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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导游背完稿子,偷偷看了一眼人群中的那个帅得发光的男旅客,果不其然看到了他无聊的表情, 为了引起旅客们的兴趣,便绞尽脑汁补充道:“咳咳, 据野史记载, 这位伟人曾有过一个儿时就定下婚约的未婚夫, 叫何青苗, 可惜没结婚这位何青苗同志就死了,据说俩人还没正式见面,不过陆嚣终日带着一条吊坠样式为树苗的项链,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缅怀自己早逝的另一半。在陆嚣成名后很多人给他介绍了新的对象,但诡异的是, 无论相亲对象是男是女,均在与他见面后莫名死掉, 久而久之,江湖便称呼他是姻缘黑洞, 天煞孤星克妻命。”
说着,她打开了一面三维立体人像,只见一个男人缓缓浮现在众人眼前,他如同雕塑般俊美无双, 但深邃的眉宇之间略有些阴沉, 使得他如同一头沉默的野兽。
女导游又七七八八地介绍了一些其他的野史, 不过都没有勾起那位帅客人的兴趣,于是她失望地宣布自由活动。
帅客人——何勋掏掏耳朵,挥一挥自家侄儿的小手,让他自己玩去,自己则一边百无聊赖地瞎走,一边摸到通讯器。他身为何氏农业集团的继承人可是很忙的,若不是哥哥嫂嫂太忙,他才不会带臭小鬼来参加这个什么思想教育夏令营。
“……对,玉米第四季将于下月初上市……什么?这个价格不行啊,这都几年前的物价了……您要是嫌贵就去其他农场收购也行,我这里就这个价!……噢,保证全星际都没我这里品质好,咱这玉米贵是贵,但口感脆爽鲜甜……什么?时间还是能保证的,误差不会超过72小时——详细地稍后我让助理给您发过去。”何勋挂掉电话,长吁一口气,眼神移到不远处的小侄子身上,确定他在视线范围了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那块陆嚣的纪念碑跟前。
因为这位伟人自己把自己炸成了分子,所以他没有遗体晶棺,只有一块大石头供身后的芸芸众生敬仰。何勋看了一眼他帅得女默男泪的头像,又想到女导游所说的野史,据说前后克死了十六个相亲对象,不由得咋舌道:“帅成这样却孤独终老,真可惜,不过没办法,跟你一起分分钟被克死,只要脑子正常都会躲得远远的。”
更可惜的是应该还是英年早逝吧,何勋看到享年31岁暗暗感叹,忍不住身手摸了摸那块石碑。
男性伟人石是纯黑色,女性伟人石是深红色,材质很特殊,并且绝对不会留下指纹,所以这些石头都是可以任摸的。没想到那块冷冰冰的石碑却在入手炙热无比,何勋一时间吃了一惊,想缩回手,谁知道它却紧紧地吸住了他,并通过手心迅速把温度传导到全身,他顿觉整个人都如同灼烧一般。
电光火石间,视野扭曲,眼前一片血红,很多影像在脑海中呼啸而过,何勋连一丁点声响都没发出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昏迷之前所感受倒的身上的热度已经冷却,四肢有些麻木和虚软。
何勋一点一点地恢复视觉,找回知觉,然后,他发现发现自己身处一片荒茫茫的陆地……
杂草丛生,空气还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紫色,弥漫着一股不太好闻,令人感到窒息的味道。
何勋呆了一下,慢慢转了转头,当看到后面时吓得差点跳起来。
只见身后是一片简陋的坟地,大概是草草善后的,只有简易的墓碑,甚至有些尸体的手脚都没有彻底掩埋好,露出一小节已经风化的斑斑驳驳的骨头,看起来颇为惊悚。不过最惊悚的还是离自己最近的那块墓碑,因为很显然,它已经被刨开了。
而自己的身体,正好在那块刨开的墓地里,下半截身体还埋在尘土内!
“………………”
何勋慢慢把目光移到这块墓碑上,上面明晃晃地写着“何青苗之墓,卒于2612年3月8日”。
何青苗……何青苗他妈的好耳熟……
不就是那个伟人陆嚣死得透透的未婚夫吗!女导游介绍这一段野史时,他听得真真切切的!
何勋胆战心惊地在自己身上摸了摸,褴褛衣服中果不其然有个挂脖子的名牌,上面写着“死者”的名字:何青苗。
“…………………………”果然。
何勋瞬间冷汗淋漓,并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这分明是穿越了!还穿到了一个早就死了几百年的短命鬼身上!
看这墓碑上的字,似乎还是新刻不久,显然是新坟,难道说,这个何青苗刚死,他就穿过来了?!再看看墓碑上的日期,2612年,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个年代,正好是开荒大纪念。
所谓开荒大纪年,是人类从地球陆续移民到其他星球的初初两百年。因为地球环境日益恶化,农作物陆续出现了不同寻常并且难以抑制的衰化反应,导致生态链断层,食物发生严重短缺,人类不得不动用全球所剩无几的资源,远赴其他星系开荒,企图拯救危陷于食物危机的后代子孙。但开荒的前期很艰苦,飞船及其容易出事不说,新的星球环境也很恶劣,很显然何青苗没能适应新环境,嗝屁了,顺道拉上何勋垫背,也穿越到了鸟不生蛋的……何勋算了算,八百年前!他穿回了八百年前!
一时间,他眼前浮现了父母失去儿子踪迹后惊慌的神情,以及那个还呆在伟人馆接受思想启蒙教育的小侄子,也不知道自己骤然消失,亲人们会怎么面对……
但任他想破头,似乎也没法回去,而且自己才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人,往好处想起码他家人是没有危险的,处境可比自己现在好太多。
何勋震惊地捋完思绪、排除自己在白日做梦后,不得不冷静下来,逼迫自己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做。
身为已死之身倒不是很大的问题,毕竟刚移民死人太正常了,饿死的,飞船事故死的,被刚刚进化的异能者暴走砍死的,各种死法不计其数。这个年代的人类估计还在为食物短缺而奋斗,没有多余的资源管辖居民,人员户籍管理一定非常混乱,说不定给何青苗掩埋的人都没做过记录。
关键还是,这具身体的身份有点特殊,是伟人陆嚣的未婚夫,而陆嚣,又是个克妻的主儿。也就是说他刚接手这具身体没多久,很可能很快就会被陆嚣克死!就算天煞孤星是传说,但何青苗作为陆嚣未婚夫,早死已经是板上钉钉的历史。
oh,不。
何勋当机立断,他要放弃这具身体的身份,什么伟人未婚夫的头衔,他,不要了!
至于以后……这个时代对于人类来说是最坏的时代,但对何勋来说,却是最好的时代。食物短缺?那就意味着市场无限大,而身为何氏农业家族的继承人,何勋有一百种方法东山再起。一想到可以用自己丰富的未来科技改善这个落后年代的农业技术,利益最大化地赚得盆满钵满,何勋就已经对即将到来的金山银山热血沸腾。
不过当前迫在眉睫的是生存问题,确切来说,是存活问题。
因为他很快发现呼吸越来越困难,紫色雾蒙蒙的空气中,那种窒息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个久远的历史常识蹦出来,若他没记错,在开荒初期,人类选择的新星球虽然有氧气有水源,重力和温度都非常适宜居住,但大气层中还有一种难以化解、久经反应才逐渐净化的复合有毒气体,人们称之为“瘴气”。
暴露在未经净化的瘴气中,正常人类存活时间不过一两小时。
何勋冷汗直冒,为了避免刚穿越就比被克死还要快速的死法,他手脚忙乱地从坟墓里刨出自己的下半截躯体,火烧屁股一样从浅坑里蹦了出来。他注意到左手无名指上有枚戒指,取出来一看,内侧果然刻着陆嚣的名字,很显然,这是一枚订婚戒。
何勋毫不犹豫地扔回墓地,戒指闪耀的光芒很快被土覆盖了。
做完这些后他呼吸越发急促,便上下打量自己的身体,最终选择上衣袖子内侧相对干净一点的布条,用力撕下来捂住口鼻,以隔绝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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