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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部落占地大概两三里方圆,在一块不算太平坦的草地上,布满了数百栋大大小小的木屋。在这处处都是参天大树,彼此之间盘根错节的蛮荒森林之中显得殊为难得。
在部落之外的一圈,树木更是格外茂密,树与树之间的缝隙,有的地方仅容两三人通过。如果不是纥骨兄弟带路,恐怕施知义二人无论如何都找不到这里来。
部落中有人看到纥骨兄弟二人,以及在纥骨卢肩膀上那张亮棕色的暴熊皮,纷纷笑着朝着他们打起了招呼。随即他们便看到了在纥骨兄弟二人身后的施知义和以柠郡主,眼中闪过一丝奇怪和鄙视的目光。
奇怪,自然是因为居然会在蛮荒森林深处看到两个人族。
鄙视,则是针对和纥骨兄弟相比,显得分外瘦弱的施知义。
其实以施知义的年纪而言,他的身材在人族中已经算的上是高大健硕,但他吃亏在一张脸长的太过于白皙清秀,因此总会给别人一种文弱之感。
荆蛮和人族虽然交战数万年,但或许是双方彼此都有所顾忌的原因,真正死伤惨重的血战其实并不算多。和人魔二族之间持续数万年的生死厮杀,无数战士前仆后继,世间生灵涂炭相比,荆蛮和人族之间的战斗显得有些小儿科。
因此,大部分荆蛮族人对于人族的印象,也并非是生死仇敌,而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鄙视。
荆蛮一族崇尚力量和勇气,身材相对单薄的人族在他们的眼中自然是羸弱的代名词。
即便是洗髓巅峰的人族武者,其身体所蕴含的力量,往往也不是一个荆蛮普通十六七岁少年的对手。
如果并非出身高门大户,一个普通的人族武者要到三十岁左右才能修炼到洗髓巅峰,因此,在武学之道的前期,荆蛮一族对于人族而言有着压倒性的优势。
因此,在他们看来,让人族这种孱弱的种族占据了蛮荒森林外无数肥沃的土地,就如同野猫占了虎穴、麻雀占了凤巢,对自诩勇武世间无匹的荆蛮一族而言实在是一种耻辱。
赶走人族,拿回这些应属于他们的资源,在每个荆蛮族人看来才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两族之间的种种摩擦和争端也大多因此而起。
但是战争是世间最深奥也最复杂的学问,它所比拼的,并不是谁的力气大谁就获胜,而是修为、士气、装备、谋略、后勤、资源等众多因素的综合体,这其中,大部分都不是荆蛮一族所擅长的。
因此,无论是面对雍州北宫世家,还是面对梁州的皇室郁家,荆蛮一族都是胜少败多,成千上万年过去了,一次次战争的结果,都是以荆蛮一次次的被赶回蛮荒森林而告终。
阳光撒在嫩绿的草地上,泛起一层青色的油光。这还是他们二人进入蛮荒森林以来第一次见到太阳,心情也跟着豁然开朗的天空一起变得晴朗起来。无数高达数十丈的参天大树的环绕下,整个部落如同处于一个巨大的井底一般。
施知义和以柠郡主跟在纥骨兄弟身后,一直走到了部落中间的位置。这里有一间相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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