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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十七年,闰六月,庚申,夏日即将结束,长安也没有前两个那么酷热了。
皇帝在相思殿设宴,大宴群臣,原因是薛延陀使者,真珠可汗的侄子突利设献上了食物。
这次突利设来到大唐是为了求亲,献上了马五万匹,牛、骆驼一万头,羊十万只。
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高宗后期,大唐的马匹储量有七十万匹,但这是大唐疆域最广,肥沃草场尽在掌握时候的数量。
薛延陀控制的地方,多是在漠北,五万匹马不是个小数字。
“漠北贱臣突利设叩见天可汗,天可汗万岁——”突利设在大殿中央叩拜道。
李世民很享受这样的场合,天朝上国四方来朝,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大唐有这样的底气让四夷来朝贺,唐军至今仍在大漠操戈巡视。
整个草原在唐军的横刀之下瑟瑟发抖俯首称臣。
颉利可汗在九年前死在长安,草原上的汗王首领们还有事敢于挑衅大唐。
“免礼——”李世民脸上笑容满面,他知道薛延陀是来求和亲的。
但是李世民并没有打算嫁一个女儿过去,薛延陀本来就是下一步的征讨目标,不过既然派了使者,不妨欺骗一下……
兵者,诡道也。
对付蛮夷,李世民可没有什么好感,信义要和同属文明阵营的人类讲,戎狄豺狼,在很久以前戎狄就被开除出人类的行列了。
…………
“列队!”马旭喊道,三个月过去马旭已经从养尊处优的宦官摇身一变,成为一名武装宦官。
历史上领兵打仗的宦官数量不少,唐后期神策军就是宦官掌控的。
李承乾不怕马旭造反,只要朝廷不乱,不管是宦官还是边将都会俯首听命,一名使者手持天子剑就能在万军之中斩其首级。
“唰!唰!唰!”二十二队新兵各自列成方阵,二十二个十乘五的方阵列在马旭面前。
三个月的训练后,一群乌合之众渐渐有了一些威势,要是手持兵戈,身批坚甲站着不动还是能唬住一些人的,但是真要交兵恐怕就只能各自为战了。
“齐步走!一——二——”马旭的脸晒得很黑,脸上也渐渐有了棱角。
站在中央的高台上,马旭左手扶着腰间的宝剑,目光里寒气逼人。
这些天里马旭的剑下已经手刃了三名逃兵,临阵脱逃——斩。
为了立威,马旭借了三人的人头一用,效果非凡。
此前,军中上下或多或少有些怠慢,斩首之后,再无人敢于怠慢,闻鼓则进,闻金则退,不敢稍加拖延。
二十二队分列两旁,相向而行,军令不下步不得止。
古今中外各家军队,最要紧的一条就是令行禁止。
在这一点上,马旭做的不错,两队人生生撞在一起,步伐也不敢停下。
这是用打坏的军棍换来的成就。
三个月过后,马旭要从二十二名队率中选出十一名屯长。
二队为一屯,屯长一名,管将士百人。
马旭早就心中有数,平日里谁最认真,谁最威猛,早就记在心里。
今天是考试,内容很明确,队列最整齐,执行军令最坚决的就是优胜者。
午后,太阳高悬在天上。
新兵列作方阵,依次通过检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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