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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手背上,却再也不想去擦拭了。
这真是自己的错吗?对于年轻的泰族女孩来,在大自然的山水中游泳再平常不过了,何况当时周围也没有其他人,只是发生危险之后杨谋才来救她的。至于是谁拍摄了那些画面,是不是杨谋自己?又是谁把这些画面放到电视信号里的?玉灵不想也不愿意去纠缠这些,她只觉得自己背上了原罪,即便她从来都没有做错过。
痛苦的情绪连累得双手颤抖,好不容易才把食品包装拆掉,今晚又是这些东西——他们都已经吃到想要呕吐了。秋秋就是因为无法忍受这些食物,才会让钱莫争去冒险钓鱼,钱莫争最终葬送掉自己的性命,而那些鱼又使孙子楚中毒,生死未卜。
心底又增添一丝自责与愧疚,玉灵困倦地坐倒在餐桌边,她已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命运为何要如此折磨自己?
无奈地摸了摸怀里,却碰到了那本簿子,昨晚为了防止丢失,就将它塞进贴身的衣服里。下意识地把簿子掏出来,翻开一看仍是密密麻麻的蝌蚪文,仿佛化成多年前的那个清晨,年轻英俊的僧人捧着这本簿子,轻轻地放在她的手心——这是阿姜龙?朱拉写下的文字,记载了一代传奇的森林僧大师,在黑暗生命长河中的旅行。
上次看到哪里了?她还记得那句“观想自身如坟场”,倒很合适天机的世界。在黄昏时分的寂静厨房,她暂时忘却了刚才的羞辱,翻到簿子的最后几页——
我,阿姜龙?朱拉,无论我云游到哪一个国家,哪一片森林,都不会忘记我毕生的使命——寻找罗刹之国。
从群山围绕的湄公河畔,从密林掩盖的吴哥窟中,从硝烟弥漫的越南战场,从罂粟花开的掸邦高原,从数万佛塔的蒲甘古城,从亘古蛮荒的野人山中,我的足迹已踏遍整个中南半岛。自我知道罗刹之国传的那一刻起,我就梦想能亲眼目睹这个奇迹,梦想能亲手触摸古代圣贤的踪迹,梦想能亲口念出千年石碑上的经文。
为此我消耗了数十年的光阴,从青春少年到孤苦老僧,从漫长和平到悲惨战争——罗刹之国,这片梦想中的王国,总是让我午夜惊醒,只得彻夜盘腿打坐,期待梦境成真。
三年前,我漫游至清迈的郊外。这座古城我已来过无数遍,但我从来都不愿进入闹市,只在城市边缘的森林漫步,向附近的村民们乞讨化缘。清迈四周有众多大山,我独自在山间道穿梭,莽莽的丛林中传有老虎出没,上个月刚有人葬身虎口,只有背着枪的猎人才敢走这条山路。但我阿姜龙?朱拉,不过是一介云游僧,又何足惧哉?佛经上还有王子舍身饲虎之故事,我这把皮糙肉松的老骨头,只怕老虎都嫌难吃呢!
我带着足够的食物和水,在大山里走了三天三夜,碰上许多野兽与毒蛇,就连老虎也有一次与之擦肩而过。这一带的地形极其复杂,数百里都渺无人烟,当我怀疑自己是否绝望地迷路时,却遇到一条通往清迈的公路。我没有选择回清迈,而是径直横穿过公路,往大山的另一头走去。
那片森林更为古老,有很多无比高大的榕树,每一棵起码都有千年的树龄。榕树的根须宛如女妖的长发,密布在整片森林之中,以至于我每向前走一步,都要撩开眼前的树须。在森林里走了许久,我渐渐发现自己来到了地下——
那是个奇异的世界,四周挂满了钟乳石,地下暗河在我脚下流淌,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全然是黑暗的世界。我只能依靠火把照明,我不知道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能否走出去,但我不愿回头离去,宁愿葬身于此十九层地狱之中。
忽然,我发觉两边竟已是人工开凿之甬道,脚下是光滑的台阶,载着我逐级往上而去。火把照出墙角的神龛,古老的佛像正在微笑,召唤着我往前探索。我推开一道石门,进入一条渐渐往下的甬道。在转过数个弯之后,我隐隐看到了光亮,那是真理给我的指引吗?
走到光亮的所在,已是甬道的出口,外面就是光天化日之下的世界了,许多被榕树缠绕的佛像,似乎正在从千年的沉睡中苏醒。我惊诧万分地走出来,发现自己已身处另一个世界——辉煌的神庙,古老的壁画,残破的佛像,巨大的宫殿,精致的花园,还有绽开着莲花的池塘。
我看到了一座无与伦比的建筑,人类数千年来的全部智慧,凝结成这数万尺高的神迹,五座宝塔高耸入云,象征着世界中心的须弥山!
眼前的一切都无比灿烂,我触摸着沧桑的石块,艰难地爬上一层层台阶,来到建筑的最高处——罗刹之国!
我跪倒在地默念金刚经……
是的,这座梦幻中的城市已匍匐在我脚下。昔日的辉煌虽已化作瓦砾,但这副伟大的尸骨,依然足以屹立千秋而不朽。传的烟握于在我眼前散尽,所有神秘已被我窥得一清二楚,这是时间与空间的真谛,这是人类所有传奇的真相,这是我们最后未知的生命密码。
也是我们过去五千年与未来五千年的预言与寓言。
当我跪倒在石板之上,亲吻中心宝塔下的佛像,老泪纵横着坠落下来时,忽然感觉生命已失去了意义——我这一生寻觅的最大宝藏已被发现,一生最重要的梦想已被实现,那么接下来还应该为何而生呢?如果现在立刻死去也不会觉得可惜!
我茫然地走到残破的石崖边,再往下一步便是万丈深渊,自人类建筑的奇迹一跃而下以致永生,或许也是我森林僧生涯的完美终?
不,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你要得到什么?”
我要得到什么?
得到财富?不。
得到权力?不。
得到美色?不。
得到爱情?不。
得到家庭?不。
得到荣誉?不。
得到安逸?不。
得到胜利?不。
得到永生?不。
得到崇拜?不。
得到梦想?是。
不是吗?我可以完全忘记自己,可以彻底脱离尘世,可以承受**的磨难,可以享受孤独的痛苦,可以放弃人生的一切,却放不下这个梦想——罗刹之国。
那么漫长的森林僧生命历程中,那么遥远的四处云游旅途中,我始终都无法忘却罗刹之国,始终都沉浸在梦想之中。而我越是执著地追求梦想,越是坚定我的信念与勇气,就越是陷入可悲的境地,陷入不可自拔的自欺欺人之中!
其实,我心底一直很明了:罗刹之国再如何辉煌,那神庙再如何伟大,但终究将化为尘土。人世间创造的一切伟大建筑,不会超过数千年的岁月,有的甚至比创造它的人灭亡得更快!在凡夫俗子的眼中,这文明古城是人类力量之证明,而在大彻大悟者看来,不过是一堆无意义的石头——无论这堆石头变成怎样精美的浮雕,化作怎样宏伟的佛像,终究还是石头!
一切来自尘土,一切又将归于尘土。
此理我怎能不明?
然而,我心底的妄念,对梦想的执著追求,让我无法抵御这个古老的诱惑。
若无法走出这罗刹之国——无论**抑或心灵,我的人生终究是个悲剧!
不,我重新睁开眼睛,却已看不到这辉煌的世界,只有无穷无尽的废墟,一文不名地沉睡在地底。
世界本来如此。
忽然,我放声大笑起来,面对脚下辽阔的土地,整个宇宙都能听到。
再见,罗刹之国!
我缓缓地爬下高耸的建筑,回到地面,走出广场,从神秘微笑下的门洞穿过,又回到一片丛林之中。接着发现一条林中道,穿越过去却是一汪深潭,一条溪从林荫道中流过。我沿着溪流向前走去,周围的景象已截然不同,虽然依旧是群山环抱之中,但已可以眺望到城市的高楼。
果然,我进入了一座城市,与外面的世界同样繁华现代,居民竟然全都是中国人。而我的出现更令本城的居民吃惊,他们这里叫“南明市”,不属于任何政府之管辖。
我还没来得及在城中停留,便被士兵们赶出了南明,坐上一辆汽车进入隧道,经过一条深深的峡谷,被送回到通往清迈的公路上了。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罗刹之国旅行,毕生的梦想如此实现,心底却丝毫没有兴奋,有的只是淡淡的恬定——没有希望便没有绝望。
我的这本簿子,也终于被我写到了尽头。我一生的故事还有很多,但就这样到为止吧。在我圆寂之后,我的徒弟将把这本簿子送给一位有缘之人,或许这些文字会对那个人有用。
最后,请读这首长老偈:
解脱之花
绵密的修习和坚毅于正精进
以念觉为自依处
佩戴这解脱之花的
出污泥者将不再轮回
这是簿子的最后一页,这漫长的蝌蚪文的最后一行。
玉灵颤抖着捧着它,触摸着罗刹之国的心脏,浑身涌起异样的气流。这本她的初恋——年轻的僧人送她的簿子,以前也翻阅过无数遍,却从来看不进这最后一段,以至于前看就会后忘。
但在绝望的此时此刻,却让她心底一下子清澈起来,仿佛佩戴上了解脱之花。就连下午在电视机前遭受的屈辱,也感觉被安慰了许多。
她将簿子又塞回怀里,洗洗手准备做晚餐时,院外面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是谁?难道是童建国带着救命血清回来了?
玉灵快步跑出房子,不假思索地打开紧闭的铁门,但她看到的是另一张脸。
一秒钟后,眼前漆黑成了一团,她什么也感觉不到了,沉入无边无尽的黑暗之中……
乌云已覆盖整座沉睡之城,天色也渐渐暗下来,冷风从街道尽头袭来,吹打到南明医院的窗户上。
“天快黑了。”
枝站在医院急诊室的窗前,看着院子里摇摆的凤凰树。
“刚才到哪儿了?”
除了被狗咬伤的手肘外,叶萧身上的伤口都已不怎么疼了。他疲惫地坐在担架床上,抚摸“天神”的下巴和耳朵。这条几乎要了他的命的大狼狗,却突然变成了他的好朋友,温顺地伸出热热的舌头,殷勤地舔着他擦伤的膝盖。
“006年9月19日晚上,你们旅行团抵达曼谷机场,却遇到泰国发生了政变。”枝替他复述了一遍,“怎么,你的记性又不好了?”
“切,我脑子里清楚得很!那晚的政变让我们猝不及防,但机场和酒店都还算是正常,只是午夜的街道两边,都站着许多荷枪实弹的军人,甚至还有坦克与装甲车,从我们的大巴前飞驰而过。那个大老板成立要立刻飞回国,但孙子楚坚持要完成这次旅行,最后导游方决定继续。我们第二天在曼谷市区游览,第三天去了大城府,又游览了芭提亚与普吉岛,一路上都平安无事,没有受到政变的任何影响。”
“后来你们就到清迈了?”
他抚摸着狼狗的后背,头:“没错,抵达清迈的时间是9月日,大巴在凉爽的晨风里进入古城,我们游览了双龙寺和泰皇夏宫,孙子楚这厮免不了要欣赏美女。晚上,我们去逛了著名的夜市。我和孙子楚总是一起行动,但那里实在太拥挤了,突然跑过来一群美国游客,我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在喧嚣吵闹的市场里,周围全是陌生的面孔,我独自茫然地行走着,直到在人群中看到——”
“雪儿?”
枝的这句提醒,不但没有让他更清醒,反而令他的脑中异样地疼痛起来,好不容易才理清的记忆,再度变成了一团乱麻。
“别打岔!”他万分痛苦地抱着脑袋嚷道,“我的记忆没有问题!但是……但是……雪儿……不……不是雪儿……不是她……该死的……怎么不是她?”
记忆在短暂的混乱之后,那幅画面变得更加清楚,尽管与他的愿望背道而驰。
是的,没有雪儿!
在清迈拥挤的夜市中,他看到的那张脸,并不是雪儿,而是一张男人的脸。
眼前浮起黑色的帽子,黑色的墨镜,黑色的丝巾,黑色的上衣,黑色的衬衫,黑色的裤子,黑色的皮鞋——黑衣人。
叶萧被这个奇怪的人吸引住了,只听到他用标准的汉语:“叶萧先生,请跟我来。”
“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他惊奇地走了上去,但黑衣人并不回答,只是转身向阴暗的角落走去。叶萧紧紧地跟在后面,转眼离开热闹的夜市,进入一条冷清的街道。
当四周再没有其他人,只剩下叶萧与黑衣人两个时,对方转身摘下墨镜,三十多岁的脸庞暴露在路灯下,一双狼似的眼睛放射出精光。
就是他!
当记忆的潮水流到这个海湾时,这张面孔越来越醒目,叶萧立时想起今天下午——那位开枪射杀了司机,又经枪战被叶萧逮住,最后却被枝放走的黑衣人。
怪不得下午面对他的时候,会觉得似曾相识,原来在七天之前双方就已打过照面。
再回到9月日的夜晚,真实的记忆刚刚浮出水面。在清迈夜市旁边的寂静街道上,叶萧面对陌生的黑衣人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的朋友。”
叶萧拧起标志性的眉毛,“你认识我吗?”
“是的,很早以前就认识了,在那些关于你的里。”
“谢谢,可惜那些都不是真的,仅仅是虚构的故事。”
“我能请你喝杯酒吗?”还没等叶萧回答,黑衣人又加了一句,“我知道这旁边有家不错的酒吧。”
他犹豫了几秒钟,不知怎么下意识地了头。再也不管旅行团的同伴了,他跟着黑衣人转过街角,走进一间半地下室的酒吧。
这里闪烁着暧昧的粉色灯光,只有两三个欧洲人在静静地喝酒。黑衣人带着叶萧坐下,这是一个在角落里的位置,侍者端来红酒给他们倒上——看着杯子里鲜血般的液体,叶萧疑惑地问:“为什么要和我搭讪?”
“为什么要来清迈?”
没想到黑衣人还反问了一句,这让叶萧有些恼火,“我在问你呢!”
“我也在问你,请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黑衣人喝下一大口酒,直视着叶萧的双眼,毫不惧怕他那能杀人的凌厉目光。
“好吧,我为什么来清迈。”叶萧总算妥协了一步,反正也不会吃亏,“你不相信的,因为一个梦。”
“你梦到了什么?”
叶萧眼前闪过雪儿的影子,他淡淡地回答:“一个死去的女孩。”
“你爱她吗?”
“是,我爱她。”
“有多爱?”
这时,酒吧里响起一阵幽幽的音乐,那是邓丽君版本的一首歌《但愿人长久》,她在音响里低吟浅唱:“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邓丽君的声音缓缓飘来,让叶萧的鼻子有些酸涩,但他表面上仍保持平静:“非常非常爱她。”
“你还想见到她吗?”
“是的,但这不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黑衣人诡异地一笑,随后举起酒杯,“让我们干一杯吧!”
“谢谢!”
叶萧举起杯子,看着鲜血似的红酒,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好!”
“好吗?”
他惆怅地放下酒杯,任由酒精攻击自己的神经,今夜只想灌满多年未解的愁肠。
“很好,很强大。”
在黑衣人赞许的目光下,叶萧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还是一大口饮下。
“好了,你该告诉我你是谁了。”
两大杯红酒下肚之后,一向不胜酒力的叶萧,眼前已有些模糊了。他托着自己的下巴,连喘了几口粗气,感到脸上火辣辣地烧了起来。
黑衣人又喝了一大口酒,感觉就像在喝矿泉水,摇摇头:“对不起,我没想到你酒量那么差。”
“是,很差,我酒量很差。”叶萧已感觉有些糊涂了,他把头低到了桌子上,大声嚷道,“快告诉我,你是谁?”
“你会知道的!”
这句话如咒语般传到叶萧耳中,便什么都看不清了。一双手架起了他的身体,他感到了致命的威胁,想要拼命挣扎却使不出力气。
他感到自己被架出了酒吧,回到清冷的街道上。眼皮却重得像块铅,他什么都看不到了,触觉也渐渐消失,只剩下最后一丝听觉。
“叶先生,你喝醉了,我送你回酒店吧!”
接着,黑衣人将他扶上一辆轿车,载着他回到旅行团所在的酒店。
叶萧被送到酒店的房间里,躺在床上再也没有知觉了,而孙子楚直到下半夜才回来。
早上起来浑身酸痛,胃里非常难受,口中有一股难闻的气味,但这绝不是酒精味道。
然后他们坐上旅游大巴,离开清迈前往兰那王陵,他一直在车上昏睡着,直到那个致命的坐标——
006年9月4日,上午11整。
他终于醒来了,这也是天机故事的起,而旅行团命运的逆转,则远远早于这个时间。因为他们早已被命运选定,因为当穹苍破裂的时候,当众星飘坠的时候,当海洋混合的时候,当坟墓被揭开的时候,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前前后后所做的一切事情。
“这就是你失去的所有记忆?”
枝打断了他的叙述,让他心有余悸地抬起头来,额头已布满冷汗。
“是,现在全都想起来了。真是不可思议,也许是个阴谋。”
“你是黑衣人?”
“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他一定在给我喝的红酒里,下了某种卑鄙的麻醉剂!”叶萧已愤怒地捏紧了拳头,咬牙切齿地分析,“而这种药剂可以导致人中断部分记忆,我根本就不是因为喝醉了!直到第二天上午才完全清醒过来,却再也想不起之前半个月的事情,实在太可怕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可他昨天还在回忆雪儿——在的催眠帮助之下,但那并不是真实的记忆,不过是他失去记忆之后混乱的幻觉。因为当一个人沉浸在臆想之中,他就会极其强烈地渴望见到,自己心中最思念的那个人。
是的,雪儿是他的幻觉,如同催促他来到天机的世界的那个梦。
如果红酒中的药剂再猛一些,是否会让他彻底遗忘所有的记忆?就像我们死后站在奈何桥上,饮下孟婆汤,渡过忘川水,从此将不会再记起这一辈子。
叶萧想到这里苦笑了一声,“既然已经失忆,又为何不全部忘得干干净净,不要再记起此生的烦恼了!”
“可是当我们一回过头来,却又见到了那块三石生!”枝被他的情绪感染了,“传三生石上记载着我们前生今世的一切。”
这回她终于惹火了叶萧,“可你为什么要我把黑衣人放走?”
“对不起。”
她总算有害怕的时候,低下头躲到急诊室的角落里,狼狗“天神”也警惕地回到主人脚下。
“顽固的家伙,我已经对你失去信心了。”叶萧无奈地叹息了一声,从痛苦的记忆中抽身出来,“哎呀,我怎么觉得肚子饿了?”
“啊,我这就出去给你找些吃的,你留在这里不要乱动,‘天神’会保护好你的。”
她低头拍了拍狼狗的脑袋,冲出房门时回头补充了一句:“一定要等我!乖乖地听话!”
这语气就像护士在对病人嘱咐,叶萧苦笑着:“遵命!”
急诊室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天神”威严地蹲在门口。叶萧感到又累又饿,便躺倒在担架床上,仿佛等待急救的病危者很快就要被送进同一楼层的太平间。
但是他不知道,太平间里还有个人大活人在等待着他。
困倦缓缓笼罩着双眼,叶萧又一次抛下了意识,独自陷入痛苦的昏睡之中。
夜,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