招呼。宇瀚夫妇见床上的大男孩大剌剌向他们打招呼,愣了一愣,随即,他们发现了!爹爹?妈妈?两人惊讶地看着床上大男孩露出的金色眼睛。这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啊!
“萨摩?!”两人惊呼。惊叫声刚落,就见灵珊眼泪马上溃堤,哗啦啦地流了满脸。
“萨摩你可想死妈妈了”灵珊顾不得萨摩还躺在床上,怀中还躺着一个女孩子,走上前去,一手揽住萨摩的头,斗大的泪珠一颗颗掉在萨摩的脸上。
“对不起妈妈。”萨摩轻声道歉。
“以后,不要这样没说一声就走又到那么危险的地方妈妈怎么放心的下啊”灵珊抽抽答答地叮咛。
萨摩不语,只是轻轻点头。
这时,宇瀚也走了过来,温柔地拍拍妻子的肩膀:
“好啦,儿子回来就好了!别哭了。”话虽这么说,但是宇瀚的眼中也不自禁地闪动着泪光。
此时,琉璃已经醒了,坐起身,睁着迷蒙的大眼睛,看到这副“感人”的亲子相逢图,眼中也不免泪珠滚动。看到摩哥哥和父母重逢了,她总算放下了心头的一颗大石。幸好一切都安好“咦?!”就在温馨的气氛中,惊呼声又起。
原来此时萨摩也跟着琉璃坐起身,露出了另一边紫色的眼睛。
“你的眼睛怎么了?”灵珊急着问。
“什么怎么了?”萨摩不解。
“你的左眼是紫色的!”宇瀚解释。
“咦?!”萨摩一惊,拿起床边小桌的晶石一看,真是紫色的!
相对于大惊失色的三人,琉璃反而没什么反应。那紫色的左眼她昨晚就看到了,但是对她来说,萨摩的眼睛变成什么色都没关系,因为他是她的摩哥哥!她自然知道紫色眼睛是魔鬼的颜色,但是,摩哥哥就是摩哥哥,就算是魔鬼也是她的摩哥哥!她不在意!
萨摩心思一转,随即知道问题出在体内很有“个性”的两股力量!看来,问题好像还没完全解决啊!萨摩苦笑地想。
模里邦联兽人共和
模里邦联有一条大河,叫腾格里河,由北往南,纵贯模里邦联中央偏西。大河西部主要是兽人的活动区,更西一点到碎岛海域则是揭开神秘面纱的矮人们居住的地方。大河东部主要是龙人和龙族生活的领域,局部地区有一些零星分布的兽人村落和人族村落。
不同于大河东部林木葱郁的景象,大河以西的森林显得稀少多了。这里有超过全世界80%的兽人居住,村落密布,他们自称为“兽人共和”
兽人没有国家,只有部落。他们有一个唯一的城市──都横市,以土砖砌成的城市住着各系兽人推举出来的王爷,这些王爷代表他们争取福祉。而其他部落则像是众星拱月般围绕着都横市。不同系的兽人隶属于不同部落,甚至同系的兽人也会因为历史背景或一点小小的特征差异分成两个甚至多个部落。
由于兽人好战的天性使然,部落间的争执时有所闻,个人间的挑战更是层出不穷。战斗、挑战几乎成了兽人们生活必须的调剂品。
部落的命名很简单,兽人的特征加上方位就成了部落名。
兽人共和偏南的南虎部落中有一座酒馆,酒馆规模相当大,算是附近各部落中最大的。这也是南虎部落最骄傲的地方。许多部落的人得了空总要到南虎部落的酒馆绕上一绕。
酒馆老板是一个年过八十的虎系兽人,叫嘎巴。
嘎巴不是南虎部落的人,事实上十年前他才到南虎部落来。可是,因为他的勇猛,折服了部落的成员,让他们接受他。后来,大家都知道,嘎巴是东虎部落的勇士,曾经跟龙人交战不下百场,他的身上有龙人战士所留下来的伤口,嘎巴老是骄傲地展示这些伤口,然后对着所有兽人说:“没跟龙人打过就不算勇者!”
十几年来,两族隔着腾格里河对峙,没有战事,嘎巴也离开战场来到南虎部落,开了这家酒馆。嘎巴很喜欢这里,因此留了下来,虽然,他还是常将一句话挂在嘴边:“要是跟龙人打开了,俺还是要去的。”
这天,嘎巴一如往常在阳光露脸的时候就开了酒馆门。因为,总是有一些早起的人喜欢到这里吃些简易的早餐──兔肉。
门才开,一个正值壮年的虎系兽人便走了进来,咧开嘴笑。两根小巧可爱的虎牙放在粗犷的大脸上显得很不搭调。
嘎巴认识他,他是南虎部落部落长的儿子,西窟,以前都在都横市跟着南王巴托学习。部落长准备让他满六十岁时,角逐虎系王爷的位置。现在西窟才三十岁。相对于兽人平均两百五十年的寿命,西窟现在还太年轻。他回来部落只是以“视察”名义做短暂停留,过几天就要离开。
“西窟,还是兔肉吗?”嘎巴拉高声音问。
西窟点点头:
“你们的兔肉比西边的好,我吃上瘾了。”
嘎巴笑了起来,拿出了两壶酒摆在桌上,骄傲地道:
“那是当然了!西边只懂用养的,我们可是特别让它们满山跑,这肉吃起来当然特别有嚼劲。”
正说着,门口哪扇活动小门又被推开来,一个满头杂乱红发的壮硕少年大步走了进来,嚷嚷着:
“嘎巴!老子要吃兔子!”
光听声音,嘎巴就知道谁来了,只有他才会人未到声先到。这人就是部落里唯一的外族客人──龙人汉斯。
汉斯精斥着上身,下身只用一条约莫60公分长的兽皮缠裹着。一进门就大马金刀地坐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光看那副风尘仆仆的模样,嘎巴就知道,这个龙人一定又接受了某个训练,忙和了好一阵,刚完成还来不及休息就又赶到这里准备祭祭五脏庙。
“傻大个,你又做什么去了?四五天没见你了。”嘎巴手边忙着,嘴里也忙着招呼。红发少年抓起桌上的酒瓶先是咕噜噜地灌了一大口酒,接着痛快地呼了一口气:
“长老要老子去跳格子。”
嘎巴呆了一呆,不过,他也不追问,因为汉斯口中的长老每次派的任务都很奇怪,老是把汉斯累得像条死狗一样。像是上一次,他们长老竟然要他去腾格里河数人头。汉斯忙了一整个礼拜才完成任务。一开始,他还会想问清楚究竟是什么任务,后来发现,这个傻大个自己也傻傻的不知道自己在干啥,他问他一点用也没有。
于是,嘎巴只是笑着拿出两壶酒,摆在桌上。他知道眼前这两个人都是无酒不欢的人。
“这次你跳了多久的格子?”随口问。
汉斯弯着手指头数,好一会才道:
“跳了四天,数得老子头昏眼花的。”
这时,活动小门又开了,走进了几个兽人,一边打喝欠一边努力睁开眼睛。迷蒙的双眼一见到酒馆里坐了一个红发少年立时瞪大,然后呼呼喝喝地跑到外面去,吆喝起来:
“傻大个来啦!要玩的快来!”此话一出,许多角落开始出现呼喝声,接着,一个个兽人陆陆续续涌进酒馆,酒馆顿时热闹起来。
一旁的西窟听到这样的“宣传”又看到这样的结果,不解地看着嘎巴。他印象中,这些人还没这么狂热过。
嘎巴好笑地看着一群期待的人,解释道:
“你不知道,傻大个是这里的红人,我这店里的活招牌。人人等着和他拼酒、打架,其他人也等着下注哩。每次傻大个一来都是这个样子。就连其他部落的人都会特别跑来。”
红发少年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呵呵笑了起来,转头看到西窟,眼神突然发亮。抓起酒瓶,对着西窟高高举起:
“我们,喝酒!”
闻言,嘎巴呵呵笑了起来,其他兽人也欢呼起来,团团把两人围住。这是兽人邀酒的方式,不接受的通常会被视为懦夫。西窟当然不是懦夫,而且,兽人对喝酒也实在很有一套。于是,西窟也抓起桌上的酒壶,高高举起:
“喝酒!”
嘎巴见状,连忙搬出了二十几壶酒,每一壶都很大。依他的经验,等他们喝酒喝到可以交手时,差不多总共会用掉二十壶酒。于是,就在兽人们纷纷下注时,西窟和汉斯的酒赛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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