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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山镇地处清溪县城以东,境内山脉纵横交错,即便是镇中心也是处在两山峡谷之间。
镇内有一高家村,村子散落在山坡之间,稀稀散散的只有三十几户人家。
奚虎家位于一片梯田上方,不过今年的田,基本上是颗粒无收。
寂静的夜色下,奚家灯火微弱,里面隐隐传来碟盘碰撞的轻微声音。
孤灯之下,也只有奚虎孤身一人。
本来他们一家有四口人,命途多舛,去年奶奶病死,今年母亲为了他和他的兄弟饿死,父亲为了能给他们找点吃的,去东边的延山泽深处,再也没有回来。
穷途末路之下,他便带着自己的弟弟去做了山贼,造化弄人,在一次从镖局手中抢夺财物的过程中,弟弟惨死,从此便只剩下他一人。
因此,他再无牵挂,在宝桐山上遇见州伯迁,才敢将一县县丞斩首,并留下自己的名字。
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没想到,县里新来的县尉非但没有杀自己,还帮助自己不被李知风找到,更是给自己安排了一份活命的差事。
前几天。
朝廷指派的巡按御史进入清溪,他便听从陈逢的安排回到了自己的住处。
虽然李知风一直想要抓住自己,但奚虎还是觉得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至少他现在再也不用饿肚子,偶尔还享受一顿。
此刻便是,他徒手撕下一根鸡腿,一口肉一口酒,好不快哉。
“咚咚咚!”
吃得正香,门外忽然传来敲门声,奚虎顿时警惕起来,小心翼翼的放下手里的酒杯鸡腿,问道:“谁啊。”
“大虎,是我呀,”声色尽显老态。
“村长啊,”奚虎听出了他的声音,便放松下来过去开门,“村长,什么事啊?”
“也没什么事,”
六十多岁的村长老态龙钟,拄着拐杖,说道:“就是你东哥在山上抓了头野猪,我过来叫你过去一起吃啊,人多才热闹嘛。”
“野猪肉?”仅仅三个字,已经让奚虎淌下唾液。
他背上村长,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村长家。
却在饭桌上看见了几个陌生人。
这时,奚虎才注意到村长的脸色有多么的愧疚,村长的孙媳妇抱着年幼的孩子出门去了,村长的孙子东哥上前来向奚虎鞠了一躬,说道:“对不起虎子,我们...我们也没有办法。”
村长的儿子蹲在门槛边抽着旱烟,见到奚虎到来,便拉上自己儿子出去,也没看奚虎一眼。
旱烟,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经由东鲜国流传进大昭辽阳地区,后来逐渐传至南方。
先帝时就下令禁止过,不过似这等偏远之地,根本没有人管,甚至即便官府的人看见,也视若无睹。
“不用紧张,我们来见你,是没有敌意的,”
饭桌主位上坐着的男人奚虎见到过,是李知风府中近人,名叫李葱。
只见他夹起一块猪蹄,友好的笑着说道:“奚虎兄弟,来坐下吃啊,你最爱的野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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