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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巡抚才从地上站起来,又要求审理时跟去看一下,魏经历不同意。
巡抚再三要求,魏经历才答应他去,千叮万嘱:“到了那里,千万不要出声。阴间刑罚虽然残忍,可是与人间不同,一处治就像死了,其实没死。如果你看见了什么,千万不要惊怪。”
巡抚答应了,心里却忐忑不安。到了夜里,巡抚藏在公馆的一旁,见公堂台阶下,受审的犯人,断头的,折臂的,乱纷纷不计其数。
在一块空地上,放着一口油锅,几个人在油锅下烧起了火。巡抚忽然看见,魏经历穿着官服走出来,坐到大堂上,神气威猛,和白天见的大不一样。
那些断头折臂的人,一齐趴到地上,同声叫喊冤枉。
魏经历说:“你们都是被海寇杀害的,冤有头,债有主,为什么乱告官长呢?”
众鬼大声喊着说:“按规定不应该调遣,我们是被错误地调动后,才遭到杀害,这是谁给我们造成的灾难呢?”
魏经历又多方为巡抚的父亲解脱。众鬼大声叫冤,乱成了一片。
于是,魏经历叫过鬼卒,说:“可将那个官放到油锅,稍微炸一下,于理也是应当的。”看魏经历的用意,似乎想借此平息一下众鬼的怨愤。
当下就有两个恶鬼把巡抚的父亲捉来,用锋利的钢叉刺入油锅。
巡抚见此情景,心里又惊又痛,无法忍受,不觉脱口喊了一声。
刹时,庭中寂然无声,眼前的一切都不见了。巡抚惊叹不已,悄悄地回去了。天明之后,巡抚去看魏经历,见他已经死在公馆里。
我听说了这件事之后,知道魏经历的魂灵已经被地府召回,不能再以人类的身份在人间行走。毕竟,阴间的法律是很严厉的,绝对不能徇私枉法。
坐了一会儿,我正准备离开,又听到一件有趣的事。
在山东长山,有个刘某,身体肥胖,爱好饮酒,每当独饮,总要喝尽一瓮。他有靠近城郭的三百亩好地,常常只种一半庄稼;而家里非常富足,并没因为爱喝酒使家境受影响。
一天,一个西域来的僧人,见到刘某之后,说他身患奇异的病症。
刘某回答:“没有。”僧人问他:“您饮酒是不是不曾醉过?”刘某说:“是的。”僧人说:“这是肚里有酒虫。”刘某非常惊讶,便求他医治。
僧人说:“很容易。”刘某问:“需用什么药?”僧人说什么药都不需要,只是让他在太阳底下俯卧,绑住手足,再在离头半尺多的地方,放置一盆好酒。
过了一会儿,刘某感到又热又渴,非常想饮酒。鼻子闻到酒的香味,馋火往上烧,而苦于喝不到酒。忽然觉得咽喉中猛然发痒,哇的一下吐出一个东西,直落到酒盆里。
解开手足一看,一条红肉三寸多长,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嘴、眼俱全。刘某很惊骇地向僧人致谢,拿银子报答他。僧人不收,只是请求要这个酒虫。
刘某问他:“作什么用?”僧人回答:“它是酒之精,瓮中盛上水,把虫子放进去搅拌,就成了好酒。”刘某让僧人试验,果然是这样。
刘某从此厌恶酒如同仇人,身体渐渐地瘦下去,家境也日渐贫困,最后竟连饭都吃不上了。
“酒虫?”
我立即来了兴趣,掐指一算,就已知道那个番僧在哪里,立即离开酒楼,来到一个僻静之处,然后乘坐时光鸡,飞驰而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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