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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沉声说道:“掌柜的,照例。”
眼尖的人不自觉地小声惊叹道:“雷闾泰!”
“他就是雷闾泰吗?”
“好像是,但他不是发了吗?”
“怎么穿得跟个乞丐似的?”
雷闾泰装作没听见,站在门口把身上的风沙拍掉,他脱下老旧的羊皮背心抖了抖,把马靴上的泥沙也跺到屋外。接着,他重新穿上背心,挑了一个角落,把腰上的藏刀放到桌上,缓缓坐下,等着掌柜上菜。
此时,再也没有人吭声,大家都好奇的盯着雷闾泰猛瞧。
外头传说,雷闾泰身高一丈,嘴有三尺,双臂赛猿,虎背熊腰,抬头一吼,便能把人的耳朵震破,活脱脱就是一个妖魔鬼怪。不过现下一瞧,确实是身材高大,嘴也不小,但绝对没有三尺那么夸张,就只是比一般人的嘴巴大了点,浓眉利目,虽然穿着厚厚的棉衣、皮袄,仍可看出他厚实健硕的身材。
他看起来不苟言笑,那把随身不离的藏刀被他安稳地压在掌下。
雷闾泰似乎感受到众人的目光,一双利眸扫了过去,大家赶紧收回视线,装作没事的低头猛吃,等掌柜给他送上饭菜,他开始埋首吃饭的时候,这群家伙又把眼睛斜了过去,偷偷打量。
店掌柜显然跟他熟识,借着送酒的空档寒暄着“雷爷安好,好久没见了,这次打算去哪里?”
雷闾泰不疾不徐地倒了一碗酒,慢慢喝着,掌柜在一旁等得尴尬,正欲给自己找台阶下时,他终于开口了“回家。”
接着他夹起一口菜送到嘴里。
“回家?”掌柜不自觉反问,因为实在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个家,认识他十几年了,天南地北似乎都是他的家,真不知道他嘴里说的家,到底是哪一个?
“嗯。”雷闾泰沉声应道。“你再多准备些吃的,我有三、四个同乡也正从库伦赶过来。”
旁边有人终于忍不住开口了“雷爷,你们是要穿越沙漠吗?就四、五个人?”
“嗯。”雷闾泰应了一声后,又开始喝酒。
这人不是疯了,就是大胆过了头!就四、五个人穿越沙漠?这可是他们生耳朵就没听说过的事,茫茫千里的大漠,需要很多人帮扶着才能度过难关,四、五个人上路?这不是寻死吗?
这雷闾泰真不愧被人封为“贼大胆”!
雷闾泰可没有闲工夫管别人怎么想,他眯起利眸,细细地品尝杯中美酒,遥想着家乡的一景一物。小时候的一切,在这十几年的艰苦营生中,早化为一抹风烟,忘掉的比记得的多。
他从小生活困苦,唯一的理想就是能吃得饱、穿得暖,最好能有书念,但双亲的辞世,让他小小年纪就得进入商队当学徒,在那样的环境下,他提早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他咬紧牙根,拚命努力,为了赚钱,再大风险的事他都愿意做,只是希望有一天,等他赚够了钱,可以回归故里、光耀门楣,让过去那些看不起他家的人,都来奉承巴结他,看他雷家的脸色。
可是年纪越大,越觉得自己小时候的这个想法很幼稚,生活是自己在过,他干么非要别人来认同?
但想要落叶归根的心是不变的。正巧,几个同乡好友邀他一起回家,他也答应了。
回家,漂泊了这么多年,他真的好想有一个家。
一个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