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碍着您哪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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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一网友留言不知您看否:我的那些愿意永远呆在西部的志愿者朋友,他们的名字,你永远都不会知道,难道他们需要叫政府、社会去宣读他们的名字吗?不知您看懂否?网友是想告诉您,善心善举从古至今都是无私的,不计回报的!我承认您干了好事,您要留名那也是您的自由,可您无权说,没有留名字的就是愚蠢!如果您一定要在自己脑中“意淫”的话,那只得告诉您,您所谓的“蠢货”在过去、现在、将来总会有人乐此不疲的去充当着。
第四,您是否在宣扬个人主义,与我无关,不愿多事加以言辞;而关于雷锋同志让盒饭的事,我亦无多言,因为“雷峰”之品德非我辈所能企及,故不敢多言,放在心底足矣。我只想从自己的经历谈谈一些小事。在我小学一、二级初谙人事之时,学校组织春游,难得身上能揣得几两碎银,却在遇见一古稀老着行乞之时,我倾囊相送了,不多,仅仅八元人民币。傻吗?尽管我因此少吃了零食、少去了游乐场,但我不认为傻,时至今日,也不觉得傻。年长后,也曾不止一次遇见“言曰”遇难的夫妇,寻求施舍:几个包子与一通电话的费用即可。尽管他们口吻如此相似:偶到此地,不幸钱财尽失,腹空难熬,请小兄帮忙,日后定将登门拜谢;尽管是好几次遇见此类难者(幸好不是同一难者遇见几次),但我仍会解囊相助,少吃几个包子就能帮助或许真是落难之人,为何不助?
总之“雷锋”精神,你可以不学“希望工程”你可以不理,旁人饿着你可以不管,正如您所言,人有言论自由,亦有行动自由,这都无可厚非。但我就是不明白雷锋究竟碍着您哪了,要牢您污蔑之、诽谤之,进而再公然唆使群众排挤之、批判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偶尔的无耻也可理解,但您也不可无耻到这地步呀!
正如你喜欢手淫,那是你的行动自由,在你家里,在你床上,旁人管不着。但如果你来到公众场所弄,那就是无耻了,你也不管你那玩意别人愿不愿意看,受不受得了,就拿出来显摆,简直是太无耻了。
2007/03/18凌晨初稿
几点补充:
1、与此辈一番“惊诧”之论,乃中套之举,但正如文中开头所说,在下见少识寡、才疏学浅,故中套无怪,亦无妨。
2、不知红袖编辑是如何“编辑”的,怎会将此文置于红袖首页(快报栏)?并非置疑编辑文字水平,也并非责怪编辑欣赏此文让其过审之举,我懂得个人意见与想法不可俱同之理,无怪。但如果审编该文之编辑真与“立真”兄有共识,将此文审核通过挂其文集之中即可,何必为其提供一个“公共场所(红袖首页)”任其在大庭广众之下手淫呢?实在有秽红袖之环境!
3、日食两蝇:小山智利的“回归”为其一,不愿多评;“檄文”雷锋精神是愚昧的利他主义为其二,故而反胃、恶心,实不能寝,深夜起床,立于窗前,效仿罗丹的“沉思者”——沉思一番,结果是:黑夜可以给我黑色的眼睛,但不能阻止我开灯点蜡,照亮眼前的黑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