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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方村怎如此远?”杜仲抽出袖中发黄的汗巾擦拭掉额间的汗水。
两日前,放在寄奴那的钱财具是被小贼偷走。而留在客栈的包裹里的钱结算掉住宿及饮食的账目本也是够两人租辆牛车的。但祸不单行,杜仲之前救助的病人找上门来。于心不忍的杜仲只得将剩余钱财为那病人买了药材。
“少爷,你就忍耐一些吧。自己作得,自己受着。”寄奴显然对自家少爷的某些行为看不过眼,“少爷,等找到那个方明青,就回去吧。啊……少爷,你打我做什么?”
杜仲拍了寄奴的额头,自顾自地往前方走去。他才不回去,没有病者,又不被允许去医治他人。
何况他一定要找到方明青,将药玉还给方明青。方明青身体虽看着还可,但内里早就透支。莫怪之前他诊治不出方明青的脉相,谁能料到这世间真的有药玉的存在
当初方明青的脉相时强时弱,说是胎弱又不得当,说是生机过剩又是不全对。好似完全矛盾的两种情况具在一人体中,端看调节得是否均衡,偏差一厘一毫便是生命之虑。
想了许多,杜仲的脸被晒得通红,额上的汗水不停。
就见前方有一荷锄老伯。好不容易瞧见了人,杜仲示意寄奴上前问路。
寄奴不情不愿地上前,问道:“老伯,这可是小方……”
寄奴的问话还未说完,就见老伯离得他远远的。这样的情况寄奴刚遇到时是发懵的,但拜杜仲杜少爷所赐,寄奴已是遇见了多次。
“老伯,勿怕。我们是来寻亲的。这方明青家在何地?”
老伯鼻翼翕了两下,似在闻空气中的异味,而后皱眉:“你们来寻亲怎么?方老爷没给你们寄请帖,今日可是他的大好日子。”
“大好日子?”杜仲拉走挡在他面前的寄奴,靠近老伯。
老伯先是被他吓得退后几步,又闻见杜仲身上的味道,又是退了两步。
“是啊,今日是他迎亲的日子。”
“什么?他不能成亲。”杜仲急得上前两步,“老伯你快些告诉我他家在何处,一定要阻止他。”
这时老伯的眼神变了,变得十分奇怪,无论杜仲再说什么,也是不肯再透露任何消息。
寄奴也是为自家少爷汗了一把,少爷越是急切,这老伯就越不会说。
不过,少爷,为什么这般急切呢?
……
此刻,婚礼已是举办到礼赞的程序了。
一向话少的方初和冷秋自是充当了傧相,两人不愧是练武之人,声音确实洪亮,但是语调平平,毫无喜乐之气。
但谁在乎?村人们对着这两人指指点点,眼中充满了好奇。一则是因为两人与众不同的气质,二就是关于这两人的传说,据说那匹鹿就是这两人猎来的,且这两人具是武功高强之人。
大康朝的江湖式微,早就没了前朝可以与朝廷分庭抗礼的地位。不过,还是留下很多口耳相传的故事。
“礼毕,拜堂。”
拜堂是洞房前的最后一个步骤,因着女方家并没有长辈,高堂之上便只有方母一人。众人也不以为怪,这乡下最是重俗礼,但也最不讲究俗礼。一则是没有条件,二则本就是泥腿子,贱命一条,还是快活些好。
只要面上有张遮羞布,那便是什么也无所谓了。有这操心东家事西家事的闲工夫,还不如去田里转转,没准还能得个好收成。
一拜天地。
二拜双亲。
夫妻相拜。
三拜之后,方明青便引着谢锦兰进了新房。待谢锦兰坐到喜床上后,方母便端来一碗红糖水,让谢锦兰饮下,这以后啊“甜甜蜜蜜”的。今日方母面上的笑便是没有落下过,又喜滋滋地拿出手中的喜蛋,剥开,塞进谢锦兰的手心。
谢锦兰手执嫩白的喜蛋,伸进红盖头底下,慢慢摩挲着脸。
喜蛋滚脸之后,众人皆是嘻嘻哈哈地说着吉利话。一旁的喜娘早就端了喜秤过来。方明青接过,握得紧了些,而后深呼一口气,在众人的催促下,揭开了新娘的鸳鸯盖头。
谢锦兰低垂着头,众人只瞧见那天鹅颈,完美的弯曲弧度,让没有见过谢锦兰容貌的人心生急切。
“新郎官,别愣着啊。”
这是村里的一个后生,平日里偷奸耍滑的,得亏了有个好父亲,能在方明青面前露脸。
方明青一听这话,心中不爽此人的语气,但到底是自己大喜的日子。憋着气,方明青用手抚过谢锦兰乌黑亮丽的秀发。谢锦兰此刻才得以抬起头,微黄烛光下,无暇的肌肤仿若要放光,鼻部挺翘,美眸顾盼生媚。
好一个无双佳人。
众人具是倒吸了一口气,方明青也不例外。女子最美的一日,或许便是嫁人的那一日。
方明青扫过碍眼的人,示意喜娘继续,在极短的时间内,便将接下来的俗礼一一执行好了。
“喜宴已是开了,今日里有醉心坊的好酒、黄家铺的烤鸭……大家快些入席去吧。”
本来不愿这么快离开喜房的众人听到这些,嘴里头的唾液便分泌不停,脚下也拐了个弯,离开了喜房。乡下人家少有吃上肉,小方村里也还可以,大多人家一两个月里便能用上一回。但这可不同,不说是好酒好肉,就言这是白白得来的,就足以吸引人。
待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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