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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候莫绍谦的司机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照例问要不要到学校来接我。这是莫绍谦的做派,他用的人永远像他一样,表面上总是维持了最大的礼貌与客气。我也客气地答说不用了,我会自己回去。莫绍谦虽然很少在这个城市停留,但身为资本家,哪怕他十天半月也用不了一回,他仍旧有车有司机在这里,就好比他有房子有狗有我在这里我的名字,排在可爱的后面。
傍晚时分我穿过人声嘈杂的校园,同学们行色匆匆,去食堂或者水房。抱着书拎着开水瓶奔忙在路上,常常一个寝室结伴同行说说笑笑,总是校园的一景。如果莫绍谦不来,我通常是住在宿舍里,这个时候也应该打水吃饭,耳朵里塞着mp3,写明天要交的实验报告。
在过马路的时候我差点被车撞了,因为站在街心的斑马线上,我好像看到了萧山。我说好像是因为我没有看真切,只是对面人行道上有个相似的背影,远远一晃就不见了。但我再也迈不开步子,隔着滔滔的车流,熙攘的长街,我不知道是眼睛在骗自己,还是理智在骗自己,只是失魂落魄。也许我今天就不应该想起他,不应该想起过去的那些事。两所大学挨得这样近,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他,一次也没有。三年来他就像个水泡,成功地消失在一望无际的人海,然后我就安然地,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再也不会遇见他。
我朝着人影消失的方向追了过去,追出很远很远一段距离,明明知道他不会在哪里,最后终究徒劳地停下来,即使是他又能怎么样呢?
在地铁车厢里,我靠在扶手柱子上,想起很多年前那个晚上,和萧山追赶最后一班地铁,那时候心跳的声音似乎还咚咚地响在耳畔。直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命运曾如此清晰地预知,从一开始我就和萧山错了方向,从此后再也去不了想去的地方。
回到别墅,莫绍谦让我换衣服出去吃饭,也好,今天我的情绪糟透了,如果单独跟他呆在家里,真怕自己会露出什么破绽来。到了那间会所制的餐厅,才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来。因为今晚这顿饭,简直是二奶展览会。一张桌子上统共才四个男人,倒带着五个女伴,其中一位还带了两位如花似玉的姑娘。我跟着莫绍谦刚进包厢,就听到旁人打趣那人:“王总今天好兴致,一炮双响啊。”
这位王总我认识,前天还在新闻里头跟市长一块儿剪彩呢。
不能怨我大惊小敝,因为莫绍谦以前没带我出来见识过这种场面。正式的应酬当然没我的份,我又不是原配。像这类不正式的应酬,估计他也嫌我长得不够艳压群芳,又是学生,上不了台面拿不出手。所以我也是刘姥姥进大观园,头一回。
今天请客的就是王总,因为他坐在主人位,我那点礼仪培训知识没忘光,还知道哪是主位哪是客位。鲍参翅肚这帮人估计早吃腻了,所以点的菜都还挺清爽,做法也挺独到,口味自然没得说。这几个人似乎也没什么正事要谈,不外乎吃吃喝喝。我怕说错话让莫绍谦不高兴,所以多吃菜少吭声。没想到王总带来的那两个女孩子,不过和我差不多年纪,长得是美若天仙,喝起酒来那叫深不可测。左一杯右一杯,轮番替那位王总向诸人敬酒,尤其对莫绍谦是左右夹击舌灿莲花,也不知道王总是上哪儿找来的这两个尤物,比所谓红楼二尤有过之而无不及。看了这酒席上诸人的阵势,我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今天主客是莫绍谦,其他人都是来作陪的。但那二尤八面玲珑处处周全,也没冷落了任何一位客人,几个男人都被她们哄得心花怒放,连带几位女伴都眉开眼笑,除了莫绍谦。那倒也不是她们没本事,而是莫绍谦一贯这个德性。大概是莫绍谦那不冷不热的样子让二尤生了挫败感,不知怎么话锋一转,二尤就关心起我来。其中一个捧着杯子,细语腻声的十分亲热:“这位妹妹以前没见过,今天初次相见,我就先干为敬好了。”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咕咚咕咚把一整杯酒都喝下去了,这下子我可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另一个却已经笑盈盈地说道:“难得大家这么高兴,要不莫先生和童小姐喝个双杯吧,我们两个自然是陪一杯。”
这两个女人,怎么喝酒都跟喝水似的?
我可进退两难了,百忙中还记得偷瞥一眼莫绍谦的脸色,我不敢指望,但我知道只要他肯眉目间稍有暗示,这些人就不会为难我了。但他却还是那副不动声色的模样,那二尤已经左一句右一句哄起我来,可怜我哪是她们的对手,稀里糊涂就已经被灌下去了好几杯。虽然是红酒,但双颊发烧,晕晕乎乎。再这么下去我真要醉了,我身子发软,胃里更难受,连手都开始发抖,终于借着酒劲,大着胆子在桌子底下轻轻拉了拉莫绍谦的衣角。
莫绍谦也没有看我,也不知道是替我解围呢还是替我添乱,只闲闲地说:“你们别灌她了,她不会喝酒。”
“哟,莫先生心疼了。”一个似嗔非嗔,另一个就更是眉目传情,眼似秋波:“莫先生要是心疼,那这杯莫先生替童小姐喝了吧。”
莫绍谦却是似笑非笑:“听听你们俩这口气,我哪还敢替她喝。”
席间的人都哄然大笑,好像他说得跟真的似的。
我酒劲往上冲,心里却不知道为什么发冷,手也不听使唤,拿过杯子就说:“没事,我自己喝!”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那两个尤物彻底针对我了,我喝了这杯后她们拍手叫好,马上让服务生又给我斟上一杯,走马灯似的轮流灌我,连别的人也来起哄,这个说那个敬,我不知道喝了多少,反正彻底高了,还敢跟二尤叫板,端着杯子去灌她们,最后意识模糊,什么也不知道了。
稍微清醒点我已经在车上,莫绍谦的迈巴赫,这车还是我让他买的呢。当年他在宾利和迈巴赫里头拿不定主意,我说选宾利吧,其实我挺喜欢迈巴赫的,我就知道他瞧不上我的品味,所以我撺掇他买宾利。结果他还真买了迈巴赫,多好啊,多小言的车啊。悦莹一天跟我念叨三回,说小说里的男主都用这车,就她那暴发户的爹不懂得欣赏,不肯买。
这车贵就贵在几乎全是订制,光这座椅上的真皮据说都来头不小。是从小没挨过一鞭子的小牛,剥下皮来后手工硝制,挑出纹路与颜色最无差异的,然后再精心一针一线缝制。光这个座椅就用了好几头小牛——我真对不起这些牛,我吐在了座椅上。
莫绍谦让司机把车停下来,我蹲在路边吐啊吐啊,车也停在那里,四门大开着,司机拿着纸巾盒收拾了半天,又不知道喷了多少香水,最后我重新上车的时候,那车里全是tiffany男用香水的味道。莫绍谦喜欢这个牌子,连车上都有一瓶,可是我闻到这个味道,只觉得又要作呕。
终于忍到家里,我跌跌撞撞爬上楼,摸到自己房间,居然还能挣扎着洗澡,而且还没有被淹死在浴白里,我连头发都没有吹,出来看到床我就倒了下去,像头猪一样沉沉睡去。
我睡得不好,做噩梦。梦到漆黑一片,要哭又哭不出来,全身都没了半分力气,身上像压着一块巨大的石头,又像是溺在水里,不停地往下沉,往下沉,却挣扎不了所有的一切都离我而去,从此后永远陷在绝望的黑暗里我连哭都没力气,一动也动不了,四肢百骸都像不再是自己的,全身都像被抽了筋,剥了皮。就像是传说里的龙女被拔了鳞——可我心里明白,这不是天谴,只是命,是我的命。怎么都挣不开。最后终于奋力睁开了眼睛,黑暗里只能看见莫绍谦的眼睛,幽暗而专注,却并不像是在凝视我,仿佛是在端详什么陌生人。
我似乎还在哽咽,今天晚上我给他丢脸了,虽然他没有骂我,但我知道。我只觉得很害怕,我承担不起惹怒他的后果,却因为情绪而放纵自己失态。在这样安静的夜色里,他的眼睛让我感到惶恐。我伸出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几近喃喃地说:“不要离开我”
他没有回答我,只狠狠用了一下力,疼得我差点要叫出声来。
这个禽兽!
没等他折腾完,我又睡着了。
这一觉睡到大天亮才醒,窗帘密闭四合,周围安静极了。只有落地窗帘底下才透进绒绒的一圈光,我翻了个身,缎子的被褥清凉,差点从我肩上滑下去。宿醉的疲倦与困乏让人懒洋洋的,不想动弹。床上没有莫绍谦的任何气息,我旁边的枕头仍旧是蓬松无痕。我想昨晚的事大约是我做梦,要不就是喝太多的幻觉。我在床上躺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床头柜上摸到手表来看,已经七点了。
爬起来洗漱,然后下楼去,楼下空荡荡的,只有家务助理在做清洁,见着我露出一个职业的微笑:“小姐,早。”
“早。”我踮起脚往花房那边张望,家务助理猜到了我的心思,对我说:“先生一早走啦,司机送他去的机场。”
莫绍谦走了,听到这句话,我整个人绷着的弦都松了,高高兴兴换衣服去学校。
上午只有两节课,下了课我本来想回寝室去补眠,但悦莹死活拉着我陪她:“大好辰光睡什么觉啊?快跟我去篮球馆,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今天在那儿有场选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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