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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历1304年。
沃尔迪·史蒂文森离开三江口之后,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忘记给刘雯一样东西当信物——万一自己回不来怎么办?万一自己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认得她了怎么办?走的时候他踌躇满志,可是离开岸边不到一天他就开始忐忑不安起来。
他在故乡的家中计划这次行程的时候爱上刘雯之后,他觉得自己有了软肋,却没办法在软肋上补上一块铠甲。
“船长,前方有陆地!是否停船靠岸?”
就在沃尔迪沉浸在伤感与担忧之中的时候,他的船员向他报告了陆地的消息,把他从这种压抑的心情中拽了出来。根据沃尔迪的调查,离开三江口第一个到达的岛屿很大,上面有着地精建立的国度——地津。地津的风土人情都和珑帝国有着极其相似的地方,却又略有不同。据说,地津的建筑、语言、服饰等诸多方面,无不受珑帝国的影响。他们的语言比起通用语,更接近珑帝国的龙言,包括书写也是这样。沃尔迪当初刚知道这么一个国家的时候,还以为是珑国的附属国呢。
他掏出望远镜,看了一下前方水天一线的黑色的地方,可以看见一些茅草房,估计是个村落。
“靠岸,上岸补给,时间两天。”沃尔迪下达了命令,“可以在岸上留宿,后天这个时间所有人在船上集合。”
“是。”
之所以发出起这样的命令,沃尔迪主要考虑了两点:第一,难得来到地津,应该趁机去观光一下;第二,现在船上的水手都是花钱雇来的,靠不住,他自己得去找一些不会背叛他的人,和他一起旅行。
沃尔迪扭了扭自己的腰带,迈步回到了舰长室,从一个布包里面拿出自己平常用来防身的匕首。这年头出来旅行的,都得会两手,要不然迟早死于非命。他把匕首揣进怀里,走回了甲板上。船只正在一点点靠岸,这帮水手果然信不过——航行的时候一个个吊儿郎当的,一听说船长下令要靠岸比谁都积极。
沃尔迪走下船,在这个小村子上逛了起来。虽然从船上远远看过去觉得村子挺小的,但实际上,沃尔迪看到的只是在码头附近的一小部分而已,而村落的正体在树林的遮掩下并不是很明显。要不是他向树林那边走了两步,估计都发现不了。
地精们穿着和珑国人相似而不同的衣服,他们称之“津衣”。最引人注意的是男性的发式,有身份有地位的地精会把头顶的头发剃光,在正中扎成一个发髻,称之为“月代头”;而一般的平民,发式倒是比较随意。在地津,有资格留月代头的,只有“武士”。武士们不仅知书达理,而且武艺超群、忠心耿耿,是名副其实的上层人物。
比如说沃尔迪视线前方站着的那个。
沃尔迪可没想到能够在这种偏远的小地方看见留着月代头的地精。如果说是偏远地方的平民为了虚荣留一个发型,倒也能解释这样的情况,可是那个地精腰间的武士刀,证明了他的身份。
但是这名地精对面还站着一个人,比他更显眼。
那人是一个长耳族骑士。
他一头金发,像瀑布似的披散下来,皮肤白皙如雪,鼻梁高挺,五官端正。蓝色的瞳孔死死盯着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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