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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上午。
在奥森广告的营销企划部里,可没有什么星期一症候群,发懒放空想都别想,一早开始大家就绷紧神经工作,因为他们有个魔鬼上司。
宋丹雅,二十八岁,是公司成立三十多年来最年轻的部门经理,面貌姣好,但她可不是靠外表来升官,据说当年还是菜鸟的她,每天都工作到晚上十点,假日也是,非常努力且自我要求严格,当上经理,实至名归。
而此刻,站在开放式的部门办公室里,她将手上的一份企划案退还给本人。
“采琦,你的这份企划内容完全不行,重作,明天下班前交给我。”
“是,经理。”
“还有,力仁,振盛食品那个案子现在如何?”
“今天会和他们总经理见面。”
“很好,有问题的话再跟我说。”
“是的,经理。”
宋丹雅说完,转身走回自己的办公室,突然她停下脚步,看了下一旁的助理。“阿翔,你跟我进来。”
“是,老大。”
感觉老大最近的心情似乎不太好,阿翔连忙起身跟上。
他叫他的上司老大还算好的咧,还有人说她是穿着prada的营销企划部恶魔,对部门员工“日也操、暝也操”但到了领每季的业绩奖金时,大家又觉得在恶魔底下做事也不算太坏。
“阿翔,婚纱公司的案子我说要交给你去做,你有什么想法了吗?”阿翔是她的助理,其实挺聪明的,就是懒得动脑,都进公司三年了,还一直是个小助理,她决定推他一把。
“老大,你等等,我拿个东西给你看。”阿翔走出办公室,再进来时,手上拿着一张纸,然后放在她面前。“老大,你看这个。”
宋丹雅看着a4纸上大大的“征婚启事”四个字。“这要做什么?”
“我的想法是,我们来替婚纱公司做个‘征婚启事’的广告如何?这是我在网络上看到打印下来的,现在很流行网络征婚,所以我想以类似这个的征婚启事为噱头来打广告。”阿翔说出自己的想法。
宋丹雅想了下。“噱头是十足,但广告效益恐怕不大,重想。”
“是。”阿翔搔搔头要离开,忽地从口袋拿出一颗糖果。“老大,这个给你。”
宋丹雅困惑地看着糖果。
“老大,你最近好像心情不太好,人家说吃点甜的,情绪会变好。”顶头上司心情不好,苦的可是他这个助理,其实不只是他,其他人也这么觉得,还有人半开玩笑说老大更年期提早到了。
“谢谢你的糖果。”
“不客气。”阿翔憨笑,然后走出老大办公室。
她心情不好有这么明显吗?宋丹雅打开糖果往嘴里塞。
老实说,这阵子她的确有些闷闷不乐,和公事无关,是私事。
上星期六,母亲又为姊姊安排了相亲,这几个月来姊姊几乎每个假日都被母亲逼着去相亲,依母亲的意思,是要在姊姊三十岁之前把她嫁出去,或许是因为她有个表姊三十好几了都还没嫁,让母亲跟着担心起自家女儿的将来。
她知道姊姊无心相亲,忍不住替她说话,结果母亲却说,等姊姊嫁出去,接下来就是她,因为她也已经二十八岁了,意思是,以后她也得这样每个星期都和不同的男人见面吃饭?
看着桌上自己的名片,职称是营销企划经理,这是她努力工作多年得来的,但在思想传统的家族亲戚及父母亲的观念里,女儿养大后,值得炫耀的不是她的工作是什么,职位是什么,而是她嫁了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老公。
其实她也不是不婚族,从没说过不结婚,但是被逼着做某件事,就像姊姊这样被逼着相亲结婚,不免让人感到心浮气躁。
她瞄到阿翔刚刚放的那张征婚启事,将它拿起来仔细看。
“梁正宇,三十三岁,有正当的职业,长相端正,无不良嗜好,因为不想做王老五,在此征婚,有兴趣的未婚女性可以来电,非诚勿扰。”
“非诚勿扰?”宋丹雅轻笑了声,这和她看的某部电影类似。
糖果的甜在口里化开来,焦躁情绪顿时少了几分。
既然她不想日后被逼着去相亲,也许她该主动出击
一个月后。
“你好,我叫梁正宇,今年三十三岁,三岁时和家人移民到美国,从哈佛大学研究所毕业后,和好友回到台湾工作,因为家人都在美国,因此我每年固定回美国两次和家人相聚”
假日中午,坐在餐厅里,两人互相交换名片后,梁正宇开始简单的自我介绍,而宋丹雅则是认真的看着面前说话的男人,晶亮的眼眸里有着讶异和困惑。
她讨厌明明年纪不大却梳油头的男人,因为那样像个老头子,而他短发整齐,层次分明,给人一种舒爽自在的感觉;她讨厌男人将昂贵行头穿戴在身上,俗不可耐,而他穿着得体,浅蓝衬衫搭配深灰西装,简单不奢华,温雅有品味;她讨厌小白脸型的男人,因为那让人觉得不可靠,而他额角宽阔,鼻梁挺直,五官端正,让人产生莫名的好感与信赖。
她听着他的自我介绍,她也讨厌男人说话轻浮没条理,而他谦和温文,低沉略带磁性的声音,加上浅浅的笑容,俊帅迷人,当场让她失神了好几秒。
为什么他会需要征婚?
当时拿到征婚启事的单子后,接下来便忙着工作,直到前几天她翻到这张单子,才e-mail给对方,约了今天见面。
回神后的宋丹雅,脑海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知名科技公司的执行副总,长相不错,不喝酒但偶尔抽烟,家境背景虽称不上豪门,但也算中上,条件这么不错的男人,为什么会需要征婚?
她猛然想起那句话——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开征婚,那么就不可能已婚,那么他是后者喽?想要找个女人假结婚,好掩饰自己的真实性向?
从大一开始打工到现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间遇过不少同性恋的同事或客户,她一向尊重他人的爱情观,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结婚来掩饰自己的性向,欺骗台湾未婚的女性同胞们,那么她就无法坐视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绍,不知道你有没有什么问题想问我?”梁正宇很有绅士风度地说着。
“梁先生,你是gay吗?”
宋丹雅说不上自己究竟在气什么,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这个条件很不错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话如果是的话她发现这个可能性远比生气,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没料到美丽佳人的第一个问题会这么劲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后不禁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问题犀利又直接,呵。
刚刚宋丹雅一走进餐厅,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一个多月前他所见到的那个“老大”尽管当时只是惊鸿一瞥,却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惊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征婚的对象!因此打从她坐下之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装,而是穿着白色连身无袖洋装,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针织小外套,微卷的长发贴着双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见的利落干练,多了分俏丽迷人,不变的是,神情依旧充满生气。
他刚刚的笑,除了是笑她的问题就跟她的人一样,率直有个性,同时也是因为很高兴能再次见到她。
看见她一脸认真地等着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露出浅浅温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语气真诚坚定。
宋丹雅虽然也不清楚自己干么要这么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让她大大松了口气,刚刚莫名而起的生气也顿时消失了。
然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刚刚她太冲动了。
“很抱歉,我刚刚的问题失礼了。”她道歉。
“没关系,其实也有不少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会想要刊登征婚启事?我的意思是,应该会有许多朋友想替你介绍女朋友才是。”因为他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我的亲人都在美国,再加上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发室,因此我在台湾的朋友其实不多,好友不想我变成王老五,所以帮我刊登了征婚启事。”这个征婚启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议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随缘的态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谢承翰。
“是吗?其实我能了解你所说的情况,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着。一直忙工作,转眼间就到了适婚年龄,她不也是?
“你是营销企划经理,平日工作应该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着她刚刚给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广告公司。
“嗯,是有点忙,不过我很喜欢我的工作,有挑战性也很有趣,有时一忙起来,整个部门真的像是战场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飞扬。“我想将来就算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工作。”
若是母亲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顿,因为母亲平日就经常叨念着她工作太忙,结婚后就别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这么忙的工作
她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在母亲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这样安定平顺的生活对女人是最好的,老实说她也没有觉得当个像母亲这样单纯的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只是那并不适合她。她会结婚,但唯有这份工作,是她的兴趣,她不想放弃。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对于她婚后想要继续工作有什么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亲是大学教授,而他母亲也是家庭主妇,如果他想要的是个温柔的贤内助的话,那么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我觉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们公司也有许多职业妇女,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每天过得快乐充实远比什么都重要。”梁正宇认同她的想法。
他的话,让宋丹雅会心一笑,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对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议的想法,就算将来两人没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对彼此都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再加上关于工作的话题一聊开,两人一聊便是三个小时,聊到去掉了“梁先生”与“宋小姐”的称呼,相处的氛围自在悠闲,彷佛他们是一对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当两人走出餐厅,宋丹雅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
“妈,好,我知道,我晚点就回去了。”宋丹雅简单的回着,结束通话。
“伯母要你早点回去?”
“她以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妈妈不太喜欢我太过热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并没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见面的事,因为不是很确定的事,我就没有跟他们说了。”其实她是怕说了以后,妈妈会追问个不停。
“没关系,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头将手机放进皮包里,觉得她下一秒可能会向他说再见,因此他开口问道:“你有急着现在回家吗?”
“还好。”现在还不到四点。
“那么我们走走好吗?”
宋丹雅笑笑点头,两人往前缓步走着。
五月是台湾的梅雨季,之前连续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气还不错,有着初夏的感觉,暖热适中。
“我刚刚忘了提我在台湾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虽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国,不过在台湾我有个‘小’家人,那就是达达,一只我养了五年的米格鲁。”
“你、你有养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后故作镇定。
“多年前我的一个下属搬新家,新公寓不能养宠物,刚好我的公寓可以养,因此就认养了达达,假日我常带达达去骑脚踏车和跑步,它是最佳的运动伙伴。”虽然不确定宋丹雅对自己的感觉,但梁正宇想让她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对了,你喜欢吗?”
“嗯?喜欢什么?”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你喜欢户外运动吗?”
“我是有运动的习惯,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宋丹雅收了话。看得出来他常做户外运动,因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肤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的肌肉也没有松垮垮的。
察觉到宋丹雅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梁正宇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担误了你的时间,你还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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