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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沐梓风心中咯噔了一下,眼眸中露出了一丝惊讶,很快又恢复了常态。
他没有应答阿义的话,因为在小小的牢房里,在欢子等人众目睽睽之下,实在不适宜探讨这件事。
牢房的四壁之上溅满了黑色印迹,沐梓风知道那是很久以前干涸的血迹,他现在需要寻找的是红色的血迹,那是血液干涸后,相对新鲜的表现。
黑衣人身受重伤,身上沾满了血迹,就算有人前来救他,牢房方寸之地,一定会留下些许血迹。在血迹聚焦之处,一定要仔细查看,因为也许玄机就在那里。
将目光移动到阿义的身上,沐梓风发现阿义工作起来非常卖力,已经将稻草束摆满了牢房的各个角落。可是,据沐梓风观察,那些标记大多没有意义,都是一些干涸多年的血迹。
“617?你们可发现了什么踪迹?”欢子见沐梓风等人捣鼓了半天,颇为不耐烦地问道。
“欢爷,暂时还没有。”沐梓风直起了身子,走到了一具木马旁,歪着脑袋打量了一番。
骑木马,是一种非常惨无人道的刑具。沐梓风沿着木马的脖颈,一路向下看去,在木马的蹄子旁,看到一大片红色的血迹。他轻轻地移动了木马,更加看的清楚了,那不是一片血迹,而是两大片血迹,仿佛是仙桃一般,仔细一斟酌,居然像是一只巨大的屁股。
那两道血迹非常长,从木马下一直延伸到老虎凳前面的地面。
沾满血迹的屁股?难道是黑衣人的屁股?沐梓风似乎想起了什么,顿时豁然开朗,不用说,一定是黑衣人被同伙救出来的时候,屁股的血液留下的痕迹。
“风兄弟,你是不是看到什么?”见沐梓风呆了半晌,阿义忍不住凑过来问道。
“哎呀哎呀,你们两个交头接耳,干什么呢?”
欢子阴阳怪气的声音在沐梓风身后响起。
“欢爷,既然要勘察一番,也需要商量交流,要不然怎么能找到蛛丝马迹啊!”沐梓风笑着解释了一番。
“呵呵,617,看不出来,你还真有做便衣队的潜质。”欢子用着嘲讽的运气戏谑道:“就是可不要进了便衣队,就把我们抓起来。
“看您说的,哪能啊!”沐梓风呵呵一笑:“就我这点道行,就算进得了便衣队,也逮不住各位神通广大的老爷们!”
“就你能贫,怪不得狗爷欣赏你!”欢子语气里透露着一丝嫉妒:“好好干,等你破了此案,狗爷迟早会给你解药!”
“欣赏我?算了吧,据我了解,狗爷最欣赏的是欢爷您啊!”沐梓风带着奉承的语气说道:“我有自知之明,我不过一头牲口罢了,待宰的羔羊,我哪有什么本事破掉此宗谜案呢?”
沐梓风听得欢子话里有话,他明白了欢子一定是担心自己破了此案,获得狗爷赏识,影响他的地位,所以故意说出了那一番话。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自己现在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
“哈哈哈,牲口……”欢子张口大笑了起来,其他黑绸短褂也跟
着前俯后仰的笑了起来。
“那么牲口兄弟,可有什么发现?”欢子扭着屁股,一蹦一跳走了过来,他盯着地上的稻草,拈起了一根搓在了手里,若有所思地问道:“这些事情,是什么玩意?”
“不瞒欢爷您说,其实我现在的的确确很惶恐。”沐梓风拧紧了眉毛,陷入了苦思之状。
“嗯?怎么说?”欢子不解地问道。
“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和狗爷交代,我确实是啥玩意没有找到,黑衣人从牢房里平白无故的消失,必有蹊跷。”沐梓风无奈地摊着手:“但是这个蹊跷到底在哪里?我实在是找不出来!”
“啊……你这不是耍狗爷吗?”欢子瞪大了眼睛:“还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吗?狗爷最喜欢活埋牲口了,你有福气了!”
“欢爷……”沐梓风听到欢子的话,一下子抱住了欢子的大腿,哀嚎道:“欢爷救我,欢爷救我!我一家老小指着我生活,我死不足惜,奈何还连累了阿义兄弟!”
“风兄弟,你不必伤心。”阿义倒是正色道:“我阿义烂命一条,早已将生死看淡!能和兄弟死在一起,也是无悔了!”
“好,好,好……”令沐梓风惊讶的是,欢子鼓起了掌来:“你们兄弟之情,让人感叹,算了,我欢子也不是无情之人,我教你一招,必能得活!”
“您说?”沐梓风停止了哀嚎,
“你就说,黑衣人是被鬼掳走了,反正现在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我们也找不到他的踪迹,岂不快活?”阿义一本正经地说道。
放屁,你这是让老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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