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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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高仲点头,然后又将桑果收了起来,表示等小书童再出来的时候给他。
小书童点点头,这才满意回到了竹屋,将桑果递到了张与可的面前:“少爷,这是外面那娃子给你的。”
张与可低头看了看这桑果,拿了一个在手上看了看,这桑果有自己指头那么大,颗粒饱满,桑叶里面的每一个都是如此,显然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而且每个都是湿漉漉的,这些天没有下雨,清晨的露水也没有这般多,这应该是洗过之后留下的痕迹。
看着眼前的桑果,张与可一下子就来了兴趣,直接丢了一颗丢入到了自己的嘴里,酸酸甜甜的,味道不错,正适合在夏日吃这些东西。
“大少爷……”
就在这个时候小书童朝着张与可叫喊了一声,见到张与可吃的这般静静有味儿,小书童也是按捺不住了。
听见书童的叫喊,张与可朝着外面一看,见着高仲正抱着一捧桑果在外面等着,而小书童也是面色焦急,这一下子张与可便是明摆着是什么意思了。
“去吧,叫那小子多多练字,那边有一块石板不错,接下来的时间我就不给他教导新书了,让他把字练好再说!”
张与可朝着小书童说道,说完自己又拿起了桑果,细细享受这桑果的美味。
小书童闻言便是朝着张与可说了声谢谢,然后小跑到了高仲的面前,和他一同在黄桷树下坐了下来。
高仲将桑果摊开,放在石板上,这一份比张玉可的那一份分量要多一些,但是颗粒明显笑了很多。
可是小书童不在乎,拿起一颗桑果便是朝着嘴巴里面喂去:“我家少爷说,让你好好练字,这段时间暂时别学新书了。”
高仲点点头:“我知道了。”
在古代,字写得好不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一份试卷哪怕是你文章再好,如果你的字不好,那么不好意思你就会末等!
尤其是毛笔字非常难写,力度稍微掌握不好,那么这个字就写的不对。
现在从张与可那里得到了毛笔,张与可自然不敢懈怠了,而且将来自己如果想要中秀才、中举人的话那么就必须得将字写好。
“前些日子我见你在竹屋后面种了什么东西,是什么?”
小书童忽然看着高仲好奇的问道:“我看着好像是你手中的土疙瘩是不是?”
听着小书童的话,高仲吃了一惊,没有想到这件事情居然被小书童给发现了。
高仲点点头:“是的,拿东西可是宝贝,我怕种在别的地方被人给毁了,于是就种在了这里,你可别告诉别人!”
小书童吃这桑果:“可以,但是等那东西成熟了,你必须要给我先分享好不好?”
高仲点头,算是答应了下来。
有时候萍水相逢到生死之交往往都是这么简单,一个小小的秘密不知不觉间将小书童和高仲二人的关系拉的更进了步。
这一天高仲带着张与可给的毛笔回到了家,小小的农家因为有了这个东西才显得有了几分书香感觉。
高仲拿着笔,在里面选了一支最烂的,然后在自家石板上开始相书写起来:“秦攻宜阳,周君谓赵累曰……”
这毛笔比竹签更难掌握轻重,一笔下去不是轻了就是重了,字体也是难看的要死。
高仲见到自己写的字总感觉想哭,要是这个世界有钢笔就好了。
不过在一边看着高仲写字的高巧儿却是感动的一塌糊涂,没多一会儿功夫眼泪便是紧跟着流了下来,然后便是感谢天、感谢地,感谢祖宗保佑之类的。
惹得高仲不得不放下手中的笔过来好好安慰一下自己的母亲,而高巧儿这才意识到这般做影响到了高仲学习,才的强忍住了泪水,在一遍继续看着高仲龙飞凤舞的写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