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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假的学术思想。然而,让我最为震惊的还数“假烈士诗篇”!南方周末刊载何蜀先生文章我的“自白书”是烈士遗诗吗?,先生用翔实的史料指出,此诗是烈火中永生、红岩的作者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等人集体创作的,并非如烈、红书所说,敌人审讯时陈然烈士不假思索奋笔疾书。就这样,这首欺骗了亿万青少年、假烈士之名的托伪之作才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于我真是晴天霹雳。原来那么神圣的东西轰然坍塌,我还曾数次苦口婆心地“唆使”下一代学习它呢!同时先生又称,江姐等大量文学作品描写的令人恐怖的集中营——中美合作所都是子虚乌有,是“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产物。
即使文学作品允许虚构,也应有一定的“度”大的历史背景、基本的历史史实绝不能编造,编造离了谱无异于骗人害人,不管出于多么高尚的动机和目的。如果允许胡编乱造,历史岂不成了妓女,谁掌权(话语权)就和谁睡。
事实上,诚信有两层含义,即取信于人和予人以信任。如何取信于人?只有忠诚老实;如何予人以信任?只有讲信用。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准则,也是民法的基本精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国,打造诚信政府显得尤为重要,上梁不正下梁歪嘛。崇尚法治、遵章守制、培育良善风俗应该成为其一切行动的指南。如何规制不诚信呢?曾有人建议象美国那样设立“信誉局”专事记录个人行为的信誉度,并对其生活的各个方面施以影响。虽然各方对这舶来品能否适合中国国情颇有争议,但对将国人的信用度与其生活挂钩这点却达到了高度一致。其标准是,你骗别人一次,就要影响自己一生。如上这般想法也借鉴了德国人闯红灯的个案:
闯红灯现象在一些发达国家是极为罕见的,不管是朗朗白昼还是半夜深更,不论有无警察看守或者监控录象,总之是罕见。德国有一位老兄夜半闯了红灯,侥幸附近没警察无监控,却被一个晚上睡不着觉的老太太看见了。没出几天,保险公司通知他增加保费1%,理由是公司接到了交通局通知,逻辑推理认为,敢闯红灯的人很危险,应增加保费。太太告诉他,分期付款的房子,银行通知将15年改成10年。儿子告诉他,老师叫他用现金交纳学费,而且不能分期付款。并且,当儿子得知这一切都是由于他父亲闯红灯造成的后,表示无法上学了,同学们肯定笑话,真嫌丢人。
仅仅因为闯了一次红灯,破坏了一次规则,就使他陷入一筹莫展的困境,付出了沉重代价。其实,这就是规则的魔力——重罚那条搅得满锅腥的鱼,警醒那些意欲破坏规矩的鱼。重诚信可能因大失小,违反规则却必然因小失大。值得欣慰的是,在中国也不断出现打假铸诚的曙光。去年,因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或出逃资本等原因,有3282家青岛失信企业被当地工商部门公开曝光,并对其法人代表亮出“红牌”:3年内不得以法人身份注册新公司(据人民日报)。
假可以充真也好,足以乱真也罢,实际上是大家共同的悲哀,是社会的沉疴,也是民族的灾难。19世纪德国经济学家鲁诺希尔德布兰德在其首次系统论述信用经济方式时,曾将市场经济发展划分成三个阶段:以物易物为主导的自然经济时期、以货币为主要交换媒介的货币经济时期和以信用为主要媒介的信用经济时期。我国市场经济刚刚起步,gdp水平不高,目前正处于向信用经济过渡的关键时期。此时此刻,我们特别需要的就是“诚信”二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呼唤诚信,孔老夫子的话当认真记取。
2005年3月13日于紫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