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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到底是怎么回事?”方杰不爽的自言自语道。
在被寄居蟹吞掉之后,这只怪物的名字给了他灵感:既然他有一个寄生模式,那就应该能够像寄生虫那样吸收宿主体内的营养,来维持生命和恢复体力。
寄居蟹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吞下去的不是食物,而是一个致命的寄生虫!
靠着在寄居蟹体内吸收它的血肉和精气,方杰终于渐渐恢复了体力,最终破体而出。
但是当他再次莅临于南华市顶端时,却开始犹豫了:他真的应该留在这儿吗?只满足于做这么小小的城市的主人?
回想起思雨的话,他握紧了拳头。
“我要成为全世界的‘王’,那才是真正的王。”方杰嘿然一笑,跃入了水中。
接下来的,是为期接近一个月的漫长漂流。他就像阿尔法那样,不断从一个宿主转移到另一个宿主身上,控制着它们向美洲前进,终于抵达了福特斯海岸。
虽然不知道思雨他们是不是从这座城市登陆的,但是他实在是再也没法忍受在水底只靠寄生在怪物身上,吸收怪物的血肉来存活了。
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进食,他要吃东西!
他没有想到的是,这座城市虽然也同样被褐潮淹没,却比南华市的情况好了不止一点半点。他不免感慨国家政策的差距,目的同样都是为了防民之口,一个却是尽快用行动完成百姓的要求,另一个却只知道做书面工作封锁消息。
福特斯现在可以说是一个新的“威尼斯”感谢真主,至少这里没有整天下雨。
然而那阴沉昏暗、仿佛时刻都处于黄昏的天空也让人觉得异常压抑。
方杰从他在海岸线上短暂寄生的那个队长脑中读取了英语的使用能力以及一些该城市的基本信息,这是他寄生模式的能力:通过寄生来获取敌方脑中的信息。
小体型生物寄生后夺得控制权更快,所以比较好用;而像海星那种巨大生物,要完全夺得控制权只怕要花上三四个小时。
由于信息太多,他没有急于行动,而是在海岸线的碉堡上方,探照灯背后的死角处坐了下来,开始整理起脑海中得到的信息。
福特斯城那些幸存下来的人们都居住在市中心,而二环之外的地方就或多或少的会出现各种变异生物了。然而在这座城市内,变异生物并不是最大的威胁。
与两面环山的南华市不同,美洲的临海城市极为富有,周围只有林立的建筑群,根本没有落后的乡村区,在这里几乎没有什么野生动物或者家畜,出现的大多数是老鼠、猫和狗之类的,至于爬行生物和有毒昆虫几乎很少见。
再加上这良好的防护措施,以上决定了,这座城市里最多的,是人类。
因此,对那些幸存下来的人类,威胁最大的,就是变异后的人类。
敌人是变异的人类有好处也有坏处:其好处是,敌人的体型小,不用担心城市受到大规模的破坏,对正常人类的压力也小,能够有效的用武器进行对抗;其坏处是,敌人的行动敏捷,变异类型以及特有能力复杂,而且智商更高,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于是,在这座城市中,变异的动物成为了食物,变异的人类成为食物链的最高端。
而人类,只能算是在城市中寻找为数不多的资源赖以生存的挣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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