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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虎头山上下庆贺帮主降临,举众庆祝,每人分得两个大馒头。沈风作为新上任的帮主,这待遇区别自然是有的。他被分了三个馒头,外加一个烧饼,幸好的是,酒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虽然劣质了点。
“二当家,看来你们这里混得不怎样啊。”
沈风快速消灭了三个馒头,看着自己座下的胖子和一旁的书生。
胖子名叫吴达,是虎头帮的二当家。他身旁的那个斗鸡眼书生模样的,是帮里的军师,名叫李德书,是一个考了二十年秀才都没有考上,一怒之下,干脆反其道而行,上山当起了强盗的大龄愤青。
“世道纷乱,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才当强盗,本来当初我们混的还挺好的,要不是那该死的飞龙帮来抢地盘,把我们的老帮主给?。”
吴达说着,却被李德书一拉“二当家的,你喝多了。”
吴达猛然一醒,随后打哈哈道“帮主不用担心,有帮主的带领,我们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沈风心里暗笑“果然是有猫腻,我就说,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一来就当领导,原来是这帮混蛋有强敌,于是扶我做傀儡,想要推我去做替罪羊,哼,老子哪有那么容易着了你们的道,等下看老子把你们这帮傻帽灌醉,然后就开溜,让你们自己找去吧。”
“来,各位兄弟,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祸同当,干。”
沈风拿起身前的大碗,一口就把起码有半斤的白酒给灌了下去。
众帮众纷纷叫好,马屁如潮。
沈风哈哈大笑,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临闭上眼前,他心里大骂“尼玛咧,这是什么酒,起码有九十度啊,工业酒精吗?”
吴达看见沈风醉倒,立马叫人把他抬走了。
大厅上只剩下吴达和李德书,还有一个魁梧的青年,他叫陈大龙,三当家,整个虎头帮武功最好的人,就是他,配备着那把有几个嘣口的大刀,那是早年在战场上冒死捡回来的,虎头帮上上下下最好的武器,没有之一!
“呃。”李德书刚想开口说话,吴达却挥手道“不用说。”
陈大龙也道“这?。”
吴达打断道“我说了什么都不用说。”
“不是,二当家,我是想说,你的裤子掉了。”陈大龙严肃道。
“哈?”吴达一惊,手忙脚乱的把已经掉到膝盖的裤头给拉了上来。“妈的,天天吃馒头,我都瘦了一大圈了,现在连裤子都勒不紧了,再不开工,我们都得要饿死了,不行,明天无论如何,都要下山开工。”
沈风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看大话西游,但是看着看着,突然发现自己成了至尊宝,做上了强盗头子,一帮之主。
沈风一下子惊醒,睁开眼就发现眼前一张激动的面孔,沈风记得这个人,他叫老鼠,是帮里的探子。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老鼠是个地中海,偏偏还留了个长发,瘦不拉几鼠目獐头的,还满脸胡琏,活像只山鼠。
“帮主,打劫了!”
“谁敢来打劫我们?”
“不是,是我们去打劫人家,走了!”
“等下,我还没刷牙呢!”
虽然是糊里糊涂的做了个强盗头子,但是说实在的,在以前的世界里,沈风可是连打架都没试过啊,这一下子就跳级要去打劫,他心里可是一点准备都没有啊。
十万苍茫山群,隔断了南蛮神州和离州。十万群山里光怪陆离,像是一个迷宫,寻常人走进去了,就再也难以走出来,而且里面什么妖魔鬼怪都有,就算是武功高强的高手,都不敢深入其中。官府只能围着苍茫山群,绕了一个大圈修了一条官道。
虎头山处于苍茫山群的边缘,山脚下的有一条小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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