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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冲出去,就是胜利。
刘天明计算的路线精确无比。
他手持钢斧在空气中挥舞,连续干掉两头行尸。保持着与身后追随者之间的距离,同时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件东西,朝着远处的空地用力扔了过去。
那是一只玻璃杯。
很便宜,很常见,在任何一个日用品商店里都能买到。
玻璃杯掉在坚硬的地面上,砸成无数的透明碎片,发出清脆的响声。
黄河看到了一路跑来的刘天明等人。
他下意识的举起突击步枪,想要对准附近广场上的行尸射击,给对方提供支援,却从瞄准镜里看见,刘天明又从衣服口袋里取出一只玻璃杯,朝着远处用力扔去。
播音室里有十几个这样的杯子。
郑小月把背包挎在胸前,左手握着砍刀,右手不断从敞开的背包里拿出玻璃杯,跟随刘天明的节奏,用力扔向远处的空地。
没有人说话。
哪怕是刘天明挥舞斧头砍翻行尸的时候,也没有发出过示威性的喊叫。那种做法只适合与普通人争斗的时候有用,现在需要绝对的安静。
接二连三的玻璃杯从空中掉落,周围的行尸纷纷朝着那个方向开始移动。看到这一幕,郑小月大喜过望,连忙从背包里拿出最后一个杯子,朝着远处扔过去。
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和亢奋,还有一丝淡淡的得意。
我看中的男人,果然很优秀,不是外表光鲜里面稻草的白痴废物。
在播音室商量逃亡路线的时候,刘天明就提出这样的方案。从陈婆在地下室里变成行尸开始,他与这种变异生物的接触时间最长。虽然对于病毒和细胞的研究没有宋嘉豪那么深入,可是就行尸的生活习性和特征而言,再没有人比他更加了解。
它们没有视觉能力,却有着极其敏锐的听觉和嗅觉。
这很重要,也是顺理逃出医院的关键。
齐元昌和警察们几乎看呆了。
尤其是刑警队长齐元昌,他一直坐在驾驶室里,密切注意着周围情况。坐在车上的位置比黄河等人所在的高度更高,视线良好。刘天明等人从广场拐角出现的时候,齐元昌就已经看见他们。
按照他的想法,应该带着黄河在医院广场上杀出一条血路,接应对方。
可是看到刘天明纵身跃上花坛的那一瞬间,齐元昌不由得在心里暗自摇摇头,叹息着,觉得这几个年轻的幸存者简直就是自寻死路。
花坛中间那条过道太窄,稍有什么意外就会跌下去。
何况,旁边广场上到处都是行尸,它们虽然爬不上去,却可以从下面攻击刘天明等人的腿脚。比较下来,危险性其实比直接从广场上穿行高得多。
刘天明朝着远处扔出玻璃杯的时候,齐元昌彻底震惊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群年轻人竟然会用这种巧妙的方法,引开行尸的注意力。
等到郑小月接二连三扔出更多的玻璃杯,整个广场上的局势已经彻底改变。毫无视觉能力的行尸纷纷从花坛附近离开,转而朝着发出玻璃脆响的位置走过去。
齐元昌很少对某个人真心实意的感到佩服。
不过这一次,他不得不承认,黄河的这位老同学真的很聪明。
想法特殊,而且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带着两个女孩子一起逃亡,真的很勇敢。
三个人一口气冲上警车,黄河与另外两名警察负责押后。齐元昌一秒钟也没有耽误,车门尚未关紧,就松开离合器,然后踩下油门,驾驶车子朝着一处事先选定的僻静位置开去。
在来的路上,齐元昌仔细观察过周围的环境。他选择的停车位置是一个十字路口。附近很空旷,阻塞道路的车辆也不多。视线很好,数十米外的动静全部可以收入眼底。就算是突然遇到大规模的尸群,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安全撤离。
刘天明坐在警车的后座上。他观察着这辆车子,发现这是经过特别改装,专门用于押运囚犯的防暴警车。尤其是车子后厢,空间很大,车体非常牢固。强劲的引擎动力十足,底盘比普通越野车还要高,可以适用于一些复杂地形。
郑小月坐在他的旁边。
身上的护士服早已面目全非。衣服下摆在身前交叉系紧,露出下面牛仔短裤。李洁馨靠在她的肩膀上,在病房里临时找出来的那件衣服擦破了不少地方。衣服很长,刚好遮住了她的膝盖。这种过于宽大的衣服很不方便活动。还好李洁馨够聪明,她的拎包里总是放着一双备用丝袜,于是拆了包装,把丝袜当做皮带,在腰上绕了一圈,衣服袖子高高卷起。虽然外表难看了些,却不至于走光,也方便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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