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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嗯,去做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哦?”婉晶在抽屉中翻找的手倏地停下来,疑惑地望向绛雪。
“而且还很有创意。”绛雪继续说。
“环岛旅行?”
“老套了啦!”绛雪挥挥手,一副嗤之鼻的模样。
“到无人岛做日光浴?”嗯,这种惊世骇俗的作风倒是挺适合绛雪的。
“目前本姑娘还没有这等闲情逸致。”
“要不然是什么?”说着,婉晶已翻出时刻表。
“我参加了广告征婚。”她走向婉晶,拿起时刻表。
“你疯啦?”婉晶倏地睁大了眼,简直难以置信。
“我如果继续待在这问办公室,倒是有发疯的可能。”绛雪斜倚着婉晶的办公桌边缘,双脚在足踝处交叉,姿势潇洒而不失优雅。
“绛雪,你要发挥创意也不是这种方法!”她顿了顿,继续说:“天哪!你老哥要是知道了,不剥了你的皮才怪!”
“我才不怕哩!”她向来就是一个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
“你要是遇到一个变态狂怎么办?”婉晶仍然不放心。
“变态狂?哈!这我倒没碰过,不过,去见识见识也好。”她挑了挑,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婉晶简直招架不住。“你你发神经!”
绛雪耸耸肩,慢慢走回自己的办公桌。“婉晶,吉人自有天相,你就甭担心了。”
“我真搞不懂,以你这种条件只要到街上走一遭,抛个媚眼,露个微笑,包准身后跟着一‘拖拉车’的男人”
“哎呀,城市男人那一套我早就腻了,不是送花送巧克力就是吃法国餐,一点创意都没有!”
“你是说,那个征婚者不是台北人?”婉晶马上听出她话中的含意。
“当然不是。”
婉晶更加惊讶了。“那他是——”
“阿时农夫。”
“天啊!阿里山?你不会告诉我对方还是个原住民吧?”
“也许噢。”这点她倒没想到,不过她对异族的文化向来深感兴趣,说不定还能因此促进文化交流呢!
“真搞不懂你那个古怪的脑袋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残渣。”绛雪开玩笑地说,拿起红笔在时刻表上画下她将搭乘的车次。
婉晶叹口气,只好低头处理文件。
绛雪随即转身对着办公桌左边的电脑打出几个字:
石先生:
十二月二十三日我会准时到嘉义火车站与你会合.抵达时间为下午一点十分。不过,我不能让你负担车资,因为我们互不认识,这次的会面也可能毫无结果。
祝
生活顺利
沈绛雪
嗬!这就是二十世纪未的都会女性吧?大胆、有主见又不给人添麻烦。收到信时,石苍辉挑了挑眉,嘴角浮现一抹笑意。
不过,他倒感谢沈绛雪愿意自费前来,因为即使是那笔车贤,也是他一个月生活费的三分之一,而那已足以让他勒紧裤带捱过一段苦日子。
他环视四周——房子虽然还看得出以前宽敞气派的格局,但年久失修的篱笆、油漆剥落的墙和蒙尘的高级家具,在在使它看起来像一幢老旧的破宅子。他笑一笑,心想,这个台北来的女子可能看到它的第一眼就开始后悔来到这个鬼地方了。
但是,当余彩霏还是这幢宅子的女主人的时候,它可是阿里山数得出来的华宅之一,而随着婚姻的破灭,已加速了它的老朽不堪——余彩霏存心带走他的一切,逼得他只能把全部的心力和金钱投注在农场上,根本无暇照顾这幢华宅。
三年来,他仅求一个栖身之所,根本不敢妄想生活的品质。
汪!汪!汪!
小黑——他养的一只土狗的吠声引他走向前庭。
一定又是斑斑回来了,他想。
果然,一走出前庭,就看见爸爸生前养的松鼠斑斑正坐竹竿上,睁着骨碌碌的大眼望着他。
和往常一样,他照例拿出当季的瓜果放在窗台上喂斑斑.摸摸它的头,然后再下农场吧活。
希望它们能习惯沈绛雪以及其他三位访客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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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阿里山的前一天,沈绛雪约了哥哥沈慕青在茶坊见。
“我不认为这是个好主意。”沈慕青成熟内敛的神情并没有显露内心的真正想法。沈绛雪低头啜了一口西藏奶茶,缓缓说道:“它的确不是个好主意,但并不表示它一定是个坏主意。”
“如果你这么做的原因只是为了工作无法突破,那么,你可以到我的广告公司来,我知道企划部门有一个空缺,十分具有挑战性”
“哥,如果我对广告业有兴趣,早就进你的公司了,何必等到今日?”
“绛雪,我只是希望你的眼光要放远些,不要贸然下决定。如果你想交男朋友,我知道有几个人品还不错的”
“不,我不需要。”她想也不想,立刻回绝。
沈慕青往后一倾,无奈地靠着椅背。虽然他们在十二年前的一场车祸里失去了母亲,三年前又失去了父亲,但是绛雪从来不会因为失去双亲而表现出软弱或依赖的行为。她好强、不妥协的个性和旺盛的好奇心,常常使得沈慕青束手无策。
“你知不知道这么做会有多危险?”他一心只想打消她这个荒谬的计划。
“我不认为赴一个农夫的约,会比在pub里和一个陌生的男子搭讪危险多少。”她又啜了一口奶茶,心志丝毫未受动摇。
“你对他了解多少?”
“他的名字叫石苍辉,比你小四岁,离过婚,没有孩子,在网里山拥有一片农场。”
“老天,阿里山!”沈慕青拍了一下桌面,吓得差点站起来。
唉,这个可怜的男人!绛雪知道这已是他所能忍受的极限了,但从他回复镇定后的审慎眼神中看来,她知道他正牢牢记住她所说过的每一句话,然后,不出三天,他一定会把石苍辉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虽然她并不认为有此必要。
“我能说服你不去吗?或者,迟一些再去?”果然!沈慕青终于说。
“不能。”她微微一笑,澄澈的瞳眸中闪过彩虹般的光彩。“我好奇得都快受不了了。”
“当你的好奇心消退,见到山上生活的粗糙而之后,你就会开始后悔了。”
她耸耸肩“或许吧!”随即倾向前,顽皮地眨眨眼说:“或许是嫁给他。”
“你等着看好了。”以他的常识(甚至不是知识)来判断,一名都会女子——尤其是像沈绛雪这种经过现代文明洗礼的高级知识分子,项多只是把阿里山里当做是人生低潮的一个跳板,绝对不会委屈自己在那种原始、物质匮乏又没有精致文化活动的地方永久生活。
“哥,你别忘了小时候我们可是常到外婆家玩,我对山上的生活并非一无所知。”她提醒他。
从小,每到放暑假,她总在山上陪外婆。她也喜欢和外婆在山道里悠游,认识各种花鸟虫鱼树木,对她而言,那真是一段惬意而祥和的宁静时光。
“好吧,如果你认为阿里山的和阳明山可以相提并论的话。”沈慕青耸耸肩,终于放弃与这个顽固的妹妹继续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