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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是非法的么?
中国有个五四青年节,它是为了纪念1919年的五四学生运动,每个中国人都应明白,五四运动在中国历史上是具有重大作用的,五四运动是一场伟大的学生运动,中国近代史上的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在为中国共产党战胜国民党的斗争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学生们和工人们的不怕流血牺牲的精神永存。
可是,如果按照中国现行法律,有许多方面却要打折扣了。
这些民主运动,伟大归伟大,可是它究竟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呢?
要问,这些学生运动、工人运动向当时的政府申请了吗?得到了当时的政府的许可吗?学生运动是否有例如烧楼和打人等过激行为?这些运动造成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没有?这些运动有时限吗?拿现有的标准来评价,谁能说这些运动不是的的道道的聚众闹事、非法运动?
可能,有些人要说,当时的政府本身是不合法的。可是什么是合法的政府?什么是非法的政府?是资本主义政府,还是社会主义政府?是人民认定的政府?还是党团认定的政府?如果只有社会主义政府是合法的,那么当今世界,能拿得出几个合法的;如果是党团认定的,任何一个政府既是合法的又是不合法的,在执政党标准下肯定是合法的;在反对党的眼中,任何一个政府都是不合法的,腐败的,阻碍社会发展的。“成王败寇”的游戏规则下,能建立政党,统治政治的政府都是合法的。当时,共产党还很弱小,还没能建立政府,中国只有国民政府,游行示威罢工等,当然都得当时当地政府来批准,可是却都是共产党在发起、组织和领导。这难道说是合法的吗?
又有人说,非常时期非常举措,因为当时的政府是腐败无能的政府,而中国共产党是进步力量,反腐败,反不民主,这当然是进步的,不能因形式而否定其进步性。可是,非常时期是谁定义的,什么时期是非常时期,腐败又是是谁定义的,也就是这些谁说了算。是共产党,还是全国百姓?难道只有共产党能代表正义?这些当然应是人民说了算,大多数人说了算,不是哪个党说了那个政府自封了怎样就怎样。所以当人民要举行反腐败、要求保障自己利益的游行示威罢工罢课,又何须请示政府,只有告知而不需请示。诚然,如果游行示威中出现了侵犯其他民众的行为,具体事情具体处理,也就是游行示威中的侵犯行为由个人负责,按法律程序办事,而不要影响整个运动。
人民不懂得党的利益什么的,人民只知道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人民只知道要当家作主,人民只知道能给人民带来幸福的政府是好政府,是值得肯定的政府。为什么不是政府办事向人民请示,而是人民行事向政府请示,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又谁是主谁是仆呢?
中华人民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人民的敌对政府,那么就不得找一些借口来打击人民、限制人民的自由。
法律应是由人民制定的,人民难道会一方面给自己游行示威集会等种种限制,另一方面又故意去违反,出尔反尔,若真如此,人民也应有修改权力。有人或许说,那法律就是人民制定的,是“人民代表”制的“代表们”可是征求了人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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