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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这边的欧娜娜还想说着什么,可手机那头就传来挂断的声音。紧揣着男友刚刚买回来的限量版手机,她差点就像扔垃圾一样扔出去了,还好他的男友对她放心不下紧迫盯人,才没有让她酿成大错。
这边的童嬅挂断了电话后,就小心翼翼地跟在一辆蓝色跑车的后面,那种谨慎的程度跟狗仔队有得一拼。
可毕竟她不是专业人士,开着蓝色跑车的王子祈老早就发现了这辆可疑的车子跟踪自己,对她忽前忽后的跟踪技术也表示了他个人的鄙视。他直接蹙着眉头透过车镜冷哼,加大油门,咻一声将两人的距离拉远。
可毕竟他还是小瞧她了,虽说童嬅是很久没开过车,但仅仅只是很久没开过,并不代表她的车技就烂到不行。实则在三年前心情极度难过那段时间,她是在赛车场上度过的,用疯狂飞驰的速度来冲淡内心的悲伤。
既然现在他那么小看她,那么她会让他刮目相看。
一种作战情绪油然而生,油门加到最大,她会追上他的。
深夜一点,一前一后慢慢收缩距离的车影在柏油路上尽情飞驰。也许是老天特意安排,通常车水马龙的道路这个时候却异常冷清,冷清到只能看见这两辆车子在行驶。
在一处红绿灯前,两辆车子同时急踩刹车,吱吱吱轮胎摩擦地面闪过一丝火星,最后两辆车子顺利停了下来。
童嬅的脑袋轻轻扣在方向盘上,气息不稳,像是劫后余生一样狼狈。突然她仰起脸就笑了,一缕秀发垂落在额前,汗珠顺势向她的脸颊滑落。甩甩头,她侧头看向旁边的男人,他居然没有丝毫凌乱,头发还是平整的,衣服还是服帖得没有任何褶皱,整个人清爽得像是刚沐浴出来似的。
对于他与自己完全不同的状态,让她多少有点不满,嘴巴嚅了嚅,右脸颊上的小酒窝就现了出来,突然笑开让酒窝更加深刻,她抬手向他挥了挥:“怎么这么巧?”她刻意高扬的清脆声音,在静谧的黑夜里回响。
王子祈冷眼看过来,突然就来一句:“对呀,真的好巧。”
她知道他生气了,因为他的眼睛就带着怒气。眼睛是直接窥探一个人内心真实想法的窗口,而他那双深邃不见底的眼瞳,她想,只要女人一碰上都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那我们找个地方喝一杯聊聊天吧?”她发誓,除了这次以外,她不曾向其他男人提出这样大胆的邀约,尤其在如此暧昧的深夜,想必不想入非非也很难。
可她就是笑,笑得连自己都觉得心虚。
“好!前面有个KTV,我们到那边去喝一杯。”说完,他在绿灯亮起的一刹那奔了出去,深邃如海的眼瞳闪着邪光,他该让她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可以任由女人纠缠的男人。
反观童嬅,笑容如花般灿烂,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提议,虽然乍听之下有点意外,但这不是自己惊怕的理由,况且还是在她先惹他的情况下,更加没有理由怯步。
跟在他的身后走进KTV,看着他跟工作人员说了几句话,就随着他走进一间包房。两人坐入沙发,门再次打开,就有几个人端着十扎(一扎四瓶)的啤酒走进来,她瞠大眼睛看向一旁笑得诡异的王子祈。
他待服务员走出包厢,才将视线放到她身上,伸手拉开一罐啤酒的拉环放在她面前,又开一罐举到了她眼前:“我们干一罐。”
童嬅皱起了眉,身上的骨气又让自己不愿认输,她豪气万千地举起那罐啤酒,重重地碰了他的啤酒一下,先饮为尽了。
王子祈不是啰唆的人,也直接将啤酒干掉,将空罐子甩到一边。看见她伸手去拿新的,他瞬间按住她的手,勾勾唇说:“我们来玩个比赛吧。”
“什么比赛?”童嬅一直就不胜酒力,平时最多一罐啤酒下去就醉醺醺的,现在问着这话已经觉得晕头转向了。
王子祈似乎是恶意使然,将脸愈发靠近她。虽然童嬅是有点酒醉,可并不完全失去理智,感受到他的鼻息和身上好闻的味道扑面而来,便下意识后退了一下,想要用力甩头让自己清醒,可他身上传过来的迷惑让她的脑袋更加昏昏沉沉,随即耳朵传入他的声音:“我们比赛将桌上的啤酒喝完,最后看谁喝得更多。要是你赢了,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是你输了,从此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他说话的气息吹拂上她的脸颊,说完这串话后退开。
看着她红通通的脸,他知道她不胜酒力,要是绅士一点的男人就不会提出这种趁人之危的提议。可他正是因为知道才提出来的,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绅士,也从来不需要别人来夸奖他。
就算知道和一个女人拼酒有损一个男人的气度,但对于她频频冒出来打搅他生活的行为,他只能更卑鄙才行,要不然他身边纠缠不休的女人十卡车都装不下。他是善于寻找别人弱点的男人,这也是他可以叱咤服装界的原因。
“什……么?”童嬅晕沉的脑袋消化不掉他的话,只稍微明白他要跟她拼酒,可她这副模样一看就知道不是能拼得过他的样子。
“我知道你已经听得很清楚,我不想重复第二遍。”一句话不说两次是他的习惯,任何人在第一次时最好就竖起耳朵听清楚,要不然有任何后果他并不负责。
童嬅定睛看了他一会儿,最后咬咬牙打算豁出去:“好!”她大声地应允。
这话一出,王子祈就有了下一步动作,直接拿了啤酒打开就喝。童嬅见状瞪圆眼睛,万万没想到他这人完全不按规则来做事,不喊123开始就直接擅自行动。当她愤愤不平时,他已经打开了第二罐啤酒,现在她可以看见自己输掉的情景了,虽然这是早已注定的结果,可当他将桌上全部的啤酒如倒水一样倒进肚子里后,她还是难以面对这个事实。可他已经冷冷抛来了一句:“你输了,请你不要忘记兑现你的承诺。”说完起身向外走。
王子祈迎着夜风站在车子旁边,眉头不由自主就锁了起来,本来以为她就算是不胜酒力,但照她刚才答得那么不服气的样子,至少也该喝上几罐,没想到到头来却是他一个人在豪饮,现在他都不知道她这样做是不是别有企图。
不过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希望她记住履行承诺就好,可心里有某个声音在说:不可能。
还坐在KTV里的童嬅靠着沙发,觉得头很疼,可她还是用自己那昏沉的脑袋想:别想她会兑现刚才的承诺,她只答应跟他拼酒,可没有答应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所以,她睁开迷醉的眼睛笑得异常地邪恶,既然他能耍手段,那她就能耍赖皮,虽然她不喜欢赖皮的人,可并不阻碍她自己赖皮一次。
叮咚,叮咚……两声门铃响起,坐在电脑前的王子祈像是没有听见似的,依旧专注地盯着电脑上的设计图。门铃再次响了几声,终于,他不能再无动于衷下去,站起身笔直地走出卧室,可脸上有被打扰到的怒气。打开门,外面是一张熟悉的脸:“嗨,没有打扰你吧?”话虽然这么说,可他脸上并没有半点打扰的罪恶感,沈告天徐步走进去。
“你说呢?”王子祈冰着一张臭脸,任人一看就知道心情不佳。
“这是我老婆做的蛋糕,她死活要我拿来给我的老板尝尝,其实我并不太想来。”他如此不情愿地说着。王子祈这才发现他手中端着一个盘子,然后看见他将盘子放到桌上。
“你确定这可以吃?”王子祈一脸不确定地问道。看上去是美味可口,可很多次经验告诉他,看上去美味的东西并不代表吃下去就可口,这是他家老婆才做得到的事情。
“我试过了,挺不错。”沈告天一点也不心虚,温和地笑着。
王子祈瞅着他,冷哼一声:“你哪次不是这样说的?”他表面尽量心平气和,可心里就不怎么淡定了。
沈告天谄笑着,没错啦,他每次都是这样说的,可是:“这次真的很不错,要是你尝了觉得不好吃,你再来怪我。”
“看你很喜欢吃的样子,我让给你。”王子祈这次的决心很大,直接将装有大半边蛋糕的盘子递回他的面前,一个人可以在一个问题上犯一两次错误,但要是犯上第三次,那只证明他不是白痴就是心甘情愿。
“你最近很不一样。”沈告天突然这样说,“比以前更难说话了。”
王子祈挑挑眉不予置评,直接喝掉茶几上的那半杯水:“没事的话,你可以回去了。”他起身就向卧室走。
沈告天连忙站起身:“那这些蛋糕?”
“自己解决掉。”他的话音刚落,人已消失。
碰了一鼻子灰的沈告天奈何回去不好交代,只能自个儿端着蛋糕在车内猛啃,咽下最后一口,他心里嘀咕:的确蛮好吃,算你小子没有口福。
心里念完,也就平衡了,他启动车子就驶出卉迪小区。
三年前,他和米朵结婚,他们就搬出了这里。一来这里离米朵的父母家太远,米母打着爱女心切的口号,强行说服了小两口搬到离自己家一条街的那座别墅区居住,但大家都清楚米母这么热切可跟米朵没有半点关系,完全是冲着沈母这个牌友来的。二来是沈告天自己的原因,卉迪这间房子是米朵在不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买下的,虽说最后还是搬进来,可他强烈的大男子主义让他觉得自己依靠了女人,所以没有挣扎多久就接受了米母的意见,领了结婚证的当天就搬到了那栋什么都齐全的别墅居住下来,当然这栋别墅是米家付钱买下的,所以在接受前,他首先跟他们说好了,这钱他是要还给他们的,要是他们不打算要,那他就不会搬进去,当然这些事情米朵和沈母都不知道。
回到家,沈告天第一时间将那个干干净净的盘子交回到老婆大人的手中。米朵一看,霎时又是一惊喜:“都吃完了?”为什么说又是?那是因为每次沈告天奉命送蛋糕给王子祈品尝,回来的时候都是干干净净的。当然前两次蛋糕实在难以下咽,他都将之奉送给了垃圾桶,可这次他没有浪费粮食,直接收进了自己肚子里。
几次下来,他已学会了说谎说得脸不红气不喘,似乎习惯了撒这善意的谎言。
裤脚处突然有一下没一下地被人拉扯着,他低头一看,就见脚下一个小女孩哭着鼻子喊爸爸。他一脸慈父地蹲下身子将她抱了起来:“诺诺怎么哭鼻子啦?谁欺负你告诉爸爸!”他帮她擦了擦眼泪,可诺诺还是哭,眼泪像决堤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嫩嫩的手指指向正在厨房里忙碌的米朵,梨花带雨地控诉:“妈妈,是妈妈。”
有些人会在有人说自己坏话时,就算再远的距离都会第一时间感受到。
米朵就是这样一种人,小诺诺才将手指指向她,她就回过了头看着他们父女,然后甩掉手中的大青菜大步流星走出厨房:“诺诺,你说谁欺负你呢?”她像足了一个欺负小朋友的坏人,眼睛眯起,充满警告。
小诺诺一看,又是哇哇大哭:“妈妈坏人,欺负诺诺,爸爸帮诺诺打妈妈。”
“好了好了,诺诺不哭。”沈告天轻声哄着怀中的人儿,不忘向米朵丢去警告的眼神,让她不要再恐吓他的女儿。
米朵扁扁嘴,不打算跟他们父女一般见识,又兴高采烈跑回厨房准备午饭。
自从结婚以后,她的职业就是全职家庭主妇。这件事情要是在以前她绝对想不到,毕竟以前她的远大理想是当个女强人,可现在事实摆在面前,她必须认了。她米朵愿意为一个男人放弃自己的职业,全心全意待在家里相夫教子。其实说句实话,她还挺满意现在的状况。
每天琢磨着怎么做出花样喂饱女儿和丈夫的胃,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烹饪也真是蛮有趣的活。
可她才刚走进厨房,便又探出脑袋冲着在客厅里哄女儿的沈告天问:“你什么时候将你的老板带回来吃顿饭?他对你那么好,我要好好感谢他才行。”她已经雄心壮志地在考虑那天要煮什么菜不会失礼。
“最近都不会有空。”沈告天的搞怪终于逗笑了女儿,可是妻子的问话倒也不含糊。
还是这句,米朵不满地嘟起嘴巴,他的老板怎么就这么忙碌?像她老爸,也是当董事长的人,怎么天天见他没事就往这里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跟他的老板说过。
说来真的令她丧气,沈告天在七尚工作也有三年,可作为他妻子的她却一次都没见过七尚的董事长,现在对他的那份感谢早已转变成对他样貌的兴趣。不过,她不气馁,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见面的。
今天待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王子祈终于在午餐时间走出家门,其实要不是肚子咕咕大叫,他今天真的不打算出来。
来到停车场钻进车里,才刚要启动,手机却响了起来,他连忙接起:“喂!”
“是我。”手机那头传来两个字后是一阵冗长的沉默,王子祈蹙起眉,耐心地等待下文。他的听力没有因为眼睛的复明而消退,现在依旧好得没话说,就这简单的两个字他已听出打电话来的人是谁。
“回来吃顿饭吧。”这句话说完,电话就挂断了。手机里传来的嘟嘟声让王子祈有一瞬间失神,最后才放下手机。
手握方向盘的他,突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耳朵边萦绕着刚才那句:回来吃顿饭吧。这个电话是杜思竹打来的,自从王梓过世,她说话总是简洁到近乎单调,偶尔会打来电话叫他回去吃饭,可说完也就挂了,他就一如既往地左耳进右耳出没当一回事。
现在想想,他有多久没回过王家了?除了眼睛恢复期那段时间外,他几乎不曾在王家停留。他是一个薄情的人,要是稍微正义一点的人都会骂他没良心。
薄唇掀起一丝自嘲的笑意,他启动车子,然后淹没在车水马龙中。只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车子会在王家别墅前停了下来,看着旁边那栋陌生又熟悉的家,他犹豫着要不要进去。
就在这个时候,外出回来的管家一眼就看到他的车子,认出这辆车子是他的,就快步迎上来。管家一向冰冷的脸庞,看见他后都有了一丝笑容,他站在车窗旁:“大少爷,你回来啦。”
既然已经被人发现,王子祈干脆下车,浅浅地“嗯”了一声,就向别墅里面走去。越过偌大的草坪,走进里屋。显然家里的人都没有想到他会回来,首先吃惊的人是正在忙上忙下的杜思竹,一看见他的身影,手中端着的东西差点掉落在地,激动得都结巴了起来:“你……你……回来啦。”她真的很高兴,这是这个家出事以来她展露的第一个笑脸,眼眶就这样不争气地转着眼泪。
王子祈没有错过她激动的表情,也没有漏掉她唇角的颤抖,可他只用一个礼貌的点头向她表示问候。杜思竹已经满足了,连忙说:“你在客厅坐一下,午饭马上就好了。”说完就转身上楼找王倡生,她想,他会和她一样高兴的。
王子祈看着她上楼的背影,第一次觉得自己亏欠这个家很多,就算这是他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可他必须知道,没有王家,他的眼睛不会复明,在王梓不在人世后,他也没有尽过孝道,这简直就是忘恩负义。
可他岂是那么绝情的人,就算三年前对这个家有怨恨,那么三年后他也试着慢慢放下。毕竟全世界的人都告诉他,他的眼睛是王梓给的,可事实上三年前杜思竹将他绑上手术台时,他对这个却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