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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吉儿历险归来(败给她篇)雷恩那
这本书的女主角是那子的—位朋友吉儿。
我一直以为自己了解吉儿,她爱哭、爱笑、好脾气、记忆力不好一天前发生的事,不要指望她会记住,是一颗软到近乎烂透的柿子,对人或对事:永远狠不下心肠,虽然是天蝎座,却是天蝎座里的败类(“败类”两个字请加强语气)。
如果你想了解一个人,就跟他(她)一起旅行吧。
当然,要自助的那种。
二oo三年八月底,那子刚好完成与出版社的旧约,吉儿则向航空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留职停薪假,我们选了两个国家一块儿流浪去。
旅程开始前,我受到一堆人的拜托,要我无论如何一定要好好照顾她、看好她,连她从大学时代就认识的室友也来跟我干叮咛、万交代,周遭的朋友都很清楚她的迷糊性子。
可是,这一次和吉儿在外地相依为命整整—个月,那子才发觉,我以前所知道的吉儿不是完整的模样。
她爱猫。这个我早已知道,但是我不知道她为了跟猫玩,可以整个人五体投地直接趴在街道的石板地上,让一群野猫在她背上、腿上嗅来嗅去、爬来爬去,根本不管旁人的目光,也不管是否会弄脏衣服。
她拚命玩猫、帮猫咪拍照,几乎到病态的地步;那子也拿着相机猛照,拍的是她玩猫和被猫玩的各种不雅的、下流的、教人发指的姿势。我想,一定有很多人觉得这两个东方女生诡怪到了极点。
回到台湾后,我就“玩猫”事件跟雀莉抱怨过,要她站出来评评理,没想到雀莉竟然凉凉地丢下一句话:“那是我没跟去,要不然,你会看见两个人一起趴在地上玩猫。”
哇哩咧,真是够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爱猫的人都是这种德行吗!
还有,我当然也知道吉儿记性不好,有点迷糊,可是一趟旅程下来,那子真的是败给她了。
itmustbesomewhere,butidon'tknow。
这句话,在这一整个月当中,那子听她讲过一百遍以上,有时是边找东西,边皱着小脸自言自语;有时是很郑重的对着我说,而我会点点头,很郑重的回答
itmustbesomewhere,butidon'tknow。
她真是“落肉”到了病态的地步二定要用“病态”才能形容我心中的震惊。反正从台湾出发后,三不五时就听她在掉东西,有的找到了,原来是塞在某个地方;有的真是找不到了,她懊恼个三分钟,然后笑一笑,又云淡风轻,跟着就被别件事物引开注意力。
有—次,那子和吉儿在某个较为偏僻的地方等公车,卖票的阿婆比手画脚跟我们解释,公车差不多一个小时一班,要我们坐在路旁的长椅上等,不要站着。那天,我和吉儿在那个宁静的小镇找到一个拥有百年以上历史的酒
厂,在厂里喝了点酒,不赶时间,很悠闲,两个人不想花钱搭计程车,就真的坐在长椅上等起公车来。
经过我们面前的车其实不少,虽然没有公车,但几乎每辆车驶过我们面前,都会放缓速度,以为我们两个东方女生会伸出大拇指要求搭便车,可是没有,我和吉儿就在长椅上坐了二十分钟左右。
然后,吉儿开始动了,她把戒指、手链、手表全部拔下来,直接放在我和她之间的空位上,拿出护手霜慢条斯理地擦着。
一辆又一辆的车子从我们面前开过去,但我已经没有心思管那些车子,全神贯注盯着她的戒指、手链和手表,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公车来了,我一定要记得带走这些东西,一定要记得。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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