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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她也想知道,自己怎么就着了魔,偏偏非他不可。
若不是他,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的景家大小姐,和自己的青梅竹马完婚,生下可爱的一子一女,人生顺顺遂遂,没有半点波折。
住在医院养伤的三个月,安墨卿照顾她照顾的无微不至,甚至连她的屎尿盆都亲自经手。
那一刻,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和他在一起。
因为她爱他,他亦爱她。
再后来……
她从医院里出来,安墨卿在郊区租了间房,和她一起住。
她不再是景家的大小姐,没了家里的经济支持,而墨卿在安家向来没什么地位,这次景家为了逼迫她屈服,甚至向安家施压,本来安家就不怎么在乎墨卿,这下更是彻底的封锁了他的钱财,他们必须开始自己赚钱。
二十多年来,锦衣玉食的她抛下所有的面子,像所有出了门的大学生一样,抱着大堆的简历,穿着从东大门淘来的衣服,从一个应聘会上跑到另一家应聘会上。走的路多了,脚磨出了血泡,她疼得直哭,可回到家安墨卿问她辛不辛苦,她都下意识的说,不辛苦。
她怕自己成为他的累赘,怕他心疼,怕他为自己太辛苦……
所以,哪怕再苦再累,也不肯跟他说。
可她不说,他却能知道。
看到她脚上磨出的血泡,他会心疼,会抱住她,骄傲如他会跟她说对不起。
每每这个时候,她都觉得自己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参加工作半年后,她在他们的小蜗居迎来了第一个帝都的冬天。他们租住的房间在筒子楼的最顶层,墙壁四处漏风,寒风呼啸而过,那一年冬天,她身上生了好多冻疮。起初,她不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只觉得痒,忍不住伸手去挠,挠的手上和脚上的冻疮发炎,被安墨卿发现后,他坚持要换一间住处。
她想着省钱买房,想着省钱为将来的结婚,生孩子做打算,所以笑着跟他说不用,怕冷的话,他抱着她就行。
晚上,安墨卿抱着她,低声跟她说,一定会出人头地,让她过上和景家以前的日子。
她趴在他怀里,昏昏沉沉的想……
她要的不是景家大小姐的日子,她要的是他。
哪怕吃糠咽菜,哪怕住廉价的出租房,她亦甘之如饴。
但不管她是如何想的,安墨卿从那一晚上起,更加卖力的工作。她经常看到他加班加点到深夜,每每困到不行,望着他坚毅的背影,她都觉得自己是身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她有最好的老公。
到第二年夏天,墨卿终于努力升了职。
成为公司的小主管,薪水也加了很多。
他带着她到了这座独立、干净的小宅院前,跟她说,这是他们的新家,并跟她保证,以后会给她住更大更好的房子。
她开心的点缀他们的小家,在院子里种下了属于自己最爱的鸢尾花。
她跟他,在这座宅院里,度过了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那时候,她以为他们会在这里地老天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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