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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病、心脏病”朱弄月对着房间中的书柜席地而坐,努力地翻着有关花草茶的书籍。
她刚洗完头,长长的黑发垂在身后,窗外闪耀的灯火照映着她,令她整个人看来格外纤弱、可爱;平时那种嘈杂和冲动的外衣剥掉之后,此刻的她看起来像个可人的天使。
骆裴农正好打完烊进来,遂找来了相机,把这张如画的情景拍了下来,纯粹只是因为看起来漂亮。
“你偷拍!”朱弄月发现了闪光灯的踪迹,瞪视着骆裴农。
骆裴农只是笑,走到她身边探头看着她膝上的书“花草茶?你什么时候开始对这感兴趣了?”
“你来得正好,给我当实验品。”朱弄月合上书匆匆地站起身来“我要学泡花草茶,你来帮我试试味道。”
骆裴农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怎么突然想学泡花草茶?”他记得她明明说过“只要他会泡给她喝就好了,她才懒得学”这一类的话。
“人总是需要进步的嘛!”朱弄月一边说一边抱着书往厨房而去,三言两语就把骆裴农想问的问题都给堵回去了。
骆裴农挑高了眉,以手指点了点额畔,扫视了书架上的书,然后微微地笑了起来,优闲地跟在朱弄月的身后“心脏病可以喝的花草茶有玫瑰、薰衣草、迷迭香和山楂茶。”
走到半途的朱弄月跳了起来,转过身惊愕地瞪视着他“为什么你会知道我要找的是关于心脏病的花草茶?”
“那个少爷嗯,身体状况不大好,而且还不能喝咖啡,所以我猜想不是气喘就是心脏病,对吧月儿?”他贼贼地笑着。
“你知道他不能喝咖啡,为什么不告诉我?”朱弄月不满地瞪着他。
“你也没问啊!”骆裴农回答得理所当然。
这家伙是鬼啊!朱弄月咬咬牙“就算如此,你也不可能知道他有心脏病啊!你们不是才见过一次面而已?”
“是只有过一面之缘。”不过在见到他本人之前他就已经知道他了;但是骆裴农不打算多说“为什么会突然想学泡花茶?”
“因为那家伙有心脏病,可是他又常常要我泡茶。”朱弄月有些不甘愿地说道:“之前我都泡咖啡,可是他不能喝,所以发病了,我觉得对不起他,所以想要补偿。”
“只是因为这样?”骆裴农的声音带笑。这小妮子果然迟钝得让人无话可说。
“不然还要怎样?”朱弄月一脸莫名。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吗?这男人有病!
“我还以为你终于开窍了。”看来那位先生的恋爱之路还是很艰辛,他在遥远的这一方朝他敬一杯酒。
“说什么开不开窍的啊?不要把我说得好像对他有什么企图好不好?”朱弄月差点想扑上去咬住骆裴农的咽喉。
“你没有吗?”骆裴农凉凉地问着。
“当然没有!”朱弄月大声否认。“再说,他身边也已经有人了。”她讲这句话的时候有没有咬牙切齿?算了,她不想深究。
骆裴农这下子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不可能吧!”他那天来店里的表现明明就是
也许朱弄月看不出来其中的深意,但是身为被挑战者的骆裴农可是很清楚他留下来喝那一杯咖啡的意义。
骆裴农清楚地感受到对方微微散发的敌意,虽然对方掩饰得十分高明,可他也不是省油的灯,自然一眼就能感受到对方的微笑中所隐含的深意。
当然,他之所以能按兵不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只把朱弄月当成是他想照顾、想戏弄的小妹妹,只怕他得辜负姊姊的一番好意了。
“为什么不可能?”朱弄月找到透明的玻璃壶,然后稍微烫过“那么优秀的人没有对象才是不正常呢!”
“哦?但也有可能过尽千帆皆不是啊!”骆裴农看着她把叶片和花放进玻璃壶中“你说他身边有人,那个人是谁?”
“你想知道?”真难得他会主动询问这种八卦,她记得他明明对这种事情向来意兴阑珊的嘛!
“我知道的是慕氏企业和丰收集团早在四、五十年前就已经有了合作关系。”
骆裴农没有正面回答朱弄月的话,深沉的心思让人难以理解“可是如果是要和那名少女”骆裴农沉吟了一会儿,还是把话吞了回去。
“果然是丰收集团。他和那名少女怎么了?”早在四、五十年前就已经有了合作关系?那慕弦歌和那位小姐就是指腹为婚罗!怎么现在还兴那一套啊?
不过,她现在还记得慕弦歌脸上那种黯然的神色,他之所以会有那种神情是因为那个少女是他所喜欢的人,而且从慕宫歌的话听起来,慕弦歌是因为自己身体的关系,所以不能和对方在一起,所以一直拖到现在都还没有给对方一个交代。
可是,如果是指腹为婚的话,为什么还需要交代?难道慕宫歌的意思是结婚吗?
鳖异的心痛感又袭上心头,朱弄月摸摸心口,不晓得那种莫名的绞痛是为何而来。
“喔,丰收集团是十分庞大的家族企业,据说家谱可以追溯到宋朝,而且当时好像还曾经是皇亲国戚的样子,是个历史十分悠久的家族,民国以后以农业起家,现在应该算是富可敌国的集团吧!”骆裴农三言两语地说明完。
“哇哩咧,宋朝?那这个家族本身就已经是古董了嘛!”朱弄月咋舌“不过,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么多啊?”这骆裴农不就只是个咖啡店的老板吗?怎么会连企业界的历史都知道呢?
“因为这方面的资讯我多多少少都会接触,就算没什么实质的用途也可以当作是一种常识。”骆裴农四两拨千斤地打发了她,没有说出其实丰收集团现任总裁是他的学长,因为他觉得没什么好说的。
“你的意思是我连常识都没有罗!”朱弄月满是怨恨地瞪着他。这个人总是用鼻孔在耻笑她。
“这是你说的,我什么都没说。”骆裴农闲闲地笑道。
“那个女孩儿呃,我是说丰收集团那个少女,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朱弄月还是掩不住好奇地问了。
一个历史悠久的家族真了不起,她和慕弦歌的世界真的是差得太远了!
不像她的家庭环境单纯得可以,除了上头还有一个叫作“吟风”的不肖哥哥,爸爸也不过是个平凡的邮局公务员,现在正待退休给儿女养老,而哥哥虽然在当电脑工程师却也没赚几个钱,目前正努力往新竹科学园区发展。
虽然她只比灰姑娘稍微好一点,不过,她有她的长处,虽然没有企业继承人这一类花俏的头衔,可是她找得到自己的定位,也知道自己的目标与方向,又何必强求要将不同颜色的羽毛染成相同的颜色呢?
再说,她想对他好,应该也是她自己的事,单纯只是因为喜欢而想去为某个人做些什么,只是想看他开心,自己也开心,这样不就够了吗?
那种喜欢,就像是喜欢小猫小狈,喜欢星星月亮太阳,喜欢秋天夏天,喜欢过圣诞节新年的那种喜欢,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
朋友是不分身分的,所以当朋友才是最安全的,因为她喜欢那个人,想为他做点事情,只是这样而已!她在心中再次对自己说道。
“你这是在探查敌情?”骆裴农问得毫不客气。
“不就说了我对他没有非分之想吗?我只是随便问问当成是在补充知识!”朱弄月照着骆裴农方才说过的话打回去。
“那等你产生情敌意识了再来问我吧!”骆裴农亦回得魔高一丈。
这可恨的家伙!朱弄月不满地瞪视着他。恶质的男人!可恨!
“做啥用这么热情的眼光看着我?”骆裴农居然装出十分困惑的表情问她“难道你对我有意思?”
“是啊,你现在才发现我的热情吗?我对诅咒你早晚有一天被住在隔壁的小姐给抛弃这件事情十分热情,想看看我的热情有多高昂吗?”朱弄月皮笑肉不笑地问。
“住在隔壁的小姐?你就这么确定我和她会有什么吗?”骆裴农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别有深意。
“那就得问你自己了不是吗?”朱弄月歹毒地哼笑。
“呵呵呵!好吧,既然你那么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骆裴农停顿了一下,贼贼地转变语锋:“也该是你自己去接触一些工商资讯的时候了,即使是不喜欢,不过因为和你的工作有关,所以增加一点常识是有必要的。”
这个家伙!果然和黄鼠狼是同一国的!
“说得好语重心长,怎么,这算是经验谈吗?”朱弄月斜睇了他一眼,已经懒得再和他斗了。
“呵呵,可别忘了果酱哟!英式下午茶都是要搭配果酱的,早上喝茶最好是有提神养生的效用,像金盏花、甜菊叶、马鞭草、香蜂叶和橙皮肉桂组合起来的茶应该是比较适合的。”骆裴农呵呵一笑避开她的问题,将果酱拿了出来。
“这么麻烦喔!”朱弄月马上哇哇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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