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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下午,一半。

    当童建国的枪口对准狼狗时,叶萧和他的第二组,正在南明城的另一端遛达。

    依然是上午走过的路,但不再从城市西南缘上山了。四人穿过荼蘼花园的街道,继续向城市深处探索,一路都留下了标记。孙子楚照例和两个女生吹牛——从湄公河的内陆考古探险,到外星人创造了古印度文明……

    叶萧从出发就心事重重。半时前离开大本营时,他关照带着“无名女孩”回五楼去。沉默半天的女孩却突然:“不,我不想去五楼。”

    “不要任性!”

    像姐姐教训妹妹似的,搂着女孩的肩膀就往外走。而这二十岁的柔弱女孩,竟大力反抗起来,几乎将推倒在地。

    “你怎么了?”叶萧牢牢抓住她的手,让女孩一时动弹不得,又轻声在她耳边,“听我的话,跟她上去吧。”

    女孩蹙着娥眉摇头,眼神里写满幽怨,仿佛刚被人欺负过。她看了看屋里的黄宛然母女,低声:“不,我就想留在这里,有许多人可以陪着我。”

    叹了一声:“别傻话了,在楼上更安全,而且我也一样陪着你。”

    “等一等——”叶萧打断了的话,他看着女孩的眼睛问,“你想让更多的人陪你?”

    女孩楚楚动人地了头:“是的。”

    “因为你很孤独?是吗?”

    她不得不再次头。

    “你对孤独感到恐惧?”叶萧不依不饶地逼问,“而你已孤独太久,所以也恐惧我们?”

    女孩第三次头:“是的。”

    这眼神这声音都让叶萧难以“不”,尽管知道该让她去五楼,但他的心肠终究太软,缓缓后退了半步:“好吧,你留在二楼。”

    “不行!”仍坚持已见,“在这里不安全,她必须跟我上五楼。”

    “算了,她不过是个弱女子,你也可以留在这看守她。”

    叶萧不想再和争论,孙子楚、林君如和伊莲娜都在楼下等他。他快步跑出房门,将“无名女孩”留给了大本营。

    不知此刻她在干什么?和其他人了些什么?也许晚上会问出更多的线索。

    这时走到一条大路上,几乎是全城最宽的街道,两边种植着高大的树木,后面多是深宅大院。有块路牌标着“朱雀大街”,孙子楚翻出南明地图,仔细对照地图上的路名,果然地城市中心发现了这条路。

    地图显示这条大路从西向东,几乎横穿了南明市中心。此刻他们在路的西段,折向东走便是全城中心。

    “朱雀大街——是唐朝京城长安最有名的一条大路,也是当时全世界最著名的街道。不过,长安城的朱雀大街是南北方向的,但这条街却是东西方向。”

    伊莲娜打断了孙子楚的啰嗦:“管他东西南北,只要找到路就行了!”

    “对,我们已经来这里两天了,还没到过这城市的心脏呢!”孙子楚收起地图,跃跃欲试地跑到马路中间,向身后的林君如喊道:“快啊!”

    “真像凯达格兰大道啊。”

    林君如怔怔地看着四周,就连围绕城市的山峦也酷似台北。

    倒是伊莲娜快跑到了前头,显然她的好奇心更为急切。叶萧也走到大道中央,往日脚下应该车流如织,根本容不得行人吧。

    四人往前走了数百米,前方左侧出现大片空地,右侧全是绿色树木,大路从空地与树木之间穿过。

    “GOD,是个广场!”

    伊莲娜第一个叫起来,在一排高大的行道树后,是个能容纳上万人的广场。

    没错!一个宽阔的广场在他们面前展开。

    仿佛天空也高了许多,乌云即将从头散去。进入空城的这两天来,到处都是密集的街道和巷,让人感觉压抑,突然来到这巨大的广场,心情都豁然开朗了许多。

    然而,当他们看到广场的正面时,四个人的心都被震住了。

    几百米开外的正面,是一座中国式庑殿的建筑——竟有几分像北京故宫的太和殿,特别是那雄伟的金色屋。大殿建在两排高高的台阶上,站在广场只能吃力地抬头仰望,仿佛古代臣子跪在太和门内,等待至高无上的皇帝的召见。

    叶萧又向前跨了一步,才确认脚下不是故宫的石板,而是沥青铺成的广场。

    广场西侧是栋现代化楼房,用玻璃幕墙包裹起来。它坐落在宫殿内侧,简直是不伦不类,像卢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

    东侧是幢古希腊科林斯式大厦,外侧墙体由九根花冈岩柱支撑,高大的柱子贯穿全楼,屋则是雅典卫城式的,上面有许多人物浮雕,站在广场上看不清楚。

    这场面让他们都看糊涂了,不知是到了哪个时代哪个国度,难道又一下子“穿越”了?

    在同一个广场里,居然有三种截然不同的建筑:一个是中国传统式的,一个是欧洲古典式的,另一个则是现代式的。

    古今中外的建筑全在这里撞上了,恐怕全世界都绝无仅有吧,广场的设计者要不是天才,那一定是个疯子!

    孙子楚又一次打开地图,确认这就是南明城的地佬心,东西向的朱雀大街从广场南侧穿过。马路对面的树林正是“南明中央公园”——他觉得颇为好笑,那么一个偏僻的地方,竟还要学纽约搞“中央公园”。

    而在广场的正北端,就是眼前威严的“太和殿”,地图上标注的是“南明宫”。广场西侧的现代化建筑,在地图上叫“西厢殿”。东侧那古希腊式的大厦,自然就是“东厢殿”了。

    “什么鬼地方啊,像到了中国古代的王宫,本城还实行君主制?”

    “现在泰国也是个王国啊。”

    “但显然这里的建筑格局,与曼谷的大皇宫完全不同。”

    孙子楚又拿着地图走了几步,毫无疑问就是这个地方——但关于“南明宫”和“西厢殿”,地图上并没有更详细的明。

    “别管那么多了,先去宫殿里看看吧!”

    伊莲娜兴奋地向前冲去,走在空旷的宫殿广场上,四周回荡起自己的脚步声,每一道音波都在传递着什么。

    叶萧凝神静气地侧耳倾听,这广场有汇集声音的功能,就像北京天坛的回音壁。若有数千人站在广场上,就变成一个巨大的共鸣箱,音效被放大许多倍,如气势磅礴的合唱团。

    他们跟着伊莲娜往前走,来到宫殿台阶脚下。在此仰望的角度更大,脖子酸痛加剧,宫殿给人的压抑感也更重。

    四人心地走上台阶,居然是用青石板铺的,石缝里还长着些青草。台阶共有两层,每层都有三十九级。

    “这个宫殿的设计师,想必是希区柯克的忠实影迷。”孙子楚一边爬一边抱怨,“好的,这家伙肯定是看过无数遍《三十九级台阶》!”

    在两层台阶之间,有个五六米宽的平台。走完两个三十九级台阶,膝盖都有些酸了——这正是古代宫殿的设计理念,让觐见君王的臣子身心疲惫,战战兢兢地跪拜在天子脚下,完全屈服于皇权的威严。

    第二组已来到大殿之前,高大的屋檐下挂着金匾,从上至下三个正楷汉字:南明宫。

    他们几乎是九十度仰望金匾,那感觉直接震慑到了心里。叶萧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巨大的广场已在脚下,古时皇帝俯瞰群臣变不过如此。

    宫殿朱红色的大门紧闭,中式窗棂里镶嵌着玻璃,已布满灰尘。孙子楚摸了摸门板,才发现居然不是木材,而是坚固的钢铁大门,只是表面喷了层红漆,看上去酷似北京故宫。

    他再用力往前推一下,大门竟被缓缓推开了。随着门轴转动声,里面显出一个昏暗的空间。

    四人都感到一阵冷风从大殿里吹出,仿佛考古队员打开尘封千年的古墓。孙子楚猴急地要闯进去,却被林君如一把拉住:“当心脚下!”

    原来是高高的门槛,足有成年人腿那么高,若不是提醒一下,孙子楚非得重重摔一跤不可。

    “连门槛也是按照皇宫的规格来的,这里面究竟是什么地方啊?”

    孙子楚在庆幸之余,揣着满腹的狐疑,心地抬腿跨过门槛。林君如和伊莲娜互相搀扶着跨进去,叶萧在门口徘徊片刻,也只得跟着他们跨入大殿。

    冷风伴着一股奇异的气味,很快从大门飘出去消散了。借着外面射进来的光线,眼睛才适应殿内的昏暗。这是个数百平方米的大厅,中间竖着几根粗大的柱子,乍看还都是上等的金丝楠木,细看才发觉是钢筋水泥。仰头向天花板望去,是否有中国传统宫殿的“藻井”?但上面太暗了看不清楚。

    并没有想象中的皇帝御座,整个大厅都是空的。地板居然是黑色大理石,怪不得空气都是冰凉的。

    “就像走进了殡仪馆!”

    林君如在大理石上滑了几步,随后回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殡仪馆”三个字不断萦绕着他们。

    “拜托!轻好吗?”

    孙子楚轻声告诫她,然后走到大厅尽头。除了一面是大门和窗棂外,大厅其他三面都是墙壁,左右两侧各开着几扇门。从外面看南明宫的规模,显然要比这个大厅大很多,墙后肯定还藏有很多空间。

    推开左侧的一道门,里面是黑暗的走廊。叶萧等人也跟上来,拿出手电照着前方。走廊两边还有一扇扇房门,进去打开其中一间。

    光束里腾起一团灰尘,大家捂着鼻子好一会儿,才看到一台电脑的显示屏——宫殿里的电脑?接着,手电又照出一张办公桌,还有上面的电话机和传真机,屋子角落里还有台饮水机。

    这明显是个办公室,但四面墙上没有窗户,关了灯就是个密闭的暗室。

    伊莲娜摇摇头:“在这种地方上班,绝对会得抑郁症。”

    四人退出屋子,往走廊深处走去,很快遇到了楼梯,看来这大殿内部还有几层。叶萧端着手电走在前面,楼梯折了两道来到二楼。

    迎面是条宽阔的长廊,装饰也甚为考究。地面铺的是黑色大理石,墙上挂着许多幅油画,不知道是名家的真迹,还是批量生产的假货。

    走廊出乎意料的长,估计贯通整个宫殿二层了。推开右侧一扇房门,同样是没有窗户的办公室,只是内部装修更好。回到走廊里继续向前走,手电只能打到前方十米远处。

    忽然,光线里隐隐出现一个人影。

    叶萧放慢了脚步,孙子楚也捏紧拳头,四人仔细向前看去,但那影子总笼罩在灰尘中。

    又往前走了几步,每个人的心都悬了起来,不敢大声出气。走廊中只剩轻微的脚步声,布满尘埃的空气也似乎凝固了。叶萧想到了那神秘女孩,既然已经有了一个她,必然还会有第二个人吧?也许他们就隐居在这宫殿中,就像眼前这个人影——他(她)是男是女?有多大年纪?干嘛要在这里?刹那间许多问题涌出来,心中已准备好了“审讯方案”。

    第二组数林君如胆子最,她禁不住缩在孙子楚身后,只敢透过他的肩膀往前看。孙子楚则想起古代宫殿的种种灵异传闻,据故宫半夜里常有慈禧太后的鬼魂出没,拿起板子打妃子和宫女的手心…………

    电光里的影子越来越近,就站在走廊的尽头,距离已不到五米,叶萧都看清那人的轮廓了!

    那个人身材颇为魁梧,身高起码有190公分。两腿分开站在那里,手电光晕打在身上的气势,竟像敦煌壁画里的天王像。

    他还戴着一很奇怪的帽子,叶萧把手电对准他的头,居然发出金属的光泽,原来是钢盔!

    想必是军人或武装警卫,叶萧随即提高了警惕,会不会把他们当作入侵者呢?

    又走近一步,才发现那钢盔的样式很怪。盔竖着个尖尖的东西,盔的两侧拖着锁子甲,保护脸颊和下巴,盔正中还有一块护鼻。

    那个人的脸隐藏在黑暗中。

    不,那根本就不是钢盔,而是古代武士的头盔!

    再看那人穿的一身衣服,也都发出黑色金属反光。胸口有两片护心镜,后面衬着山字形的铁甲。肩膀有两个虎头家伙,下面咬着铁甲保护上臂,下臂则有铁制的护腕和护手。腹部围着绿色战袍,一根腰带紧紧系着,连接下半身的战裙,布满了鱼鳞甲片,就连护腿板和鞋子也是铁的。腰间挂着一把宝剑不,身后背一张铁胎大弓,箭壶里插着二十支羽翎箭。

    在南明宫殿的深处,黑暗走廊的尽头,他全身披挂重重甲胄,似从君王的坟墓中走来,从地狱的战场上归来。

    而来自遥远人间的四个人,早已在他面前目瞪口呆,等待他举起杀人无数的利剑。

    终于,盔甲里的男人睁开眼睛,放射出两道噬人的目光……

    二

    下午,一四十分。

    再回到旅行团的第一探险组。

    童建国握着一把手枪。

    枪口对准那条大狼狗,枪膛里躺着二十发子弹,保险已被拉开。

    旁边的钱莫争睁大眼睛,这是把大口径军用手枪,射击火力异常凶猛,可近距离穿透防弹衣。

    若不走运被它射中脑袋,半个人头都会被轰掉,何况是一条狼狗!

    在这栋未完工的建筑四楼,两个人与一条狗对峙着,人的手里有枪弹,狗的嘴里有利齿。

    但牙齿毕竟拼不过子弹。

    狼狗似乎也明白这个道理,并没有立即冲上去。它压低了上半身,把尾巴夹在股间,喉咙里发出含混的呼声,嘴巴不时往上翻起,露出里面锋利的牙齿。

    钱莫争嘴唇哆嗦着问:“它怎么不害怕呢?”

    “别话!让我集中注意力,它随时都会扑上来!”

    就趁着童建国话的瞬间,狼狗竟突然一跃而起——唯一的空子被它钻到,眼看就要扑到他们身上了。

    两人的瞳孔立时放大,钱莫争想要大喊“开枪啊!”但大脑掌管语言的神经,还来不及给嘴巴传递指示。

    砰!

    枪声响起。

    钱莫争只感觉眼前闪过一道光火,同时闻到一股火药的气味。随即他闭上眼睛,不忍心看那幕悲惨的景象。

    枪声,致使的枪声,继续在空旷的街道和毛坯的楼房里回荡。

    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那条狼狗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童建国则站在原地,他手上的枪也不见了。

    “狼狗呢?”

    “我刚才并没有向它开枪,只是朝天鸣枪示警而已。”童建国嘴角微微一撇,“枪响后狼狗马上缩了回去,转身跑下了楼。”

    钱莫争以往见过不少大场面,这次却真被吓倒了:“混蛋!我还以为它的脑袋被子弹打烂了呢。”

    “刚才它之所以冲上来,是因为它不确定我手里的枪到底是真家伙还是仿真枪。但它终究只是一条狼狗,任何动物都惧怕火器。只要枪声一响——哪怕再厉害的野兽,也会因天生的恐惧而逃跑。”

    “算你有种!手枪呢?”

    童建国从裤兜里把枪摸出来:“放在这里好像不太安全。”

    “你这是什么意思?还想防我一手?”

    “别乱想了。”

    他将裤脚管撩起来,再把手枪放到腿外侧,从包里拿出胶带绑上,这样就牢牢固定住了。当他把裤管放下来,只看到隐隐有块突起,但又有谁会注意别人的裤脚管呢?

    钱莫争还是忍不住好奇心:“这把枪是从哪里来的?”

    “上午,那个山洞里的军火库。”

    “果然是那里!”他已经猜到三分了,捏着拳头问,“你居然偷了一把手枪出来?”

    “干吗用‘偷’这个字?我们在这里吃的每一顿食物,不都是‘偷’来的吗?”童建国靠在阳台栏杆上,叹了一口气,“哎,你知道这个地方有多危险吗?那条狼狗只是许多危险中的一个,你没有看到屠男和导游方是怎么死的吗?我们旅行团还有十几个人,其中有一半是女人,难道凭你的赤手空拳,就能保护自己和她们吗?”

    “所以,你就偷偷地拿了一把枪?”

    “是,上午在山洞军火库里,有个箱子里全是手枪,弹匣里还装满了子弹。我特地挑了这把枪,还有几个弹匣的子弹,趁你们不注意藏在了身上。”

    钱莫争低头想了好一会儿:“你的对,我们那么多人是需要一把枪,比如刚才就派上了用场。”

    “谢谢,我不知道在你们的印象中,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也许我有许多种做法,让你们都难以理解,但我会给你们看到最好的结果。”

    “不过,枪毕竟不是个好东西,旅行团里大多数人,都会对这把枪感到恐惧,何况还有个十五岁的孩子。万一让某些心术不正,或容易冲动的人拿到了,不定就弄巧成拙,变成我们最大的祸害了。”

    “所以请你为我保密,不要把这把手枪的存在告诉旅行团里任何一个人——包括叶萧!”

    钱莫争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头:“好吧,我保证不出去。你也要好好保管这把枪,千万别把它弄丢了,更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当然。”

    “还不知道杨谋他们三个人怎么样了?我们快下去找他们吧。”

    “等一等!”

    童建国一把拉住了他,随后将头探出阳台,查看下面的形势。果然,在街道对面的转角处,那条狼狗正赫然趴着呢。

    “啊,它居然还没走!”

    钱莫争也发现了那条狼狗,刚才鸣枪示警并未伤到它,但令它更加机警心了。它悄悄躲藏在对面,只等他们两个人下楼,便会从背后突然袭击!

    “它真比人还聪明。”

    他们退到屋里,童建国起一根香烟。在这废墟似的毛坯房中,烟头的火焰不断闪烁,很快被他吸完了。

    “你用过枪吧?”

    钱莫争蹦出一句话,眼睛隐藏在昏暗中。

    “是。”童建国并不隐瞒,轻轻吐出一口烟雾,“还杀过人。”

    这句话让彼此沉默了许久,烟头的火光照着他的双眼,宛如黑夜山洞里狼的目光。钱莫争退到了更远处,他不想追问别人的过去,或许旅行团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秘密。

    “枪不是个好东西。”

    “当然,其实我很讨厌枪。”

    “你也讨厌杀人?”

    “第一次杀人的时候,我扣着扳机的手指僵硬了。子弹穿过一片树林,击中对面那人的胸膛,距离不会超过二十米。我看着他的血从胸口涌出来,就像流到我的身体里,眼前和脑子里血红血红的,以后连着一个月都做噩梦。”

    童建国加快了吸烟的速度,仿佛这里已变作多年前的战场,硝烟弥漫向钱莫争的双眼。

    “你杀过许多人?”

    “是的,但第二次杀人就再也没有感觉了。不觉得自己是在杀人,更像是训练时打中靶心。那些飞溅起的鲜血,不过是靶子上的木屑,根本用不着眨眼睛。”

    “当你感觉到自己是在杀人时,你还有忏悔的可能。但当你感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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