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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是圣贤,我一样有喜怒爱憎,七情六欲,当我在自身受到危险与攻击时,我不会逆来顺受,用我的牺牲去换取敌人的后悔与感动。那时,我一定尽我一切的力量来自卫,甚至于采取积极地反击,但我绝不会在得意的时候,去从事无聊的报复,你是不是感到很失望?”
小红的眼中闪出了炽热的光,热切地望着他:“不!爷,我很高兴,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孩子,以前一心为复父仇,我没有想到自己的将来,现在心愿既了,我也希望今后能过一阵属于我自己的生活,侍奉一个我所爱、所敬、所慕,能知我、爱我、怜我的男人,上天垂佑,让我遇上了爷,完全是我心中所望所愿的一个人,我学武、练剑只是为了便于复仇,并不想仗剑行侠,因此,我很高兴爷不是圣人,天下最难的事就是成为圣贤,而天下最苦的人,却莫过于把终身托付给一个立志作为圣贤的男人的女人。小时候读孟子,读到孟子入室,适见其妻更衣而欲出妻,我就深深为她感到叹息,嫁了那样一个男人,一生中还会有幸福吗?动辄得咎不说,只为了那么一件小事,就把多年的恩情完全抹掉,那样一个男人,冷冰冰的几乎没有一丝人情,也没有一丝人味了!”这番话才是真正说到李益的心里因为李益本身就是一个否定圣贤价值的人,虽然还不至于离经叛道,但是绝不会像一般迂夫子那样,把经书上的每一句话,都奉为金科玉律。平时他就为经书上一些不合乎情理的话,提出来跟人抬杠、辩论。他的辩才很好,常常把对方驳得哑口无言时,他就感到无限的兴奋,因为他折服的不是对方而是被人所目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圣贤。
所以他忘情地一把抱起了小红,抱得那么紧,那么有力,激动地道:“小红,我我今天晚上不走了,行吗?”
小红的身子有点颤怜,然而她却柔顺地道:“此心早许君,此身也已属君,连这儿的物业,也都写在爷的名下了,这儿的一切都是爷的,爷怎么问我呢?”
于是,李益又征服了一颗芳心,又得到了一个女人。
起初,他的动作是粗狂的,因为他并没有想到小红是个处子,直等他发现小红臂上的贞砂,也看见了席上的落红,他才深为怜惜,拥着小红,低声道:“小红,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第一次?”
小红低声道:“爷难道自己毫无知觉吗?”
李益有点惭疚地道:“我我虽然觉得你的反应很生涩,但是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痛苦,甚至于连哼都没哼一声,所以我还以为你至少是有过男人的。”
小红咬咬嘴唇道:“爷!您别忘了我是个练过武的女子?”
李益道:“那会有什么不同吗?”
小红道:“没什么不同,我一样地感到裂肤椎心般地剧痛,只是练武的女子能够忍受痛苦,尤其是我,在开始练剑时,为求速进,几乎昼夜不休不眠以赴,而且为了便于行刺,起先练的是刺客所用的短剑,藏刃臂间,突出一刺,由于手法不熟,经常割伤了自己,已经能习惯于痛楚了。”
她举起手臂,在小臂的内侧仍然有隐约可见的创痕,纵横交错,虽然已经平复了,只剩下一道道的细线,但仍可以想见她当时是如何挨过来的。
她又侧过身子,让李益看见她的股间,那儿的刺痕较深,却是一点点的,排列有如梅花。
李益又是怜惜,又是钦敬,拥着她道:“小红,你吃过太多苦了,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的爱惜你,只是,你练剑行刺,怎么会伤到那个地方呢?”
小红叹了口气:“因为我练的那致命一刺,就是由股后直刺向上,刺向对方的要害。”
她很自然地挥出一个手势,却使李益感到惊心动魄,而且把又将兴起的绮念,突地凉了下去,忍不住道:“为什么要练这一手呢?难道你还准备在这种状况下行刺吗?”
小红点点头道:“是的,因为仇人是个狡猾的人,而且也颇精于技击之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方能使他毫无防备而一击得逞,否则没有方法可以接近他。”
“于老儿精于技击?这我从来也没听说过。”
“绝对不会错,他虽是文人却精通六韬,兵书娴熟,所以才能历任兵部尚书多年,当我父亲饿死狱中时,家中有两名忠仆,曾经怀械前往寻仇,一个当场被他杀死,另外一个是受了重伤,逃回家中才伤发而死的,他告诉我说于老儿的剑技很不错,而且警觉性很高,要想手刃他,必需设法接近他。同时他很谨慎,身上一直披着软甲,护住要害,从来也不肯解开,所以可攻击的致命部位也不多,我想了很久,只有那个方法”
李益轻叹道:“你为了复仇,所下的牺牲太大了!”
小红目光中闪着一片寒意:“父亲饿死冤狱,母亲怀恨以终,还有一个姊姊,被发配为官妓,不堪凌辱,自尽而死,这么多的仇恨堆积在我一个人身上”
李益道:“于老儿早些年还自许风流,经常参加一些斯文酒会,后来却很少来了。”
小红道:“是的,那是拜爷之赐,因为爷有一次把他的诗丈批得体无完肤,使他感到很没面子,因而才绝迹欢场。不过我并不灰心,故意在娼楼中自炫才华,以琴棋诗书为饵,慢慢地引动他,终有一天他会上钩的,只是没想到他会倒在爷的手上,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至少没让他得到善终,而且死得更为痛苦!”
李益不禁愕然道:“我以为你会因未能手刃亲仇而感到遗憾,你倒反而认为他这种死法更好!”小红道:“是的,我给了他一剑,只不过逞一时之快而已,他却死得很快,爷给他的惩罚却更为重,不但打击了他的尊严,而且更使他心怀懔惧,在患得患失的心情中,满怀不甘而死,也唯有这种死法,他才可体验到我父亲那种愤怨无以复加的痛苦,尤其是我听说他在兵部衙门里气得当场吐血,抬回家去,没有能开口说一句话,瞪着两个大眼睛,一直拖到最后一口气断掉。眼睛都未能闭上,到入敛时,眼睛还是睁着的!”
李益倒是为之一惊,身上顿有凉飕飕的感觉,忙问道:“真有这回事吗?你怎么知道的?”
小红道:“绝不会错!我志切复仇,为了对他的情况作深入了解,经常在无事时,装成一个中年妇人的模样,在他家的门口走动,因而结识了他家的一个女佣,对他的事探听得很清楚。大殓之前。我更看过他的尸体,两颗眼睛仍是像鱼般瞪着,面目纠结成一团,死状极为可怖,跟我父亲死在狱中的情形完全一样。”
李益有点毛骨悚然地道:“我只听说有人至死难以瞑目的事,还以为只是故意渲染而已,想不到居然确有此事,听起来使人很不舒服!”
小红笑了道:“爷是不是担心他阴魂不散还会来作祟?”
李益勉强地一笑道:“没有的事,人死而神散,灵魂之说,乃愚人自愚,厉鬼作祟,更是无稽,何况以我所搜集的证据,他的确死有余辜,因为高大人宽厚为怀,不愿意翻出旧帐来,才使他得以勉强得享殡敛,如果认真追究起来,他应该挫骨扬灰也难赎其咎,我对他已经算是宽大了,他凭什么还敢来找我?”
小红叹了口气道:“果报如果无凭,他的死状怎会与我父亲一般无二!可见冥冥中是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在主宰着一切,但是如果说人死后尚能以精魂为厉,我父亲就饶不了他,因此爷放心好了,您为先父雪了恨,又照顾了他的孤女,我父亲为了报恩。也不会让他来作怪的!”
给小红这么一说李益更感到不妥了,勉强安慰自己道:“报恩之说不敢当,因为我是无心所施,但是于老儿作孽太多,被他害死的人不止是你父亲一个,如果鬼魂之说果有此事,则他的鬼魂在泉下也会被那些屈死在他手中的冤魂缱得难以应付,那里还有余力来找我?”
这是为自己壮胆的话,但是李益的心里却一直很不安。
甚至于他不敢闭上眼睛,因为他一合眼,就会看见于善谦那副瞪着眼,扭曲着脸的狰狞之状。
因此,他只有拖着小红聊天,谈个没完,而且小红在他身边,他都感到不安全,一定要紧紧地搂拥小红,才能泄除他的孤独之感。
这是过得很痛苦的一夜,除了恐惧之外,就是小红的冷漠,这是个很怪的女人,她很柔顺,也很婉转依人,更是个忠心耿耿的好伴侣,但是在男女之间,她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对象,她从不抗拒李益的需要,但是她本身却全无反应,似乎她不是一个血肉之躯的活人。
对某些男人而言,她也许是个好对象,但李益却不是这种男人,他的快乐不仅是为自己的满足,而且还有一半是建筑在对方的满足上。
他不仅要得到一个女人,更要征服一个女人,可是在小红的身上,他完全失败了。不管他用了多少技巧,小红的反应仍是冷淡的,默默地承受他轻柔的爱抚,也默默地承受着他粗犷的冲击。
在李益从事第四次努力时,小红仍是提不起半点情趣,李益索然放弃了,叹了口气道:
“小红,你怎么冷得像块冰似的?”
小红也感到十分歉疚,低声道:“爷!我自己也不知道,以前我没有接触过男人”
这是一句真话。她是在今夜才献出她的元贞,但即使是个未经人道的处子,她也是个发育得很成熟的女郎了,对于男欢女爱,她不应该冷漠如此的。
李益坐起身子,让小红仰躺在自己的腿上。轻抚着她柔软而光滑的肌肤,看看她隆起的胸膛,纤细的腰肢,平坦而浑圆的小腹,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瞧不出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但是,为甚么会有这种反常的现象呢?
李益只好又叹了口气:“小红,即使你仍然是个处子之身,但处在你这种环境中,对男女欢情应该不陌生吧?”
小红点点头:“是的!我听过很多,公孙大娘就是出身舞伎。知道我复仇的心志后,对我特别爱怜,不但教我的剑法,也教我很多内媚之术,甚至于更告诉我在欢爱时,将会有些甚么反应!”
“怎样的反应,对方的还是你自己的?”
“两者都有,因为我的目的是行刺,而且必须一击而逞,必须把握住最好的时机,情欲激动之际也是防备最疏之时,更是下手的最佳时机,所以她要我注意对方的反应,更学习克制自己的反应,略有异状,就必须力加抵制,如果稍一松懈。欲思就会潮涌而至,在无以自控时,意乱情迷,为贪片刻之欢,就会放过了大好下手的时机,因为她听说于老儿有个毛病,他喜欢女人,却是个最冷僻绝情的家伙,由于常怀戒心,养成了独眠的习惯,事毕之后,立刻会叫他身边的女人走开。”
李益明白了,叫道:“难怪会把你造成一个冰美人了。”
小红即苦笑道:“不是那回事,爷!”
李益不禁又一怔:“不是那回事?这是怎么说?”
小红道:“我今年二十三岁了,十二岁入门学剑,十九岁艺成来到长安落户设籍,这四年来,也接待过不少客人,老的少的都有,虽然没有灭烛留宾,但耳鬓厮磨,肌肤相接总是难免的,可是,我从来就没有那种感觉过。”
这看起来小红又不是无知。那么她是天生的冷感了,李益似乎难以相信,想了一下,又问再道:“春花秋月,难道对你全无感触?夜半无眠。难道你心中全无思索?”
小红艰涩地道:“爷!我没有那么多的空暇去想那些,从十二岁开始,每天晚上,我解衣裸眠,对着铜镜,就是练那致命的一刺,根本没有心思去想别的。”
“整夜就是练那一刺?”
“是的!爷,剑术比读书更难,没有天份,全在勤与恒二字的工夫,成之以勤,持之以恒,只要有几天的松懈就会前功尽弃,以前我还制了一具布偶,在练剑时放在身上,然后对着布偶出剑,先是亮灯,后来是吹了烛,一剑又一剑地刺去,那怕是一千刺一万刺,每一刺的落点都不能超过一分一毫的距离。”
这才是造成她冷感的原因,李益吁了口气,小红也充满了歉疚地道:“爷!我知道使您很失望,但是我这一点情心付君,却是千真万确的。”
李益抚着她的脸颊:“我知道,小红。那具布偶呢?”
“烧掉了,当于老贼的死讯传出时,我把它火焚掉了,在上面写了于老贼的姓名,付之一炬后,迎风扬散了灰尘,大仇赖君得雪,我只有以此告慰泉下的双亲。”
李益轻轻地叹了口气:“小红,有你这一点情心,我觉得比甚么都可贵,希望这一点情心会像一点火星,在你的身上慢慢滋延开来,终久会化成一片烈烈的情火!”
“我也希望能有这一天,现在我的心愿已偿,我也很渴望能享受一下做个女人的乐趣。”
李益笑了道:“小红,你不太累吧?”
“不累,倒是爷累了。”
“是的!我真累了。我很想睡一下,但是又难以交睫,不知怎的今夜的心乱得很!”
“爷安心睡吧,我一直侍候在您的身边,为您守护着,不让任何邪祟来侵犯您”
她深体心意,知道李益的不安所由,但李益却苦笑一声道:“没有用的,魔由心生,不是外来有形之物所能驱除的,心魔必须要用内心的力量来消除。”
“那但愿我能进入到爷的心中去。”
李益笑了起来:“你已经在我心里了,只是我心里已经有了很多女子,虽然有一块方寸之地可容你t但是发挥不了多大作用的,如果你不累。请为我抚琴一曲,伴我入梦!”
“好的,爷怎么吩咐都行,请爷等一下,我去沐个浴,着好装束,焚上一炉香来。”
“为甚么要那么麻烦呢?”
“琴为乐中之圣,琴道至严,必须诚意正心,肃穆仪容以操,才能进入境界。”
李益摇头道:“小红,你这么想就是拘于形式了,琴道重于肃穆固为不错,但肃穆不是形式而是一种内心的境界,心不染尘,何必整装净沐?灵台深处有一瓣心香,又何必要炉中袅袅,我觉得这样子就很好。”
小红目泛异采地道:“爷的禅机根深,学过佛吗?”
李益笑道:“我本是个有慧根的人,略事涉猎,已经是满腹机锋了,何必认真去学?”
小红道:“禅机在于颖悟而不在锋芒,纵然舌粲莲花,说得顽石点头,如若己身未悟,又何得去渡人呢?”
李益道:“宏扬吾佛宗旨者,未必全是佛,渡人逃离者,常己陷迷离中,佛重缘,有缘乃渡,佛重悟,悟者,豁然贯通耳,如启茅塞,须攻之以坚,如剖竹节,须凿之以利,佛渡愚人导之以诚,佛启智者喻之以理,埋藏于机,机假以锋,故村夫乡妇,佛理仅阿弥陀佛四字真言,于哲人达者,则必须以色空之道,故愚人信佛,智学者禅,信而无疑,学而怀疑,禅理之至者为机,机之至者为锋,譬如以刀斩丝,钝者愈斩愈乱,利者霍然而截,两者利弊自然分明,故有禅机,断不可无机锋!”
小红张大了嘴,被李益的这一套理论折服了,顿了半天才说道:“爷!您这是从那儿学回来的禅理?”
李益笑道:“与山僧一夕谈禅所得!”
“只谈一夕,您就学到这么多,那一定是高僧。”
“不是他教我,是我教他,前半夜是他教我,后半夜是我教他,前半夜他说我有慧根,要渡我入门,后半夜他还是说我有慧根,却扑碎蒲团,敲破木鱼,下山还俗去了。”
“这这是怎么说呢?”
李益笑道:“他二十岁学佛,四十岁自觉稍有所成,乃戡破红尘,在荒山古刹,静参十年,以证空静之理,但是跟我谈了半夜后,才知道所谓明心见性,只在方寸灵台之间,色空之道,不过一念之间,目中无色,色即是空,万紫千红,一叶而知秋,心中有色,虽处绝岭荒山,与世隔绝,而胸中思潮起伏不止,诸象来自无形,所谓空即是色,他就是因为驱不掉心魔之困,才避禅山中,不见所欲而心有所欲。又何必自苦呢?所以乾脆下山还俗,到十丈红尘中再去磨练一番了。”
小红叹了口气道:“爷真是佛门罪人”
李益道:“我否认,佛祖释迦佛陀因为是生身为王子,享尽人间富贵,才知道生老病死为人间至苦,如果他生在一个贫苦人家,寒天无衣,饥时无粮,他就只知冻饿之苦,尤甚于病,未寿而夭,根本不会领悟到老死之苦,戡破红尘,才知出世之乐,未曾入世,不足以谈出世,没有把七情六欲都经遍,学佛是找罪受。历尽荣枯,自然无欲无念,无嗔无恋,西天是一片净土,一片乐土,若是塞满了一群六根未净的苦鬼,净土不净,乐土何乐?”
李益顿了顿,续道:“你一定参加过长安市上的庙会,看那些小和尚口中念阿弥陀佛,眼睛却在那些女施主、女菩萨身上乱飘,这种人学佛才是罪人,他们不想出家,都是被人强逼着出家的,而逼使他们的人,更是佛门中罪人之罪人。”
小红忍不住笑道:“阿弥陀佛,妾身自幼就随母近佛,将来原也打算青灯古佛以终,遇上爷,可能这一辈子要另作算计了。”
李益笑道:“本来就是,跟着我,你不修练也能成佛。每天你尽管跟我抬杠,那一天能把我辩倒了,你就可以忽然顿悟,立地成佛。”
小红道:“爷既然认为一切全在于心,那我就不必去取琴了,就在这儿以手比划,爷可以作我在抚琴观,心之所至,无微而不至。”
李益也笑道:“可以的,只是你的道行还不够,假如你能以手比划而成琴韵,我也可以用心耳来听,甚至于你端坐不动都行,问题是你能无琴而成韵吗?你不妨试一下,用你最熟的琴谱,一拍不错地抚下去而至终曲,反复者三,够能不乱,你就够道行了。”
小红很有兴趣地道:“我试试看。”
她果然端容而坐,用手作势,一手拨弦,一手抚弦,才运了十几节,李益笑道:“你已经错了四拍,两拍接错了部位,两拍按错了弦。”
小红道:“爷知道我奏的是甚么曲?”
李益笑道:“不是倚兰操吗?”
小红目中射出了奇采道:“爷!你真了不起!”
李益道:“这不是虚空乱按的,虽然身前无琴,却必须要作有琴,一节一拍,必须中规中矩,甚至于落手的轻重,都不能错一点,就彷佛有琴韵生于指底而神合。”
小红摇摇头道:“难!难!爷,只怕婢子资质鲁钝,无法到达这极心声神韵的境界。”
李益道:“其实也不难,只要用心去做,自然而然就会登斯境地的,就像你练那一刺一样,到了心神合一的地步,随时随地,信手挥出一刺,眼睛不必看,而落剑之处,必然是同一个部位,这心琴神操也是一样,心之所至,手指按下去,必定是那一根弦,那一个部位。”
“爷!我为了那一刺,足足下了十来年的苦功。”
李益笑道:“那是你唯恐有失,不敢松懈而已,其实在很早之前,你已经达到那种标准了。何况剑与琴不同,剑要天天练,琴却不是每天都要奏的,那是属于一种心灵上的技艺,终日操奏,未必能入神,兴来一操,却有神韵天成之妙,像我在琴上并没有下多少功夫,但是你一动指,我就知道你奏的是那一曲了。”
小红道:“爷是天纵之资,您无论在那一方面,只要稍微用点精神,都能够有超越常人的成就,婢子可没有这份天赋,只能择一而专。却还谈不到一个精字,上次是为爷的琴韵所鼓舞。才使剑术进入一个新的进境,可是爷走后第二天,婢子再度练剑,就没有那份精神了。”
李益笑道:“你还是有这份能力的,只是未能把握运用而已,所以我才要你练这种心韵琴操,也是为增长你的剑艺,你既然能因我的琴而引发剑威,也一定能用你自己的琴韵而与剑相合的。”
小红笑一笑道:“现在婢子大仇已雪,将来跟着爷,根本用不到甚么剑艺了,何必还要去苦练它呢?”
李益道:“不!有用的,高晖拜了兵部尚书,跟我又建下了莫逆之交,目前虽然天下底定,但是边胡又有不稳之状,所以朝廷才急于要修葺城池,将来有了战事,我很想到边境去阅练一番,那时我身边还是需要一个能武的人,所以我不要你把剑艺荒疏下来。”
“爷是进士及第,文官出身,怎么会想到由武途谋进呢?”
李益道:“治世文官吃香,乱世则武人当权,我不以为我的能耐只限于文事,举凡能为国家多尽点力的机会,我都不想放弃,别的人也许争取不到,但是我有高晖跟秦郭两家的渊源,大可以两途兼进的。”他是有着这个野心的,那是他的功利之欲在鼓动着。而且他也认清楚了一件事实,要想求达求显,光是靠渊源是不够,最好还是要有实力。高晖若非有他父亲在武将间的底子,不可能平步青云补上了这个兵部尚书,庸弱的卢方,如果不是在几任节度使上扎稳了根基,也很难内进三公而晋升到中书省上去。
李益更想到自己的族伯李揆虽然当过一任宰相,也不过为姑臧李氏挣个望族而已,如一旦卸任告老,只是一点虚名而无实利,他的子弟仍然要从三试而入仕,一关过不了。依然是屈居乡闾,要图百年富贵,拜相不如封侯,而公侯伯子男五爵都是军功出身而致的,不第而显,世代相袭。这才是一条万代富贵之途。
李益不但看得深,而且还把眼光放得远,一个世爵除了贵之外,还有无穷之富,文官积财千万,如果落到个不肖子弟手中,可以败得精光,而有了世袭的爵位,就有固定的封邑食禄。那怕是最低的一个男爵,也有数十里的对地,岁供数十万金,是一笔永恒的财富,好的是这一块地段不能让也不能卖,永远也不会失去!
这是他萦绕很久的一个意图,以前只是想想,却不敢真的去企望,现在机会来了,他一定要好好地抓住。小红没有他想得这么深,对他这个口头上的理由倒是完全接受了,虽然也知道李益是有点不甘寂寞的意味,但至少他的着眼是为国为民。不遗余力。她虽然没有闯荡过江湖,却是个武将之女,多少具有一份侠心!
小红对李益的这种抱负是无限地钦慕,立刻庄重地道:“爷有济世之心,婢子自当效犬马之劳,一切听从爷的吩咐就是。”
李益笑着道:“那你就从有形之琴开始,我会帮助你,等你能以无琴之弦而发神籁,也是你的剑法更进一层之时,虽不要你杀敌疆场,对虎帐振威却大有所用。”
小红从壁间捧下了琴囊,去掉了封套,就坐在李益的身前,诚意正心,──琮琮地弹奏起来。起初,她对于袒裸操琴,而且前面还躺着个赤条条的男人,多少是不习惯的,琴韵显得很乱。
慢慢地,她从李益脸上的宁静神态,也把自己安定了下来,渐渐地身入琴里,对眼前的李益也视如不见了,而琴声中传来李益的鼻鼾声也听不见了。红日已经高照,啸虹小厮中却是一片宁静,连琴音都寂然了,但是小红却没有睡觉,她还是端坐如故,虽然她的眼睑深垂,但是她的手仍是在琴上按弄拨挑。
那是她经李益的启发后,已经心体神会,人与琴合,手指落下去时,琴韵已经涌现在她的心灵深处,汇成一片心籁,所以她的落指已经轻得不能再轻,运指也异常地轻柔,此刻她奏的是一曲碧海青天古调,而她的人也整个地溶入曲里,似乎已经随琴韵飘入了无际的苍冥,在一碧如洗的长空里遨翔着。在万顶微波的大海上飘浮着。
李益已经醒了,是被那异常的岑寂所激醒的,他睁开了眼睛,随即看见了小红的入神之态,先是异常吃惊的,随即他开始感到一种强烈的震动,震动于她迅速的悟性,这个女郎在一夜之间,竟然超越一个境界,一个辽远而幽深的境界,在刹那之间,李益几乎想过去抱住她。
但是他立刻抑制了自己的冲动,他知道这是万万打扰不得的,所以他静静地坐着,看着,由她手指的进动上,慢慢地知道她所奏的曲调,不动声色,游目四顾,看见屋角的案上放着一具铜磬,乃轻轻地捧了过来,静静地等待着,在一曲将终的时候,他才轻轻地用指甲在磬上弹了一下,只是轻轻的一弹,磬上也发出了轻轻的一响。
这一声,虽是极其轻微,对小红而言,却像是一声响亮的钟鸣,把她拉回了尘世!
徐徐地收了弦,又徐徐地站了起来,轻轻地舒了个腰,然后才向李益一笑道:“爷!您早!”
李益也笑了笑,道:“不早了,你万里邀游,兴致正浓的时候,突然间把你拉了回来,不感到扫兴吗?”
小红笑道:“没有,我承爷的教导启发,似乎已经摸索到心韵天琴的门径,竟然入了神,若非爷的指引,或许我会一直游戈在那个境界里,不知何时才能出来呢。爷,以前我读庄子的逍遥游,读到他神托垂天之鹏,吞舟之鲲,傲游青冥沧海,以为只是一种神话,现在才真正地领略到那个境界,彷佛已身化鲲鹏”
李益叹了口气:“丫头!你知不知道你刚才有多危险,幸亏是我在旁边,若是换了个莽撞的人,贸然一惊,你这位女庄周就会永远飘游在虚无飘渺的境界里,永远也回不来了。”
小红微怔道:“有这么严重吗?”
李益道:“我不是吓你,你没有那种收放自如的修为,却一下子跳进了形神分离的境界中,是非常危险的事,道家所谓走火入魔,就是这种状况,世俗所谓的倩女离魂,也是指你刚才的状况而言,幸亏我是懂得的,一声轻响,把你给接回来了,否则你的神魄被惊散了,即或不死,也会成为一个毫无知觉的行尸走肉。”
小红想了一下,不禁骇然动容道:“那真要多谢爷了,我现在才明白修行的人为甚么在一个重要的关头,一定要坐关,闭处幽室,受不得一丝惊扰。”
李益道:“不错。你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所以你的进境很快,但这并不是好事,以后可不能再胡闹了。”
小红愕然道:“爷是说我以后不能再弹琴了?”
李益道:“那倒不是,但是不可以太专神,尤其是你有这种容易入迷的毛病,万万不可谱奏那些太过深远的曲子,除非是我在旁边,万不可轻易操奏。”
小红却笑了道:“这点爷可以放心,我的琴本就不轻易为人一奏,今后也祗为爷一个人操奏。”
李益叹道:“小红,即使你整天跟着我,恐怕也没有太多弹琴的时间,我教你这个方法,原是想你能把这种心琴神韵的方法练会了溶于剑中,可是你太专神于琴了,变成心为琴役,完全不是我希望你所达到的境地。”
“爷要我达到什么境地呢?”
李益想了一下,摇摇头道:“算了吧!你不是尘世中人,我却以尘世之务来要求你,那对你太难了,我们还是别求他径,放弃这个方法吧。”
“爷!是不是我的资质太愚笨了?”
“不!是你太聪明,也太超脱了。”
“爷!我实在不懂你的话。”
“我也不知道要如何才能说得明白,勉强举个例子吧,你看过人家放风筝吧?”
“不但看过,我小时候还放过,我家有个仆人,很善于制作,他给我扎了一个老鹰,十分酷肖,放到空中,居然引得几头老鹰来,围着我的纸鹰迥翔,当作是同类了,我怕它们把纸鹰啄坏了,连忙收了回来,那几头鹰居然也跟着下来,围绕不去,我没办法能把风筝收回来,只好再把鹰筝放上去,飞得很高时,我把绳索给松了,看着那头纸鹰,伴随着几头真的鹰,凌空而去,虽感到有意思极了,却也不无惆怅”
她说着,脸上现出了一种神往之态,李益笑了道:“你有这种经验我倒是容易为你解释明白,我教你弹琴的方法是为了培养你的剑法,使你能熟习这种方法,使神与意合,随时能运用在剑上,正好你那个仆人的风筝制作得很好,能放得高,这就已达到了目的,使你能享受到风筝的乐趣。可是他把风筝制作得过于精妙,使得群鹰围绕,逼得你必须放弃那风争。
这就不是放风筝,而是在放鹰了。”
小红若有所悟地道:“爷!你能再说明白一点吗?”
李益道:“风筝制得好,你放得比别人高,这才是放风筝的乐趣,玩得尽兴了,把风筝收下来,好好地保存,明天能再放上去,这才是你的风筝。但是你的那只风筝太精妙了。精妙得已能乱真,以致于使群鹰认作同伴,迥翔保护,不让你收去,在你而言,固然是失去了放风筝的乐趣,而你的那个仆人,也只能称是制鹰的巧匠,不是制风筝的好手了,现在你明白了吗?”
小红点点头道:“我明白了,风筝之所以为风筝,因为它有一条线控制着,可以收回来。”
李益道:“对了。好的风筝,必须要在祗有翦翦微风时,也能放得高,而玩兴尽时,能随心收回来,如果一飞无踪,固然是极高的境界,却不是制作风筝时的本意了,过与不及与其如此,倒不如有一具放不起的风筝了。”
小红想了一下道:“我完全明白了,爷虽然要我弹琴,而练剑才是目的,弹琴只是方法,现在我舍本求末,深入琴中,完全放弃了练剑,是不是这个意思呢?”
李益道:“差不多,只是不完全对,你如果能够把刚才溶入琴中的意念完全控制,收放自如,以之入剑,必然也可使你的剑艺超凡入化,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小红又不服气了道:“为什么不可能呢?”
李益道:“因为你入琴太深,一触琴就进入忘我的境界,操之在琴,完全不能自己了。”
小红道:“这不是琴的最高境界吗?”
李益笑道:“对琴技而言,你是的,只要再略事操习,你将成为琴中之神,但是你的目的并不是在此呀!”
小红想了一下才叹道:“是的,我自己也有个感觉,刚才我根本已不知有我的存在,也没有琴的存在,根本不知我是在做什么,只是随着琴曲所引,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了,琴曲趋向流水,我就是那淙淙浅流,琴意渐向白云,我又成为了那一朵朵缥缈的白云了,爷!难道就没有补救的方法了吗?”
李益笑道:“有的,你现在只是忘我的境界,因为你为了我,才会随琴曲而变幻,受了琴的控制操纵。如果你能脱出这个境界,到达物我而忘之境,你就可以操纵自如了,那时又岂仅是以意控琴,以神驭剑,心之所至,精之所在。无远弗屈,无所不能了。”
“那又是怎样的一个境界?”
李益道:“道家炼三户的第一重境界三花聚顶,五气朝元,神游窍外,身外化身,那时你一身可化为三,一个是琴中的你,一个是在操琴的你,另一个却是真正的你。”
小红皱眉道:“这三个我有什么不同吗?”
李益道:“自然不同,琴中的你,随琴音之所向,幻变无常,操琴的你则以琴控制着琴中的你,而第三个你则以超然物外的心情,居间旁观,主宰着另两个你。”
“既然操琴的我已能控制琴中的我,何必又要第三个我来主宰呢?”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第三个你,才是真正能戡透一切,洞观变常,不为物扰。不受魔浸。譬如驭,奔者为马,行者为车,控马为,执辔为驭者,但这些都无法作主的,真正能决定马与车所去何方的人,则是坐在车上的主人,现在你明白这种关系了吗?”
小红道:“明白了,道书谓老子一气化三清,道家所谓元神婴儿脱胎之说,都是指此而言了。”
李益拍掌大笑道:“不错,不错!佳人多颖悟,跟你谈话实在很省力,一点就透。”
小红却苦笑一声道:“爷是在拿我开胃了,要修到那种境界,我不就成了神仙了?”
李益道:“既然有神仙那个境界,总有人修成过。”
“要什么时候才能修到那个境界呢?”
“这个问题可把我问住了,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回答,因为这个境界的得失,全在寸心之间。”
小红也觉得那一问太傻,笑笑改变了问题道:“所谓神仙之说,究竟有没有呢?”
李益道:“玄宗皇帝曾与方士叶法善论道,与方士张果论玄,更曾被他们带领到天宫去游过,若说全无神仙之论,我也不能断定,因为我没见过像傅说中那么神的仙人,不过你说要学仙,我绝不反对,因为你有这份悟力,至少可以摸出个门径头绪,仙道即使不可达,而长生可期!”
小红笑了道:“爷自已呢,不是比我更具悟力吗?”
李益摇摇头道:“我不行,我的功名利禄之心太重,六根不净,像你方才那种境界我就达不到,而不经过那种境界,就永远到不了仙道之途。”
小红不信道:“爷不是已经能作无琴之操,修为已在我之上,怎么会不如我呢?”
李益笑道:“得道每因痴,这个不是痴呆,而是指意诚,我却不行,我对每件事都是浅尝即止,绝不肯深入,我作无琴之操是凭着意志,是用我的人在,那操奏,虽却不在,而扪之有物,所以在操琴时,我还是我,琴还是琴,无法溶为一体,而我仍可心作旁骛,那是我在读书时,怕手指冻得僵硬了,回头无法握管练字,所以才顺着琴谱,在桌上轻扣着,因为这件事既不要化太多的体力,却又能使手指灵活,而我的精神仍然全注在书本上。”
“那不是一心二用吗?这可是了不起的功夫。”
“没什么了不起的,习以为常而已,几乎人人都会,你没见那些女人家几个人聚在一起,手上在做针线,嘴里却在东家长西家短的论是道非,她们的精神都集中在聊天,但手中的针线却缝得又快又整齐,这也是一心二用,难道算是了不起的功夫吗?”
小红也忍不住笑了,忽然门口有人接口道:“什么了不起的功夫,让我也见识一下。”
那是雅萍的声音,跟着门帘一掀,探进了雅萍的脸,看见他们两个人都是光条条的,脸一红,连忙又缩了回去,小红感到羞愧难容,李益却哈哈地笑了起来道:“鬼丫头,下次可别这么冒失。清早辱临,有何见教?”
雅萍在外面道:“爷!不早了,快近晌午了,小姐是来向你跟红姑娘恭喜的!”
小红急急地穿衣服,同时道:“谢谢小姐,回头我就向小姐叩头去。”
着好衣装,只用手略理云鬓,而李益也不过是把衣服披上,雅萍已经掀开了帘子,卢闰英一脚跨了进来,满脸容光焕发,笑嘻嘻地道:“恭喜!恭喜!爷,红姑娘,这下子梁鸿接了孟光案,我这道喜的来迟了。”
小红低下了头,向卢闰英跪了下去,恭恭敬敬地行了大拜之礼道:“多谢小姐恩典,使婢子能事君子”
卢闰英连忙把她扶了起来道:“红姑娘。你这是干什么,虽说我昨天为你插了足,只不过是个顺水人情,而且还得要谢谢你偏劳,在以后的几个月里,爷的一切,全要偏劳你了!”
小红道:“小姐坐一会儿,婢子这就去煮茶去!”
卢闰英笑道:“你还是弄几个菜,我们来补行吃喜酒吧,昨天说好的一顿漏掉了,今天可不能放过你。”
小红恭身向两人行礼后才恭谨地走了,卢闰英笑道:“十郎!你的性子真急,馒头上笼,却等不及水滚”
李益笑道:“我没有多少时间,昨天已经跟高晖谈好了,当时把暂行外调的文书都弄好了,星夜着人送到郑州去销假。今天高晖答应把我札委的命令弄下来,一两天内就启程上路,风声要紧。免得被那两个家伙知道了,起了戒心,又多生事故,这件事要秘密,要快。”
卢闰英笑道:“恐怕你还是不放心,怕我爹不肯放手,所以先来拔个头筹!”
李益道:“不!我是怕你为难,所以才造成事实,姨丈就不好意思再坚持了,小红不愿意上你家去,姨丈就是不肯放手也没有用,我只是不愿意为这件事闹得决裂而已。”
卢闰英叹了口气:“爹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昨天晚上,我们父女之间是第一次吵嘴,最后娘也出来了,而且发了脾气,才算把爹给压了下去。”
这倒是颇出李益的意外,尤其是姨母出头来帮自已,几乎是难以想像,连忙道:“怎么把姨母也惊动了!”
卢闰英的眼眶红了一红:“因为爹对小红像是着了迷,说什么也不肯松手,我才劝了他两句,他就拍桌子骂我不孝,闹到娘耳朵里去,娘也闲不住了,过来问明究竟,才放下脸来,数说了一顿,说爹当初为了前程,连个女婿都可以卖了,我们母女都没说什么,但是现在他为了一个女子,竟连前程都不顾,问他是何居心?”
李益道:“似乎没有这么严重吧!”
卢闰英道:“娘其实并不胡涂,她早在卢安的口里问明了一切情形,说小红是个烈女,杜御史对她十分器重,本来要收她的,知道她的苦心后才作罢,但是把她认作了义女,小红如果真心肯跟爹,倒也罢了,看看情形,小红并不愿意,除非爹用势力硬要过来,杜御史会答应吗?他是有名的铁面言官,一本参奏爹强占民女,爹的帝眷再隆也保不住这顶纱帽,这是一。再者,小红苦心弧诣,刚烈成性,栖身风尘是为了报父仇,根本不在乎生死,爹要用势力强占了她,很可能连老命都送掉。就这两段话,把爹给折服了,才闷声不响地低了头。”
李益笑道:“看姨母平时不说话,但是说出几句话来,却相当有份量!”
卢闰英道:“娘平时对爹一直是退让三分,这次毅然直争,还不是为了你!因为你是她娘家的亲戚,而且也是最争气的一个,娘很要强,可是崔家一直没有个抬得起头的人,娘也受够了屈委,这次她是豁了出去,一泄多年的闷气,所以使我这个做女儿的反而很难过。”
李益一怔道:“姨丈跟姨母的感情并不和睦?”
卢闰英叹了口气道:“宦门婚姻,本就是利害重于感情,崔氏虽为望族,但居官未出四品的,娘是受了点委屈,在亲戚之间并没有太受尊重,所以娘才没事就进佛堂念佛,百事不理,未尝不是这个缘故。”
听得李益也相当感慨,这种情形他并不是不知道,尤其是在人情势利的长安。这种情形更为普遍了,姻戚结党,互为声势,士族之家论婚嫁娶,门第声援也是第一要谈及的条件,家有显宦为戚,丑女可择俊婿。
只是李益没想到姨母下嫁已几十年,而且女儿都这么大了,居然会受到这种关系的影响,因以叹道:“我看姨丈不是太重势力的人,至少对姨母很客气尊重呀!”
卢闰英轻叹道:“是的,爹自己还好,因为卢家的亲戚没有一个比得上他的,他也不必太奉承那些亲戚,以前在河西独当一面时,更是受奉承的多,不过亲戚登门,寒暖辞色,多少总还是因人而异的。相形之下,娘身上的亲戚比较上就要冷落一点。到了长安之后,这种情形就更多了,你还记得允明表哥吗?”
李益笑道:“允明我最熟了,我们常来往,他那个人才华不错,就是太耿介了一点,他跟姨母还亲一点,他的祖父跟你外公是亲兄弟,他没来看过姨母?”
卢闰英道:“我们一到长安,他就来了,那天刘平表可也在。爹对他们两人的态度上就大有差别了,允明表哥倒是有骨气的,等到娘出来,他磕过头请过安就走,饭菜已经摆上了桌子,爹要留他用过饭再去,他就是不理而且还摆了一句很有份量的话,说他现在虽然是一介小吏,却是在刑部当差,最忌跟做官的亲戚走动。”
李益哈哈一笑道:“他平时为人很谦冲,也很忠厚,如果不是给他的刺激太深,也不会说出那种话的。”
卢闰英道:“先前的情形我不知道,可是他那样一走,自然使娘感到很难看。后来刘表哥说他在刑部虽然因为耿介而得罪了不少人,但也颇获激赏,几个上宪都很器重他,很多重要的案子都由他办文案,很多人都想行他的人情都走不通,是个铁面无私的耿直先生娘听了心里才好过些,爹也有点后悔。过两天让人送了一些土仪去,但他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
李益道:“他本就是那样一个人,只是我没想到姨丈会势利如此,这毛病若不改,在长安可不好混,尤其那批所谓名士,最是惹不得,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他们代表了所谓清议,很有点力量!”
卢闰英轻叹道:“所以我对爹实在担心。我也劝过他很多次,刘平也告诉他一些长安的情形,但他不容易听得进。十郎,以后只有你多尽点心了。”
李益笑了笑,然后问道:“杜子明跟尤浑那儿如何?”
卢闰英道:“安排好了,爹跟王阁老答应为他们暂署原缺,把这边的一些事办完,早上跟高晖也接过头,一切都谈妥了,因为杜子明又跟着回家了,爹才要我来告诉你。”
“对小红的事,他不再提了?”
卢闰英道:“还提什么,昨夜娘发了脾气,把他也叫醒了,为了这顶纱帽,他势非放手不可,他还要我别让你知道,因为他还没跟小红开口,以为你还不知道。”
李益笑道:“那当然,我以后见了他也不会提这回事的,这一点人情世故我还会不懂吗?”
卢闰英的神色显得很忧郁,叹了一口气道:“十郎,昨天为了爹的事,我跟你呕了一场气。回头想想实在很后悔,以前,我对爹多少还有几分敬意,总以为他虽不免有点缺点,总还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可是经过最近这一连串的事f我实在很失望。”
李益叹道:“闰英,你不该说这种话的,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姨丈再怎么样,总轮不到我们来说他!”
卢闰英怔了一怔,看看李益道:“十郎,你不是对爹怀着成见吗?怎么又改变态度了?”
李益笑道:“不错!我为的是一个礼字,昨天看你那种态度,我想,我们这段婚姻大概是结不成了,假如婚事破裂。姨丈与我之间虽然有那么一点戚谊,到底还远得很,我实在提不起太多的敬意,但是今天又不同了,你显然是想明白了,对姨丈,我这做女婿的就必须尊敬他。”
卢闰英呆了一呆道:“婚姻破裂?这是怎么说?我虽然跟你争执了几句,却从来没有动过那个念头。”
李益道:“如果你在小红的问题上坚持下去,那我们之间是永远无法谈得拢的,那我实在不敢高攀了。”
卢闰英一阵心酸道:“就为了小红,你就把我们之间的感情,婚约都一笔抹煞了?”
李益肃然道:“闰英,你把问题的重心弄错了,这不是小红的问题,而是你我之间的问题,昨天我就说得很明白,姨丈为了自己的前程,曾经想牺牲我。凭心而言,对这么一位老泰山,我已经很寒心,的确无意再高攀了。但是你的一片真情却使我很感动,也因为你,我才任劳任怨。为姨丈去排除困难,可是接着有了小红的问题,你居然为了要尽你的孝心,要牺牲另外一个女孩子,而且更要利用她对我的感恩去强迫别人接受;这证明你我之间的思想,性情,处事,完全格格不合,这才是真正的所在,假如你真是那样一个人,我们就是勉强凑合在一起,也是必将痛苦终身的,那又何必自误误人呢?”
卢闰英呆呆地听着,一直等李益说完了,才叹了口气道:“十郎,你真的已经了解我是个怎么样的人了?”
李益道:“是的,我完全了解,昨天你向我提出那个请求时,内心并不坚持,因为你自己也知道是不对的,只是一时顺口说说而已。”
卢闰英道:“既然你明白,为什么还要对我发作呢?”
李益道:“但是后来你越变越认真,那不是要尽你的孝心,而是在向我赌意气,势非促成这件事不可了,我也把我的为人态度向你表白,就是我在一件对的事情上,绝不会低头的,这也是把我的性情向你明白的剖示,看你是否能接受我这个人,因为婚姻不是儿戏,而是两个人相处一生的事,一着之差错,很可能会影响毕生的幸福。”
卢闰英道:“原来你是在逼我低头!”
李益道:“我不是一个霸道的人,不会这么不讲理,但是我要逼你向道理低头,我最难容忍的就是一个无理取闹,恃势凌人的女人,昨天,你的性子上来了,就有这个趋向,所以我必须坚持我的立场。”
卢闰英长长地叹了口气:“十郎!我承认我斗不过你,你已经把我看透了,我却对你一无所知,甚至于越来越陌生了,我简直不知道你是怎样的一个人!”
李益轻叹一声:“闰英!你又想错了,我不是要跟你斗,夫妇相处,如果是在互斗机心,那还有什么意思?我了解你,是因为你一直左右惯人了,无形中总想左右别人。我见过这种人太多,你不了解我,是因为以前从没有人拂逆过你的意思,你也很少遇见过跟你硬顶硬撞,甚至于跟你摔袖子生气的人,所以才不习惯。”
卢闰英苦笑了一声:“也许是这样,难怪雅萍要我改改性子,看样子今后我得开始习惯了。”
李益笑道:“是的,所以很多女儿家在上花桥时都要大哭一场,因为她的好日子过完了。到人家去做媳妇,总是要受点委屈的。”
卢闰英见李益是笑着说话,知道李益是在跟她逗趣,撑不住也笑了,但随即庄容道:
“十郎,昨天我虽然挨了你一顿教训,却没有一点委屈的意思,你说得很对,我一直都在顺境里长大,从没有受过委屈,因此养成了我的任性。昨天我才知自己多么幼稚,多么愚蠢,又多么的可笑,不经过挫折,人永远不会长大的,昨天离开这儿的时候,我才发觉自己是真正的长大了”
她笑了一下又道:“昨天你走后,我曾经仔细地想了半天。我心里面知道爹要把小红接回去是不可能的事,也是不应该的事,而且也不是你我就能决定的事,我更不该向你提出这个请求。但当时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刚才经你一说,我才真正的明白了,在我的心里,总有一股支配别人的欲望。对你,我自然不敢支配,但是我仍然想试试我的影响力,看看能不能要你为我做一些事,那才是我的目的。说要尽孝为爹,实在是欺心之论。”
李益笑着道:“好极了,闰英,现在你才是世上最可爱的女孩子。”
卢闰英感动地道:“你的一顿脾气,把我觉醒了,我才知道自己多胡涂,那种做法,不仅没有增加我在你心里的分量,反而把自己的份量减轻了,今天我是来向你道歉的,也是来向小红道歉的。”
李益道:“不必,我早己知道你是怎么样的人了,昨天我也没有生气,不信你可以问门上的那个小丫头,我还没有走出大门,就已经带笑了,我知道你会明白的,假如你真是如我昨天所说的那种性情,我恨本就不会上高晖那儿去,也不再管姨丈的事了,那表示我无意再继续这门婚姻了。可是我对你有信心,所以昨天我在高晖那儿办完了事,一脚就回到这里,我已料定你把事情都办妥了。”
卢闰英不禁把身子靠紧了李益:“十郎,你不再对我生气了吧?我知道我不够好,但是我会努力的,尽最大的努力,做一个好的妻子。”
李益吻着她的脸颊,轻柔地道:“怎么会呢?像你这么美好的女人,我疼你都来不及,那里舍得生气!”
卢闰英十分满足了,但又叹了口气:“可是我爹”
“我娶的是你,不是你爹,别谈这些了,我们将有好长的一段时间的别离,且珍惜这别前的小聚吧。这两天我也不会到你家去,而你也不能出来太久,让我好好地爱你一下,你知昨夜我多想你!”
他的手已在她的柔润的肌肤上贪婪地蠕动着,卢闰英微微地抗拒着道:“十郎!这儿不行,让人来看见了成什么话?”
李益道:“不会有人来的,小红、雅萍都是懂事的,她们应该知道我们有很多话要谈,我们不出去,她们绝不会进来,这是规矩,她们知道的。”
卢闰英并没有太抗拒,事实上她自己也是迫切地需要着。
窗外的蝉声正喧,盖住了低细的呻吟与喘息。卢闰英舒伸着她晶莹的躯体,满足地吁了口气,坐起身子想要穿衣服,但是被李益按住了道:“别!闰英!让我再看看你,你知道。
我们将有好长一段日子不见面,我要多看几眼,好多记忆一点你的形像。说也奇怪,我有过目不忘之能,却就是无法记起你的样子,你就像窗外天上的那朵白云,时时都有着不同的变幻,永远给我新鲜的感觉!”
这句话他不是夸张,也不是奉承,而是出于衷心的赞美,卢闰英的躯体是很美的,随便从那一个角度看上去,都会令人有心动的感觉,尤其是此刻,她已由早熟的少女进入了少妇的阶段,使她的每一个部位都充满了女性的魅力,一种使人脸红、心跳、气促、喉头发乾的魅力。
卢闰英似乎很感动,娇媚地一笑道:“十郎!你真的会如此想我?”
李益道:“这又何必骗你呢?我们之间似乎用不着说些虚情假意的话了。自从见到你之后,我才明白天生尤物四个字所指的是怎么一种情况。”
卢闰英轻悄地道:“十郎,昨天晚上你也没有闲着,我们来的时候,你还在高卧未起,因此对你的这番话,我实在是难以相信,看你们的情形总不会是良宵虚度吧?”
李益笑道:“那倒没有,你知道我不是圣人,但是你刚才也该体会到,我能有这么好的精神,可见我昨夜虽经温柔,却未尝销魂。”
“为什么?难道小红不解温柔?虽然我知她还是云英未嫁之身,但你却不是初入天台的阮郎。”
李益叹了口气:“小红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只有这一点例外,但这一点却正是要命的一点,大概只有味同嚼蜡四个字可以形容了。”
“十郎!你别糟蹋人好不好,那会这么糟的!”
李益笑了一笑道:“不可说!不可说!但是我那四字评语绝非故意轻薄,也幸亏是我,换了个别的男人,不被活活气得吐血才怪!婉转娇羞,初解罗衣时,倒还颇富情韵的,可是等到真个销魂时,她不仅是消了魂,简直是失了魂,冷冰冰,成了个木头人!”
卢闰英忍不住道:“十郎!你太刻薄了。她还是第一次,自然是生嫩一点!”
李益叹了口气:“我并不是个只顾自己的急色儿,而且我自信我在调情的技巧上,多少也够得上是个老手了,但是遇上了她,我只有自承无能,唉!不谈也罢。”
他不谈,卢闰英却兴致勃勃非要问个究竟,而李益也并非是真心不想谈,昨天晚上在他而言,同样也是一个离奇的经验,他渴望着告诉人知道,而且为了要加重故事的戏剧性,他才故意地吊吊她胃口,引起卢闰英的好奇心后,才装模作样地说了出来。
卢闰英充满了兴奋与新奇,听完了他的传奇性的一夜经历,犹有余味地道:“十郎!你真会出花样,在那个时候,你居然想得出那个调调儿来。”
李益笑道:“我可不是临时想出来的,而是这个构想在我的脑子里很久了。少年时候,我从一位老夫子学琴以定性,那位夫子很古板,说我的心浮而不实,志摇而不定,学琴必难有所成,我跟他赌上了气,把琴谱背熟了,闲下无事,不管有琴无琴,手指总是在作势按捺练习,久而久之,居然练成了这种无琴之操的妙奏,两年之后,我已经操作得手应心,心有所思。琴上能语,那位老夫子听我一奏之后,气得当场把琴都摔破,一怒而去。”
“为什么?难道是他的琴技不如你?”
“他的琴技是比我逊色,但他气的不是这个,擅琴者器量不会这么窄,听见高人雅操,兄有欣喜钦佩,绝不会小器而嫉妒的。”
“我说嘛,琴为乐中之圣,专为修身养性”
李益笑道:“那是骗人的,琴就是琴,所谓三不弹,六不奏,完全是后人硬加出来的规范,而这些规范才是用来拘束人的心性以达到修养心性的目的,后世学者以为这是琴的育化之功,则是舍本而逐末了。那位老夫子在激赏之下,大大地夸赞了我一阵,说我一定是在极度鼓励心性下,才能使琴技日进,我为了气他,说我是假想有一个美人裸体,在我面前,为了要打动她,思以琴挑,我才会使琴技日进,找只要一对看琴,脑中即涌绮思,乃觉心与琴合,不知不觉而日有妙境,就为了我这个荒唐的说法,他在一气之下,摔碎了瑶琴,从此不再奏琴了。”
“你也真是的,何必要这么气他呢?”
“也不是气他,事实上也有点真实性,我在苦练不进的时候。又想有所表现来争这口气,就用很多的幻想来提高自己的兴趣,那时我已初解人事,略解温柔,每日脑子里想的,就是一个赤裸裸的美女子。”
“十郎!你的琴道已进入魔道了。”
“是的,魔由心生,正因为这心魔是我自己所构创的。所以我才能控制它。不为所惑。
也更因此使我进入了琴与心合的最高境界,一个聪明的人,学起任何事情来,都能事半功倍的,不过从那之后我倒是一直在想,真有那么一个情境,不知是何韵味,而昨晚恰好有机会来了。”
卢闰英笑笑道:“十郎,记得我们第一次在我的闺楼上,也是由琴而接近的,你怎么没有想到要我一奏呢?”
李益笑道:“我怎么不想,可是面对着你,我的兴趣已不在琴了!”
卢闰英噘起了嘴:“我就是这么俗!”
李益哈哈大笑道:“闰英!你要为此而吃醋才是大傻瓜,这正是你值得骄傲的地方。你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不着寸褛,跟一个男人独处幽室应该发生些什么,如果你只能使那个男人静静地听着听你操琴,你才悲哀呢!”
卢闰英笑了,柔媚地靠在他身上道:“十郎!你这张嘴只是一副毒药,不知要害死多少女孩子,任何话到你嘴里,听起来都会要人命的。”
李益并不是个谦虚的人,而且他也承认自己有这种过人的长处,可是他的神情很严肃,轻轻地叹了一口气:“闰英!能干的不是我的嘴,每个会说话的人都有一张嘴,但是要把说出来的话使听者受用,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也许会说这是花言巧语,但是我不承认,言能如花,语能及巧。天知道那是一桩多大的学问。所以,我最反对就是孔夫子说的一句话--巧言佞色鲜仁矣──巧言是一种大仁,像我刚才说的那句话你听了很高与,很愉快,因为我恰到好处地赞美了你,如果我换一种方法,会把你气得跳起来,骂我不是东西,同样的一句话。说同样的事,却能令听者有不同的感受。这就是巧与拙的区别,但是要使言语能够达到巧的境界,又岂是容易的事?”
卢闰英笑道:“十郎,搬书篓子我自己承认浅薄,但这件事我要抬杠了,孔夫子所说的巧言是不实的言语,你说的巧言则是修词的美化,根本是两回事。”
李益笑了道:“好!我现在举个例子,某人有母,缱绵病榻多年,终于呜呼哀哉了,有三个人前往致唁。劝孝子节哀,一个说死者已矣。当节哀珍重,免贻泉下之忧!一个说老太太死了,免得再受罪,应该高兴才对,没什么值得伤心的,再有一个说老夫人本是上天的仙佛,下凡应劫的,现已达成功果,成佛升仙正果了,生者何悲?这三种话是三种说法,第一种平平而已,第二种会叫人用棒子打出来,第三种却能使丧家十分感激。可是这三种说法里,第一种不着边际,第二种才是道道地地的真话,第三种谁都知道是假话,如果孔子生于今世,他会拣那一种话来说呢?再打个比方,你是丧家的话,你又喜欢听那一种话呢?”
卢闰英笑道:“你这是强词夺理。”
李益道:“理如能为强词所夺,就不能算是正理,孔子挟其所说,周游列国而求售,不得志才退而立说以教仁。他的道理是好的,但就是言词不巧,所以才未被世重,他的弟子如子贡子长等人,都因为擅于言词,得闻放诸侯,孔学乃张,如果他的弟子都像颜回一样死于贫病,鬼才听他的主张。他认为刚毅木讷而近仁,更是没有道理,人人都刚毅木讷,天下就成了个木头人的世界了。”
卢闰英笑笑道:“我实在辩不过你,你说巧言好,就是巧言好吧,只是我们在里面耽得太久了,也应该穿好衣让人进来,老泡在里面总不成话吧!”
李益一笑道:“好吧,你要穿衣服就穿吧,再磨下去我又要舍不得出门,也不放你回去了。”
卢闰英含笑穿好了衣服道:“我是奉命出来找你的,而且也没人知道我来了这里,只要不回去也无所谓,不过我听爹说你跟高晖商定明天就要启程的。”
“是的!这种事最重机密,使人不注意时先走,紧随着就动手准备做起来,何况实地的情形如何我也应该去看看,了解一下再着手鸠工,才不会被人蒙了去,虽说这趟是敞开手来做,不必省钱。但是也不能肥了几个人!”
卢闰英笑道:“那是对的,因此你只有今天一天的工夫了,动身的事宜也该在事先准备一下。”
“我早就准备好了,小玉替我把行囊都打好了,说走就走,什么都不必准备。”
“小红呢,你也该让她准备一下。”
“她更简单。只要带几件随身换洗的衣服,一骑乘马,立刻也能动身。这次去是要经常移动的,到了地方就投止驿馆,一切用具都是现成的,所以东西不宜多。对了,我忘记告诉卢安了”
卢闰英笑道:“这个毋劳你费心,我早就替你关照好了,今天就是让他在家打点出门,是叫卢兴驾车送我来的,明天也是要他驾车送你们走。”
李益道:“为了要轻捷,我们都骑马走,不要车子。”
“你们尽管骑马走,他的车子只是为你们载运行李以及一些较为重要的东西。像铺盖、棉毛寒衣等物,这些东西是经不得雨淋,车子有篷盖,毕竟要好得多,你们第一站是皋兰,叫他送到那儿就回头。”李益一听这样安排倒也很好,遂不再反对。卢闰英笑笑又道:“回头就在这地方,我为你饯行送别,完后你也该回小玉那儿去告诉她一声。她到现在为止,恐怕还不知道你要上那儿去呢!”
李益这时才想起他还有一个家,心中多少有点歉疚。的确,霍小玉还不知道自己明日即将远行,虽已准备好他随时上路,但突然改变了行程,没有告诉她一声,终究是难以安心的。
卢闰英又道:“你告诉小玉,爹是讲究规矩的人,我若是去看她,恐怕于礼不合,不会答应的,要她来看我,她大概也不便,但是她有什么事,可以叫李升来找我,虽然大家没见过面,将来终究是一家人,没什么可客气的,我也应该照顾她。”
李益笑笑道:“闰英,你现在已经像个能干的主妇了。”
卢闰英道:“这本来就是我的职分,男主外,女主内,我不能在公务上为你分劳。至少不能再要你为家务操心吧,因此这些你都可以放心了。”
李益想到下午还有很多事待办,尤其是工程方面,自己虽然懂一点,却并不精,而长安有个方子逸的朋友,落拓不第,散居在相国寺中,为人极为豪迈洒脱,土木水利之学,尤为精擅,这次陇中的工程,半多为长城的修缮以及部份黄河的疏通,找他同行最理想,也该去邀请一下。
于是他感到时间更为急迫了,不能再耽误,连忙整衣梳栉,都是小红与雅萍两人来侍候的。
所谓饯行之宴,一共也不过四个人,而小红跟雅萍只是在站着侍候,最多前来敬上两杯酒,实际上就只有他跟卢闰英两个人在用餐而已。
李益不习惯这种场面,他内心虽然在追求权势,但那是一种实质上的。掌握着人的生死,掌握着一个集团的盛衰,就像他现在所从事的一切。但是在私生活中。他喜欢自由、放纵、轻松和自然。
因为他所构思的一切都是很绞脑汁的。在与人应对进退间,他已经很紧张了,迅速的构思,敏锐的观察,浅浅的刺探,深入的了解,他要看到对方的心里,揣摸对方的思想,预测对方的意向,这样才能把握住对方。
尤其是最近,他开始了一连串的紧张生活之后。也开始投入了长安那一股争权的暗潮,他就进入了紧张的状态中,一步不敢松懈,一句话不能说错,一步不能走错,使他那过人的才华完全地表现了出来,而且还作了最有效的运用,所以一闲下来,他就要追求松懈,追求安谧,宁静,追求不拘形式权势的达官显要,大家一样地在斗、在争,每个人都陷入了那种紧张,每个人也都需要放松、发泄。
也到了这个时候,他才了解,何以娼家在长安会如此与盛,因为长安的官儿多,而且都是掌握着的相聚、小饮,甚至于放浪形骸之外的狂欢、纵乐。
像今天这一餐,有美同席,这些女郎又个个美丽娇柔,更全是他的妻、妾、婢,都是属于他的。
原本可以愉快地一聚的,可是气氛却为卢闰英的拘谨所破坏了,尽管在私室相处时,卢闰英比任何一个李益所接触过的女人都要热情、放纵与奔放。
但是一有了第三者,她的教养以及她从小就养成的豪门千金小姐的气质就表露了出来。
她给人的印象是端庄、稳重,使人不敢轻侮,雅萍是一直习惯了,在她面前,总不敢放肆轻佻。
由于雅萍的缘故,也影响了小红。何况小红本身也是个极知自重的女孩子。
所以这一餐饭是在肃穆的气氛中进行的,也有谈话,声音是轻微的,内容是刻板的,虽然李益仍是她们的主宰,她们的中心,连卢闰英自己对李益都表现了恰如其分的尊敬,但隐约之间,李益感觉到卢闰英才是真正的主人。
这是无可挑剔的,而且是一般官宦之家所必须具有的气氛,一个贤淑而端庄的主妇,才能维持一个家的秩序,这也是李益要所期望的,但不知怎的,李益却感到了一丝惆怅及一丝轻微的压迫感。
他突然怀念霍小玉了,霍小玉在很多地方是无法与卢闰英相比的,但是她有一个长处,一个别人无法所及的长处,她跟李益在一起,使李益感到他是在家里,而不是拥有了一个家。
因此这餐饭在表面上是愉快的,在时间上也是很快的,李益的感受只是吃,只是填饱肚子,却不是享受乐趣。饭后,他没有休息,带了一点钱,就坐了车子到相国寺,去找方子逸,邀他一起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