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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房就没有配建煤气管道、餐饮专用烟道和下水道等设施,开发商在门面房买卖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乙方购买并取得该房屋后,无论是自营还是转租他人经营,均应保证所购房屋不得用作餐饮用途”。而且,工程竣工验收时,西京市环保局“宁环建(2004)138号”也明文规定,该小区门面房“不得设置餐饮、娱乐等产生污染的商业项目”。
然而,自2005年项目交付使用以来,由于物业公司及业委会疏于监管,加上食药、工商等部门审核不严,小区门面陆续出现了20多家餐饮店,油烟、噪音、污水扰民严重,还发生过多起煤气泄漏、火灾等消防安全事故,小区业主怨声载道,多年来不断电话或上门到有关部门投诉、上访。2013年,小区东苑12栋、13栋及西苑7栋300户直接受害业主,自发集资3万元聘请了律师,对食药、工商、环保、消防等责任部门提起了行政诉讼,同时继续向社区、街道、区政府反映、投诉。
2014年1月6日,江淮省政府一号文件《江淮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苏十条”)正式发布,要求“2014年年底前,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3月5日,《西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其中明确“小区、住宅楼、市民广场等场所禁止餐饮经营,小区迎街门面不能再出租给小餐馆”。在此背景下,东城区政府与区食药、工商、环保等部门取得共识,要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自即日起逐步取缔新安江商业街所有餐饮门店,停止新批“饮食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已经存在的餐饮店,停办老证照的年审、变更、延续和补发,通过协商、调解、提请关闭、转向经营等多种方法,使华富门面餐饮店慢慢退出市场。(可能大家已有所耳闻,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已有多家新开餐饮店至今没领到证照,还有数家老店也挂出了转让的招牌。)
作为华富小区现任物业管理公司,西京春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告知各位门面房业主和店主,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富小区门面房不准经营餐饮,希望各位认清形势、服从大局,及早做好门面房租赁合同变更及经营业态转向的准备,将您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否则,受害业主将委托律师将各位告上法庭,如发生煤气泄漏、爆燃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还将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西京春天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_月_日
附件三
强烈要求彻底取缔华富门面非法餐饮
执笔邹全
“华富”小区地处西京市东城区滨河街道东城社区,是奥体新城最早建设的中高档住宅小区之一,根据当年河西新区整体规划要求,华富小区系成片新开发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居民集中住宅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经营餐饮业,因而临街门面房在设计建设之初就没有煤气管道、餐饮专用烟道和独立下水道等设施,开发商在门面房买卖合同中也明确规定,“乙方购买并取得该房屋后,无论是自营还是转租他人经营,均应保证所购房屋不得用作餐饮用途”。
而且,工程竣工验收时,西京市环保局“宁环建(2004)138号”也明文规定,该小区门面房“不得设置餐饮、娱乐等产生污染的商业项目”。
然而,自2005年项目交付使用以来,由于门面房房东及店主利欲熏心,前期物业公司及业委会疏于监管,加上食药、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时审核不严,小区门面陆续出现了二十多家餐饮店,油烟、噪音、污水、垃圾扰民日盛。
众所周知,《西京市消防条例》明令“禁止在高层建筑(10层及以上)使用煤气钢瓶”。但由于没有煤气管道,这二十多个餐饮商户全部在违法使用煤气包,至今已发生多起煤气泄漏、火灾事故。几个月前的一天晚上,12栋楼下“谭家私房面”煤气泄漏,使得整个楼栋都充满了煤气味,一旦遇到明火后果不堪设想,当时消防大队紧急出动了4辆消防车连夜赶到现场排除隐患。
而由于没有餐饮业专用烟道,餐饮店主们有的偷偷打洞将油烟对着小区排,有的肆无忌惮对着大街排,更有甚者直接往下水道排,明目张胆地违反《西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是偷偷钻洞、破坏墙体、对着小区排放油烟:
在餐余垃圾处理方面,有的经营户将残羹冷炙随心所欲地扔到门外,导致门口污秽不堪、难以下脚。更恶劣的是直接将剩饭剩菜倒进下水道,隔三差五地堵塞小区及门面下水道,导致新安江商业街一年四季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最极端的例子就在前几天,13栋楼下“美味米线店”因下水道堵塞自己拿钢筋条乱捅,结果将污水管捅裂,剩饭菜、大小便全漏到小区负一层总水泵房,地面、墙壁、水管、水阀上落满臭不可闻的污物。要知道,这个水泵房是华富小区20栋1000多户三四千人吃喝、洗漱等生活用水的总入口,居民知道后群情激奋、怒不可遏,冲进店里要找店主算账,而店主也联系了十几个黑社会混混,如果不是社区及派出所从中调停,一场群体***流血事件在所难免!
面对非法餐饮带来的日益恶化的生存环境,多年来,华富小区居民不断打12345或上门向有关部门投诉、上访,但收效甚微。
食药局的借口是环评不是个体餐饮的前置条件,因而不接受我们主动送过去的2004年市环保局在华富小区项目竣工验收时出具的门面房“不得设置餐饮”的批文,说只要符合卫生条件他们就要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我想请问,西京市环保局的批文虽然还达不到法规、条例的层级,但也是市级职能部门盖了大红印的规范性文件,从广义上讲也属于法律范畴,你食药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都不认可其法律效力,那这个批文岂非一纸空文!?
工商局的借口正好相反,说食药是他们的前置许可,只要食药局发证了就说明符合开餐饮的条件,他们就没有理由不发“营业执照”——我就奇怪了,难道你们工商局只是傀儡?你们就没有自己的职责?首先其经营场所就不合法,据工商局对业主写给“市长信箱”转给他们的回复信中他们自己的统计,这二十多家餐饮店中有一部分是拿门面房买卖契约去办照的,而契约上明文规定不准经营餐饮,请问你们是怎么审核的?而且这二十多家中有的是公司性质、不属于个体经营,按规定是需要环保局环评前置的,但环保局那边明确回复没有给任何一家环评,就是说你们是在没有环评、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发了执照,请问这是属于玩忽职守还是徇私舞弊?
至于环保局,他们的托词则是没有取缔权,只有监管的职能,最多只能责令整改或罚款。不错,你们是没有直接取缔权,但你们有建议权,上面提到的工商局在给业主的“市长信箱”回复中也明确,“如果环保局提请区政府责令经营户关闭的,我局将根据区政府的决定作出注销上述经营户营业执照的决定。”而你们提请关闭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你们市局2004年的那份批文。
而说到监管,让我们来看看环保局是怎么监管的吧:近几年来,我们小区居民打12345或直接去环保局投诉可以说不计其数,而他们的回复一律是:“我们已经去看过了,经营户大多数都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和隔油池,基本符合环保要求。”——装油烟净化器和隔油池确是餐饮业必须采取的控油烟措施,但除此之外,控油烟措施最重要的“专用烟道”你们却从来不提,因为你们心里很清楚,这一条他们不可能做到——《西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3条第四款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必须“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而事实是,我们门面的二十几家餐饮店一家都没有“专用烟道”,上面已经说过,他们不是直接对着大街排,就是偷偷打洞对着小区排,还有我们看到但没拍到的对着下水道排,对此你们责令整改了吗?你们罚款了吗?
2014年1月6日,江淮省政府一号文件《江淮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简称“苏十条”)正式发布,要求“2014年年底前,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非商用建筑内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3月5日,《西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随之出台,其中明确了“小区、住宅楼、市民广场等场所禁止餐饮经营,小区迎街门面不能再出租给小餐馆”。而就在十天前的3月20日,江淮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江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一)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内;(二)不得设在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其中最具有突破性的是接下来的一款: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餐饮服务项目,其经营许可到期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公安消防等管理部门不再核发相关证照,经营者应当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据此,华富小区居民强烈要求东城区政府及食药、工商等部门,严格遵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按照西京市环保局“宁环建(2004)138号”文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8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以及第69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等规定,严禁在华富小区门面房新批“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与此同时,撤销所有已经发出的“许可证”和“执照”,彻底取缔华富小区门面非法餐饮店,还老百姓一片洁净、安宁的生存空间!
青奥会就在眼前,与奥体中心几街之隔的华富小区全体居民,急切期盼各级领导尽快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也希望东升工作室等媒体予以关注——我们不希望在青奥期间、在全世界人民面前丢自己的脸、丢西京市的脸、丢中国人的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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